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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设计与运用范文

时间:2022-11-05 03:20:35

国企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设计与运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结合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从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还有很多不足,考核评价在国企党建中的“指挥棒”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掘。因此,建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成为国企党建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开展党建考核评价的现实意义

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企的独特优势。正确理解“根”和“魂”的内涵,以“根”和“魂”的要求和标准深入推进企业党建工作,是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必然要求。作为国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国有企业“根”和“魂”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在国企发展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当前建筑业国有企业依然存在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弱化、制度建设不能满足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从制度体系设计和方法措施落实上去破解。2016年10月,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后,党建入章程、党委会作为前置程序、“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建工作考核等工作先后在国企落地。由于国有企业数量多、发展沿革各异、行业跨度大、业务模式多样,导致国有企业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参差不齐、统一性不够。企业党建工作是一门科学,其中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则是党建工作科学化的重要环节。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一是能够从根本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二是通过考核评价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甚至倒逼党建工作完善改进;三是通过党建考核,可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领导核心作用,提高企业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生产工作的深度。

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的设计思路

1.考核评价设计——主次兼顾、权重合理,体现工作的深度和创新。考核评价工作应坚持基本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工作的阶梯性、深浅度拉开被考核者的对比差距,利于优秀者脱颖而出。考核项评分权重设计要与考核项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权重相匹配,主要依据该考核项在党建工作中是主干还是分支、是全局性还是局部性、对整体工作影响效果如何,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就应列入党建重点工作。从国企党建总要求层面细化要求,明确考核内容。党章,党的基础法规,党的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党中央和国资委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等,要对上述这些要求细化具体化,明确考核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必须接地气、符合客观。考核评价设计要充分考虑企业党建工作的客观情况,在考核内容设计上、评分比重分配上,均体现针对性,以促进实际工作,避免理论和实践“两张皮”现象发生。

2.考核评价实施——群众测评。进入考核期后,各企业党委应先进行群众测评,工作方法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测评对象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测评,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测评表,取有效测评表的平均分,权重占总分的30%。上级考评。一般为上级党委派出考评组进行现场考核打分。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点,一般应通过听取现场汇报、查看相关内业资料、开展员工调研谈话等,深入了解工作情况,最后填写测评表,权重占总分的70%。奖惩加减分和否决项。对获得重要表彰奖励和出现严重问题设置加减分项。扣分和否决项一般包括领导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群体性事件、党员违纪处分等,直接评定为合格及以下,或扣减一定分数。计算得分方法。总评分=上级考评得分×70%+群众测评平均分×30%+奖惩得分3.评价结果运用——本文设计的考核评价案例设定总分120分,其中,党建基础工作40分,党建主要工作60分,党建创新工作20分,奖惩分据实打分。考核评价实行定期考核评价,一年一次,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方式为群众测评、上级考评和奖励加分,同时引入奖惩加减分和一票否决项。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得分为11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90分(含)至109分为良好,75分(含)至89分为基本合格,7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结果运用应该包括以下方法:专项通报。上级党组织将最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绩效挂钩。将党建工作考核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相结合。企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在领导人员考核中可推荐为“优秀”人员;企业党建工作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在领导人员考核中不能被评为“优秀”,企业领导班子不能被评为“优秀”。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企业党建”评分直接由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总评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约谈整改。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约谈整改,可与领导人员年薪挂钩,酌情扣除领导班子人员年薪的3%~5%。表彰推优。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参与评选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并可酌情奖励领导班子人员年薪3%~5%。

三、党建考核评价的框架细则

依据以上设计思路,本文从党建基础工作、党建主要工作和党建创新工作三个方面,构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设计的整体框架和考核细则。

