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党支部深化安全管理意见范文

党支部深化安全管理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30 04:39:27

党支部深化安全管理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是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维护我镇农村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镇”创建活动为重点,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疏导化解、管理服务、治安防控、公共安全、责任保障等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基层组织调处化解矛盾、加强安全防范、管理社会事务、开展群众工作等能力,确保矛盾少、秩序好、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必须把握以下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推进。把创建工作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影响农村和谐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群众。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整合资源,齐抓共建。明确职责任务,努力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预防和化解;农村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善,影响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农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农民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更加深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的自觉性提高,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我镇行政区域内不发生“”等邪教组织人员制造严重政治影响事件,行政村达到“无邪教村”创建标准。行政区域内不发生阻塞铁路、聚众拦截列车等,致铁路运输中断事件;不发生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实施打砸抢,严重影响正常机关工作秩序的事件;不发生实施打砸抢烧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影响较大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镇党政班子成员、行政村党组织及村委会成员无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达标。

——治安状况良好。刑事案件发案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黑恶势力犯罪活动,镇区域内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抢劫、伤害、强奸、绑架等八类刑事案件总量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低于全县比例数,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该八类刑事犯罪案件。重点人群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镇区域内流动人口刑事作案占登记的流动人口的比例、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比例、未成年人犯罪人员占判决罪犯总数的比例均低于全县平均比例数,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流动人口、未成年人犯罪和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案件。镇(村)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明显减少,“无毒村”创建工作达标。

——经济秩序平稳。镇区域内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以及违法用地、乱占滥用耕地、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问题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不发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造成人员死亡、重伤等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事件。行政村区域内不发生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以及违法用地、乱占耕地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等事件。

——社会公共安全。镇(村)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人数不超过下达控制指标,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预防,不发生造成群死群伤的各类责任事故,不发生剧毒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等泄露造成人员中毒的事故,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预防重大传染病工作效果明显。

——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扩面征缴任务,镇区域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区域内“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上级标准。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发生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农负担案件。

——基层基础稳固。镇综治工作中心和村(居)、企业综治室(站)建设达到上级标准,职能作用发挥好。建立综治委及其办公室,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以及专职或义务群防群治队伍,并有效开展工作。行政村治保、调解、帮教组织以及护村队、巡逻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好。镇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综治工作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镇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特岗补贴。村平安创建工作经费落实。

四、工作措施

1、预防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加大农村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舆情分析、预测预警、集中排查、联合调处、边际协作等机制,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重视解决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村级换届选举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突出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推行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2、着力构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在重点部位设立警务室,建好镇治安监控中心,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加强对农村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护村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镇建立保安巡逻队,村建立护村队并发挥正常作用。

3、严厉打击农村刑事犯罪活动。完善“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宗族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村霸、镇霸、地霸、路霸,打击黑恶势力干扰基层选举、把持基层组织、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投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侵犯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药物等犯罪活动。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全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

4、认真做好农村重点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完善出租房屋管理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维护农民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服务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无人照顾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要完善有关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帮教、救助措施。加强农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对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深化“无毒村”创建活动,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的蔓延势头。

5、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农民群众提高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与方式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维护权益。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四民主、三公开”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深入实施文明素质工程,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6、强化农村公共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农村公共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中毒、电力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等事件。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对农村建房、用电、用水、卫生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完善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完善基层平安创建考评标准,加大检查考核和奖惩力度。把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建设规划,制定完善“平安镇”、“平安村”具体创建方案和检查考评的办法及标准,明确有关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奖励直接挂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立,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以推进村级综治工作室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基层群众组织为依托、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的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深化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和“综治进民企”工作,建立综治工作中心与村、企业综治工作室(站)的互动机制,推动平安创建工作延伸覆盖到基层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村级综治工作室建设,规范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工作人员,强化工作保障,使其在平安创建中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结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运用横幅、标语、板报、挂图、宣传单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优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宣传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平安镇”、“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及先进典型,综治工作中心、综治工作室(站)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不断增强各行政村和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

4、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指导帮扶工作制度,把齐抓共建的要求落到实处。镇综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参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镇综治委成员单位与村建立联系点、结对帮扶制度,完善、规范的村级综治工作室(站),搭建起农村基层平安创建王等的高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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