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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中蜂养殖工作指导意见范文

时间:2022-11-05 03:20:26

镇委中蜂养殖工作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我县地处林区,植物品种较多,花期较长,是中蜂养殖理想之地。养蜂业不与农林争地,不与畜禽争粮,且能促进农作物及果业增产,投资少,见效快,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最佳产业之一。按照县委确定的“生态强县、产业富民、项目带动、社会和谐”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蜂养殖业。县政府决定重点扶持一批中蜂养殖示范户,带动全县中蜂养殖业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现就如何发展中蜂养殖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因地制宜,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资源利用为前提,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统一组织,分户养殖,科学管理,建立收、加、销服务体系,实施名牌战略,构建生态大县、畜牧强县。

目标任务:在2011年养蜂8000箱的基础上,从2012年至2016年以石堡镇、白马滩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辐射带动其他乡镇,建成6万箱中蜂养殖基地。并在县工业园区建成年加工能力1000吨蜂蜜加工厂1个。

二、中蜂养殖基地建设及扶持内容

(一)具体任务

2012年,石堡镇、白马滩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发展100箱中蜂养殖户70户,其它乡镇30户。具体任务为:白马滩镇5000箱,石堡镇3100箱,柏峪社区服务中心2100箱,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2100箱,三岔乡1200箱,界头庙镇1300箱,范家卓子社区服务中心1150箱,圪台乡1250箱,崾先乡1200箱,瓦子街镇1100箱,全县中蜂养殖量达到20000箱,新增12000箱。

2013年,白马滩镇、石堡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发展100箱中蜂养殖户50户,其它乡镇30户。具体任务为:白马滩镇7000箱,石堡镇5200箱,柏峪社区服务中心3400箱,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3200箱,三岔乡2000箱,界头庙镇1900箱,范家卓子社区服务中心1800箱,圪台乡1850箱,崾先乡1950箱,瓦子街镇1700箱,全县中蜂养殖量达到30000箱,新增10000箱。

2014年,白马滩镇、石堡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发展100箱中蜂养殖户50户,其它乡镇30户。具体任务为:白马滩镇9000箱,石堡镇7200箱,柏峪社区服务中心4500箱,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4200箱,三岔乡2600箱,界头庙镇2500箱,范家卓子社区服务中心2500箱,圪台乡2450箱,崾先乡2750箱,瓦子街镇2300箱,全县中蜂养殖量达到40000箱,新增10000箱。

2015年白马滩镇、石堡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发展100箱中蜂养殖户50户,其它乡镇30户。具体任务为:白马滩镇11000箱,石堡镇9000箱,柏峪社区服务中心5700箱,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5400箱,三岔乡3200箱,界头庙镇3100箱,范家卓子社区服务中心3050箱,圪台乡3100箱,崾先乡3450箱,瓦子街镇3000箱,全县中蜂养殖量达到50000箱,新增10000箱。

2016年,白马滩镇、石堡镇及柏峪、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发展100箱中蜂养殖户50户,其它乡镇30户。具体任务为:白马滩镇13000箱,石堡镇11000箱,柏峪社区服务中心6800箱,红石崖社区服务中心6500箱,三岔乡3900箱,界头庙镇3700箱,范家卓子社区服务中心3600箱,圪台乡3800箱,崾先乡4050箱,瓦子街镇3650箱,全县中蜂养殖量达到60000箱,新增10000箱。

(二)扶持重点

重点扶持100箱中蜂养殖户420户。其中2012年100户,2013年—2016年每年80户。

(三)扶持标准和办法

1、由所在乡镇(社区)畜牧兽医站选择有养殖经验,有一定中蜂养殖基础,且热衷中蜂养殖事业的养殖户,作为中蜂养殖重点扶持对象。

2、由选定的养殖户写出申请,报基层畜牧兽医站汇总,经乡镇政府(社区)初审后,由乡镇(社区)以正式文件统一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会同财政局进行复核。

3、对符合条件的养蜂户政府无偿扶持100套标准蜂箱。

4、年初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给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发放蜂箱,并签订中蜂养殖合同。养殖户要采用活框标准蜂箱饲养,单箱蜜产量达到25公斤以上,蜂产品达到国标,年终中蜂养殖达到100箱以上(含100箱)。

5、年终按上述条件进行验收,对达不到条件的养殖户按蜂箱原价收取费用,并加罚10%的违约金。

三、中蜂蜜加工厂建设

(一)蜂蜜加工厂建设内容在县工业园区新建中蜂加工厂1个,占地20亩,年加工中蜂蜜1000吨,产值6000万元,创利润18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土建工程

(1)办公用房、厂房、库房、化验室。3860平方米,其中:办公室360平方米、厂房1600平方米、库房1800平方米、化验室100平方米。

(2)附属设施建设砖砌开放式围墙900米,墙高2米;修花园1处,占地1000平方米;安装电动门1个;地面硬化4000平方米;厂区绿化2500平方米;修厕所1处。

2、设备购置

(1)引进蜂蜜提纯灌装自动生产线1条。

(2)铺设安装动力电5000米;购置检测化验设备1套。

3、注册商标、蜂产品无公害认证。

4、印制包装盒;年收购原蜜300吨

(二)进度安排

1、2012年3月至2012年6月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建设规划报告,争取项目资金。

2、2012年7月至8月底,完成征地20亩。9月份开始建厂,边建设边加工,加工能力达到400吨。

3、2013年,继续扩建加工厂,加工能力达到600吨。

4、2014年,建成蜂蜜年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加工厂。

(三)投资概算及筹措

为使蜂蜜加工厂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行,经过考察论证,征地需资金60万元,厂房建设需资金141.5万元,购置设备、仪器需资金110万元,附属设施需资金91万元,收购蜂蜜需资金900万元,共需资金1302.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资金1000万元,贷款150万元,自筹152.5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县上成立发展中蜂养殖产业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县长担任,副组长由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林业局和各乡镇(社区)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各乡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履行职能,组织技术人员和乡村干部、层层落实责任,将发展任务列入年终考评指标,促进中蜂产业发展。

2、鼓励支持各方人员和力量开展中蜂养殖。在职职工及下岗职工凡从事中蜂养殖,且符合扶持条件的,享受同等扶持优惠政策。

3、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全县中蜂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加快蜂蜜加工厂扩建,保证蜂蜜的收购、加工、销售,并注册商标及其无公害论证,实施名牌战略。

4、畜牧技术单位要切实抓好蜂病防治,蜂及蜂产品疫检疫工作。加强中蜂养殖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技术,保证中蜂养殖质量。

5、指导养殖户成立中蜂养殖合作社,推广科学养殖技术,解决养殖过程中的具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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