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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2篇范文

时间:2022-08-29 08:06:37

城村社区建设工作意见2篇

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规范社区基本服务,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夯实群众基础,促进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和谐家园,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同意将市列为“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单位”的批复》和《关于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的意见》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沿海开发为契机,统筹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明显增强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加快推进基本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以德为魂”为宗旨,以“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基层民主”建设为抓手,科学统筹城乡发展,科学整合有利资源,探索群众积极参与的有效途径和“社区服务效益更佳、居民收益更多、群众满意度更高”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交流与合作,构建城乡社区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社区和谐发展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驻共建;系统管理,综合服务;群众参与,和谐共享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群众参与为突破点,着力打造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突出城乡社区便民服务重点,通过统筹城乡、统筹政治经济社会、统筹各种公共资源共同着力于社区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基本服务、基层民主三项基本工作,实现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

(一)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社区设施

切实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城乡社区设施,完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功能,实行“一中心多点”,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并通过抓进度、抓整合、抓规范,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统一悬挂社区标识,力争2年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立足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依托电信便民服务电话网和社区服务互联网,开发社区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构建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形成各级政府主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社区服务组织和服务商配合、群众积极参与信息交流的社区信息化体系,实现社区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提升社区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服务--提供高质量社区服务

全面推行社区“一门式、一站式”服务,包括居家养老、关爱救助、拥军优抚、信息化、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十大服务内容。

1.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努力构建社会服务与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的载体;2.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着眼于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引导社区服务向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3.强化群众参与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4.推动社区文明进步。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和强化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建立需求评估、质量控制、队伍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整体水平;5.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农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平台,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实现“生产发展、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共同富裕”。

(三)基层民主--打造高参与率基层民主

以和谐社区建设为平台,以村(居)综合(民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支持和指导社区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扩大村(居)民有序政治参与基层民主实践工程,充分调动社区群众和各类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和发动社区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本着依法、有序、直接的原则,畅通社区村(居)民的利益诉求渠道,推进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各类组织和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机制,实现提高社区自治水平、优化和谐社区治理模式、促进和谐新建设的目标。

五、实施措施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推进四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市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2012年底前在市市民服务中心内单独开辟市级社区服务中心,配备社区信息网络服务器,设立民政服务窗口,开展民政事务公共服务与社区为民服务,引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2)县(市)、区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根据市社区建设规划及上级要求,按照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标准,加大推进力度,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区级要在2012年底前、县(市)级要在2013年底前全面建成并交付使用。各级财政要大力支持,提供建设资金保障。

(3)乡镇(街道)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全市各乡镇(街道)建成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中心,并按自身实际,对照标准进行规划、调整和改造,同时发挥文体活动中心功能作用。市区要求2012年内按规定配置功能挂牌运营,实现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各县(市)、区力争用2~3年的实现乡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

(4)村(居)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从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入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各类资源,依托现有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011年底前,各城乡社区要全部建成使用面积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各地要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①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从城乡一体化的角度解决好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区域重叠,管理与服务对象交叉的问题;②要依法将社区自有资产管理权、收益权归还村(居)委会,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加强对自有资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还房于民,还房于社区服务”,把最大的空间提供给村(居)民活动、办事,把最小的空间留作办公;③不断加强和改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部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中心的水准。

2.全力建设社区信息化网络

2011年以推进民政部扶持的社区与福利机构数字化项目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大社区信息化投入的力度,加快网络建设的步伐。整合有关部门在社区的各类信息资源,实行“一网进社区”,建立“全市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网”,实现数据一次收集、事务一次受理、资源多方共享。2012年底实现全市城乡社区信息网络全覆盖。市建立领导机构,组织各地区聚合力量、整体联动、共同投入、统一实施。在建设信息网络的同时,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配备专人担任网络管理员,负责信息化工作中上下级联络、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各社区要配备1台联网的电脑和1部独立的话机,并派专人担任社区级网络管理员,负责接听并处理居民求助电话、与上级联络、社区信息采集整理和上传、网上答疑解难、解决群众服务需求等。

