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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范文

时间:2022-11-21 03:55:14

高校法学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毕业生人数的大幅攀升,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境日益凸现,究其原因,可以从社会、学校及学生个人三方面着手分析,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路径不仅要重新审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职业优势,提高其社会认可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准入制度,还要创建人才培养新机制,培育法学应用型专门人才,开展全程就业指导。

关键词: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原因;对策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招生规模的逐渐扩大和毕业生人数的大幅攀升,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境日益凸现。根据就业蓝皮书《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统计,中国高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为93.9%,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学科门类就是法学为85.3%,故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就业数量与其他学科毕业生数量还有较大差距。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作为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的核心,一个家庭的希望所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探究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并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层面

这一层面主要体现在社会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认可度、用人单位的要求与就业制度三个方面。第一,较低的社会认可度,是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首要原因。当前,社会普遍认为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法学素养不高,无法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士、法学(法律)研究生相提并论,但此种认识忽略了一些知名度高的学校实际是参照高考重点本科线进行录取,被这些学校录取的法学本科生实际考试成绩往往比普通的本科院校分数线高出十几分甚至是几十分,通过四年的培养,其法学专业素质通常能够达到较高水平。人为的设置就业的高门槛,很多高素质的本科生因未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未获取硕士学历而被“拒之门外”,无法顺利就业。第二,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以及公司法务部门等用人单位对学历的高要求是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直接原因。当前,有些用人单位盲目攀比,不从岗位的实际需要遴选人才,本科生可以胜任的岗位,却要招聘研究生以上的毕业生,甚至相当偏僻经济欠发达的地方也是如此,这些不仅导致了人才的高消费、人才资源的普遍浪费,而且无形中导致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之路困难重重,荆棘丛生。第三,部分行政部门在人事制度、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也是导致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部分行政部门在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人为地为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设置了很多障碍。例如很多地方除了对本地生源网开一面之外,对其他地区本科生的落户进行了严格限制,从根本上遏制了人才的流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

(二)学校层面

这一层面主要体现在高校对法学本科生专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向社会输送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欠缺科学化就业观念的培育及矫正机制三个方面。首先专业趋同现象严重,同类专业的人才与市场所需人才不成比例,增强了寻求同类职业的竞争,也加大了就业的难度。例如,全国文科高校超过半数开设法学院并且为了获得优质生源每年实行扩招政策,这造成了市场供需失衡。其次,课程设置上实践操作、实践技能部分偏少。部分学校在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上往往采用单一的、枯燥的书本式培养模式,所开设的课程理论课偏多,实践课较少,缺乏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养(如法律文书的写作、庭审技巧、与当事人沟通的技巧等),从而导致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不能体现自身在专业技能上的优势,而遭市场淘汰,不能顺利就业。最后,学校并未建立科学化就业观念的培育及矫正机制。科学化的就业观念使被培养者有能力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调试自身的职业规划,同时纠正不健康的就业观念。欠缺完善培养纠正机制,极易导致学生出现就业困难。

(三)学生层面

这一层面包括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观念和自我评价两方面。观念是心灵深处的东西,就业观念将直接影响到就业态度和最后的取舍。经过观察笔者发现部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观念滞后。在地域选择上,大多数法学本科生会选择到北、上、广、深及内地核心城市工作,因为经济的发达程度与诉讼、非诉业务的发达程度成正相关的思维已经成为其精神烙印,条件差的偏远地区遭到本能的抗拒。在工种选择上,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成为最优选择,工资高、福利好、工作轻松更是成为工作选择的应有之义,小公司、私企、工资低、劳动强度大被认为是新时代的“失败者”,这造成了就业者在思想观念上人为地缩小了就业面,这也是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还源于其自我评价的不恰当。部分学生在择业时,以“不应该做什么”为逻辑判断的起点,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认为读了法学本科就是高端法律人才,毕业后应到环境好、条件好、待遇高、专业对口的单位工作,从事非法律类别的工作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据对相关高校法学院的毕业生调查,有少数学生怕苦怕累,简单工作瞧不起,待遇低了不愿去,甚至有的学生到单位上岗后,不能坚持一线工作,频繁“跳槽”,宁愿闲在家里,形成“有岗不就”的现象。

二、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对策

以上,笔者从社会、学校和学生三个层面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作了粗浅的探讨,那么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从而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呢?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职业优势,提高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社会认可度

法学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分支。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对于社会人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教育资源的高效利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甚至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道路的重要助推器。在人才竞争激烈的今天,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职业优势。一方面,与其他较为抽象的专业(哲学、艺术等领域)相比较,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不仅具备实践技能,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无论是对于将来知识层次的提高还是对于实践技能的完善与拓展都更具有专业发展的期待。另一方面,与研究生、博士生比较,法学本科生具有比其更早接触社会、占据岗位的优势。在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专业特长后,能够合理恰当地为自己定位,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资质,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职业含金量。

(二)建立健全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准入制度

政府机关要建立健全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准入制度,放宽人事制度户籍管理等方面对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限制,鼓励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流动就业。同时,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人才市场,要让市场发挥对本科生就业的主导作用,而不是人为地抬高门槛、设置障碍。用人单位要把人才使用纳入其成本核算之中,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从市场经济角度有效地使用人才,不要盲目攀比或者把文凭作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高学历人才的多寡不应该正成为用人单位攀比的准则。

(三)创建人才培养新机制

一方面可以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实施校企联合办学,采用“订单式”培养的模式,建设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另一方面要做好课程设置的市场化和师资的复合化工作。根据市场需要,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增加新知识、新技术的课程,加强学生的实习教学环节,构筑学生及早进入社会实践和体验的机制,增强学生社会适应的能力和动手能力,重视培养法学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使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成为市场欢迎的人才。

(四)开展全程就业指导

高等院校急需建构科学化的就业观念培养以及纠正机制,确保学生就业观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开展全程就业指导,从大一开始规划实施,建立起由低年级到高年级全程化的就业指导工作体系,从学生一入学就让学生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了解就业政策和求职择业应该具备的能力和素质,了解目前的就业形势。通过开展学生全程就业指导,引导学生在认识就业形势的基础上,树立“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到最需要的地方去”、“到生产一线和艰苦行业去”的就业新观念。

综上所述,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解决这一问题不单单是个人所思所为就能成功,它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整个社会都应该给予关心支持。国家、政府部门、各级学校、家庭、教师、学生应该一起努力来解决好这个问题,以更好地做好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工作,保证广大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顺利就业,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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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贾新岚.法学本科生就业形势分析及对策研究—以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为例[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

作者:张艳娣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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