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

治理工作意见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工作

五月中旬,省、市、区将对本乡镇“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村(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迎检准备工作,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抓好法治新罗和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制定和完善法治新罗的创建工作规范。要利用各种手段,加大法治新罗的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村(居)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抓好各村(居)、单位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学法用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学法成效。尽早确立村(居)、单位学法的内容,结合各村(居)、各单位的实际,编印好《学法读本》,聘请法律专家授课,努力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现就我镇开展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专项工作和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内容

(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

1、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公款出国(境)支出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

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额管理规定,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强化公车管理,控减公车经费支出。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14年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13年基础上削减10%,市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工作餐制度,除外事、招商等活动外,一律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5、严格控制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或财政出资的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

6、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7、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党政机关要在2013年基础上达到节电、节油、节水5%的目标。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

8、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在统一的津贴政策规定外,以各种名义发钱发物,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切实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9、继续清理规范党政机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中央和省批准的以外,其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停止。

10、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编制管理规定,严禁违规新增机构编制和人员,防止行政经费过快增长。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内容

1、专项治理范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其他单位,事业单位要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2、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形成的各类“小金库”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的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情况。“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帐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表现形式。

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法、步骤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五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摸底统计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集中处理和整改建制阶段。两项工作从6月起至2014年11月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求

1、做好会议贯彻、宣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领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利用会议传达精神,广泛宣传厉行节约和“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厉行节约规定、治理范围内容和要求等,广泛发动各界参与厉行节约、治理工作,为开展厉行节约、小金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完善协调机制。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涉及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阶段性工作的序时进度开展工作。

3、构建长效机制。在落实厉行节约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为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以《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为依据,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整治,综合治理,结合市“整治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按照省、市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坚决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选矿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达标档次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我县选矿行业逐步实现规范化运行。

整治目标要求

依据《赞皇县选矿行业发展规划》和《赞皇县选矿行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县共划分选矿业规划区6个,所有符合要求的选矿厂必须全部进入规划区,对基本能按环保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规模要求的选矿厂实施综合整治。

1、整治目标

⑴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选矿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⑵选矿厂要严格按“环评”及设计要求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尾矿库必须有防渗防漏措施,设有泄洪道、观察井,库容能满足生产要求。

⑶规范选矿厂生产能力和建设规模,生产能力与实际批准规模不相符的要达到一致。

⑷环保设施完善且能正常运行,生产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包括干选废石、破碎机、皮带输送、震动筛、球磨机、料仓等,厂房内有消声、减振等措施,各产尘点安装有集尘、除尘设备,废水闭路循环使用。

⑸厂容厂貌整洁有序,各种物料堆放合理,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20%以上。

⑹有专门环保、安全领导机构,责任明确,制度健全,有运行及重大事件的记录。

⑺尾矿库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的已运营的尾矿库一律要进行设计认定。

⑻有关证照齐全有效,与供矿企业有签订的供货合同,并能按合同规定执行。

⑼尾矿库无明显沉陷、滑坡、裂缝、流土和管涌,运行状况正常,尾矿堆积坝整体外坡坡比不大于设计规定值,不得出现局部失稳,并满足坝体稳定安全系数。在堆积整体外坡坡比大于设计规定值时,应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稳定性分析,其分析方法和分析结论应当满足规范要求。

2、对磨机直径在1.5米(不含1.5米)以下和使用电碾的选矿企业全部淘汰;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的选矿厂采取停产整顿。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有效推进“三农”发展和城镇化的现实可靠的载体和抓手;是改变农村土地利用粗放状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认识土地综合整治的地位和作用,抓好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复耕和节约集约用地两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二、认真把握土地综合整治基本要求和原则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建新与拆旧相对应的规定,合理确定拆旧复耕规模和建新区建设用地规模,做到等面积、一次性挂钩。严格按照批准的增减挂钩指标规模实施,确保建新用地不突破批准的规模和下达的指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应优先保证搬迁农民的新居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发展用地,确有节余的,可挂钩至城镇建设或工业区建设。

项目的编制与实施须遵循“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镇(街道)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的编制,统筹分析土地利用空间资源和资金保障等相关因素,科学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模与实施时序,确保土地综合整治依法有序进行。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土地综合整治要与同步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协调,与新农村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等相配套。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定拆旧范围和安置方式,合理控制安置用地规模,从紧控制公共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城镇规划区内的安置点提倡以公寓式安置为主要形式,努力提升项目的节地率。

