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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园林建立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时间:2022-10-31 08:27:30

城镇园林建立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加快我县城乡绿化进程,促进身边增绿,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园林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省政府《关于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城乡园林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县城乡园林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乡园林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县以建设“活力生态新”为目标,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造林绿化16.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0%。完成绿色家园生态示范村建设128个,绿化学校40多所,绿化镇5个,绿化道路180多公里。全县生态环境实现了由“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发展”的根本性转变。但是,近年来全县造林绿化主要在高山远山,县域郊区、主干道路、河流水系、城镇、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口聚集区绿化相对薄弱,城乡差距较大。目前,全县泾河流域绿化面积仅占可绿化面积的31%,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宽幅景观防护林带尚未成形,规模小、标准低、景观效果差、生态功能薄弱;城市建成区公共绿地面积不足,绿化起点较低;村庄绿化才刚刚起步;出入境口、工矿区、重点旅游景区绿化落后的现状依然存在,影响了我县对外形象。

城乡园林化建设是针对我县城乡绿化现状,以主要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沿线绿化为骨架,以城市中心区、城市郊区、重点城镇、出入境口、旅游景区、工矿区、村庄、单位、社区绿化为重点,多层次、立体化、远近呼应、点面结合、城乡一体、田林交错、山川平原衔接的大型系统工程。实施城乡园林化建设,对进一步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档次,促进“身边增绿”,改善我县人居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实现城乡园林化为目标,紧紧抓住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咸国际化大都市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县自然条件优越、人文历史深厚、经济基础较好的区位优势,坚持城市、城郊、道路、水系、村镇、单位、厂矿区、旅游景点“八位一体”,统筹实施八大创建工程,全面提升城乡森林生态系统,实现城市森林化、城镇园林化、村庄林荫化、庭院花园化、渠路林带化、农田林网化、河流湿地生态景观化、出入境口优美化、荒山荒坡全面绿化,使城乡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城更美。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城乡一体;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生态优先,产业促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项目整合,共建共享。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布局

根据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等,将全县划分为北部山地水源涵养林景观区、中部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区和南部台塬、城镇田园生态景观区。通过造林绿化,以县区为中心,由泾河生态防护景观林和包茂高速、咸旬高速、关中环线及待建西咸环线景观林组成较大的防护林网。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城乡新增绿化面积154369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以上;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学校绿地率达到3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绿地率达到25%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路渠绿化率达到100%,出入境口实现绿化美化;农田林网化率达到90%;以泾河为主体的河流两岸、湿地滩涂绿化率达到90%以上;荒山荒坡全面绿化,实现省级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创建目标。

(三)建设标准

道路绿化:重点抓好包茂高速、西延高速、211国道、208省道、关中环线、沿山扶贫路。高速公路两侧营造5—10米的绿化带,国道、省道两侧营造不少于5米的绿化林带,结合通村公路工程的实施,搞好县乡村主干道路绿化,县、乡公路两侧营造不少于3米的绿化林带,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扶贫路两侧营造不少于50米的宽幅林带,由县农林局负责实施。铁路两侧营造不少于3米的绿化林带,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协调铁路部门实施。

渠岸绿化:跨县域干渠渠岸每侧绿化宽度5米,县域内干渠每侧绿化宽度3米,田间支渠渠岸每侧绿化宽度2米,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泾惠渠的绿化工作,由县水利局协调泾惠渠管理局实施。

河流湿地绿化:泾河、冶峪河及主要水库的绿化,重点抓好泾干段泾河桥至张家山水库区的泾河湿地绿化。凡城市段河流以园林绿化为主,建设高标准的河滨公园或湿地公园,建设宽度不少于100米的生态景观林带;非城市段河流,有设防河堤的区段,两侧建设宽度不少于20—50米的护堤护岸林带。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