3.加大社区文体设施的建设力度

多渠道多手段加大社区文体设施建设力度,做到室内室外有文体活动场地、有文体活动器材。(1)继续开展“三送工程”,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立足社区、服务居民;(2)深化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与驻社区单位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社区解决文化体育设施短缺问题;(3)整合资源,呼吁动员社会各界献计献策、慷慨捐资,成为社区共建的主要力量,真正实现全民动员,共建共享文明和谐新社区。县(市)、区要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动员发动工作,社区要善于有效整合社区资源,主动争取辖区单位支持与配合。

4.重点建设社区为老服务设施

(1)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011年市区社区全面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2011年底前各县(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面达60%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2012年各县(市)区、市区各街道也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县(市)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达60%以上;

(2)加快推进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每个社区都要具备1个老年活动场所,并按规定配备老年活动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2011年实现市区城乡社区老年活动场地的全覆盖;

(3)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拓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重点推进市区社区老年日托站、就餐点和康复点建设,开展老年日托、助餐、心灵慰藉等服务。2012年市区范围内要建成日托站30个、就餐点30个、康复点10个,今后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新增。

(二)基本服务供给

1.着力推进便民服务

拓宽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便利服务渠道,每个社区都要在2013年建成面积40~50平方米的服务超市(可共用一个场所)。以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为依托,由中国社会新闻出版总社联合相关传媒集团和文化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在户外建设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运作的社区连锁便民服务网络,2011~2012年在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建设100~120家社区便民服务亭,2012~2013年向其他6个区、县(市)延伸,逐步拓展到全市的所有城乡社区。社区便民服务亭向社区村(居)民提供三大服务。各县(市)、区及市民政、建设、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给及支持、帮助,并在政策和业务上给予指导,合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的建设。

(1)公共服务。接受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及相关机构的委托,办理政府延伸到社区的行政性服务,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事务的下设服务点,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为社区村(居)民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代办或转办公安、民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建设等相关行政事务,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

(2)公益服务。建立社区阅报栏,宣传党委、政府相关政策信息,公益广告,接受慈善捐赠,销售福利,及时登记社区特困户、残疾人、空巢或独居老人的需求,开展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基层慈善救助服务。

(3)便利服务。社区公告和为民服务的相关信息;代售、代订或租赁图书、报刊;代售各类通讯、交通、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的充值卡;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煤气费等家庭日常生活服务费用;为村(居)民提供家政、餐饮、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社区商业网点、个体服务经营和社区民间组织等各类资源,建立“十分钟”服务窗口,广泛开展为村(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生产用品销售和网上购物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2.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重点培育公益性、福利性、服务性、管理性社区民间组织,政府按照低标启动、逐步提高、逐步规范的原则购买服务,支持和鼓励其切实有序地担当起社区基本服务工作。2011~2013年每社区新增2~3个管理型、服务性社区社会组织,市及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加强群众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立足自身,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在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上大力度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3.加强社区文体团队建设

争创“文化型、体育型”特色社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文化类、体育类社会组织,定期组织、深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并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每个乡镇(街道)要求自有5~10个文体团队,每个社区要发展1~2个文体团队,团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乡镇(街道)文体活动、2次社区文体活动。各级政府要把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政策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共同扶持社区文体团队,每个社区重点与3~4个团队签订协议,实行购买服务补贴,社区村(居)自筹部分文体活动经费。

(三)基层民主发展

1.完善“四个民主”制度

(1)抓好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建设,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健全议事办法,真正做到凡是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必须由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2)依法制定和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真正做到依法建制、依制管理,并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管理,切实把建章立制过程变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过程。

(3)以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群众深入开展以“两会两公开两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群众民主实践制度化进程,逐步实现参与有秩序、决策有程序、理事有章法、监督有成效,进一步打造“民意畅通表达、民情快速传递、民生需求及时解决”的良好局面。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的开展,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协调城乡发展和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把此项工作当成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落实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切实落实配套资金,按照分项任务排定计划表,按时按期逐个落实,严格督促检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街道)、各城乡社区要广泛发动,认真落实,共同推进实验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市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参与,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并落实专人负责有关事项的具体实施。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协调和监督落实的职能作用;发改、财政、工商、文化、规划、城建、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制定完善促进该工程实施的政策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城管、环保、劳动保障、计生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三)落实保障资金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十二五”期间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1.进一步调整财政收支结构,争取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拓展、老年活动场所的配备以及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等社区公共服务领域。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购买服务所需经费,要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2.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各级各部门要特别重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实施中的经费保障,要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合理统筹,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3.借助全社会关注社区建设的力量,通过政府倡导推动,政策扶持引导,运用市场化方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企业投入建设资金、做好后续运营。

