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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学习年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30 09:35:23

司法系统学习年活动工作意见

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组织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学习力、服务力、执行力,促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法治理念;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大力改进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作风,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提升政治思想素养和理论实践水平,加快“魅力”、“创新”、“创业”、“幸福”建设,奋力争当全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稳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知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精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

2、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规定,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综合业务知识。根据部门、岗位的工作要求和特点,认真学习相关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学习形式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两型机关”创建、“四找四学四比”等,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公务人员职业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塑造“勤政为民、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司法队伍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廉洁型机关。

2、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每月一讲”制度。结合开展争当全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一轮排头兵活动及科室职能工作,建立机关干部“每月一讲”制度,每期由2名同志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进行教学授课,定期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专题讲座,组织进行学习体会交流。

3、结合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坚持“走下去”实践调研。按照省市委有关深化“三解三促”活动(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走下去”活动,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明确走访对象和服务内容,做到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深入了解基层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基层创造的好经验,真正做到科学发展向上攀登,联系群众向下扎根。

四、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克服重业务轻学习的不良倾向,科学合理的安排好时间,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改进学风和思想作风,努力提高自身的统合思想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

2、联系实际,注重理论指导实践。坚持学以致用,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创新为主旨,自觉运用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注重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以学习教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3、注重效果,突出学习实用性。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提高学习针对性与实效性。要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在各类报刊杂志、专业性交流园地上发表学习取得的成果,局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司法所长每年刊用不少于一篇,着力提升机关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4、加强考核,提高学习质量。坚持学习与考核、任用相结合,将干部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定级、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强化机关干部廉洁从政和生活作风建设,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与平时绩效奖及年终考核奖挂钩。不断提高干部的学习力、创新力和执行力,推动工作新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学习效果来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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