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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共7篇)范文

时间:2022-02-25 11:23:32

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共7篇)

第一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舆论氛围,力争全区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为建设“实力、优美、幸福”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工作载体,以“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为主题,以“八新”系列宣传工程为工作核心,创新理念,因地制宜,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宣教活动。

二、具体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即为“八新”宣传工程,分别为: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期人口工作新理论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继续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始终把《决定》的学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校、人口学校的教学计划,党政领导学习人口理论普及率达95%以上。通过学习宣传,促进广大干部和群众牢固树立人口意识和人均观念,树立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高抓紧抓实抓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强烈意识。

2、精心打造新型生育文化园

打造一座新型生育文化园(生育文化大院),营造浓郁的现代生育文化氛围,用清新活泼的文化环境感染人、熏陶人,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

3、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结合2014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题“生殖健康与生命质量”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今年将开展“人口文化宣传月”集中活动,可上下联动,多形式、多内容、多手段集中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地要广开思路,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纪念日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通过举办巡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板报展览、摄影比赛等形式,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市场,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早期教育、青春期、中老年期保健、预防性病、艾滋病等基本的婚育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知识知晓率,增强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引导人民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努力树立“关爱女孩”新典型

为进一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倡导性别平等,今年区将配合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青春女孩》的DV大赛,将女孩青春期成长进行摄制评比;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挖掘身边典型,如开展“十佳自立女孩”、“十大关爱女孩的爱心使者”、“十件贫困女孩帮扶实事”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女孩生存、关爱女孩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全区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5、积极设立新人口图书角

设立一批新人口图书角,区人口计生局将为“环境好、氛围好、组织好、人气好”的村(居)配送新家庭图书和视听资料,为群众搭建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各地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各个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电视、人口网站、人口图书屋、人口学校、宣传栏、公示栏等新老宣传阵地的作用,全力打造不留空白的宣传空间,大力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和科学知识。

6、多方位开展新闻宣传

各地在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紧绷“快速反应、准确报道”之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宣传国家人口计生新政策,报道我区人口计生工作新动态、新进展、新手段,通过提高舆论宣传质量,注重舆论宣传效果,不断扩大我区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区人口计生部门将对各地上报信息及发表情况进行定期收集和通报,年底将继续开展“好新闻”评比表彰活动。

7、注重积累并创作宣传新品

紧密结合改革开放30周年、国庆60周年,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和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出体现现代城市风格、城市品位的、健康向上的、贴近生活的高质量宣传新品,并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方式,把知识丰富、内涵深刻的作品送进群众身边,达到入手、入脑、入心之目的,把婚育新风吹进千家万户,使新型生育观念潜移默化。同时,注重做好宣传精品积累工作,为“十一五”期末“特色宣传交流展示”做好前期准备。

8、大力组织计生宣传新技能培训

为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宣传能力和素养,今年区里将组织宣传干部开展培训,聘请专家讲授关于“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及与人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另外还将组织开展“计生风采录”计生宣传干部才艺展示活动,锤炼计生干部的综合技能。

三、三点要求

1、切合实际。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工作理念,在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因地、因人、因事制宜,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扎实有序开展好各项宣传工作。

2、有机融入。在开展宣教活动中要注重有机融入,打破“就计生宣传计生”、“自己人宣传自己人”的樊篱,把人口计生宣教内容与融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社区文化建设,建立“大联合、大宣传”的宣传教育格局,拓展计生宣传内容,扩大计生宣传效果,编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式”人口计生宣传网络,不断提高宣传的渗透力。

3、注重实效。要坚持“贴近实际,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创出特色”的宣教工作思路,避免“当时一阵风,过后悄无声”的工作状态,要着眼于群众需求,以提高宣传实效为关键点,在宣传内容、宣传载体、宣传手段等方面求突破,让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真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满足群众求知、求美、求乐、求健的时代需求。

