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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运用司法公证制度防范信贷风险范文

时间:2022-12-20 04:21:29

论运用司法公证制度防范信贷风险

关键词:司法公证;信贷风险;防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都需要信贷,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他们进行信贷业务最主要的渠道来源。对于银行或金融机构来说,信贷业务也是他们最主要的金融业务类型,是确保他们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在信贷业务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防范信贷风险。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到发生的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在信贷业务的还款期之前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或者经营状况发生重大的变化,就有可能导致履约能力受到影响,从而产生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也是日常工作中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为了确保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能够得到良性的运转,就必须通过司法公证这种法律手段来进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加强信贷业务的管理,确保信贷资金能够及时的回收,防范信贷风险。司法公证作为一种法律保障途径,在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司法公证本身既具备司法的职能,又具备中介组织对监督、服务、中立和沟通的功能。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司法公证在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规避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

一、司法公证在化解信贷风险中的作用

(一)方便及时,信贷资金回收速度快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信贷违约提起诉讼,最快也要三个月才能收回货款,一般都在半年以上,如果转入案件的执行时间会更长,现在在金融机构的信贷诉讼中,通常金融机构都可以获得胜诉,但是在执行中却很容易出现问题,这也是依法收贷款效果不明显的原因,如果采用了司法公证的形式,发生了信贷资金的逾期未归还,信贷机构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这样不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传唤、开庭和答辩,方便及时,信贷资金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收回。

(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收贷率通常在金融机构遇到一些信贷纠纷时,都会通过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由于诉讼期较长,让贷款人很容易有时间转移资产,导致虽然有判决最后却造成人财两空的局面,如果办理了信贷司法公证,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由于执行迅速,节省时间,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的措施,让一些恶意欠债无机可乘,从而最大程度的保证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安全,提高了收贷率。

(三)提升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在双方当事人办理信贷业务时,通过进行司法公证,可以让借款人一开始就了解信贷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不按期归还会有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这也会提升借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同时司法公证可以让贷款手续更加的完备,从而避免法律运用不当造成的纠纷。

(四)解决信贷风险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司法公证是信贷双方通过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同时也是信贷活动重要的法律要件。而逾期贷款是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产生的违约行为,因此如果贷款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并不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误区,对有关的法律条文理解出现偏差,司法公证也是能够解决疑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比如如果借款人利用外出、外逃等手段逃避债务,就可以通过司法公证的方式向其发放催款通知书,而不管借款人是否收到,都会视同已经送达,这就会让诉讼时效从送达之日起重新进行计算,避免了一些借款人由于拒绝在催收通知书上签字而导致诉讼时效过期的问题,确保了信贷合同的真实有效,同时也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因此司法公证在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二、司法公证防范信贷风险的措施

(一)做好信贷检查工作信贷检查是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前提,在进行司法公证的过程中,公证人员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要组成调查小组,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考察和了解,看看贷款的项目是否为企业发展所必需的项目,然后要充分对信贷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近期状况进行调查了解,评估企业的偿还能力,对信贷资金的发放过程、使用过程以及还款过程的各种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最大程度的避免信贷风险的发生。

(二)认真执行抵押担保制度为了防止信贷风险,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通常要求当事人提供一些物权作为抵押,抵押物如果需要保险的,需要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然后将保险单交给抵押权人进行保管,作为抵押的物品必须是国家允许抵押的物品。公证机构要做好抵押物的登记,要求抵押方、担保方都能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主动的到抵押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司法公证部门要为抵押品设立专门的登记账户,将抵押财产的名称、规格、型号、价值、所在地等详细的进行登记,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的防范信贷风险。

(三)做好贷款合同的审查及后续工作司法公证机关要根据信贷风险防范的相关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对贷款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首先要检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看担保人的资格以及是否有担保能力,还要调查担保单位的信用状况。其次是要对合同进行认真的审查,对于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逐条的把握,同时评估借款方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以及是否可靠。最后要检查信贷合同的形式是否是完整的,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只有这样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司法公证机关才能够确保双方当事人认真地履行自身的义务。信贷资金发放以后,司法公证要进行贷后的检查,公证人员可以检查信贷资金是否是专款专用,有无挪用、占用和截流的问题,同时检查信贷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以及抵押物的现状是否良好,检查企业的还款情况,看看是否存在信贷风险,如果发现有违约的迹象就要及时的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三、司法公证防范信贷风险的制度保障

(一)加大对司法公证的宣传力度在信贷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结构对于司法公证的了解程度不足。因此作为司法公证机关,应该加大对司法公证的宣传力度。既可以利用传统的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进行司法公证的宣传,还可以利用现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进行网络宣传。通过对司法公证的宣传,提升公民与法人的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在信贷风险防范中司法公证起到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信贷业务作为主营业务的,更应该认识到司法公证的重要作用,要提升金融管理高层和银行信贷人员执法工作的意识,确保司法公证在金融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二)协调信贷双方的关系作为服务机构,公证处要积极主动地与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和联系,争取能够与金融机构之间联合发文,从而把信贷过程中的各种合同和担保等纳入到司法公证确定的法治轨道当中。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司法公证书对信贷资金进行及时的下拨,同时可以和金融机构共同组成金融信贷资金执行机构,让公安机关和法院一起相互配合,从而实现公证和执行的一体化发展。

(三)提升公证人员的素质防范信贷风险关系到国家金融机构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秩序,因此作为司法公证人员,一定要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公证人员首先要熟悉与司法公证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熟悉与信贷相关的借款合同以及抵押担保合同相关的规定,对这些规定中的内容进行详细的了解,这样才能在司法公证的实践中归纳和总结出一套适合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双方之间的公证程序和方法。让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公证时可以提升工作的效率,为双方提供更优质的司法公证服务。

四、结语

司法公证在防范信贷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银行等金融部门应该加强与司法公证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共同努力将信贷风险防范更加的法治化、效率化和科学化,从而让信贷资金更加安全有效的流通,为金融市场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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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清华.商业银行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4(12).

作者:郭春玲 单位:同心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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