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9 04:08:04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全面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县2014年民营经济发展总体目标要求,对全镇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各村、各部门及李堡工商分局。
二、考核目标
1.净增个体户500个;
2.净增公司制企业250个;
3.凤还巢企业44个;(各村按农口下达考核指标数)
4.新注册商标30个;
5.新增纳税户27个;(各村按农口下达考核指标数)
6.净增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三、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考核制,重点考核年度民营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由镇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年终对各村、各部门及李堡工商分局进行百分考核,同时纳入镇政府考核计分兑现。
1.完成个体户任务数得20分、完成注册公司制企业个数得50分、完成注册资本数得10分、凤还巢企业个数得10分、新增纳税户数得10分。
2.各村、各部门完成民营经济计划指标得基本分,完成实绩与计划指标相比增减同比例加减分,加分不超过基本分的50%。
3.李堡工商分局完成全镇全年商标注册指标,由镇政府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实行序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民营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镇民营经济考核领导组按季公布、点评,按季序时考核,年终考核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