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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短缺范文

企业用工短缺

任何一个问题的出现,都有它内在的原因,可以说是一些因素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的必然。“民工潮”回流现象的出现也不例外,“民工潮”回流有被动回流和主动回流之分。

一、“民工潮”的被动回流因素分析

1.农民工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欠缺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正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或技术密集型转变,企业对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大大提高。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滞后,导致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的普遍低下。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农村15岁以上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85年,15岁及以上人口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52.3%,文盲占11.6%,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只占7.7%,大专以上学历人口不足1%。这种文化素质,使农民工只能集中在层次较低的产业中,就业空间十分狭小。一方面,大量企业对劳动者综合素质特别是劳动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素数和能力又不能满足这些企业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农民工只能被迫回流。

2.农民工在企业中的恶劣待遇

(1)农民工工资待遇水平很低,且工资时常被拖欠。长期以来我国沿海地区很多企业一般依靠价格优势来取得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而低价格的直接来源,就是较低的员工工资水平。2005年度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的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之

一、之二显示:一半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有关报道指出,民工工资12年仅增长68元。剔除通货膨胀等因素,民工的实际工资呈负增长。而且民工还要经常加班,但加班工资却很低,在国家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农民工并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发展成果。不仅如此,民工工资还经常被拖欠,一些农民工辛苦了大半年,最后却拿不到工资,严重打击其外出积极性。

(2)工作、生活环境差,安全隐患大。许多企业根本没有合格厂房,很多厂房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许多企业往往生产、生活、仓库三合一。车间空气污浊,机器轰鸣,粉尘弥漫,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安全无保障。尤其是中小企业甚至家庭作坊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差,生产条件简陋,各类事故隐患大量存在。据《中国青年报》2004年6月20日报道2003年全国死于工伤人员高达13.6万人,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尤其是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也是人,他们和我们一样,也希望有良好的居住和生活条件,现阶段企业所提供给他们的,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这也成为农民工回流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3.城乡二元结构的“刚性”制约

之所以称二元结构的“刚性”制约,是因为,农民工在这种体制面前是无助的,他们根本无法克服和改变这种体制对他们带来的制约,这种体制对他们成了一种“刚性”束缚。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也即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体制,是导致农民工大量回流的制度性根源。在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下,城乡之间、农民和市民之间,形成无形的壁垒,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方面,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仍存在很大差异,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城市对农民工的基本态度是“经济吸纳,社会拒入”,一方面城市经济发展需要农民工从事各种脏、累、危险的工作,对其到来给予鼓励和接纳;另一方面,很多城市采取各种政策壁垒控制农民,不给予市民待遇,农民工被排斥在城市社会体制之外,成为游离于城市的“边缘人”。由于没有城市户籍,农民工子女无法正常进入城市公办学校学习,即使学校肯接纳,也要求交纳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由于没有正常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农民工在医疗、住房等方面要承担更多的负担,这些直接加重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农民工回流,就是这样被“逼”形成的。

4.文化的异质和不相容性

由于生活环境的不同,农民工和城市市民之间的生活方式、待人接物方式、人际关系、看待事物的观念及风俗习惯都有很大的差异。农民工身上沉淀了许多与城市生活不相融合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而这些观念和行为很难被所在城市或市民所接受,甚至被歧视、被排斥。现实的歧视加上自身“文化适应能力弱”,促使他们在社会交往上局限于都市里的老乡以及文化上的同质性,从而导致他们社会交往的封闭性和自我隔离,成为游离于城市之外的“异乡人”,这种文化的异质和不相容,使得农民工老找不到“家的感觉”,回流就成了农民工的自然举动。

二、“民工潮”的主动回流因素分析

1.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广大农民看到了希望近几年,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一号文件”应对“三农”问题。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专门制定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在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以后,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出台,其主要目的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06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吹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斗号角,《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一号文件”出台。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则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局高度对农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这些宏观纲领性文件和政策的指导下,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不仅如此,国家还推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三项补贴政策。同时国家还积极提高了农产品价格,2003年10月份以来,我国粮食价格出现了六年来的首次全面上涨,其中大米上涨9.4%,小麦10.6%,大豆23.6%,玉米10.10%。由于粮价上涨的因素,我国农村居民纯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3%,再加之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增收,使广大农民工在自己的家园看到了新的希望。许多农民工回流,正是响应了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浪潮。

2.回乡创业潮的带动

在浩浩荡荡的民工潮当中,有那么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理想、有抱负,他们不满于只为他人打工、不想做一辈子农民打工仔,他们利用自己在外面的闯荡、历练,积累了相当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在时机成熟之时,他们毅然决定回乡创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领头人。这类人有理想、有抱负,目标明确,或是在外出前就已经确定了自己外出的目的,或是在外出务工过程中逐渐找准自己的学习方向。他们经历过市场经济浪潮的洗礼,有较高的市场觉悟。当他们发现自己在家乡创业能带来比外出务工更高的收益时,多数人会选择在家乡发展。1997年~2002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在9省(市)的13县对136个村民工回乡创业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追踪调查,其中,13县中的江西信丰、河南林州、安徽天长6镇30个村的调查结果显示,劳务输出人员回乡创业已出现一个小的热潮。5年中,回乡创业人员由204人增加到571人,增长率达到了180%。

3.传统农村家庭观念和对土地的特殊情感

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农村家庭观念。在农村,家庭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是每一个外出打工者永远都无法割断的感情线。家庭对于农民的生活方式是根本性的,是从传统延续下来的根,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这就导致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决策单元是家庭而不是单个的个人。很多农民工回流正是由于亲人需要照顾、结婚生育抚养小孩等。同时,渗入农业和土地的其他传统、文化、尊严与情感,也是农民工难以割舍和替代的。现阶段,在农民没有养老金、退休金,没有其他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情况下,土地就成了广大农民最后的防线和保障,土地成为农民尊严和情感的寄托,成了农民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