三、整合优化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保障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由各镇(街道)筹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与村庄整治、河道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农村电气化工程等项目有机整合,提升资金的使用效应。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归镇(街道)自用,供地时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费等规费,所得收益全额返还各镇(街道),用于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平衡。

市政府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根据节地率,按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量给予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下的,给予每亩20万元的奖励;节地率在30%以上的,给予每亩23万元的奖励。对整治中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后建成的标准农田给予每亩5000元的奖励,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在项目验收入库并报部备案后结算。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

各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预支的资金不得超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的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40%。每年年底市政府组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优先安排节余指标使用量和下年度以奖代补资金预拨额度,镇(街道)也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要求提前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可再次申请预支以奖代补资金。

对2009年和2010年已批准立项的18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根据项目实施现状,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多的项目,可选用本政策,节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少或没有节余的项目,资金补助政策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宅基地整理复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按复垦新增耕地面积每亩给予9.5万元补助,节余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时,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规费。

四、合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市政府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每季度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节余指标优先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市政府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奖励机制,根据复耕情况给予镇(街道)每亩1500元的奖励,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再追加每亩1500元,奖励主要用于嘉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有功人员。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总体要求,针对我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的监管链,建立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把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农林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质监等部门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的进货渠道、使用和生产过程,加强对农产品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残留、“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强化溯源管理,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到今年年底,全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五大类25个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质监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征税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证照的持有情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证照齐全的单位重点检查其生产加工的控制、卫生条件、人员健康状况等情况,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行小作坊登记管理、目录监管、限定区域销售和质量安全承诺等制度。组织开展黄酒、豆制品和豆芽、桶装饮用水、食用油、方便食品五类重点食品及水产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面粉、儿童食品、边销茶、蜜饯等高风险和问题较多产品的专项抽查。到今年年底,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使用添加剂备案率达到100%;小作坊登记建档率、目录监管率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三)加强对食品经营环节的整治。工商部门牵头,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食品的进货渠道,对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批准擅自加工食品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撤柜等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区农贸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到40%以上,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80%以上。

(四)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整治。社发部门牵头,城交、行政执法、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小吃店、路边店、食品摊点进行检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城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集体食堂和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五)加强对猪肉生产经营的整治。经发部门牵头,社发、工商、环保等部门配合,对生猪定点屠宰点、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检查,依法打击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到今年年底,城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实施步骤

这次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到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尤其是证照不全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并根据本实施意见,各牵头部门要及时对整治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联合执法,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区食安委办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规范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6日至11月30日)。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规范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行为。同时,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积极加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取得全面实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探索长效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健全举报网络,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强化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起预防、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抓好本辖区和本监管环节的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推进,每月的16日和30日要及时向区食安委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并上报区食安委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监管资源,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有关单位、个人举报的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大查处案件力度,落实“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严惩,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明察暗访。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建设率先基本现代化示范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凝心聚力,加大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今年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展典范区的目标,坚持生态文明、环保优先方针,充分发挥经信、建设、水利、农林、环保等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强有效督查,确保全区太湖治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力推进。

二、组织领导

区环境保护督查组实行“日常工作由区监察局管理、业务工作由区监察局和区环境保护局指导”的双重管理工作机制。区监察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组长,区环境保护局分管副局长任督查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部署、落实、推进和协调。下设两个督查小组,分别负责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和雪浪街道、华庄街道、太湖街道、蠡湖街道以及区相关部门、城开公司、商旅公司的督查工作。

各镇、开发区、街道纪检监察室和区相关部门纪委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相关目标任务的督查,同时做好区环保督查组与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工作。

三、督查对象、内容

督查对象:各镇、开发区、街道;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环保局、城开公司、商旅公司。

督查内容:一是《区区长2012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区人民政府2012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区人民政府太湖(蠡湖)新城流域治理目标任务书》下达给各单位(部门)的目标任务;二是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四、工作制度

(一)督查方式

1、日常督查

督查组根据太湖治理和环境保护的年度任务,制定年度督点项目和督查计划,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现场督查,查清查实项目的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台账。

