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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素质的基本途径.

为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学习,科研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相信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的原则.

第三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

(一)组织和领导研究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帮助研究生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正确认识形势,不断提高研究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学术观;帮助研究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培养研究生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精神,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增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高尚品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引导研究生深入实际,参加社会实践,走理论联系实践的道路;

(四)努力培养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拚搏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创新能力;团结协作团

队精神以及良好的科学道德素质;

(五)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机构及职责:

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实行校,院(系)及学科点,导师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以校长为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研究生德育工作管理体制,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工作的开展.各院(系)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在院(系)党总支和院(系)行政的领导下,由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组织研究生导师,团总支,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会具体实施.

第五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

2,抓好研究生的党建工作;

3,抓好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工作;

4,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创先评优工作;

6,做好研究生生的勤工助学和贷款工作;

7,指导研究生社团工作,开展研究生"三助"工作;

8,指导研究的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9,参与研究生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学管理及形势政策的教育;

10,做好研究生特殊事故的处理工作;

11,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六条院(系)职责:

各院(系)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

2,经常深入到研究生中了解,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其学习,科研,生活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3,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招生政审,年终考评,毕业鉴定等工作;

4,抓好研究生的

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党(团)组织建设,配备好党支部书记,做好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6,组织本院(系)优秀研究生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的学籍和档案管理工作;7,做好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工作;

8,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9,指导本院(系)研究生会工作,指导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0,完成党委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党,团组织建设

党总支要安排好研究生中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生活,并注意发挥其在研究生中的骨干作用.要抓好研究生党课教育和发展党员的工作.研究生党支部是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层组织,院(系)应成立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党员超过**人以上的要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可以由导师,党总支干部,研究生秘书或研究生党员担任,其有关待遇与班主任相同.研究生党支部在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定其共产主义信念,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政治责任心.

2,组织党员密切联系党外群众,开展群众工作.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及时反映研究生的

思想状况,协助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第八条班主任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一般按年级设班级,研究生人数在**名以下的系可按系设班级,凡有**名以下研究生的系配备班主任一名,60-**名的配备**名.研究生班主任可由教师和管理人员担任,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研究生的班主任按《中国海洋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参加考核和评奖.研究生班主任应加强与研究生导师的联系,互通有关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便及时,有效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研究生自我教育

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依靠学校,院(系)的力量,而且还要依靠研究生的自我教育.根据研究生文化水平较高,基础知识较完备,独立思考能力和民主参与意识较强的特点,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建立一种民主,平等,相互学习的双向互动交流关系.充分发挥研究生中共青团组织,研究生会组织以及研究生社团组织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第三章途径与方法

第十条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的师表,不仅在业务方面起着指导作用,而且在思想政治方面也直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负责.研究生导师应按照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所带研究生在政治方向,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加以关心,配合党组织做好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与形势政策教育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研究生的必修课,是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基本环节.要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现代科学技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重要课程来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实教学内容.针对研究生的思想实际,运用各种教育资源和形式,及时开展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宣传教育.研究生应修满4—6学分的形势教育及文化素质教育课,帮助研究生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信心.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学习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二条研究生"三助"工作

研究生"助管,助教,助研"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队伍建设的补充力量.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原《青岛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管,助研"工作的通知》,加强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各院(系)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将研究生"三助"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社会实践是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各院(系)应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实践形式,内容,定期组织"博士团"等科技服务活动.

第四章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原则上院(系)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学习.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讲究实效.

第十五条坚持研究生思想动态的分析研究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遇到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

第十六条坚持研究生思想政治考评制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体系中.考评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评优一起进行.

第十七条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制度,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十八条学校每年列专项预算作为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经费,用以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等工作.各院(系)研究生德育工作经费,在各院(系)研究生业务费中专项列支××

第十九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务部门要管,其他部门也要管,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和改善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寓于整个培养过程.

社科部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院(系)党总支要把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院(系)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工会和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要生动活泼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全校各行政业务部门,要本着"德育首位"的原则增强责任意识,结合业务行政管理工作,积极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造条件,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年6月修订)

研究生教育中心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独立行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教学和行政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学位点建设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总体规划和阶段实施计划,组织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培养,德育教育和学位授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工作条例》,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的决定.

2,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工作.

3,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4,组织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组织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

5,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核各级学位申请材料,递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根据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颁发学位证书;核发毕业,结业证书或其他学历学习证明.

6,协助校长审批各学科(专业)制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7,组织实施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材建设,课程考试,成绩管理,中期筛选等工作.

8,组织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工作;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提请主管校长审批.

9,确认当年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名单.

10,做好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组织研究生奖学金发放和违纪处理工作.

11,协助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制订研究生年度毕业计划,做好研究生的毕业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收和培养留学研究生的工作和研究生的留学工作.

13,提请学校为培养研究生创造应有的条件.

14,组织制订研究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gt;,开展研究生工作规律的研究,检查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指导研究生工作的建议和改革措施.

15,做好研究生业务经费的分配工作,监督研究生业务经费的使用情况.

16,统一管理非学历研究生教育,包括对专业学位,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管理,并负责研究生对外合作办学工作.

17,统计有关研究生管理方面数据报表,做好研究生教育的归档工作.

18,组织研究生的"三助"工作.

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院(系)研究生工作职责

(**年6月修订)

招收研究生的单位应由一名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分管研究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办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项.

2,组织制订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审核后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

3,审查申请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以及学位授予名单,并分别提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4,组织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聘请校内外,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学,作学术报告,组织研究生开展各项学术活动.

