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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法制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时间:2022-12-09 10:43:20

老师法制学习心得体会

开学初,接上级要求在学校等场所集中学习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学习,9月5日上午新疆高等专科学校党总支书记李志明代表学校和上级政府召开了反暴力、讲秩序、讲法制动员大会。下午各班主任和各科室教师学习从6点到7点半集中学习。

作为一名警体教研室的一名老师,我深知学习的必要性;主要带领学生学习了和田市7.16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喀什7.30系列暴力事件真相等多篇案件真相、及媒体评论。

一、新疆喀什从7月30日午夜到31日连续发生血案,造成多名平民死亡。犯罪嫌疑人都是维吾尔族,但这是不折不扣的暴力恐怖事件,犯案者的民族身份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同情及宽恕的理由。对他们的打击必须毫不手软,据报道,两起案件中都有凶犯被当场击毙和打死。

新疆暴力恐怖事件近来有趋频之势,境内外极端主义分子宣扬民族仇恨,西方舆论同情新疆的暴力恐怖分子,这些构成了新疆案情频出的大背景。不错,新疆的民族团结的确不是没有问题,但不同人群之间的隔阂及矛盾在哪里没有?中国所有南方省份大概都有本省人与外来人口不和谐的地方。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其他地方的人群隔阂都是社会问题,但在新疆等边疆省份,民族隔阂被极端势力宣扬、放大成政治对立,极端分子的刑事暴力被一些人鼓吹成对民族压迫的反抗,现在不仅要打击具体的暴力恐怖分子,同时也要严厉打击上述颠倒黑白的谬论。

新疆应致力于民族团结,为此怎么努力都不过分。但这当中有两个问题要区分清楚。民族团结的基础越雄厚,新疆极端主义势力的藏身空间和作案机会就会越少。这当中确有大量工作要做。但另一方面,新疆的民族团结有没有问题,暴力恐怖事件的反社会反人类性质都不会变,谁搞血案就毫不留情地打击谁,不管行凶者出自哪个民族,该当场击毙的当场击毙,该抓捕的绝不漏掉。无论犯案者是哪个民族的,都要在舆论中公开批判他们,对犯案者的民族身份,既不应刻意突出,也不应该故意隐去。

其实总体来看,新疆的民族团结的确是有基础的。新疆各城镇的民族混居程度相当高,公共场所的使用也都高度多民族化,这跟世界很多有民族矛盾的地方相比堪称不易。某种形式的种族隔离在西方少数城市里(比如美国的底特律)至今实际存在。

客观而言,新疆的民族团结无论怎么搞,理想状态都不太可能达到,不同民族间的某种隔阂大概永远都会存在。对这个现实中国社会应当正视。我们还应当正视的是,这种隔阂与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之间没有等号的关系,比如这次喀什的血案发生在该市旅游最旺季,它们不仅危害汉族人的生命,也严重打击了该市靠旅游业生存的广大维族民众的利益。这些人根本不是为维族行侠仗义,他们是喀什各民族,也是新疆各民族民众的公敌。

我们认为,新疆不仅不应低调,反而应当高调向公众讲清这次血案的来龙去脉,讲清凶犯带给社会的危害和损失。只要事情能讲得很清楚,相信恨这些凶犯的不仅仅是汉人,新疆绝大多数维族人也会同样恨他们,喀什的维族人会尤其恨他们。想想看,喀什到处都有维族小贩,在他们最期盼旅游者到来的时候,是这几个人渣把大量中国内地和世界各国的旅游者吓得退掉了前往喀什的机票。

新疆的民族团结不能仅靠几个榜样的橱窗效应来营造,它要靠全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来扎牢。现在一些暴徒总以为自己是正义的,要让他们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违背人类的基本伦理和他们的宗教信仰,因此是肮脏的。要让他们的同族人,他们的街坊邻里、亲戚朋友告诉他们这种肮脏的真正含义。这样他们就没什么可以嚣张的了。

二、暴力恐怖阻挡不了新疆前进的步伐

近日,接连发生在我区(新疆)的暴力恐怖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案件发生后,中央高度关注,自治区迅速行动,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暴力恐怖分子大搞暴力恐怖活动,制造民族矛盾,破坏社会安定,其根本目的就是想把新疆搞乱,想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深刻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形势的判断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安排部署,坚持稳定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同仇敌忾,擦亮眼睛,共同对敌,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历史一再证明,只有和谐稳定,才有社会的发展进步。在新疆,任何破坏和平稳定、分裂祖国的行为,都是倒行逆施、不得人心,终将要失败的。任何祸害无辜群众、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也都是新疆各族人民所深恶痛绝的。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体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今日的新疆,在中央的大力支持和19省市的对口援助下,已步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正在阔步迈向美好未来,各项事业欣欣向荣,人人求发展,个个思稳定,各族人民对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充满期盼、充满信心。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和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悉心爱护新疆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任何人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而企图破坏新疆的繁荣、和谐与稳定,新疆各族人民绝不答应。

然而,在暴力恐怖分子眼里,新疆各族人民所珍视的,正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原因很简单,新疆的发展前景越美好,新疆各族人民就越是珍惜眼前的一切,越是热爱祖国,越是拥护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越是反对一切破坏行径和恐怖活动,暴力恐怖分子的内心就越是惶恐,他们分裂祖国的阴谋就越是难以得逞。这正是暴力恐怖分子不愿意也不甘心看到的。因此,他们总是伺机制造民族矛盾,利用一切可能挑起事端,唯恐新疆不乱,甚至不惜采取暴力恐怖手段来破坏新疆发展。