2、节点督查

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控制节点。督查组要切实加大节点督促力度,并按时序进度开展集中式的督查活动,定期通报督查情况,推动各单位抓紧抓好相关工作。

3、专项督查

对于推进不力、停滞不前、影响整体推进的个别项目,区环保督查组要按照“快速反应,马上行动”的要求,由区监察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效能督查,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协助企业走过难关,为有效处理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引导县域投资实现本土消化,形成投资拉动的复合式效应,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搭建产品销售平台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主材(含电缆、路灯、管材、油砂、麻石、彩板砖、地面砖、门窗、天花、钢结构等)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各建设主体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依法办理采购事项。

2县财政部门应以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为依据。建立我县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清单。对清单内产品的零星政府采购(批量限额在10万元以内)建立县内产品协议供货制度。

3县建设部门应在望城建设造价上开设县内材料价格信息专栏。加大县内产品的宣传力度。

二、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4发挥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政策性担保公司。准确定位,认真履职履责,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快捷服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为工业类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服务实行零收费,为其他类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服务按原有费率减半收取担保费用。

5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在优化信贷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积极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中小企业。坚持县域内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并重点向中小企业倾斜。对诚信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各金融机构对有担保机构全额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实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无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幅度应适当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原则上不超过20%。

三、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6加强内部管理。企业要提振信心。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及年检、财务报表的审计。加强战略合作,靠大联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

7拓宽信息渠道。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信息媒体有:政府采购网、招投标网等。各企业应在相关的网站注册会员,解更多更详细的信息。

8提升竞争优势。产品的生产许可、产品质量国际认证、安全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等各类认证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企业应强化安全、质量管理。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开发自主创新产品和环保节能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9合理确定价格。企业应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合理确定产品的市场价格,提高产品的性价比,着力扩大产品市场,提高产销率。

10建立服务体系。企业应打造优质的售后服务团队。压缩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适当延长产品的质保期。

11拓宽营销渠道。企业应打造专业的营销团队。采取灵活的销售措施,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营销推广。积极走出望城,参与市场竞争。

四、创新企业协调服务

12扎实开展“双优”创建活动。把“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方针政策。

13由县工业局牵头。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指导企业及时捕捉采购信息、提升产品品质、提高产品竞争力。

治理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今年三夏禁烧工作总结

今年三夏禁烧工作,由于禁烧措施强硬,执行有力,实现了低留茬、秸秆全粉碎和无秸秆堆积等禁烧任务目标,彻底消除了焚烧隐患,20天结束禁烧战役,期间被县《禁烧快报》通报表扬一次,县禁烧专题信息表彰两次,取得了全面胜利。

取得禁烧胜利的原因:

1、早宣传、早发动。

进入6月份开始谋划宣传渗透,6月6日召开全镇动员大会,紧锣密鼓开始宣传工作,及早形成强大舆论氛围,禁烧占据群众思想阵地。

2、抓得细、抓得牢。

数字化管理,各村宣传工具(标语、条幅、彩旗、指挥部和宣传车)、日收割面积、播种面积和浇水面积等每日有数字,每天进行总结,量化指标,起到了决策指导作用。

3、留茬低、粉碎好。

由于今夏天气原因,小麦成熟期集中,秸秆干燥,有利于机器收割,提高了收割作业质量。多年来村干部跟机监督,使机手自觉低留茬,所以,田间无秸秆堆放现象。

4、督查勤、通报实。

多个领导督查,实现督查网格化、立体化、全天候,通报实名制,戒除一些侥幸心理,推动措施进一步到位。

存在问题:

1、由于小面积地块的存在,造成以路为场,总的来说清理比较及时。

有路场的村有20个村,分别是:北开河、永旺、湾子、磨里、西来村、张杨庄、前湾漳、西王庄、南来村、东槐树、后湾漳、五里铺、北来村、八里铺、小营店、南开河、东王庄、后张庄、龙王庙和东窑头。

2、个别包村干部、村干部在岗值班不尽责。一是在岗为应付督查;二是在岗执勤警惕性差,尤其表现在中午和晚上,一旦出现问题将无法弥补;三是两委干部分包地块执行不严格。

3、个别包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表现在:到处打听督查时间,没有深刻查找自身行为原因,被通报后责怪甚至辱骂督查领导。