5,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规定和决定.

6,配备培养研究生所需的有关条件(如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等),管理和使用学校分配的研究生业务费.

7,审批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论文题目.

8,做好中期筛选的组织工作,提出对研究生的学籍处理,奖惩和毕业分配的意见.

9,组织论文答辩.

10,监督和检查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11,总结和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配合党总支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

12,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实施对导师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院(系)研究生秘书工作职责

(**年6月修订)

为了加强研究生管理和培养工作,决定在院(系)设研究生秘书(兼职或专职),研究生秘书在各院(系)和研究生教育中心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直接对研究生教育中心和院(系)领导负责,其工作职责为:

1,配合院(系)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及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老生报到手续.

2,配合院(系)领导组织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各科课程教学大纲和制订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督促实施.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在研究生导师,院(系)及研究生教育中心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3,协助院(系)领导做好招生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命题,复试,导师遴选等.

4,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中期筛选和综合学科考试工作.

5,督促,检查论文选题,论文计划,论文进度及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的进行,做好研究生档案工作(包括论文开题报告,课程成绩管理,文献综述,答辩材料,论文中,外文摘要及论文的收集整理).

6,协助院(系)党总支做好研究生党建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就业工作.

7,负责院(系)研究生管理及培养的日常工作:

(1)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研究生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的具体手续;

(2)建立研究生学籍档案,并完整地保存好学籍档案;

(3)每学期第十五周开始制订本专业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及课程表,经院(系)领导同意后于第十八周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审查;

(4)负责发放选课单,安排研究生选修外系课程(选课单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前交研究生教育中心);

(5)负责处理专业课排课,排教室等问题;

(6)安排研究生专业课考试,落实各课程的考试时间,教室,主考和监考等,并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

(7)做好考试,考查成绩登记工作.

考试后十天内必须将成绩填报表,试卷回收完整,认真登记并交研究生教育中心保存.

公共课成绩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收取,并填写成绩填报表,后转交各院(系)研究生秘书登记.在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完成学籍成绩表的填写工作,送研究生教育中心核对无误后,由研究生教育中心盖章后存档.

8,完成院(系)领导及研究生教育中心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定

(**年6月修订)

一,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研究生业务费现行标准为: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元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元.

二,研究生业务费以院(系)为单位发放,院系可提取其中的10,用作研究生教育管理费用.其余分到各导师名下,实行包干使用.开支由导师提出,院(系)领导审批后方能使用.

三,研究生业务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材料费,试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括上机费),必须的专业参考书刊,资料和小型低值仪器费,出差费[注1],以及聘请校外有关方面专家审阅研究生论文和论文答辩时必须开支的有关费用[注2].

各专业因培养研究生所必须购置,复制的专业图书资料,为院(系)资料室财产,经院(系)资料室验收,签名后才能报销,其费用从各单位的"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教师和研究生可以从资料室借阅.研究生因课程学习需要购买的教材,讲义,资料等费用由研究生自理,不得报销.

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时,凡属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和部门委托科研任务,或参加学校自选科研项目的研究,其费用可在导师科研费中开支.

四,各专业招收的研究生一般应在本专业解决课程学习,确需到外单位去听课的,必须提出申请,由主管院长同意,并在开学前一周将申请书交研究生教育中心核准.其经费由所在院(系)或个人支付.[注1]研究生出差的开支范围,标准和办法,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出差的规定》执行.

[注2]研究生论文评阅及答辩费用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经费开支的暂行办法》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出差的规定

(**年6月修订)

一,研究生业务出差,系指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去校外学习,调查研究,收集资料,进行科学试验,参加学术会议以及为完成教学实践任务去校外指导本科生进行的社会活动等.

二,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以课程学习为主,一般不宜安排

出差,有特殊情况需出差者,由所在系出具报告,分管院长批准,研究生教育中心备案.

三,研究生出差的地点,应在能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就近选择为原则,导师必须严格掌握.研究生的业务出差须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制订出差计划,征得导师同意,分管院长批准.不经导师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抽调研究生出差.

四,对研究生业务出差的旅费开支作如下规定:

1,研究生外出进行科研活动,凡属承担政府科研任务,委托科研任务及校内自选科研项目的,其出差费用应从相应的科研经费中开支,差旅费开支标准视同一般工作人员.

2,研究生因参加指导本专科学生生产实习而出差,如属培养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其旅差费从各单位的"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如属培养计划以外的任务,其旅差费由各单位开支,旅差费开支标准,与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待遇相同.

3,研究生为完成课程及毕业论文外出收集资料,进行调研或听学术报告,其旅差费从各单位的"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除住宿费可按照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待遇外,其余费用一律按本,专科学生生产实习经费开支标准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关于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开支费用的规定

(**年6月修订)

一,经费开支

评阅论文和论文答辩所需的酬金及接待费均从各单位"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现将有关经费开支标准规定如下,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硕士论文答辩费每生**元.

(二)博士论文答辩费每生**元.

(三)论文评阅费:硕士论文每篇,人次**元,博士论文每篇,人次**元.

二,接待工作

(一)住宿:外地答辩委员住宿,接待,由院(系)或导师联系安排.

(二)交通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的交通往来,由院(系)或导师负责安排.为节约开支,一般情况下,尽量在青岛聘请答辩委员.

(三)外地答辩委员的交通费,途中伙食补助,住宿费(一般不超过三天)等各项费用,可从"研究生业务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由各单位或导师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