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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篇范文

时间:2022-06-24 03:08:20

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意见2篇

第一篇

各村(社区)、部门、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提升我镇城市管理水平,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就加强我镇2014年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区域整体城市化的工作要求,提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内涵,建立镇、村(社区)、组三级组织网络,完善大城管管理机制,实现保洁治违常态化、优质城管长效化,全面提升象山镇城市管理综合水平,达到“全区考核第一,保洁拆违齐头并进,镇、村(社区)、组三级联动,城管、拆违、保洁、执法四位一体”的“1234”目标。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村、社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城管工作履行全面责任。

2、条块结合原则。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镇城管办作为职能部门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评比等责任。

3、齐抓共管原则。构建“大城管”格局,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城管示范年”活动,建立健全执法、考评等城管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培训,改进工作作风,落实跟踪问效的城市管理责任机制。划分路段责任人,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巡查保障;在问题的受理和举报环节,落实无缝对接制,保证工作不断线、不脱节;在办案环节,落实承办人“包案到底制”,保证问题处置及时、到位;落实案件回访制和通报制,在问题处理完之后的一定时间内,对举报者回访,将处理结果向利害关系人进行通报。努力将“大城管”队伍打造成“素质优秀、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铁军,树立良好的象山城管形象。

(二)深化长效管理,提升保洁水平

按照“保洁全天候、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加强对辖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实现卫生管理“六无一清”的管理目标(路面无飘浮纸屑,无塑料袋,无乱倒垃圾,无污水流淌,无泥沙杂物,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按照收集袋装化、清运密闭化、处置无害化的要求,进行分层次管理,进一步落实保洁工作责任,坚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采取日检查、周汇总、月评比、季兑现的评比办法,提高竞争激励意识,充分调动村(社区)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镇整体环境卫生水平的再提升。每月安排一次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解决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在左湖村和长江村再打造两个精品亮点。

(三)坚持综合施策,推进防违治违

按照“堵住当前、清理过去、着眼长远”的工作原则,努力实现防违治违工作的“一个到位”、“两个并重”和“三个明显变化”。“一个到位”即各项措施到位,达到防治预期要求。“两个并重”即防治违法建设与解决群众建房难问题并重、防治违法建设与强化管理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个明显变化”即通过防违治违,使群众的国土、规划意识明显增强,村镇建设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镇面貌明显改观。推行“二严四早”的管理措施,严防、严控违法建设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监控、早拆除。坚决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实现“零违建”管理目标。

(四)推进“十大工程”,开展专项整治

继续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十大工程”。坚决取缔废品回收无证经营户,搬迁镇域范围内主干道两侧的有照废品回收经营户,村庄内部的有照经营户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置护栏设施,保持周边环境卫生。通过整治,严格控制镇域范围内物回经营户的数量,确保废品回收经营户守法经营。与此同时,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景阳山宕口整治工程,大力推进生态村建设,做好玉带河整治及后期的管护工作。

(五)依托道路建设,出新“丹徒集镇”

结合禹山东路拆迁建设,早谋划、早布置,合理布局丹徒集镇环卫基础设施,强化户外广告巡查,加大违规户外广告查处力度,严格管理新建灯箱广告。道路建设竣工后,进一步加大丹徒集镇管理力度,将菜农和流动商贩疏导到江大综合服务区,定人定岗巡查,取缔占道经营,确保“半年初见成效,一年规范到位”。

(六)深化创建活动,打造城管品牌

进一步深化城管示范路创建活动,在学府路(恒美家园—王龙桥地段)打造成城管示范路的基础上,加大王龙桥以东地段的整治出新力度。整治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和店面外溢,结合东风社区江大综合服务区建设,取缔马路菜场,将经十四路疏导点逐步迁移至服务区内经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管理灯箱广告和店牌店招;逐步关停新生菜场,引导经营人员到包家湾菜场经营,整治周边店面经营秩序,防止返潮。建成学府路全路段城管示范路,打造品牌。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以及相关部门要从改善镇域环境,提升象山形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城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城管工作“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把“大城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细化、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在城管中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全面提升城镇长效管理水平。

2、严格考评,责任到人。城管办作为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评比责任的具体职能部门,要对照《象山镇城镇长效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各项内容和考核标准,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严格考核,及时兑现。

3、加大投入,完善保障。要按照与城市化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规范管理“大城管”各类执法处罚收费行为,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和保障。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资金,加大对城管工作的投入力度,切实为“大城管”的保洁、城管、执法、拆违等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篇

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奋进之年。为进一步推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制定2014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高扬“跨越奋进、快速提升”的主基调,确立“争第一、求特色、树品牌”的工作追求,以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在更高的起点、更严的标准、更实的措施上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创更好更快发展新局面,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强势推进“三大建设”,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平安建设要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总体目标是实现确保街道社会治安安全街道的荣誉称号。在平安建设中,要着力做到“十个领先”:

1、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工作领先。维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对敌对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点案件或事件,不发生邪教人员捣乱破坏或公开聚集等非法活动事件,不发生邪教人员赴省进京或赴外地从事非法活动事件,持续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领先。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提升“大调解”实际效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成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赴省进京上访数低于上年,不发生进京集访或重点控制对象敏感时期进京,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3、打击犯罪的绩效领先。开展专项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显著增强,刑事发案数处于较低水平;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地区整治管理成效明显。

