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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22-03-28 03:50:38

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省农业厅: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按照《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现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05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439万元,省补资金450万元、州补资金180万元,工作经费36万元。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233.4161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36.6万元(国补产生的2.4万元剩余资金是由于每个县剩余资金不足补贴一台机具,18个县累计而成),省补资金440.6033万元(剩余的9.3967万元是由于杀虫灯补贴标准调整,省补资金有结余而又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中无法录入省补资金一栏而产生的),州补资金228.8328万元(其中2010年结转资金48.8328万元),县补资金配套127.38万元。引导农民投资3206.46万元,补贴各类机具6910台(套),比去年增3812台(套),其中:耕整机1060台(套)、联合收获割机28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2台(套)、动力机械2488台(套)、风扬机1665部、青饲料切碎机707部,脱粒机192台、粉碎机99台、割晒机123台、杀虫灯500台、其他机械95台(套),受益农户6400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我州农机装备水平,增强了我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州农机流通企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进一步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在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后,及时调整和充实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职能落实到相应科室,安排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是会同州财政局制定了《州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规范了补贴程序,提出了工作和纪律要求;三是按照省厅的安排和部署,同各县农业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四是在2月26日全州农业工作会议上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政策确定后,4月23日再次召开了全州农机购置补贴专题会议,各县农业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详细讲解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同时要求各县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加强宣传,服务快捷。一是利用电视、报纸、农牧科技热线、“科普宣传月”、农牧科技进藏区活动的开展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和补贴机型目录家喻户晓;二是州、县农业部门开通了政策咨询电话,向广大农牧民提供政策咨询,解答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目录、补贴程序等工作;三是各县农业部门利用春耕、秋收生产、下乡检查指导工作期间,向广大农牧民散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资料共3000多份。四是各县农业部门主动下乡,深入到偏远山区为购机户办理购置补贴手续,最大限度的方面群众。

3.强化监管,确保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为确保真正有效地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不折不扣的享受到补贴资金,我州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力度。一是要求各县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做好政策公告、购机者申请、购机申请审核、确定补贴对象、张榜公示审核盖章、差价购机、统一编号等工作程序操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和监管,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今年购机补贴结算到县的实际,制定了《州农业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申了工作纪律,提出了加强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州、县农业部门开通了农机购置补贴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四是按照省农业厅的要求,分别于6月1日、6月23日、9月2日、10月14日对州内的两家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五是根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情况,以电话抽查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农机购置补贴真实性、农民是否足额享受补贴等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建立了电话抽查记录,全年共电话抽查购机户126户,实地走访购机户15户。

4.规范程序,便民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强化补贴对象确定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地确定受益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先申请后购机的程序;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目录,加强了对补贴机具的监管,确保机型与补贴目录相符;加强同财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共同做好补贴资金结算工作。同时,部分县农机管理、农机监理部门还将农机技术培训、农业机械上户、考试、办证工作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进行,为广大购机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减少了购机户入户、办证的时间和费用。

三、工作特点

1.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加大。今年我局积极与省厅衔接,加大补贴资金的争取力度,共争取中央、省、州补贴资金2105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1350万元,省补资金450万元,州补资金180万元,工作经费36万元,与同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99.2万元,增31.08%,创历年新高。

2.机具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在省厅的关心下,一批适宜我州的小型机具纳入了省补目录,扩大了农民选择机具的范围。

3.补贴额度进一步提高。积极争取省州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利用省州财政补贴资金进行配套补贴。一般农业机械补贴额度达到了39.42%。马铃薯种植收获机、联合收割机等达到特殊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利用州级财政补贴资金再次累加,补贴额度超过了50%。

4.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按照“普及机耕、提升机播、扩大机收、发展特色农业机械”的思路,对我州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播种机、联合收割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等由州财政再次进行累加补贴。通过此举补贴机播、机收生产薄弱环节的七行播种机175台,联合收割机28台(套),割晒机123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2台(套),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0.10%,比去年增4.9个百分点,结构调整见成效。

