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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老干部提出意见总结报告范文

时间:2022-12-18 08:39:17

办理老干部提出意见总结报告

市委督查室:

根据你室《关于办理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的督查通知》(遂委督〔2010〕200号)要求,我委对老干部提出的“对我市蔬菜生产进行调研,扩展蔬菜种植基地,解决老百姓的菜篮子问题;用好用活蔬菜调节基金,防止菜价过快增长”的建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价调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征收方面,我委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委托市地税局负责,并于每季度末将征收的副食品价调基金直接上缴财政专户。建立至今,市本级从95年征收170万元发展到2010年征收1000万元左右,基金征收规模增加了近6倍。副食品价调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我市蔬菜基地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证,也为我市广大群众生活提供了丰富的蔬菜供应。

在使用方面,我委按照《遂宁市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调整价调基金使用重点,有效地发挥了基金调控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2006年以来,我市运用价调基金扶持唐家万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和平抑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的典型案例多次受到省发改委(原省物价局)表扬。特别是今年全省开展的价调基金调研工作,我市价调基金的使用情况受到了省发改委的充分肯定,并作为我省运用价调基金平抑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的典型案例上报国家发改委。总之,我市价调基金的使用成绩显著,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培育市场体系,重点扶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大对蔬菜基地的扶持,实施了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建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工程计划,安排价调基金800万元,修建和完善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成9个蔬菜大棚,完成唐家、永兴、南强、老池等蔬菜基地道路和水渠等基础建设。二是继续加大对蔬菜龙头企业的支持,安排价调基金300万元,完善正海、有源、富荣、生辉、蜀安等公司“科技示范园”工程建设,扶持新建了永兴、新桥、老池、唐家等蔬菜基地。三是安排价调基金98万元用于市蔬菜办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引导副食品生产结构调整,完善部分基础设施,开展蔬菜技术培训、技术宣传和蔬菜产业信息化建设。四是开展灾后蔬菜基地的重建工作。安排价调基金75万元用于唐家、南强和新桥受灾蔬菜基地水毁道路、水渠清掏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价调基金的投入,促进了我市蔬菜生产的优质化、绿色化和无公害化,确保了市场供需,稳定了市场菜价。

(二)平抑市场物价,组织节日供应。2007年春节期间,为防止节日市场蔬菜和猪肉价格飚升而影响城市居民生活,保持节日市场物价稳定,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市价调办在市商贸协会的支持配合下,在市城区统一设置12个平价销售点。分别由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市嘉鑫屠宰场、市惠民鲜肉店、市永逸鲜肉店等五家企业组织34万斤猪肉,以每斤低于市价0.80元至1.00元投放市场,由市格林食品公司组织43万斤蔬菜,以每斤均价低于市价30%—35%投放市场,有效平抑了市场蔬菜和猪肉价格。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任务,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了实处,真正发挥了价调基金平抑市场物价、安定困难群众生活的作用,确保了城区社会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扶持特困人群,促进社会安定。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市场供求状况,从2006年以来,我市调整了价调基金节日补贴供应方式,突出对特殊人群的生活直接进行补贴,解决特困职工和特困居民的吃饭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人群节日生活的关心。2007年春节期间投入价调基金120万元慰问市城区贫困对象4670户、14580人。2008年春节期间投入价调基金130万元用于城区慰问活动,每户发送慰问金额80—100元。2009年春节期间投入价调基金400余万元用于城区慰问活动,每人发送慰问金额100元。同时,为了贯彻原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雨雪、凝冻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向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动用价调基金对市城区困难群众生活进行价格补贴的报告》,市政府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动用价调基金120万元,对市城区范围内的船山区、开发区、创新工业园区、河动新区39584名困难群众节日生活进行补贴,确保了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生活受到影响。使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关系。

在管理方面,我委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的《遂宁市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暂行办法》和市价调办制定的《遂宁市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年初统一向市政府上报当年价调基金使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价调办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市价调办对项目实施单位首次拨付70%价调基金,并要求使用单位和企业严格按照价调办规定的项目实施范围和标准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由市价调办组织财政、农业、蔬菜办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拨付剩余30%价调基金。

二、采取措施防止蔬菜价格过快增长

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着力打造拳头产品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等6个农业产业化工作文件的通知》(遂委办发〔2006〕33号)规定: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价调基金用于无公害蔬菜的发展。按此要求,为防止菜价过快增长,丰富市场蔬菜供应,更好地发挥价调基金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作用,我委采取措施着力用好用活价调基金。

(一)严格审查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确保价调基金合理使用

按照《遂宁市城区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企业和业主申请使用价调基金进行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对符合价调基金使用范围的,将其纳入当年基金使用计划,报政府分管领导或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价调办根据政府领导或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建设项目,制定各个项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标准,在项目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已确保价调基金使用合理,发挥作用。新晨

(二)继续加大对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

近几年来,由于市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有蔬菜基地面积不断减少,新的蔬菜基地还未完全建立,需要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因此,按照政府的要求,价调办将继续坚持每年都拿出一定数量的价调基金,重点对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截止目前,在价调基金的扶持下,市城区先后建立了南强、老池、永兴、唐家等蔬菜基地。特别是唐家蔬菜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并带动周边农民种植蔬菜,已形成近万亩的蔬菜基地,有力的保证了城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继续实施救灾工作,帮助蔬菜基地业主和菜农尽快恢复生产

蔬菜生产属高投入、高风险、低产出行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一般企业和业主都不愿意来投资。因此,为了鼓励龙头企业和业主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投入,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真正发挥龙头企业引导和带动群众种植蔬菜的作用,市价调办将继续加大对蔬菜基地受灾企业和业主的扶持,通过无偿提供种子、化肥等蔬菜生产急需的资料,帮助蔬菜基地业主和菜农尽快恢复生产。

(四)拓展价调基金使用范围,发挥其引导生产和调控价格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价调基金的使用主要体现在对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生产,平抑节日市场物价波动,救济特困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基金使用范围较窄,没有真正发挥价调基金引导蔬菜生产和调控市场蔬菜价格的作用。因此,我委将加强对引进蔬菜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投入,扶持新品种的开发和研制。重点加大对知名品牌和科技含量较高的主要副食品企业的项目扶持,扩大主要副食品扶持范围,提升主要副食品生产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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