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情系新市民、共建新”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加强我区集贸市场(包括大、中型批发零售市场、大、中型物流市场及大、中型菜场等)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各街道应与辖区内各集贸市场签订集贸市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附后)。

二、各集贸市场应对固定摊位中从事工作的流动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卡》,发放《区新市民生殖健康免费承诺卡》。

三、对在集贸市场工作的流动育龄妇女开展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活动,对有条件的集贸市场可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发放点。

四、因地制宜地在集贸市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如成立协会、加入团体会员)或吸收一些流动人口成为协会会员兼信息员。

五、各街道要建立集贸市场流动人口管理台帐:1、目标管理责任书;2、流动育龄妇女登记簿和信息登记卡,3、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记录(药具、B超等),4、宣传活动图文资料(重大节日宣传、进市场发放宣传资料、药具、对困难家庭的慰问等),5、协会组建情况等。

第三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认真贯彻实施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为重点,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区又好又快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人口环境。

一、全面开展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与培训

为了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一法三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知识普及率,提升计生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各级计生部门、计生协会要充分利用“5.29”、“7.11”、”9.25”等重大计生纪念日举办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各类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折页、手册和便民服务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展板展示等方法提高计生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率。除了在纪念日进行集中的宣传,在平时各级还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广播、电视、网络,报纸、人口学校等手段多渠道、多方面、多层次的进行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今年区计生局将对全区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的培训,重点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进行讲解与分析,有针对性的对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的加强,逐步提高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各街道计生办还要利用人口学校定期对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计生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计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计生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的全面建设。

二、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

为进一步实施《关于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的意见》,今年将继续在全区各级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依法保障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计生”和“诚信计生”,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的全法权益。今年我区将推出一项新的举措:在全区各级计生部门统一编印发放《区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服务指南》,该指南以活页的形式汇集了计划生育各种政策、法规、奖励制度、办事程序,做到“一本通”,该实用手册将放置在全区各街道、村、社区计生办事窗口,方便来办事的群众随手翻阅,不仅便于群众了解各项计生政策,同时对计生工作人员在办事程序和时限上也能起到监督作用。各街道要继续发扬在以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开辟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逐步拓展便民维权的内容,探索便民维权的新的载体和形式,兼顾不同人群,把日常性工作和集中性宣传相结合,全面提升群众的知识普及率。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加强信访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信访重点、难点问题,要做好群众解释、安抚工作。

三、扎实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市计生委《关于印发<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区成立了“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联合法院、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全区开展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此专项活动从2014=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8月结束。在2009年-2012年全区出生人口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清查2009年以来城镇地区二胎生育,照顾生育审批和非婚生育情况以及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各街道根据《区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通过群众举报、自我报告和检查等方式,查清查实未依法予以处理的违法生育个人,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工作。2014年6-7月与年中工作考核结合进行阶段性评估,2014年7-8月完成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报告。各街道、居委会要借此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谨遵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四篇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知识需求和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为目标,着力形成社会化、网络化、个性化、群众化的工作机制,大力营造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总体工作思路: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工作载体,以“倡导婚育文明,构建和谐家庭”为工作核心,创新理念,因地制宜,全面实行“四个一”工程。

二、具体工作内容:

1、准确把握中央《决定》一条宣传主线。

各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工作中心,继续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继续组织广大计生工作者深入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决定》精神,把《决定》学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党校、人口学校的教学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群众性宣传,大力宣传《决定》,使《决定》精神更进一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紧紧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一个宣传主题

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工作载体,全面开展“三大宣传”:

一是活动主题宣传。紧紧围绕2014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主题——婚育道德与家庭幸福,紧密结合我区实行的“家庭幸福促进计划”,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近育龄群众,开展“四送”(送温暖、送温馨、送健康、送实惠)活动,广泛宣传在婚、育、性方面的道德规范;各地可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社区、示范社区等各项评选活动,策划主题鲜明、形式活泼的宣传活动,宣传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关爱女孩、尊敬老人、夫妻恩爱、善教子女、家庭和睦、邻里友善、勤劳致富等家庭婚育新风尚。

