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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实施意见范文

党员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发展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国有企业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企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各类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国有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目标:

(一)每年发展的新党员一般要达到企业党员总数的4%以上,到*年使党员总数占在职职工总数的20%以上。

(二)在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要达到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0%以上,其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低于60%。

(三)在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生产一线职工占60%以上,其中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能手占20%以上。

(四)在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中,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女党员要占一定比例,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力争女党员比例达到20%以上。

(五)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申请入党人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二、工作措施

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强化以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对于增强党在国有企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中的广大共产党员是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只有把企业发展党员这项基础工作做好了,才能提高企业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才能把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好,才能使企业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所以,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使企业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带领广大党员和职工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共同奋斗。

(二)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党员的质量关乎党的生命。各企业党组织要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和长期不发展及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入党申请人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是否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是否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同时,在对党员标准的把握上,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降低标准,曲解标准。

(三)强化培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坚持立足教育,重在培养,切实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群体的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设置具体的教育内容。要采取党校培训、企业党建网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集中培养和经常性教育,同时注意在生产工作中交任务,压担子,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要建立教育培养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重点做好生产经营一线、重要岗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积极落实“把企业生产经营一线的骨干培养成党员,把生产经营一线的党员培养成骨干”的要求。各企业党组织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继续巩固和加强企业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中心等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其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中的应有作用。

(四)突出重点,努力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企业党组织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布局,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要求,采取积极措施,重点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分布结构,要把发现、培养、发展生产经营一线工人、知识分子、青年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下大力做好具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班组长、德才兼备的中青年管理人员和具有一定文化素质的生产技术骨干的入党工作。要狠抓薄弱环节,逐步减少和消除无党员“空白点”班组,做到关键岗位、艰苦岗位有党员,人数较多的生产班组建立党小组,使国有企业党员队伍总量有所上升,结构进一步优化。

(五)严格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一是实行入党材料的预审制,把好程序关。要按照《党章》规定,对发展党员的第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在预审中,企业党组织着重把握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群众有无反映等重点环节,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调查核实,进行处理。二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做到公开透明。要采取公示的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对预备党员的意见。经公示,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的,暂缓报审和讨论;经查确有问题的,要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广播、电视、党建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在更大的范围内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三是推行发展党员无记名票决制,保证民主决策的质量。各企业党组织要逐步推行采取夫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发展党员,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在执行票决制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和运用好票决制结果。对高票通过的,教育他们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向更高的目标迈进;对虽获通过,但赞成票不够高的,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加强后续教育,帮助他们不断进步、成熟;对没有通过的,及时进行研究,属于发展对象的,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继续培养教育的计划,加强培养教育工作,促其早日成熟;对于预备党员未获党组织通过的要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并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六)打牢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企业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在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入党启发引导教育工作,提高党的认识,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努力把企业中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坚持开展“党建带团建”活动,加大“推优入党”工作力度,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的主要渠道,从源头上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企业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要结合年度确定的发展党员的目标要求,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和企业近几年发展党员情况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状况,科学、合理、慎重地制定好本企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年度之间计划发展数量、发展数量的浮动,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增减幅度过大的,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派人帮助检查、分析、指导。要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约束机制,清楚地界定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各个环节责任人和责任措施。企业党组织每半年要检查一次党员发展工作。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职责。要区别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党的组织关系在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的所出资企业、中直企业、代管企业的发展工作要做到统筹规划,具体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的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属地的所出资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要掌握总体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要加强新形势下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探索和研究。目前,国有企业在产权结构、战略布局、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组织形式等方面都发生重大变化,给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如何做好在下岗、分流职工中发展党员工作,如何做好停产、半停产、破产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如何针对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做好在合同工、临时工等职工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等等。这些问题既是改革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的迫切要求,也是企业发展党员工作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的关键所在。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使国有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