1.党建基础工作(14项)(1)落实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情况(3分)。上级党组织要求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情况。(2)基本组织建设情况(3分)。“四同步四对接”情况;开展党内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党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情况。(3)基本队伍建设情况(3分)。党组织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党员发展、管理和培训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党务公开情况;支部“”及党内教育活动开展情况。(4)基本制度建设情况(3分)。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调查研究等制度建设情况;党内文件贯彻落实情况。(5)基本活动情况(3分)。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开展学习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党的纪念庆祝活动等活动情况。(6)领导人员教育管理情况(3分)。坚持“20字”标准、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领导人员培训、监督、管理情况;开展“四好”领导班子评选表彰情况。(7)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情况(3分)。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情况;建立人才“选、用、育、留”机制情况;人才队伍结构和后备人才培养情况。(8)宣传引导工作情况(3分)。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企业形势任务教育情况;企业媒体建设和网络宣传工作;对外新闻宣传、舆情引导监控和应对工作;员工思想动态调查情况;员工诉求反馈渠道和矛盾调处机制建设情况。(9)精神文明和党建研究情况(2分)。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开展员工思想道德教育情况;开展党建研究情况。(10)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3分)。建立问题线索处理规定和制度情况;运用“四种形态”教育提醒和查处情况;建立巡察工作制度,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情况;对巡视问题反馈和整改情况;对上级党委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和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11)工会组织建设和民主管理情况(3分)。群众组织工作情况;爱心活动和扶贫工作情况;党委研究工会工作及工会组织建设情况;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工会经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12)落实工会教育,参与、建设和维护员工权益职能情况(3分)。企业年度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兑现和考核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群众保安全、劳动竞赛、文体活动等情况;开展劳模等先进典型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情况。(13)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共青团工作情况(3分)。团组织建设和保障情况;组织引导青年立足岗位发挥作用情况;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情况。(14)维护稳定工作情况(2分)。维稳工作制度以及预案制订执行情况;信访维稳日常工作情况;维稳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建立情况;防范和处理邪教情况;群体性事件防控情况。

2.党建主要工作(7项)(1)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9分)。党的重要会议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情况;履行政治和社会责任情况。(2)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情况(9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总体情况;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前置程序落实;落实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办公会制度情况。(3)落实党建重点工作情况(8分)。中央和国资委党建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党委年度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4)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情况(9分)。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情况;党委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人才工作制度落实情况。(5)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8分)。“四好”领导班子建设措施计划;领导班子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情况。(6)思想政治建设情况(8分)。企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情况;党委中心组学习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情况;思想政治教育和现场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意识形态管控情况;派及无党派人士统战工作情况。(7)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9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纪律教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3.党建创新工作(3项)(1)创新党建工作机制(8分)。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及党组织、党员队伍的发展变化情况,探索和创新责任落实办法、日常党建工作机制等,突出创新性,鼓励实践探索。(2)创新党建工作载体(6分)。利用信息化新技术新工具以及各种资源,积极实践党建工作的新阵地、新途径、新手段,拓展党建工作思路,丰富载体。(3)创新党建活动形式(6分)。开展符合组织要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乐于积极参加的活动,充分调动参与者的主动性和热情,提高活动开展效果,凝聚正能量。

4.奖惩加减分和一票否决项(1)获党建类全国性表彰(集体加10分,个人加7分)。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四”红旗集体、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团员等。(2)获党建类省部级表彰(集体加7分,个人加5分)。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三八”红旗集体、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集体、优秀共产党员、劳模、“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员等。(3)在全国或各部委、各省市、上级企业组织的会议中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全国性加7分,省部级加5分,地市级加3分,上级企业单位加2分。(4)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较大事故的,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5)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考核评价结果直接评定为合格及以下。(6)有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治安处罚的,扣减5~10分。

四、推进党建考核评价落地措施

加强宣传引导。要推进国有企业党建考核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必须要有广泛的共识基础,在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群众中要有统一认识。如果认识不一致,考核评价工作就会遇到很大阻力,甚至流于形式。为此,企业党委要加强引导和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考核评价工作的思想认知和舆论环境。完善制度法规。国企上级党组织要从制度层面对基层党建考核工作进行指导,鼓励企业主动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造新经验、实现新作为。建立保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后,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细则,提供经费保障和人才支持。要制订管理办法,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企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任期和年度考核、经营业绩考核中,并加以固化,形成常态化。

作者:孙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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