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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2-03-17 04:11:35

201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打造平安,建设法治为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民生问题,充分履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效能。现将我局2013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维护稳定”为主线,围绕中心,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

随着重点项目建设及旧城改造建设的不断加快,围绕这两项中心工作的任务日益繁重。为了配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我局充分发挥职能,精心组织,主动出击,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积极组织干部力量投入重点项目建设中。一是及时抽调机关及司法所干部配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今年,我局共派出193人次参与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派出37人次参与文山沉香产业文化园项目建设,派出25人次参与兰花基地项目施工保障工作,派出226人次参与拆违行动等,他们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征地拆迁拆违的重大意义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对违法阻拦施工、拆违的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其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工作减少阻碍,维护辖区稳定。二是积极组织律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挑选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至10月,共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21次,接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为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乡建设管理正常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除安全隐患,我局从10月9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印制了《违法建筑害人害己》的宣传册子,出动宣传员100余人次及宣传车8次深入全区违法建筑较为集中的村(居)开展法制宣传。目前,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二、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发挥职能,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一)构建大调解格局,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局不断加强和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根据换届选举结果,挑选聘任一批政治觉悟高、法律业务素质强、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士到调解队伍中来,特别是充实和完善人民调委会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的组成人员,提高调解组织的战斗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的档案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要求,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报表的上报,规范化制作案件卷宗。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以强化矛盾纠纷的预警工作为主线,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排查与敏感时期预先排查相结合。如在城市管理年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时期,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大排查力度,共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65起,调解65起,人民调解员虽不能说服违建业主自拆,但是可以消除其抵触情绪,避免上访等事件的发生,截止到目前,我区无一例因拆违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增强调解工作效能。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将所有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都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及时调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主动、及时地调解征地拆迁、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今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16起死亡赔偿纠纷案件,涉及人数四百多人,安抚了死者家属的情绪,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9月23日,我区组织拆除位于海垦街道友谊路法院新综合楼后的三栋违建,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由于涉及利益太大,拆除难度很大。在拆除开始前,海垦街道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莫旺良就主动介入,与违建业主沟通,深入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消除抵触情绪;在拆除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也全程参与,将违建业主及其家属召集起来,安抚其情绪。因此,整个拆违过程中,违建业主及其家属都没有出现过激行为,也表示不会上访。四是继续抓好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工作,完善“三调联动”机制。1至10月,调解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1323人次,受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126件,其中中心直接受理116宗,法院委托调解10宗;达成口头协议的72件,涉及金额18万9千余元;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54件,涉及金额168万余元。2013年1月至9月,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86次,预防纠纷642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38件,调解成功2509件,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98.85%。

(二)完善制度措施,规范特殊人群管理工作

围绕减少重新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我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流程。着力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入矫、管理、解矫等程序和执法文书格式;建立社区矫正判前调查、接收前调查制度,采用电话约谈、正面接触、侧面访查、突击调查、谨慎评估等工作方法做好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调查结论的准确性。二是加强管理与指导。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基层股不定时到各司法所进行抽查,加强对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与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严格考核奖惩,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赏罚分明,今年提请收监一次,提请减刑一次,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各项举措。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落实便民措施,实现法律援助便民惠民

我区法律援助处以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以困难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目标。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得到方便有效的法律帮助,法援处不仅加大宣传力度,向群众发放了一万多张名片及两万多个宣传环保袋,还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作用,由专门人员受理申请,经法援处指派律师与工作站工作人员共同为申请人维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主动为涉访涉维稳案件、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工伤死亡事故等群体性影响大的事件提供法律援助。如:当事人莫本才今年7月23日从老家湖北十堰来某公司打工,8月23日在替公司转移仓库的零配件时,不慎从2米高的货架上重摔到地,摔成重伤,送医院治疗。于11天后医治无效死亡。莫本才的家属伤痛欲绝,就赔偿事宜与该公司发生纠纷欲上访,我局法律援助处得知案情后,遂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指派海垦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调解,在工作站及律师的积极协调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丧葬费、工亡补助金、抚恤金等各项费用33.55万元,有效解决了一起涉访案件。一年来,我处共受理群体性及涉访涉稳案件17件,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减压阀”和“灭火器”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注重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实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诉讼方式提供援助往往存在成本大,时间长,当事人耗不起等问题。为此,今年来我处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能协商解决的案件采取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方式,尽快实现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诉求。如:来自贵州省贵定县猴场堡乡的农民工赵银珍,20132年底在某工地做泥工被老板拖欠工资4040元,他找到了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指派了律师帮赵银珍追讨被拖欠的工钱,两次援助赵银珍,官司打赢后老板依旧不给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配合律师专门到老板的家里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老板才当场付清了赵银珍被拖欠的工钱。