(四)严格考核制度

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实行实验工作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细化责任,并落实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社区便民服务网络管理办法,各便民服务网点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运行,接受群众监督。市民政局设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任何违规操作和损害公众形象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查处。

第二篇

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对完善我市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进行了部署,市领导针对社区基本建设和服务建设强调,要围绕为老人、孩子和困难家庭三个方面,拓展社区发展空间。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的指示要求,推动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推进区(市)、街道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一)推进区(市)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度

2010年,在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完成三处、其它区(市)都开工建设区(市)级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服务场所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胶南市要完成5处项目建设任务;四方区、平度市要力争完成2处项目建设任务;四方区(另1处)、李沧区、黄岛区、崂山区要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力争到2012年全面完成区(市)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任务。

(二)推进街道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进度

2010年,在市内四区完成4处街道级2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服务场所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要完成5处街道级综合服务场所建设项目;李沧区争取开工3处街道级综合服务场所,确保完成2处。

(三)推进三区五市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进度

适应三区五市城区建设管理发展和居民群众日益增长需求的要求,开展城市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到2011年底,有60%以上的城市社区的服务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并以每年10%的达标率递增,到2015年底,全部实现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达标创建任务。

二、切实提高社区服务实效性

(一)推进社区服务“二级联动”机制

积极培育引导和管理社区内各类公益性服务组织,发挥街道办事处主导作用,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建立行政主导、市场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相互结合机制,发挥社会广泛参与作用,完善为民服务制,大力推行社区为民承诺服务,重点围绕社区老年人、困难人群和青少年等群体,开展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服务水平和社区管理水平。今年市内四区和三区五市城市社区推广社区为民承诺服务“二级联动”机制覆盖率要分别达到98%和60%以上。大力推进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积极倡导居民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到2011年底,市内四区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社区人口的11%以上。

(二)推进“12349”为民服务热线项目建设进程

利用多种网络技术,借助多元信息互动形式,面向全社会提供民政业务政策法规咨询;困难求助、投诉监督、社区便民服务、综合信息查询、提供居家服务等大类服务项目。便民热线计划6月份开始试运营,逐步向市民提供高质量的多种居家服务。

(三)丰富为民服务项目

1、科学设置服务项目。区(市)、街道、社区三级服务场所设置服务项目,要贴近社区老年人、困难群体和青少年要求,要根据居民需求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切实提高服务场所提供服务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

2、开办老年人午餐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区(市)、街道、社区三级综合服务场所的作用,结合服务设施条件和老年人需求情况实际,按照政府资助、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1—2个区,因地制宜开办“社区食堂”试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优惠的午餐服务。

3、推进社区小学生托管服务项目。加大对街道社区区域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发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在社区开办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今年,市内四区具备托管条件的社区应全部设置适宜青少年学习、娱乐的项目,为小学生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其他有小学生托管需求的社区,开办托管服务的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

三、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加强对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指导

借鉴并推广莱西市换届选举试点经验,确保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到90%以上,按时换届率达到95%以上。

(二)做好选前选后业务培训

3月上旬,举办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组织指导工作人员培训班;三季度抓好新当选村(居)委会主任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带领群众奔康致富的本领,培训率达到98%以上。

(三)努力营造社区认同感的氛围环境

通过广泛开展“双十佳”评选活动和“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征文活动,评出全市“十佳社区”和“十佳居委会主任”,让社会各界更加关注社区,让居民群众更加热爱社区,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四、强化工作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把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向本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结合本实施意见精神,提出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纳入当地年度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抓好城乡社区服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在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社区服务有机结合,发挥街道、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创先争优活动和和谐社区建设的双促进、双提高。要注重发掘和选树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2011年各区、市60%以上的街道要有典型经验,并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至市城市街道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处室: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三)加大督查力度。市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将本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纳入2011年度对有关区市业务考核内容。同时,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每月督查一次,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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