城市绿化: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一是全面提升城市道路、城市门户、城市水系绿化,重点抓好团状、带状森林景观和特色街道;二是加强城市街头绿地、广场、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的绿化,通过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广种树木花草,使单位庭院绿化与城市公共绿化相互辉映连接成片;三是大力实施“身边增绿”工程,抓好城市公园改造和新建。2020年前县城区新建1个公园;四是在城市郊区和县城周边开展环城绿化,建设50-200米集防护、景观、休闲为主的团状、带状森林。五是大力建设“劳模林”、“党员林”、“三八林”、“共青林”、“纪念林”、“企业林”等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文化传承林,开展多种形式的绿地林木“认养”、“认建”、全民义务植树和“园林式单位”创建活动。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城镇绿化:对各镇所在地按照街道特色、广场特色进行城镇绿化。加强镇所在地街头绿地、广场、辖区单位企业、居住区的绿化。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

村庄绿化: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和绿色家园示范村建设,开展以庭院绿化、街道绿化、道路绿化为主的绿化建设,各镇每年完成不少于2个村的绿化。实现路渠、街道、庭院全面绿化,围村片林50亩以上,实现“一片庭院一个特色,一个村庄一片森林”目标。由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县农林局负责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

重点出入境口及旅游景点绿化:结合道路绿化,在城市内的重点出入口和县际间公路交接口,规划营造较高标准的景观林,绿化范围沿路纵深不少于1000米,两侧辐射宽度不低于30米,也可结合实际营造小片林地、草坪、花坛等,由县住建局负责实施。旅游景区内及出入口栽植高标准风景林,由县文物旅游局、郑国渠管委会组织相关旅游景点实施。

荒山荒坡绿化:县境内交通干线两侧第一山脊线1000米内的直观坡面,北部沿山直观坡面的宜林荒山荒坡全面绿化。由县农林局负责实施。

工矿区绿化:做好冀东海德堡()水泥有限公司和声威建材有限公司周边绿化。2012年在两个水泥厂50—100米区域营造生态林带。由县农林局负责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环保局配合。

(四)建设任务

2012年,全县城乡新增绿地面积17205亩。其中:道路绿化35公里,绿化面积187亩;渠岸绿化60公里,绿化面积377亩;河流湿地绿化15公里,绿化面积1215亩;城市绿化面积470亩;镇绿化面积230亩;村庄绿化面积1100亩;荒山荒坡绿化面积13626亩。(详见附表)

到2015年,全县城乡新增绿地面积65820亩。其中:道路绿化面积748亩;渠岸绿化面积1508亩;河流湿地绿化面积4860亩;城市绿化面积1880亩;乡镇绿化面积920亩;村庄绿化面积4400亩;荒山荒坡绿化面积51504亩。(详见附表)

到2020年,全县城乡新增绿地面积154369亩。其中:道路绿化面积1710亩;渠岸绿化面积3264亩;河流湿地绿化面积10770亩;城市绿化面积4225亩;镇绿化面积2000亩;村庄绿化面积9765亩;荒山荒坡绿化面积122635亩。(详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县城乡园林化建设的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园林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绿化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考核督查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局、文物旅游局、郑国渠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农林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程作为改善城乡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事来抓,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实施。要将城乡园林化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任务,加强考核。县城乡园林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考核督查局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每季度向县城乡园林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

(二)加大投入。城乡园林化建设是一项长效的系统工程,要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原则,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采取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镇政府要把县城乡园林化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专项预算。农林部门要把城乡园林化与各项林业工程相结合,同时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和允许继承、转让的林业政策,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个人参与绿化工程,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创新机制。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因地制宜制订本区域园林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期限、责任和措施,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任务地块,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检查和奖惩,确保绿化工程布局合理,近期质量高,长远效果好。特别是城市绿化和环城绿化,要同城市规划结合起来,留足绿化空间,挖掘绿化潜力,保证绿化用地。推广专业工程队造林,实行项目招投标制、报帐制和检查验收制,建立奖惩机制。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合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林地使用权,依法确权发证,允许继承转让,充分调动和吸引社会各界参与城乡园林化的积极性。落实管护责任,将统一管护和农户自管相结合,并充分发挥林政执法、护林队伍的职能作用,加强巡查管护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造一片、活一片、成一片。

(四)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现城乡园林化对推进“活力生态新”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实现城乡园林化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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