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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7-11 10:35:19

居委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和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现就我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大依法治镇工作力度”,是米易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具体要求,是提高全镇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实践。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对于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幸福丙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特色经济强镇,构建和谐幸福丙谷”战略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调解、促进和保障功能,为建设和谐幸福丙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创建活动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创建主体上充分体现多元性。创建活动坚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突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使法治创建活动成为全民参与的社会实践。

(二)坚持服务中心,在创建内容上充分体现保障性。创建活动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整体推进普法、执法以及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运转系统要素和机制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创建进程上充分体现渐进性。从城乡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与法治相互适应和制约的现实出发,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司法、基层自治、经济法治、法制宣传、社会管理、法治监督八大体系建设,实现“四提高”、“四加强”(即:党委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进一步加强)的目标,积极争创全省法治县,推动丙谷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以推进依法执政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障人大、政府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实现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执行权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

(二)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体,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做到“两集中,两到位”,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切实加强司法公正。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形成司法行为,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促进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加强基层自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完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健全党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村(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建立答疑纠错的监督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意识,有效保障公民民主权利。

(五)以规范经济秩序为支撑,切实加强经济法治。加强对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等的法律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肃查处商用贿赂等违法行为;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体制建议,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机制,促进各种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加强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六)以增强法治意识为抓手,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加强以宪法为核心、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法治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六进”等载体建设,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七)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责任体系,实现责任查究,增强维稳治安工作实效;坚持平安创建,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依法妥善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八)以抓好监督机制为保障,切实加强权力制约。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强化人大及其主席团对政府、法庭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创建活动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将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法治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法治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细则,整体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将法治镇创建活动与“六五”普法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镇党委、政府每年将命名一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在全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撑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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