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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引发的法律风险预防范文

时间:2022-11-05 10:27:59

商品归类引发的法律风险预防

摘要:商品归类在进出口活动中的地位极为重要,商品归类编码决定了货物的税负大小、贸易管制要求以及出口退税率的适用,它不仅是进出口环节交易成本的关键因素,对一些通过退税获取经营利润的企业而言,商品归类直接决定了出口贸易的可行性。现分析了商品归类易引发的法律风险,并针对风险提出预防策略以期对企业经营活动规范化起到正向作用。

关键词:商品归类;风险;预防策略

一、案情分析

2017年5月22日,深圳布吉海关对深圳A公司近三年进出口经营活动进行稽查,经查明,当事人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其中6次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北京海关申报进口的“滚针轴承”存在品名及商品编码申报不实行为,申报品名为滚针轴承共1045套,申报商品编码为“8482400000”,实际货物为滚珠轴承641套(商品编码为“8482109000”)、圆柱形滚子轴承404套(商品编码为“842500090”)。涉及的货物价值人民币405.35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7.5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海关决定对深圳A公司科处罚款人民币1.13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中解释了子目8482.40仅包括滚柱直径相同,最大不超过5毫米,且长度至少是直径三倍的圆滚柱轴承,滚柱的两端可以磨圆。而深圳A公司实际申报的货物为滚珠轴承、圆柱形滚子轴承而非滚针轴承。

二、案情评析

商品归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商品编码的不同往往会影响到进出口货物应征关税税率的高低,甚至会出现申报此税号征税,申报彼税号就不征税的现象。由于现行的海关法律法规对申报不实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对当事人申报的HS编码与海关认定的不一致的处理结果有时却会大相径庭:有的以“归类差错”,作补税处理;有的以“申报不实”进行行政处罚;有的甚至被认定为走私,涉嫌走私犯罪。商品归类工作会给企业带来以下风险。

(一)通关风险申报不实、不规范等会引发海关效率下降、企业成本上升。海关稽查认定商品HS编码不实,引发的如下法律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并按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追加滞纳金。”

(二)违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4)、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三)信用风险海关2014年10月8日的海关总署令第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按照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原则,分别适用相应的管理措施。认证企业企业享受海关通关便利措施,一般信用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失信企业将受到海关严密监管。申报不实累计数量过大会给企业的信用等级认定带来直接影响

(四)累积的刑事风险走私犯罪是根据《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简单地说,也就是当走私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走私犯罪的构成要件时,走私行为就转化为走私犯罪。例如,对于走私普通货物的走私行为,如果自然人偷逃税款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达到25万元以上,就达到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所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依法应对行为人予以刑事处罚。反之,如果没有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标准,则只构成走私行为,依法应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三、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一)确定正确的商品信息归类规则之所以技术性强,是因为规则涉及的商品细节条件繁多,同一品名的商品在不同细节条件下,实际适用不同的归类编号,即品名与归类编号之间不总是一一对应关系,甚至不属于一个章节。这就要求实施归类者充分掌握商品的一切必要信息后才开始着手归类。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归类人员并不直接接触产品,而是被动的从其他部门得到商品情况的告知,以简单笼统的商品信息进行归类,这样往往存在归类错误的风险隐患。针对以上问题,应由关务人员主导、企业采购、生产、销售各环节相关部门配合下,对商品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和研析,在此基础上决定归类编号。

(二)重视归类推导程序海关商品归类时应严格遵循商品归类的步骤和顺序。归类活动具有法定的逻辑程序,比如根据归类总规则一,首先通过类注、章注、品目条文来确定或者排除相关类、章及品目,然后在子目中层层推导,必要时根据归类总规则三来判定多个品目之间的取舍等。不同的归类程序实际上会得出不同的归类结果,很多归类错误并非对实体规则的疏忽,而是适用了错误的归类程序。归类企业应根据归类规则制定了严密的归类程序,并将其作为企业工作规范的组成部分,这种制度一方面使得企业在归类活动中的正确率得以提高,避免了原则性归类错误;另一方面在发生归类争议时,便于回溯原因、及时配合海关进行归类审核。

(三)掌握归类依据《进出口商品税则》列示的类注、章注、品目条文是用以归类的重要并且基本的依据。但是商品世界包罗万象,且层出不穷,一本税则不可能对涉及商品的细节作出详细解释。有鉴于此,《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一书对税则的所列商品及品目作了详尽解释,事实上扩充或者限定了税则有关商品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品目注释》不仅仅是一本注释书,其内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归类活动中,尤其是对于一些疑难商品,税则必须配合《品目注释》同时使用才能正确合法的进行归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海关总署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也是归类规则的组成部分,虽然这些文件涉及的商品范围,比不上《品目注释》全面周详,但是随着历年积累,这类文件在归类领域将起到重要作用,企业在归类过程中也需要结合使用,反之,如果上述文件已经明确列名的商品归类,企业未按照规定申报的,就可能被定性为申报不实。

(四)完善的归类记录与更新企业内部良好的归类管理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归类准确率,同时也有利于与海关的沟通。比如存档制度,企业确定归类的过程往往也是一个交流的过程,不同部门、买卖双方或者国内外母子公司之间需要交流商品信息以便确定归类,这些交流信息往往对证明商品归类正确性具有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这些交流往往通过个人电子邮件进行,如果遇到人员调整,这些信息就容易散失,一旦海关要求补充说明归类依据,就很难及时递交有关信息。因此,归类过程中的交流文件最好建立专门的企业存档,在企业范围内可以查询。再比如一些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建立了归类规则资料库,既方便企业内部查询,也便于关务培训。近年来海关商品归类决定、裁定等文件往往一年内不定期增补,一旦涉及归类产品,企业往往就会发生归类错误,因此,建议企业应当建立归类政策动态跟踪机制,使企业产品能够随时适应归类规则的更新变化。

(五)积极培训商品预归类报关员商品归类是优秀关务人员三大技能(归类、审价、原产地)之一,是税收要素的核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报关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实际通关过程中较易出错的环节,大量海关缉私案件都与其相关,海关的全国通关一体化实行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的并联模式使得关务所面临的风险客观增大,因此唯有前端合规,方能后续风险降低;全国通关一体化在2017年7月份已经全面铺开,海关在京津地区,上海、广州地区设置了税管中心,相应在青岛、上海、黄浦也设立了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同时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后续核查工作的公告》,针对价格、归类、原产地等税收征管风险开展的核查。这意味着前期放开,后期管住的监管理念已经进入可操作阶段。因此,不管是在预归类人员的资质考核中还是在实际通关的过程中,进出口商品的预归类都是重点和难点。总之商品归类工作是企业关务活动甚至经营活动中重要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成本、企业信用等级,甚至会导致触犯刑法。企业和关务工作人员应重视并掌握商品归类的方法,积极学习有关商品归类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胥丽娜.海关商品归类错误的风险及其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15(11).

[2]孙爱华.进出口业务中商品归类错误原因及影响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7(10).

[3]张秀华.报关商品归类错误给外贸企业带来的风险及其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17(5).

作者:孙康 单位: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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