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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12-25 11:26:43

区民政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的推进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整个五年规划的实现至关重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关于民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民生、维护民权、惠及民利、服务社会为主线;以建设人民满意民政为目标,围绕市、区中心重点工作,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开拓创新,运用各种资源和区位优势,为推动主城区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基本工作目标是,紧紧围绕民政“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要求,不断完善“服务零距离,保障无缝隙,救助广覆盖,为民全天候”的民政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确保“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起步稳,开局好、推进快。

二、主要目标

1、完善城乡低保自然增长机制,低保人均月保障标准为城市380元,农村280元。

2、启动泰州社会福利院一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敬老院服务设施建设。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落实空巢独居老人“1小时”服务项目,形成服务、考核、奖励体系。

4、新增城西、京泰路两家街道级老年活动中心,重点加强罡杨、苏陈村级老年活动室建设。

5、加大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督,村(居)务公开率100%。

6、继续做好撤村建居工作,重点实施城中村和集镇周边村的撤村建居工作。

7、开展老社区“创佳争先”活动,做好新建社区的达标建设工作,下大力推动新建小区社区“两房”及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改造“撤村建居”新社区的原村部工程建设,力争全年新增社区“两房”面积2000平方米。

8、进一步理顺街道管理体制,调整优化社区行政区划。

9、修订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和考核。

10、扎实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100%。

11、新办两家福利企业,力争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残疾人就业率100%。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和主要指标,2014年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三个保障”,健全落实社会救助和双拥优抚工作制度

1、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城乡低保扶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基本制度,扎实推进城乡社会救助规范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呼吁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有效的救助举措,实现救助工作的集中统一、协调运作、监管到位、操作规范、信息互通、制度公开,使每一名困难群众都能及时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完善申请低保、信息采集、审核把关、公示监督、资金发放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村(社区)、镇(街、园区)区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形成完备的区、镇(街)、园区、村(社区)三级最低生活保障链,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重点是村改居困难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测算经费需求方案,逐步统一市民和村改居新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提高落实特殊群体供养扶助标准。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做到供养经费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供养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三无”“五保”供养范围,强化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服务中心网络,进一步改善镇(街)敬老院、社区老年公寓服务条件。加强对散居五保户的管理,完善走访、包护制度,对全区五保对象基础台帐进行升级管理。加强对供养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供养管理服务的指导,不断提高“三无”“五保供养”老人的生活质量。完善孤儿基本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精神,在落实孤儿基本养育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孤儿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强协调服务,切实解决福利企业发展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争取良好的内外环境。全年新办2家福利企业,推进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妥善安置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3、维护和保证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扎实开展双拥活动,走访慰问驻泰部队官兵、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病退军人、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优抚对象,进一步深化“一助一”活动,努力实现全国双拥模范“三连冠”。以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为出发点,实现“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城乡一体化。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一体化为目标,对农村退役士兵一次性生产和生活补助金标准进行调整,逐步缩小城乡退役士兵补助金差距。认真落实“政策照顾、小病补助、大病互助、重病救助、慢性病疗养”五位一体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退役士官安置、培训工作,确保退役士官参培率、就业率双达标。

(二)进一步健全“三大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机制

1、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体系。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大力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化,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建立以社区服务中心电子信息平台为中枢,以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服务体系,利用网络平台,社区内经济服务实体,整合机构为老服务资源,推动为老服务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坚持将社会义工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让广大老年人普遍受益。制定下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标准和政府为70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提供“1小时”服务考核细则。全区每个街道打造1-2个各类服务实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的示范居家养老服务站,以点带面,指导社区广纳居家养老的服务实体,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努力形成门类齐全、档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城西、京泰路街道新建街道级老年活动中心,继续推进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让老年人享受10分钟活动圈。积极提升拓展老年人高龄津贴,在百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营养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拟对90-99岁以上老人发放营养费每人每月不少于100元。

2、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修订完善《区自然灾害预案》,修改完善镇街、村(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完善防灾减灾综合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确保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合理储备相应的救灾物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救灾演练,加强救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督查力度。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防灾减灾精品村(社区),放大“社区防灾减灾”的品牌效应,扩大“社区防灾减灾”社会影响,在农村全面推开防灾减灾工作,提升村(居)民防灾减灾应急意识。

