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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拥堵管治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8-21 10:22:43

城市交通拥堵管治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进程加快,我县机动车高速增长,城市交通承载过大,县城区交通拥堵较为严重。现阶段交通拥堵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反映,但也存在县城区功能和人口高度集聚、公共交通吸引力不够、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不高以及机动车保有量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不相适应等问题,亟需采取综合措施应对和解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便市民出行。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借鉴其它城市交通发展经验,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和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科技、经济、必要的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并引导合理使用,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为推进“生态、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确保交通安全顺畅。具体要实现三大目标: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确保县城区特别是老城区交通运行状况得到改善,方便市民出行。

(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到2016年,县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20%。

(三)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到2016年,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交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显著增强,城市交通综合效能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高。

三、综合措施

(一)完善城市规划,疏解县城区功能和人口

1.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全面实施《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严格控制老城区建设总量增量,并加快老城区政府机关用地、金融商业用地的置换,启动老城区政府机关向新城区搬迁、集聚,减少老城区功能吸引力;基本完成新城北区建设,加快瑞香百合春天、金地家园、人民医院、乔克国贸、万联城、移动大楼等居住、医疗、教育、金融、商业等地块开发建设,完善新城区服务功能,有效疏解老县城区功能和人口。启动新城南区开发建设,引导城市向南发展。

2.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编制《县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科学分析城市交通发展趋势和交通需求,合理安排城市交通发展策略,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

1.全面推进县城区道路网建设。加快世纪大道、环西南路、子胥路等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新城区路网;打通环东南路(解放路东路至罗星东路)、斜家路桥等一批县城区次干道、支路,加快形成老城区微循环路网系统;推进新城南区主要干道和高铁周边地块的路网建设;加快至第三通道等城市对外交通路网建设,增加城市对外交通服务能力。

2.加快县城区道路交叉口渠化改造。突出城区交通节点改造建设,分布落实启动施家路、谈公路、车站路、亭桥路、体育路、环城北路、解放路、晋阳路等干道网交叉口渠化改造、信号灯改造工程,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3.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落实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加快建设。积极开展城市货车停车场建设,每个街道至少配建一个货车停车场;加快县城区内现有公共停车场的改造;积极开发地下空间,增加停车位。

4.因地制宜建设专用停车位。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努力增加停车设施,适地建设简易式、立体式停车场(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供给;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三)加大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力度,鼓励公交出行

1.进一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投入力度,全县公交保有量在2016年末达到400辆。定期对城市公交线路进行评估,结合城市发展实际,通过对现有线路长短、走向、停靠站点、营运时间、发班密度的调整,降低线路重复系数,增加公交覆盖半径,减少旅客中转候乘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每年新增公交线路3至4条,最大程度地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对公交出行的需求增长。加快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行风建设,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公交车辆的设施设备,制订从业人员服务标准,逐步实现统一着装,确保车容整治、服务规范,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2.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商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娱乐)场所等工程项目时要将公共交通场站等配套纳入审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道路由道路业主承建公交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和公交候车亭。完善配套终点回车场、候车亭等设施,健全城市公交站场等配套设施的管理养护制度,并将站场维护经费纳入城市建设维护经费,加快建设城市公交枢纽站场和城市公交站场建设,新建车站路阳光路公交服务中心、西区停保场(枢纽站)、东区停保场(枢纽站)、高铁站公交综合停车场。

(四)改善自行车、步行交通系统和驻车换乘条件,倡导绿色环保出行

1.加快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立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成若干站点,减少机动车出行。

2.积极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和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发展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逐步解决家长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问题,缓解早晚高峰时段中小学周边交通拥堵。鼓励单位开行班车,减少上下班小客车出行。

3.大力倡导现代交通理念和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集中智慧,解决交通拥堵难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以及公益广告等,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和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意识,引导交通消费方式的转变。将交通文明作为评选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开展交通文明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活动以及“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等活动,号召市民文明行车、乘车、停车、行路,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深入开展排队日、让座日、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公交、出租汽车等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提升交通服务、管理文明水平。

4.倡导利用现代办公手段和弹性工作制。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减少交通出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错峰出行。

(五)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管理,引导合理使用

1.合理调控小客车总量增长速度。在一段时期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合理调控单位和个人年度小客车增长速度,缓解机动车总量过快增长。

2.实施分时段区域交通限行措施。实施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和黄标车限行规定,加强货运车辆管理,有效减少高峰时段县城区交通流量。实施支路、巷弄限时“禁左”,引导交通有序通行,探索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制度。

3.机动车拥有者合理承担使用成本。按照“中心高于、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化原则,研究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开展中心城区停车收费管理机制,削减县城区交通流量。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具备停车引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

(六)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现代交通管理水平

1.实施既有道路设施优化工程,提高既有道路通行能力。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既有道路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提高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用于优化道路交叉口、建设公交港湾等常规疏堵项目和区域交通组织渠化优化、交通信号优化、增设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安全防护设施等交通管理项目建设。

2.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对炮台口、商城、谈公路、解放路等重点交通拥堵区域,开展区域性综合交通系统优化。研究局部路段设置可变车道的可行性,组织单行交通,逐步完善县城区道路微循环系统交通组织。加强对货车、黄标车、危化车、客货运三轮车等重点对象的路面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制定停车管理法规规章。加强停车泊位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制定县城区内停车场资源共享办法,支持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停车设施对外开放,错时停车。

4.建立交通信息和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应急管理,把交通拥堵纳入应急处突范畴,制定城市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道路交通拥堵指数,动态交通运输信息和交通预警、预报信息,提高交通信息服务水平。划分拥堵等级,分级启动上勤方案和疏堵措施,大范围拥堵情况下,由县应急办统一协调指挥。

5.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缓解交通拥堵会商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的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按照谁审批、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征地拆迁、建设、竣工验收、建后管理等六个阶段分别由相应的职能部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推进。

6.加强督查和绩效考核。分年度制定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方案,将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镇(街道)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对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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