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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角度下民商法的伦理分析范文

时间:2022-01-13 09:22:39

市场经济角度下民商法的伦理分析

一、民商法伦理的主要特点

1.民商法本质性原则的表现。为了保证商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的建立,竞争市场中,每个主体商户都会进行公平竞争。以人类文明道德以及商业道德作为竞争的主要依据,在伦理的基本商业精神的背景下,让每个商户都有机会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但是,尽管设有完善的竞争环境,这一体系的建立并不能保证商业从事者一定会获取利益。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经济利益逐渐成为推动人类活动的主要因素,一些群体或个人会不择手段,甚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不惜一切代价铤而走险的去谋取利益,这种行为是为人们所唾弃和厌恶的。在此背景下,保持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特别注重诚实守信的原则,因为这一原则是千百年来买卖交易中一直持续至今的美传。在现代社会下,信誉在个人生存和商业交易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交易之前唯一注重的就是该商家信誉度如何,是否讲究诚信。

2.民商法和伦理道德之间的联系。民商法具有统筹兼顾、公平至上的立法原则,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其在价值观方面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同时,全面有效的将人类各方面的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在固定空间内规定的市场资源配置融合在一起。商业的进行过程必须依靠一种体系的约束,因为只有通过有效的规章制度所制定出来的条条框框,才能够巴掌商业活动的有序进行。然而这一体系的建立必须依靠法律的硬性支持,对违反商业活动的行为以及人物进行不同惩处的处罚,然后,将各个商业从业的主体人员的具体情况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收集起来,针对所有的情况做出总结,进而建立起一种自我约束体系。虽然说所想象的法律效果的实现和实际社会下的效果实现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假如在最初的建立时期,其根本的总之就发生了严重的轨道偏移,那么其最初的假想效果肯定不会出现,只会与最初的愿望背道而驰。综上所言,商业法律的建立必须在参考了人性主观和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观之后再作出决定,这样才能够为经济的市场化和自由化提供一个公平的环境。

二、我国民商法的主要体现

1.民商法让商家看到讲究诚信的重要性。信用体系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伦理对民商法提出的要求,民商法在信用体系方面表现在严格的秩序规范,另一方面来说,通过民商法的法律的伦理性,让市场从事商业活动的商人遵守道德准则,逐渐构建了商人的诚信体系,这种体系能够自动维系商人之间的活动,让商事行为养成了恪守伦理的良好的习惯。有了这样的道德伦理的约束市场经济的运行才能有序不紊。当然,这种道德伦理体系的创建离不开民商法的支撑,民商法为商事行为的道德伦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这说明了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脱离民商法谈论商事行为的道德伦理约束和脱离商事行为的道德伦理约束谈论民商法都是不全面的,只有将二者联合起来才是整个商事行为体系的完整。所以,在商事行为的市场中,民商法对诚信体系的构建是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的。

2.民商法使人权得到了充分的重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以后,我国也开始注重市场经济的实行,不能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也不能说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两者都是片面的,因为二者都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现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经济步伐发展较快,由此我们应该看到,市场经济是有利于大家的,因为我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下都得到了或多或少的利益,同时,市场经济更有利于社会的各个群体,只有通过群体的共同努力,最终才会创造出更多更大的礼仪,所以说市场经济是存在公正性的,是一种既利于自己同时也是利于他人的交换形式。市场经济中人们的劳动成果都会得到高度赞扬与尊敬,所以说在市场经济里也充分的看到了人格被尊重的一面。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这一点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民法通则》中,充分的肯定了人格权的存在,任何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都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只有对他人的人格充分尊重,才能建立合格的市场经济秩序,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个人的人身权利以及个人的财物。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对私权的保护中有明确的规定,民法所要建立的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就是要建立一种公民自由、安全和人格权的重视,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公平和正义。在整个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总体来说就是在围绕着交易进行的,所以对于财产和合同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我国也看到了这一方面的重要性,在我国的合同法和物权法等多部法律中对个人的私有财产都有明确的规定加以保护。只有对从事市场经济的个人的私有财产进行保护,才能让他们放心的进行市场经济,这样才能让市场经济发挥到最大的作用。人格的尊重在我国的民商法中一直是居于非常重要的位置,尊重人格才能尊重他人的私有财产,这是必要的因果关系。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市场经济角度下,构建民商法的伦理体系主要依靠当代的社会法制以及伦理道德,对以前的关键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法,进而研究出与现代市场经济相融合并且与当代社会相融合的商法文化。同时,目前全球社会经济形势千变万化,这样就改变了人类的经济关系,所以说只有将当下的民商法进行有效的完善,我国才能够实现经济平稳发展,进而保障了我国公民的权益。

作者:林健林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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