二是环境舆论宣传。不断加强本地区宣传教育环境建设,一是抓好“四室”(计生办公室、服务咨询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建设;二是完善计生宣传栏、板报、灯箱公益广告牌、“人口学校”等传统阵地建设;三是继续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巡回讲师团”、“优质服务咨询团”等具有“特色”的宣传阵地开展“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集市)“三送”(送知识、送服务、送关爱)活动;四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多种现代宣传阵地作用;五是可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人口文化墙、人口文化街、人口文化长廊等新型生育文化环境,形成“广覆盖”的宣传阵地,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熏陶和教育。

三是分散集中宣传。充分利用“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纪念日,联手相关部门,灵活组织集中的有影响的新型生育文化宣传活动;同时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经常性的宣传。两者结合,通过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知识,力争群众知识知晓率达到92%以上,不断扩大全区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6%以上。

3、积极撰写有质量的一系列宣传报道。

各地要结合本地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加强宣传通讯信息工作。加强对新闻通讯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努力培养计生新闻宣传骨干;各宣传通讯员也要加强自我学习,增强新闻意识,提高撰写能力。对报送的宣传报道要仔细审阅,严格推敲,层层把关,确保每篇新闻报道都能准确无误、生动新颖、及时快捷地反应本地区的工作动态、做法及特点;各街道要增强“大宣传”的意识,积极向《晚报》、《中国人口报》、《健康生活》等报刊投稿,扩大本地的计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今年区里将组织相关培训及“好新闻”评比活动,并将优秀新闻推荐参加市级“好新闻”评比,同时年底区人口计生局将继续对各单位的宣传信息按数量、质量进行考核和奖励。

4、努力打造本地宣传工作的一个亮点

各地要创新理念,拓展宣教工作思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灵活打造本地区宣教工作的某一亮点。如精心设计一个别致的宣传品、创作一辑具有浓郁时代气息和时代特征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或文艺作品等等;各地可集思广益,推陈出新,努力拓宽宣传教育的内涵和领域,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努力形成“一街道一亮点”,逐步培植“一村(居)一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区域发展格局,不断涌现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促进本地区宣教工作的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三、几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计生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本单位年度宣传计划和方案,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体系,统筹安排,周密组织,保证宣传经费的正常投入,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计划、有预算,确保宣传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有机结合。改变宣传教育工作单打独斗的格局,将宣教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如可根据今年的“市早期教育交流现场会”、“情系新市民建设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专项行动”、“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幸福护航之家庭促进计划”等年度重点工作,相机进行“早教”、“关爱新市民”、“计生政策”、“家庭婚育新风尚”等相关内容宣传,宣传先行,服务紧跟,达到“宣传为服务营造声势、服务为宣传增添内涵、群众为计生主动参与”之宣传效果。

3、严格工作考核。各地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市《关于2012~2015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和《2014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把握重点,创造亮点,扎实开展各项宣教活动,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应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宣传先进典型,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年终进行严格的考核。

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并制定实施意见。

一、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意义

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就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群众的权利交给群众,把人口计生部门应对群众尽到的义务和职责告诉群众,把计划生育的办事条件和办事程序明示给群众,尊重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人翁地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实现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率先实现计生部门工作法治化。

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以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意义。

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的具体实践;是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代表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的需要,激发人民群众争当计划生育主人的具体体现;是深化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是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优质服务水平,畅通监督渠道,转变工作作风,防止行政侵权和行政腐败,树立和展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二、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内容

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

具体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做好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每年定期组织基层单位计生干部学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把学习重点放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

(二)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应享有的权利、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奖励或收费、处罚项目及标准等都要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镇、街道、村、社区应因地制宜地建有计划生育政务公开阵地。

