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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范文

时间:2022-06-17 04:27:09

支持水稻制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重要指示精神和易炼红省长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支持制种产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张鸿星书记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将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促进优质稻制种保护和产业化”重要工作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部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的优势,以制种大县激励机制为抓手,围绕制种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种化、产业化、品质化、品牌化”为目标和“产、研、学、用”一体绿色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推动水稻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制种大县到制种强县”为发展主线,加速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

二、发展目标

加快我县水稻制种产业发展,把制种大县提升为制种强县,力争到2025年全县水稻制种产业总面积达10万亩。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布局制种产业发展。规划为先导,将制种产业纳入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聘请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规划建设制种产业园,以棠阴河里村、小河村为核心,打造万亩部级杂交水稻制种产业园,着力打造棠阴镇、二都镇、桃陂镇、梨溪镇等春制基地,中港镇、黄陂镇、东陂镇、神岗乡等夏制基地,圳口乡母本繁殖基地,桃陂镇、凤冈镇、二都镇常规水稻繁种基地。大力培育河里村,龙岗村等8个千亩水稻制种基地村;雷湾村,店前村等40个500亩以上连片基地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县农业农村、水利、财政等部门整合资金,优先解决制种区域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制种基地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集中连片、功能齐全的制种农田;引导农民优先将土地流转给制种行业的企业或合作社。积极争取农业循环经济和高效农田节水灌溉、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对年久失修河道、病险山塘水库进行全面修缮,以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降低制种风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制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围绕制种产业扩大规模、提升质量、补齐短板,做到“产、学、研、用”相结合,集中建设县现代种业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发展中心、种子精选加工、烘干车间及仓库和种子科创中心,在制种面积大的基地分别建设种子精选加工车间及仓库,方便农户就近交售种子,减少运输成本和降低劳动强度,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新建种子烘干房30个,每个烘干房奖补资金50%,改造利用部分烤烟房用于种子烘干,每座经改造用于种子烘干的烤烟房给予补助1000元。进一步完善我县制种基地配套设施条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四)完善制种保障机制。一是制种保险,按综合天气指数普惠制保险形式,有效发挥制种经纪人和农户强管理求高产高效的积极性,农户承担的保险费支出25%即30元/亩,由县财政给予兜底,进一步探索天气指数保险和实际测产相结合的保险机制;二是建立制种重大灾情补助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约100万元资金,对因灾造成基本绝收即产量50公斤/亩以下的杂交水稻制种户给予灾情救助,由组、村、乡(镇)逐级核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给予发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各乡镇政府)

(五)加大资金扶持,实施奖补政策。一是完善制种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政策,优先满足制种主体多元化信贷需求,对于制种大户及经纪人,给予小额贷款担保及惠农信贷通政策扶持,每年安排惠农信贷通资金5000万元左右用于制种生产投入;二是对我县种植20亩以上的杂交水稻制种主体,在国家稻谷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亩补助100元;三是对制种经纪人引进市场前景好的苗头品种开展试制,每年安排引进20个品种,面积100亩,每亩给予1000元补助;四是安排15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对乡镇、村组及制种经纪人在稳扩面积、规范基地、土地流转、调处纠纷等相关制种工作进行考评评比,根据成效,给予一定数额的制种监管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产业聚集。树立品牌意识,创建名牌企业,打造名优产品。大力引进实力强、信誉度高的国家、省级知名种业企业入驻。对种业排名全国前十名的企业将总部落户县的奖励200万元,种业排名全国前二十名的企业将总部落户县的奖励100万元,落户并建省级院士站的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对其他有育繁推一体化A证资质的种业企业总部落户县的奖励15万元,有育繁推一体化B证资质的种业企业总部落户县的奖励10万元,在县注册且在我县制种面积达1000亩及以上的奖励2万元,达500亩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奖励10万元,对获得部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20万,对获得省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2万。激励种业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培育1个部级审定品种给予奖补20万元、省级审定品种奖补10万元。种子企业在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享受工业园区项目同等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园区、县财政局、县科技局)

(七)完善技术支撑。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打破界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为依托,资本为纽带,建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种业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一是依托惠农种业建立的省级院士工作站,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邀请谢华安院士及专家团队亲临,带来新理念、新品种、新技术等,高位引领制种产业的发展;二是依托农大在凤冈镇大鹿村建设的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好高标准试验田,带来品种发展风向标,使我县站在新品种的前沿阵地;三是依托入驻生产的种子企业,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大力支持其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质量管控等技术服务,助力我县制种产业实现高产高效;四是依托我县制种经纪人和基地负责人队伍,充分支持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本地土专家深入农村和田间地头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八)加强制种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实行农民教育培训向制种产业倾斜政策,用好高素质农民专项培训经费,为制种产业储备人才;二是加强制种能手的培养,在技术创新、法律知识、合同规范等方面提供服务平台,改善我县制种能手人少、年老、知识面不广的现状,进而催生更多的年富力强、技术水平高、能经营善管理的制种带头人;三是推动产学研用,加快种业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派驻科研人员,在桃陂镇歌坪杂交水稻种子科创中心开展科研工作,并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鼓励研发的新品种在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制种监管。建立健全制种监管体系,形成以乡镇为基础,县级为骨干,市级为后盾的制种监管机制。各乡镇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共同做好稳扩面积、规范基地、土地流转、纠纷调处等制种产业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制种监管工作组,完善种子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种子质量和用种安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制种产业发展,对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重大意义。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制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推进制种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加强对制种业工作的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制种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5年推进制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加大对制种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资金保障。用好用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整合资金,不断完善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奖励机制,促进我县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制种产业,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县制种产业发展。

(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继续聘请谢华安院士及专家团队为技术顾问组,对我县制种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建立一支由种子、植保、农技、农机等农业专家组成的制种产业服务队伍,为制种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三是建立制种人才储备长效机制,加强对制种农民技术培训,培养制种能手和制种大户,不断催生制种带头人。

(五)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制种产业发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制种产业发展列入县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建督查考核组,对制种产业情况进行督导,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落实各地制种面积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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