5.州补资金作用进一步突显。我州财政安排的州补资金虽然不多,但在解决我州老百姓适用的小机具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我州根据全省补贴政策变化也及时进行了调整,一方面提高补贴标准,另一方面对部分急需的机具进行累补,对适宜我州而未纳入国家、省补目录的小型机具按不低于40%比例进行补贴,通过这些工作,州补机具的数量大幅增加,达2829台(套),累补机具530台(套)。

四、工作成效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农牧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了我州农机装备水平、优化了我州农机装备结构、对加快农业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1.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结构趋向合理。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推动了先进适用农机具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改善,一大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得到推广应用,小型耕整机已基本达到普及,马铃薯、油菜种植收获机械示范试验取得成功,高性能的联合收割机成批量进入我州并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全州农机总动力达80万千瓦,较2010年增6.91万千瓦。

2.提高了农机作业水平,推动了农业机械化进程。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小麦(青稞)主要环节耕地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机收从2010年的12.7万亩到20.73万亩,呈现跨越发展,机播基本扭转了持续下滑的态势,实现恢复性增长,马玲薯、油菜机械化播种和收获取得突破,农机作业领域进一步拓展。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0.10%,比去年增加4.9个百分点,实现较大突破。

3.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业稳产农民增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民对农业生产特别是农业机械的投入增加,现代农业技术得以广泛推广,农业机械得以快速推广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经对项目实施的跟踪测算,机耕效率是牛耕的3-5倍;机播每亩可节约种子5-8公斤;机收使用割晒机是人工收割的5-10倍,使用联合收割机是人工的50-80倍;每亩可减少生产成本80-120元,增产3-8%,亩平均增收节支100-180元。

4.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按照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我局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手为依托,促进了农机服务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了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机械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一大批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节约和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专心从事二三产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为农牧民增收、致富作出了贡献。

五、存在的问题

1.工作经费不足,项目实施不畅。工作经费是保障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各县农机部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补贴范围不断扩大,机具补贴种类不断增加,工作量增大,工作经费开支也大幅上升。今年虽然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严重不足,而我州地方财政困难,无力安排必需的购机补贴工作经费,造成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困难,一定程度的影响了购置补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补贴范围窄,农牧民选择空间不阔。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像我州这样的西部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恶劣的自然条件和农业耕作环境,致使部分农机具进不了中央和省“购置补贴目录”,使农民自主选择补贴机具的空间较小,给补贴工作实施带来一定的难度。深受我州农牧民企盼的七行播种机、背负式小表联合收割机、割晒机、油菜榨油机等机具都未纳入补贴范围。

3.补贴程序复杂,增加工作难度。今年,政策进行了调整,资金结算由原来的省统一结算变为到县结算,这种变化手续繁琐、过程复杂,特别是我州这样的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路途遥远,这种购买和结算方式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以及经销商的工作量,也不便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增加了监管难度。

六、政策建议

1.提高购置补贴额度。考虑我州是藏区安康的重要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农牧民收入低,社会发育程度低的实际,国家没有对我省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建议增加省级累加补贴额度,将补贴比例提高到50%。

2.增加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为把购机补贴这件利民好事办实办好,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工作质量,建议中央财政在安排项目经费时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项目操作管理。按补贴资金的10%进行核定,用于项目的组织、宣传、推广、演示、培训、管理等工作经费,解决基层部门的后顾之忧。

3.增添补贴机具范围。省厅在制定《2012年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时,继续将“功率≥20马力皮带传动型轮式拖拉机”列入《2012年省非通用类机具种类范围》,并增添适宜我州农牧民喜欢的农业机械。如:七行播种机、稻麦脱粒机、油菜榨油机、大蒜播种机、割晒机等机具。

4.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基于人员变动较大,年底前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系统培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操作程序,更好的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农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的培训,以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增强广大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确保为农机化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七、2015年工作计划

1.计划完成国补资金1500万元,省补资金650万元,州补资金250万元,共计2400万元。

2.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的规定。

3.加大督查力度。组织督查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查处坑农害农现象、坚决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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