(三)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区、镇、街道文件都应及时清理,并公告村、社区、辖区单位,对已废除的法律法规、文件、办事程序、收费项目都要认真清理与销毁。

(四)设立便民维权绿色通道。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热线、电子信箱、网站地址,求决类信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咨询类信访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区、镇、街道政务大厅或服务场所应备有各类办事程序便民服务单。

(五)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和蔼、细致、认真地接待每一位来信来访群众,信访优质结案率达100%。

(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维权咨询、宣传活动。区、镇、街道在重大宣传活动中应设立“便民维权现场工作站”,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情况与意见;在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区、镇、街道应及时下基层处理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或上级部门汇报。

(七)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通报制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应享受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对在依法行政中出现执法过错的人口计生部门或计生干部,将按《市计划生育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区。

三、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具体要求

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这项活动,面向广大育龄群众以及所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也是一项任务艰巨且要求细致的工作,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党政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这项活动的开展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结合各项具体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考核。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具体负责此项活动,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好这此活动。

(二)制定方案,稳步推进。要把便民维权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下真功夫,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对好的做法加以整合、提升和推广,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拓展内容,稳步推进。

(三)公开承诺,舆论引导。要以普法和公开承诺为先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将便民维权的具体措施已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维权意识。

(四)强化监督,推动落实。区人口计生局将加强对开展此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各项便民维权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批评教育,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五)总结经验,适时表彰。区人口计生局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此项活动实施意见从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阳光计生行动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今年我区将在2014年“阳光计生行动”推进年活动的基础上以争创“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目标在全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现就我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1、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自治作用,建立以村(居)党支部为领导、以村(居)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协会为主体、广大育龄群众积参与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组织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施意见》。

2、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策透明度

加强政务公开是落实依法行政和推进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计划生育政策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季度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深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

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规划,开展面向社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加强基层工作者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的学习培训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面,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重点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治学习和培训,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深入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

1、继续在全区开展争创“便民维权示范岗”活动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依法行政和政策服务全面纳入世代服务体系建设中,打造“一站式管理、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便民维权服务岗,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四项区计划生育系统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服务,使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全方位、立体化,体现在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2、落实利益导向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落实农村部门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市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持、救助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市孕产妇生育保健服务册》的宣传、办理、随访等各项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主动与属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管理措施和奖励政策。

3、畅通信访渠道,打造“绿色信访”

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坚持依法治访,坚持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性问题、普遍性问题,梳理群众情绪、化解基层矛盾、加强社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做到100%优质结案率。

三、努力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1、积极开展争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主题活动

以争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活动为契机加快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项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切实加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把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纳入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的总体规划,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格社区和集贸市场的创建标准,强化创建活动的实施、细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双创”工作取得成效。

2、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学化”管理模式

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库,构建系统内、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适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工作目标,确保2010年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0%,数据库主要项目的完整率及准确率达95%;充分发挥国家PADIS流动人口系统作用,做好信息上传、核查、反馈及数据上报工作,实现跨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应用网络版流动人口孕环情检测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孕环情检查网上交验和网上证件联合办理。

3、推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

以世代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以《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为抓手建立以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主体、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辅助、社区服务(站)室为补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定点免费服务体系。对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全年免费孕检政策。全面落实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专用信封免费邮寄工作。推广流动人口生育子女办理《市孕产妇生育保健服务册》,提高流入孕产妇的生育保健服务水平,从源头上掌握生育信息。

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的组织实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扎实有效。

2、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各级要以争创“十一五”全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为动力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细化、责任落实细分,进一步加强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以政务公开促进“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3、加强监督,促进落实。为使依法行政更有力、便民维权更深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更有效,“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将实行考评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依据考核标准,查找弱点、攻克难点、推出亮点,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区人口计生局将依据本实施意见对基层各级“阳光计生运动”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确保全区各街道“阳光计生行动”深化年活动的开展保持齐头并进的态势。

第七篇

各街道计生办:

2014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深入宣传新型生育文化,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增强人民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具体内容

