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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督管理意见范文

时间:2022-07-13 11:10:53

食品监督管理意见

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加强食品全程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安全生产、诚信加工、规范经营、科学监管、放心消费”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落实村级属地管理责任。各村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属地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目标管理。各村主任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村组负责人要全力抓好具体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监管体系,落实各村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落实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各监管单位要按照“权责一致、客观公正、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监管失职读职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问题。要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对部分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的食品领城,分清职责、明确界限,实现全覆盖、无缝监管,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诱扯皮等问题。

(三)落实村组和部门协作联动责任。各村、乡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强化联合监管,强化与工商、监管机关的衔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监管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各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

(四)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和激励措施建立完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年内80%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要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强化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村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在全县农村推行“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长机制建设意见的通知》精神,

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三员”监管制度取得的成效。要将“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村级组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一专三员”阵地建设、日常工作等方面的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对“一专三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培训率、考核率达100%,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一专三员”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着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水平、法律意识和工作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日益繁重食品安全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和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努力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各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要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上报上级监管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通报、公布程序,完善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网络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强化日常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针对食品监管、质量抽检和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信息.各村和乡属单位要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对辖区内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应对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修订《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若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协调机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事故查处和事后处置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现场卫生处理等事故查处制度建设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重大事故报告、医疗救助、技术物资保障等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培训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强化全程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一)加强农畜产品源头规范化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投入品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等制度,禁止使用三聚氢胺、瘦肉精等国家禁用药品、饲料添加剂和生长激素行为。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监测和抽检力度,“三品一标”农产品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达到全乡农产品总面积和养殖总规模的40%以上,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全乡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三聚氢胺检测合格率、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加强生猪检疫和“瘦肉精”等化学品检测,督促屠宰企业加强畜禽产地和屠宰前检疫,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定点屠宰率达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居屠宰企业。及时按规定处理疫病畜禽死体,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加强食品加工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许可,100%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落实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和记录等制度,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建立食品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记录和公开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台账制度和可追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和使用,防治食品中滥用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声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全县100%食品经营革位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已创建总量的基础上增长15%以上。突出抓好食品销售、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和食品摊贩的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管,落实“一表一册一公示”制度,健全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加强酒类经营管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经营场所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率全部达到100%。

(四)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餐饮服务单位100%纳入监管范围,100%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100%持健康体检证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蛋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

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犯罪

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在开展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加大对影响本辖区、本行业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一是继续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集中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二是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整体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三是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五是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六是开展畜禽杀宰专项整治。加强生猪集中屠宰监管工作,加大生猪检疫、“瘦肉精”等化学品检测力度和对私屠滥宰、“病死猪”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牛、羊、禽类的屠宰管理规定。七是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酷、酱油、料酒等常用调味品的行为。八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对各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划分开展工作,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全程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九是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进一步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畜禽屠宰企业、食品生产企业残渣油脂及集贸币场食用油批发销售行为的监管。

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据《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一2015年)》,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认可水平和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着力提高《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责的水平和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完善食品安全事件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舆论关注热点问题和线索,迅速组织核查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起恐慌和炒作。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业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工地、进农村为主的“五进”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弘扬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理念,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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