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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5-06 03:34:15

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根据省《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加快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和政策,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坚持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办学理念,围绕各类劳动力培训、技能紧缺型实用人才培养为目标,稳定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打造职业教育特色,努力开创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再就业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到2015年,全县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960人以上。

(二)加大各类培训力度。发挥县职教中心作用,积极开展企业用工、新型农民、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每年培训1500人以上。

(三)科学设置专业。继续办好幼教、计算机应用、机械制造以及旅游服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同时,围绕我县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紧缺人才的需求,到2012年争取建成1~2个重点专业。

(四)改善办学条件。多方筹措资金,新建培训大楼和实训基地;配足配齐相关仪器设备,打造合格的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

(五)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外聘、招录、培训等各种途径,大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中学教师素质和学历层次。到2015年,职业中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专业课教师比率达35%以上,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20%以上,基本满足全县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县级财政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拨付,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30%用于职业教育;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全部投入职业教育,保障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县教育、劳动保障、经贸等部门会同县工会,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用于职业教育;落实惠民政策,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经费的管理监督,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起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校内实训基地,依托企业等社会资源,积极开拓校外生产性实习基地,开展各类技能实习、培训,提高学生实践水平和操作能力。支持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聘任或聘用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

(三)推动改革与创新。凡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不受年龄、地域、时间限制,实行注册入学,构建多元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形成适应不同群体需求的灵活多样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采取灵活学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扩大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的招生规模。创新教学管理方式,实施弹性学制,推行学分制改革、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银行”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积极推动职业中学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用人机制,加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力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要求,每年选派部分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年必须有一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县人事、劳动部门加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并给予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学校在经费收入中提取10%用于教师培训。

(五)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按照“学校围着市场转,专业围着产业转,人才培养围着需要转”的思路,大力推行“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积极向上争取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让学生考核合格后,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统筹农村培训资源。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建立以县职业中学(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各培训机构为骨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和网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乡镇文技校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紧密结合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扶贫开发和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完善企事业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对职工进行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七)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开展订单式培养培训,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积极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

(八)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各企业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县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以处罚,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继续推行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县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农业、农办和老区等部门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县劳动保障、发展和改革、人事、编办、财政、物价、经贸、农业、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有关工作。

(三)督导评估。县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工作任务列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范围,每年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落实职业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各种职业技能、技术竞赛活动,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就业观,形成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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