据统计,今年我区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案件共64宗,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8件(其中民事案件874宗、刑事案件128宗、代书6宗),受援人数达1015人,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128人次。在今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864万元。

(四)创新工作理念,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全民普法教育已实施了多年,但是由于受到接受程度的影响,以及重视程度的差异,效果参差不齐,为了让更多的人自觉接受教育,自觉遵守法律,我局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一是拓宽领域,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5月31日,根据省政法委有关领导在5月23日的“打造平安、建设法治”主题座谈会上的指示精神,我局以“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法制讲座走进第二十六小学”活动;6月9日至6月20日,开展了三场禁毒现身说法走进中小学活动;6月26日,在城西中学开展了“美丽禁绝”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8月23日,开展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二是服务社会,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8月,我局编印了8000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你遵纪守法了吗?》,录制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政策法规的录音,组织宣传人员63人次、出动宣传车9次走街闯巷进行宣传,为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环境。今年10月,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我局编印了6000册《违法建筑害人害己》的宣传册子,深入到违法建筑较为集中的滨濂村、薛村等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性以及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的规定,使广大违建户理解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心,使心存侥幸者不敢继续抢建、偷建。三是丰富手段,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实际,我局录制的宣传录音会针对不同的人群而录制话及普通话两种,并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及时与党委宣传配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媒,把法律宣传尽量深入到每一个角落中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落到实处。6月份,为了迎接省、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检查,我局法宣股向各科室、基层司法所下发自查通知,通过各部门自查总结上报材料,法宣股检查汇总,既确保了迎检工作顺利进行,也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此外,我局还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项目、打违拆违、维稳等中心工作的法制宣传工作。如拆违过程中,我局多次派干部到现场或城西司法所待命,以便在出现紧急情况时能立即投入战斗;在龙桥拆违时,我局派出3名干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对违法阻扰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在中秋、国庆两节假期期间,派人参加拆违宣传工作;在“两会”及博鳌亚洲论坛等敏感时期,我局每天均派两名干部对越级上访、进京上访人员进行法制教育。2013年1月至9月,印发普法宣传资料共计171936份;出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30次;开展普法宣传咨询250次;制作出版法制宣传栏63期;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橱窗141个;设置大型法制广告牌11块;参与禁毒活动24场,共计16175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9场,共计6805人次;举办送法进校园31场,共14029人次;送法下乡33场,共39935人次;举办轻微违法人员学习班32场,共471人次;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69场,共980人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6场,共计1335人。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为规范法律事务所管理工作,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素质及执业水平,我局加强对法律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20132年7月至2013年7月期间,我局对三家法律事务所进行了5次检查,并作出《关于要求三家法律事务所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城西、龙桥、龙泉三家法律事务针对管理混乱局面进行整改,要求其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根据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9月,三所法律事务所完成了整改,经市司法局同意,省司法厅核准,三家法律事务所合并为龙泉法律事务所,并在龙泉镇南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有档案室、接待室等,各项配套设施齐全,改变了原来的混乱局面。

三、以“服务大局”为首任,总结经验,精心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10月中旬以来,我局召开专门会议,集思广益,在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精心谋划明年工作发展思路,以推动明年各项工作整体上台阶。

(一)继续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地抽派人员参加政府中心工作,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

(三)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抓紧印制《法律援助指南》,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让更多弱势群体受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

(五)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六)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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