2014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要载体,推进“一二三工程”,具体内容为:

一、营造一个氛围

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影响;通过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宣传教育观念,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深化宣传教育服务来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使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策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把握二大主线

1、深入学习宣传《决定》

学习宣传《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组织广大计生工作者学习《决定》,动员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决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浓厚氛围。具体做好以下几件事:

学习培训。人口计生干部要认真学习《决定》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决定》的意见和学习宣传提纲,系统解读内容,全面掌握精神;把广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要认真向党政领导做好《决定》精神的汇报工作,协调相关宣传部门,将《决定》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的学习内容。基层人口学校要将《决定》纳入教学计划,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决定》内容。

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决定》,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决定》宣传社会舆论氛围。要强化新闻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的热潮;要通过宣传媒体、网络媒体等手段,宣传《决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迅速使广大群众了解《决定》的基本精神和内涵。

社会宣传。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决定》“宣传月”活动,各地要认真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决定》“宣传月”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决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发挥自身优势,制作一批《决定》的宣传精品,如宣传画、展板、小折页、实物等;动员社会力量,结合重大计生纪念日,组织以《决定》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广场咨询等集中宣传,面向群众开展强势宣传。

2、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主题宣传。结合2014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活动主题——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的咨询、讲座等活动。要根据独生子女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等宣传活动,促进独生子女健康成长;可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在独生子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实教育队伍,丰富教育内容,挖掘教育资源,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融入宣传。宣传活动中,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把“关爱农民女工”、“关注早期教育”、“关爱女孩行动”等重点宣传内容融入各项宣传活动中,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人口文化活动,形成浓厚的婚育新风宣传氛围;二是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相结合,除在5.29、9.25、7.11、10.28等各个重大纪念日活动开展集中性宣传外,要抓住各种契机,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协调相关力量,进行经常性宣传,通过“潜移默化”,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三是宣传活动与优质服务相结合,把各项宣传工作融入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服务中,积极促进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起到“润物细无声”的宣传效果。

载体宣传。各地要利用并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多层面、多模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继续充分发挥我区组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巡回讲师团”和“优质服务咨询团”的作用,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借助其专业优势,通过经常性为群众送上专业化的“知识大餐”,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学校的作用,人口学校要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采用电化教学、互动化教学,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灵活多样地对育龄群众进行理论和科普知识教育。

阵地宣传。充分利用计划生育知识视听室、计生宣传栏、板报、灯箱公益广告牌、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宣传阵地,及时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普及各类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知识,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扩大舆论宣传覆盖面,提高舆论宣传质量,讲究宣传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人口舆论环境。

三、实现三个提升

各地要树立“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要以创新求特色,以特色求品牌,以品牌求推进。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宣教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即:

知识普及率的提升。要开展“广覆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教活动,使广大干部和育龄群众了解最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了解生殖保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青春期、中老年期保健、预防性病等基本的婚育科学知识,对育龄群众的知识普及率要达92%以上。

宣传整体水平的提升。各地要策划“有创意”的宣传活动、撰写“有质量”的宣传报道、制作“有特色”的宣传品,打造“有能力”宣传队伍,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影响,增强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促进新型生育文化的传播,提升本地区的宣传整体水平。年底区将会组织对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宣传品进行评比。

群众满意率的提升。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开展有声有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活动;要注重知识性、科学性、娱乐性相结合,寓教于乐,尽可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求健”、“求乐”、“求知”、“求美”的需要,吸引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宣传活动,要努力使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点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宣传计划,把宣传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年度工作体系,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做到有领导、有部署、有计划,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2、深入实施。各地要认真学习《决定》、市《关于2013~2015年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意见》和《2014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把宣传活动年度重要任务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宣传网络,增强人口学校和计划生育协会的功能,培养能力强的宣传队伍,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考核。各地要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2014年度计生工作考核体系,深入实际,善于发现宣传先进典型,不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年终进行严格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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