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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强化农村教育意见范文

北京市通州区政府强化农村教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

近几年来,*农村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区、乡镇两级政府职责明确,切实加强了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快了布局调整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教育仍然是全区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表现在:城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明显;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经费还不能满足教育加快发展的需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骨干教师缺乏;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与农民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现代化及农村城市化的需求,农民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为加快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北京市教育大会和北京市郊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农村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农村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发展农村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市九次党代会、区委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总体部署,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和北京市郊区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确立农村教育在*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中“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科学发展观,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实现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根本目标,以服务农村、富裕农民为工作出发点,加快农村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加快农村教育现代化步伐。

(二)在规划和指导农村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贯彻以下重要原则:

1.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农村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农村教育的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的现代化。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对农村人才的培养、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加快全区教育现代化步伐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区、乡镇两级政府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北京新城区”的战略高度,把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实现*区教育现代化的战略重点,纳入区现代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布局之中,坚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不动摇。集中力量解决好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着眼未来的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实行规模办学,确保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

2.坚持基础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全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在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充分考虑到地区差异,实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区域联动、共同发展。各乡镇要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必须十分注意保持区域内基础教育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有计划地推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协调发展。经济基础好的乡镇,教育要与经济同步发展。农村薄弱地区教育的发展和提高是全区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通过制定相关的倾斜政策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逐步缩小乡镇之间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实现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教育优势互补、共同繁荣。

3.坚持普、职、成三教统筹。必须坚持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才能使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同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紧密衔接、相互促进,更好地为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培养各类合格人才。进一步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在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师资等方面资源共享,发挥一套设施多种功能的作用,体现规模效益,在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能训练课。统筹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把开展农村成人教育作为中、小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在中、小学内设定专门编制、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可以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积极开展各种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培训,使中小学校成为乡镇、村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基地。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按照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要求,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深化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政府包揽办学的状况,在动员社会参与上下大功夫,做大文章,坚持基础教育“一保三放开”原则,即保九年义务教育存量部分,逐步放开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办学校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举办高水平的民办教育。激发公办学校活力,建立公办学校新的运作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多种所有制办学形式兼有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确定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农村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落实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村教育现代化。其标志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质量和农村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学前教育全面普及;基础教育基本实现均衡、协调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服务“三农”的能力切实增强;普及社区教育,学习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农民学习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立起与农村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农村教育体制和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到2010年,全面普及学前3年教育。每个乡镇建1所中心园,较大的村发展1所托幼园。中心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其中30%要达到市一级一类标准。提高0-3岁儿童看护者及监护人的受教育率,并使之达到95%以上。

2.到2010年,农村每个乡镇1-2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下辖3-5所完小。全区建成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形成与北京新城区发展相适应的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

3.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资金投入,到2008年,农村中小学在主要项目达到新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初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和完成率保持在99%以上。青少年学生的文明道德水平、学习能力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5.到2010年,规划建设2-3所农村高中校,使农村高中保持在4-5所。适当扩大招生规模,缓解现阶段农村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充分发挥市级示范高中对农村中学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稳步提高农村高中教育质量。

6.大力提升农村中小学信息化水平。到2005年底,实现农村高中每8名学生一台计算机,义务教育阶段每10名学生一台计算机,专任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完成市、区、校三级网络连接,按标准配齐信息化设备,高标准完成“校校通”工程,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共享。

7.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到2010年,使农村劳动者中的中职(高中)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专以上学历达到6%以上,新增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承包土地及种植、养殖业大户,一般要具有中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农业劳动者都应持绿色证书上岗。

8.加强乡镇、村成人教育办学基地建设,使其基本达到标准。到2010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具有较高信息化水平和综合教育培训功能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80%以上行政村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9.基本实现农村成人教育现代化。到2010年,每年有50%以上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70%以上农村居民参加各类文化生活教育。在农村地区普及社区教育,全面推进学习型新村、学习型乡镇等学习型组织的建设。

三、以实施农村教育专项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步伐

(一)实施“农村学前教育现代化专项建设”。加强农村0—3岁幼儿早期教育,形成有特色的幼儿教育和早期教育指导方案。对农村家庭加强0—3岁早期育儿知识的宣传。依托乡镇幼儿园及条件较好的村办园建立5个左右早期教育指导中心。采取多种形式提高0—3岁儿童看护者及监护人的受教育率,争取达到95%以上。全面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使农村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0%以上。理顺农村乡镇中心园的管理体制,将其建设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乡镇中心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其中30%达到一级一类标准。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源特别是教师资源发展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园应根据实际情况按师生1∶10的比例配备公办教师。完善幼儿园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乡镇中心园及村办园的考核、指导力度。