4、科技防范覆盖面领先。技防单位、技防一条街、技防小区建成率达90%以上,技防社区建成率达70%以上。小区全部设立电子巡更信息点或巡逻签到箱。全街道范围基本实现治安监控全覆盖。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先。按标准建立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在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和集中住宿公寓全部设立信息采集点,对所有外来人口进行规范登记。街道外来人口“三集中”率达到50%以上。

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先。所有学校“三防”措施到位,无毒校园创建覆盖率100%、达标率80%以上。刑事作案人员中在校生比例控制在4%以内,不发生在校生杀人或有重大影响的暴力犯罪案件。

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领先。衔接管理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当年重新犯罪率低于2%,5年内重新犯罪率低于6%。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争创全市社区矫正示范街道。

8、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领先。继续开展各系列的平安创建活动,创安覆盖率达100%,群众对系列创安的知晓率达80%以上。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旅游景区建成率达100%,平安企业、平安场所、平安市场建成率达85%以上,平安家庭建成率达50%以上。

9、公共安全监管领先。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交通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火灾事故发生数、财物损失数、人员伤亡数低于上年。

10、公众安全感领先。公众安全感位居前列,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人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98%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为确保全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进一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建设,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维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和事件。健全街道、社区管理网络和责任制,依法治理宗教突出问题,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是完善大调解组织运行体系。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街道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管理。街道调处中心依托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设立,配备专门的调处室,聘用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完善大调解运行机制,规范各级调处服务中心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接待、受理、调处、分流、督办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管理,建立社会稳定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工作例会、情况报告、领导接待包案、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和督查回访以及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广信访制、委托人民调解、首席调解员制等矛盾纠纷调解的新举措,完善公调对接等长效机制,变被动调解、单一调解为主动调解、综合调解,使大调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进一步维护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公民依照政策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每月要向上级报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

三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犯罪,推进无毒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毒防毒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对排查确定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解决问题、改变面貌。

四是提升技防社区建设水平。按照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基层科技防范建设的意见》和《市关于加强技防市建设的实施办法》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深化街道、重点单位、公共复杂场所、居民居住区等“四大技防工程”建设,在城市主要道路街面、公共复杂场所、治安保卫重点单位、重要路口全部安装监控系统,并配备专门的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监控中心要逐步实现联网运行。加大对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楼、院的治安防护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能封闭管理的尽可能封闭管理。不具备封闭管理条件的,由所在社区筹资安装单元电控防盗门。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推广实行自治物管。认真贯彻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与管理的责任。危险物品等重点单位和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部位全面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并处于有效运行状态,金融网点实行24小时录像监控。加强对已建成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运行机制,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保障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五是整合社会巡防力量。街道建立30人以上的专职巡防中队。按照“综治牵头组织、公安管理使用、多方筹措资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遏制群防群治队伍年龄老化、防范作用弱化的趋势。

六是突出以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的社会管理。建立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在服务管理中心全面推行人性化服务、市民化管理,积极为外来人员提供居住、培训、就业、维权、计划生育、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加大对流动人口中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控,严厉打击流窜犯罪。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严格落实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的治安责任。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健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探索衔接管理和帮教的新方法以及安置的新途径,全面推广基金加基地的“双基”安置模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努力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发展社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及生产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是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金融(网点)、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平安家庭、平安场所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街道综治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有关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年度实施意见。各综治成员单位和社区要共同负责,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切实增强创建合力,不断提升基层系列创建活动的水平。

八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建立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在不改变部门人员配备的情况下,整合综治、司法、信访、维稳等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力量,将其建成集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力量统一调配,有效提高基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效率。强化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继续加强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建设,按标准配备社区民警和专职保安,做到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四落实”,使其切实承担起治安防范、矛盾纠纷调解和社会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九是全面推进社工队伍建设。街道配备5名以上社工(专职不少于2名),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综治社工队伍。政法委委员兼任社工中心主任,司法所所长兼任中心常务副主任。兼职社工从综治、司法、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中挑选有管理经验和工作水平的人员兼任。在社工中心建立完善数据统计、信息反馈、考核奖惩、责任查究等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依法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人群进行“一对一”的服务管理,并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市、区关于新一轮平安建设的统一部署,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政综合考核(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10%),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要共同抓。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明确综治委成员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职责任务,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参与平安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继续深入推进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共建工程。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共建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共建活动。

三是提升宣传教育。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精心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开辟专栏、设置专版、制作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采访报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经验,积极营造平安街道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继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加强集中宣传。

四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要继续按照街道辖区人均分别不少于4元的标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政法部门执法办案等正常运转经费,及时足额发放综治干部的工资、特岗津贴。街道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装备经费与年度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综治办、司法所均有专门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装备设备。维护稳定、“大调解”工作、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防范处理邪教、专职社工队伍建设、技防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以及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实际支付到位,上述经费合计不少于20万元。落实治保会、调委会人员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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