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3 03:40:27
一、总体原则
社区招商引资考核,坚持两个重点。即项目服务和提供项目信息,同时考虑地区和资源方面的差别,引进的项目只要在镇范围内都予以认可并适当安排项目引进任务。
二、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1、引进项目
2、到位资金
3、工业项目前期工作
4、项目跟踪服务
(三)计分办法
招商引资年终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引进项目40分,到位资金30分,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含项目信息和基础工作)15分,项目跟踪服务15分。另外,对重点项目、入园项目实行加分。
1、引进项目考核(40分)
(1)完成引进项目任务按项目实施进度计分,其中只有在谈项目计10分,到签约项目计20分(以协议书为准),到开工项目计40分,达不到投资额度的项目按项目投资规模比例计分。
(2)超额完成项目任务,按项目个数和规模给予加分。5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加岗评总分1分;每增加100万元再加0.5分(即按发[]71号执行)。此数据以提供账单和发票复印件为准或按县招商局认定数据为准。
(3)引进500万元以上项目进入经济开发区的每个加5分。
2、到位资金考核(30分)
项目完成到位资金任务计30分;未完成任务,按实际到位资金任务数的百分比计分,超额完成任务奖励加分不超过5分,按超过任务百分比计分。
3、项目前期工作考核(15分)
(1)提供有价值项目信息1条计5分(8月31日前完成的记5分,8月31日至12月10日前完成的记2分);
(2)编制可开发项目建议书1份计5分;
(3)基础工作计5分,其中报送报表资料及时、准确、齐全计3分,日常基础工作规范、项目服务档案资料齐全计2分。
4、项目跟踪服务考核(15分)
(1)与投资者签订服务协议计5分;
(2)安排专人的重点项目协调服务计5分;
(3)环境好,服务优计5分,投资商满意计满分,不太满意计2分,不满意计零分。
因环境问题或服务不到位,造成投资者在县有关部门投诉,每项扣5分,因同一问题投诉3次,项目服务考核记零分,项目因环境问题连续停工3天,项目服务考核记零分。
三、考核指标认定原则
(一)项目认定
1、在谈项目以意向协议书为依据,签约项目以投资合同为准,开工项目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为准;
2、启动本县民间资本投资新办企业达到100万元以上,可视为招商引资项目;
3、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型、工艺落后、危害型等项目不能作为项目引进。
(二)到位资金认定
1、到位资金是指本年度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地、房屋、设备、项目专用道路、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前期工作费用)和流动资金。
2、首次收购以破、停产企业的项目成交额计算到位资金。
(三)项目前期考核
1、基础工作考核。以单位会议记录、报表、规划、计划、总结等资料、镇经贸办日常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2、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建议内容及方案、工艺及技术、产品及市场预测、投资概算、经济效益分析、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环境等内容。
(四)考核实施
1、考核组织:招商引资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奖励:招商引资工作和工业企业入规工作年终纳入双文明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为年终评选“突出贡献奖”的重要依据。
3、社区每入规一家企业,镇将从县给予入规企业奖金中的10%(或1000元)奖励给社区。
4、招商引资可跨区域(镇内或工业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