4、个别村干部重视不够。兴仁街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分包地块干部不尽责出现问题,造成一定影响。

兑现奖惩:

根据镇禁烧指挥部研究,对今夏禁烧工作进行考评奖惩,具体方案为:

1、包村干部奖惩(以村为单位),每村200元,不在岗扣10元/次。

根据通报显示脱岗次数:

①全勤2个村,分别为:兴礼和兴仁。

②脱岗1次的8个村,分别为:

③脱岗2次的13个村,分别为:

④脱岗3次的11个村,分别是:

⑤脱岗4次的9个村,分别是:

2、未按标准搭建指挥部的3个村,分别为东侯召和尹家桥。每村扣100元。

3、第二次联查支部书记未在岗的8个村,每村扣100元,分别为:黄官营、大营、北来村、后湾漳、湾子、常庄、沙营、北开河。

4、兴仁街扣除全部禁烧经费2576元。

5、有路场村被通报三次以上的村,扣500元,分别为:北开河、永旺、西来村、张杨庄、磨里、前湾漳、西王庄、南来村、东槐树、后湾漳。

今秋禁烧实施意见

一、再提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现阶段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两岸论坛正处禁烧段,而磁州镇又是县城所在地,农作物环城种植,禁烧成败直接影响到和冀南新区的形象,所以全镇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再增认识,与县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发挥“护城河”禁烧屏障作用,保证无烟无火。

多措并举,全面抓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

今年全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立秆掰棒,全面有序还田,合理调配机器,分级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死守,依靠科技、综合利用,确保整体不冒一股烟。要按照“责任地块管理、齐抓共管、突出立秆收获重点、整体推进粉碎还田”的原则,全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

镇出动宣传车,全天候宣传。对各村发放《致全县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和宣传磁带、标语口号等,各村要负责书写张贴标语口号,悬挂禁烧条幅,数量按责任书标准。利用各村喇叭全天播放禁烧磁带。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县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措施。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好经验、好典型。

今年镇禁烧指挥部将统一订制宣传条幅、彩旗及指挥部帐篷。

具体标准:一是标语条幅和彩旗。2000口以上大村和重点路段村条幅10条以上,标语150条,彩旗主要路段和地块每50米一面,剩余村条幅5条以上,标语100条以上,彩旗50面。二是高标准搭建指挥部。具体要求:自己搭建,不能利用机井房等,有“磁州镇×××村禁烧指挥部”条幅、有床、有照明设备、有办公用品等,有条件的村安装高音喇叭,配备宣传车。

2、严格立秆收获两委干部责任制、包村干部责任制、战区指挥长责任制。

实行玉米立秆收获是保证机械还田的关键和基础,也是禁烧成败的关键所在,各村要以原生产队为单位,分户立秆收获,村两委干部制定包方作业规划,有序还田,杜绝立秆收获后长时间等机械的现象,因养殖确需要秸秆的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向镇禁烧指挥部请示,并与农户签订禁烧保证书,报镇禁烧指挥部备案,方可放倒外运,然后明确专人看管直到禁烧结束。

3、强化机械服务,确立农机第一意识。各村首先要充分利用本村的还田机械保证本村使用,其次要利用各种关系有序调入机械。第三要强化服务理念,服务于机手,服务于农民。一是为机手联系好作业地块,两委干部跟车作业,保证机械有活干,人休车不停;二是按排外地机手的食宿,保证收费合理公正,保证有大面积作业地块。

4、强化责任,认真搞好吨粮田千亩核心示范方,在方田内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耕作、统一管理,提高集约化技术含量,努力实现亩产600—650公斤,为省市“吨粮市”工程做出积极贡献。

5、明确责任,各村要将包方包地块责任人名单、示意图、联系电话一式三份于9月28日前报镇禁烧办两份(镇报县禁烧办一份),镇指挥部每天巡查,如发现私自放倒地块,对包地块责任人及村主要干部给予严肃处理、通报全镇,并责成其立即强制还田。

6、加大督导与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一是各战区指挥长以战区为单位,全天督查,镇主要领导不定时督导,镇出动宣传车巡回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置和处罚。

二是按照宣传具体要求和禁烧各个环节完成情况量化禁烧工作成绩,作为禁烧总结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