(二)实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专项建设”。结合农村学生数量的变化趋势,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便利群众的原则,依据教育布局规划,启动新一轮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行动计划,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撤并部分规模较小、生源不足、办学条件简陋的中小学校,到2010年,撤并农村中小学46所,新建农村中小学17所,改扩建农村中小学27所。农村教育资源整合后富余的校舍,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从2005年起,按照30%、30%、30%、10%的比例分4年完成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任务。区、乡镇政府要优先保证农村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和建设资金,农村新建、改建学校全面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现有学校在专用教室、教学实验设备设施、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标准。努力建设好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提高专项建设”。2005年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部实施课程改革,对参与课程改革实验的农村教师定期培训。鼓励农村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专题研讨,广泛开展课堂教学案例研究,面向每一个学生,提高每一节课的质量。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教科研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村学校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注重教师培养和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相结合,走科研兴教之路。大力推广具有普遍意义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增强教育的创新能力。积极稳妥、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小班化教学。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信息化专项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步伐,到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目标,实现农村高中每8名学生一台计算机,义务教育阶段每10名学生一台计算机,专任教师每人一台计算机。完成市、区和学校三级网络的连通,高标准实现“校校通”。建设网络资源平台,实现城乡课程、教学资源的共享、共用,为农村师生提供丰富的网络学习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渗透与整合,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加强农村教师的计算机应用培训,所有教师都能基本上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知识和技能。加强计算机知识教育,广大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

(五)实施“农村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专项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紧密结合*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向市场,调整专业结构,开设紧缺专业。积极探索“订单式”、“模块式”培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实行灵活、多样和开放的教学模式,满足农村青年多种形式和分阶段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求。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将现有国办职业学校合并,建立*区职业教育学校。积极发展农村高等职业教育,筹建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

(六)实施“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专项建设”。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核心,积极进行农村地区紧缺人才、实用技术和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培训工作。每年对50%以上农村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每年对50%的农业劳动者进行各类实用技术培训,使每个务农人员都能掌握1—2项现代实用技术。利用6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任务,使其中40%取得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5%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

(七)实施“村村通数字化远程教育专项建设”。建立和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数字化远程教育网络,每个乡镇建设1个供农民个性化学习的数字化远程综合教育培训基地,在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数字化的接收网站。为农村群众提供充足的远程中等和高等学历教育条件,满足农民接受各种非学历短期培训和社会化文化生活教育的需求。

四、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城乡各类教育互相沟通、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加强城乡教育的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北京市优质中小学的合作,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把举办分校、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等方式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组织区内“手拉手对口支援活动”,加强农村中小学与城镇优秀学校教育教学交流,不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同市区学校的合作,充分利用市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学校办学管理经验丰富、就业渠道广泛等优势,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实现师资、设备等资源共享、办学优势互补,使学生在市区和农村分段完成学业,并使部分毕业生在城区就业。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要设置为“三农”服务的专业,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主动开展面向农村的教育服务和智力支农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的教育培训需求。

(二)进一步扩展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发展空间,加强与企业、科技部门的合作。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方向。坚持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职前教育和成人培训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开拓办学思路,扩大教育服务领域。加强与农村企业、农村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镇办企业职工培训,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加快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职工队伍素质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吸引人才和用好人才的激励机制。对符合准入标准,申请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政府给予奖励。建立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到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任教。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培训教师、指导教学工作。

(二)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建立农村地区教师津贴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经济待遇。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市级骨干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三)采取倾斜政策,为培养农村教师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优先在农村地区试行脱产带薪进修学习制度。有计划组织优秀农村教师到高层次学校学习和出国培训。加强对农村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的培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批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创新领域有所建树的校长。对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业务水平。

六、落实区、乡镇政府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各类教育的投入

(一)区政府把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对农村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保障教职工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校长的管理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区政府认真解决农村教育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长效、稳定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区政府切实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依法确保“三个增长”,确保市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依据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经费预算,使农村教育经费达到市平均水平。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

(三)乡镇政府要定期研究和解决农村教育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义务教育办学责任,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治安和师生的安全。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村民自治组织在实施义务教育中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为所辖学校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制度。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落实与完善“两免一补”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有关政策,创造条件,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健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五)进一步加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投入。统筹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农村教育结构,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和经费投入。每年从区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不低于20%的经费用于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到2008年,使全区职业学校校均实验实训教学设备总值达到1500万元以上。到2010年全区所有乡镇成人学校的教学实验设备总值都应达到80万元以上,村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都应达到10万元以上。

七、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实现农村教育现代化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教育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农村教育工作,形成政府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督导检查,保障农村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和发展。区政府加强对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考核。把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情况作为对乡镇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和督导检查的重点。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召开农村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推进农村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加强和完善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机制,加大督导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广泛动员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大力宣传农村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大力宣传为农村教育办实事的领导干部和积极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营造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新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