多行不义必自毙。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宗教教义宣扬滥杀无辜,也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法律允许滥杀无辜。那些肆意滥杀、伤害无辜群众的暴徒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新疆和谐稳定社会局面、干扰破坏各族人民安定祥和幸福生活的暴力恐怖分子。

撼山易,撼人民民主专政难。我们相信,任何暴力恐怖活动都阻挡不了新疆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步伐,动摇不了各族干部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一小撮暴力恐怖分子蚍蜉撼树、螳臂挡车的企图,是不得人心之举,阻挡不了新疆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车流,注定要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碎,终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三、反恐维稳是一场长期艰巨复杂的斗争

8月4日,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把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多民族聚居。新疆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的稳定,事关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国家统一和安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认真总结新疆多年来维稳工作经验,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落实标本兼治的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确保了重要时间节点、重要敏感期的社会大局稳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影响新疆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

当前,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竭力在新疆策划暴力恐怖活动,利用各种矛盾制造事端,煽动民族仇恨,如果防范不严、措施不力,稍有懈怠,恐怖袭击就有可能发生。面对国际形势特别是周边局势的复杂变化,面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活动的新情况新动向,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恐维稳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的神圣使命。

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捍卫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必须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坚决粉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图谋。要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项治本措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形成反恐维稳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新疆地处反分裂、反恐怖斗争最前沿,打牢反分裂斗争思想基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前,新疆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大好局面,保卫自己的家园,坚决打击防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新疆稳定、维护新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按照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抓好第一要务,履行第一责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促进改革发展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的钢铁长城。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我们要紧密联系当前反恐维稳斗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用科学理论、正确舆论、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准确把握信息化条件下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疆的强大精神动力。

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是现今人类社会的一个毒瘤。恐怖分子为了达到自身某个组织、团伙乃至个人的私利,不惜运用爆炸、暗杀、纵火、投毒、劫机、武装袭击、绑架人质等极端暴力手段,残忍地杀害他人,主要是杀害那些无辜的人们,包括老人、妇女、儿童。有的恐怖分子在凶残杀人的同时,还炸毁、烧毁公共设施、公私建筑和其它财物。面对暴力恐怖分子的罪恶,全世界各国家、各民族、各宗教教派的人们全都愤怒声讨、强烈谴责,各国政府也都表示了严厉打击的立场,很多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反恐法等相关法律,为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提供法律武器。

这些恐怖分子手段极其残忍,其罪行真是灭绝人性、惨不忍睹。一切有良知、有人性的人们都不会容忍这种暴行。他们代表不了任何民族、任何宗教,他们是全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我们新疆各族人民都是热爱和平、维护国家统一、期盼团结稳定的,我们坚决反对三股势力的暴力恐怖行径,我们坚决支持国家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暴力恐怖犯罪,坚决维护新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维护民族团结。

法治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即法律的统治。它要求确认法律在实现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最基本形式。

法律意识主要是指人们重视法律、自觉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它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掌握法律知识,从法律角度认识各类社会现象,对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做出合法性与否的评价。就目前的新疆实际而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缺失是一种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主要表现在:法律观念模糊、法律情感淡薄、法律信仰低落,从而漠视和不尊重国家法律的权威。在狭隘民族意识的蛊惑下,一些人头脑中的法律意识被荡涤无存,从而疯狂实施非法聚集游行乃至打砸抢烧的暴力犯罪活动。因此,大力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就显得更加必要。

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其基本内容和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所有公民都要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地学法、护法、守法和用法,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规范之下,树立宪法和法律高于一切的观念,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因此,不论哪个民族的公民,都要增强包括道德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内的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在现代法治社会,绝没有不履行义务的权利,也没有不行使权利的义务。在实践中,公民之间法律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制约和相互依存的。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相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分开来。只有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的原则,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利益和关系的协调发展。因此,每一位公民都要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现代法治国家不允许任何人有法不责众进而无法无天的错误思想。

近些年来,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民族分裂组织、暴力恐怖团伙和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来看,几乎都受到了宗教极端势力的挑唆煽动或直接指挥。面对三股势力利用宗教与我争夺群众、从事分裂破坏活动的严峻现实,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坚持国法大于教法、教法服从国法,绝不允许出现凌驾于宪法和法律法规之上的所谓宗教自由。我们在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更要强调宗教信仰仅限于人们的精神领域,不能介入社会现实生活,决不允许宗教干涉政治、行政、教育、司法、婚姻等。此外,我们要坚决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坚决铲除宗教极端势力。

总之,新疆的社会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证。我们应当以法治为取向,努力营造公正、理性的法治环境,从而保证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我们每个人无论做人做事都必须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维护秩序。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如果没有一定的秩序,社会就会混乱,就会无序。我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由此可见,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是我国公民所必须要履行的一项义务。

当前,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各族人民谋发展、思稳定、盼和谐,对新疆的未来充满信心。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指出:没有秩序就没有祥和,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基础,是新疆各族人民生活、工作之必需。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要团结和凝聚各族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要高度重视各类矛盾和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抓好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信访问题的处置,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推诿拖拉,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因小事处理不当而酿成大祸的事情发生。要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讲政治、讲大局,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醒头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正当诉求,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人人有责的局面。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以道德文明为核心的礼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秩序是文明的表达,文明是秩序的动能。比如在公交车或地铁上,是不是给有需要的人士让个座;在电影院、游乐场的售票口,可不可以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个队;看比赛或表演的时候,能不能礼貌地鼓个掌;不管走到哪里,会不会将瓜皮果壳归置到垃圾桶里诸如此类看似平凡且老套的问题,却于细节中展示着城市的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着公共生活的品质。如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能够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就能够创造一种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由此,各民族人民才能紧密团结,共同奋斗,共同努力,积极促进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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