3、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体系。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扩大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社会影响,提升全民参与慈善工作的意识,不断健全完善慈善会工作机制,创新资金募集方式,拓宽资金募集渠道,调动社会各界捐赠的积极性。通过慈善“一日捐”、鼓励企业家回报社会等途径,不断壮大慈善资金规模,增强慈善救助能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发挥慈善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大力发展福利事业,加强站点管理、加大福彩销售力度,力争2014年全区新增5个福彩站点,实现福利销售2200万(含即开票),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措更多的福利资金。

(三)进一步提升“三项水平”,积极构建民政服务管理网络

1、提升村(居)委会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管理体系,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指导村委会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督查。每半年,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农工办对各镇街(园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整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区村务公开目录。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抓好镇(街)民政科长、村(居)干部的培训,增强新时期社会管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法制意识。深入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修订工作意见,完善激励措施,落实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转变身份的相关政策,指导社区认真抓好居民组长、楼长、中心户长“三合一”队伍建设。加大考核,建立科学管理的考评机制,积极开展“双十佳村(居)干部”评比活动。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意见》(草案),建立考核奖惩措施,组织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资格报名考试。

2、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年27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社区“一站式、多功能”服务大厅为基础,建立社区工作站,整合社区人力资源,方便居民办事。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制订下发《区社区“创佳争先”活动意见》,认真组织新社区达标建设和老社区“创佳争先”活动。各镇、街认真制订新社区达标建设和老社区“创佳争先”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和序时进度开展工作,确保申报社区通过市区检查验收,带动全区社区工作提档升级。健全完善社区服务项目,认真抓好义务服务,“1小时”服务,电子保姆信息服务,健全完善民政对象、60岁以上老人、民政服务实体基本信息库。积极培植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服务奖励制度,激发更多的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建设。开展“一居一特”社区服务,十佳和谐社区评比活动,探索“一社区一社会工作师”制度和“错时工作”制度,培植社区工作亮点,以点带面,改善社区服务质量。

3、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实施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以年检为契机,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和财务审计,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普查登记和备案工作,逐步畅通全区信息渠道,健全纵向和横向联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社会组织区、镇(街道、园区)和村(居)三级服务管理网络。进一步巩固全国婚姻登记示范单位和省级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和收养登记合格率100%。继续做好殡葬管理工作。结合清明祭扫活动,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示范活动,力争在推进绿色殡葬、倡导生态葬式和健康文明祭扫活动。探索农村殡葬新模式,认真做好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土散坟的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服务费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好惠民殡葬政策。确保全区殡葬火化率100%。继续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扎实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边界沿线相关镇街要管理维护好界桩界碑。

(四)进一步推进“三项工程”,加快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按照目标推进撤村建居工程。2010年我们完成了23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今年,我们将在优化街道区域的基础上,推进城中村、城郊村、集镇周边村的撤村建居,重点实施九龙镇、京泰路街道等镇、街的撤村建居工作,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已撤村建居的,我们将逐步落实经济发展一体化、城乡规划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嫁接城市功能,让村民变市民,让农民享受到市民一样的优质服务。

2、按照要求继续推进社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建设工程。以旧城改造和涉农街道小区开发为契机,按照“界线分明、规模适度、走向合理”的要求,在城西街道试点的基础上,调整明确社区区域范围。做好社区办公用房的选择、协调、装修工作,确保老小区社区用房在300以上,新建小区办公、活动、服务用房在400以上。提请政府适时制定社区用房建设、管理、使用办法,力争社区办公用房有规划,按规定地点、面积建设,建成后按时优质交付社区使用。以老社区“创佳争先”、新社区“达标”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社区各项软、硬件建设。

3、按照规划推进泰州社会福利院建设工程。按照国家二级福利机构标准,在东风北路以东、老通扬运河以南新建集养老、康复、医疗、娱乐和休闲等为一体的社会福利院,规划占地127.28亩,拟投入资金2.4亿元。以福利院的新建为示范带动,大手笔谋划老年产业集群建设,积极协助做好福利院周边新建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公寓、老年娱乐场所、为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大学等相关工作。

此外,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和民政工作理论研究,探索社会管理和民政工作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政为民服务的能力;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的干部队伍;加强民政文化工作的宣传,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浓烈氛围;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民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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