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村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意见范文

村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08 03:00:31

村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意见

各村、集镇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第一章总则

1、考核的分值:考核总分为100分,积分低于85分的年度双文明考核评奖降一个等级,不满75分,年度不得参加双文明考核,不得被推荐为文明单位(行业)。

2、考核的实施:由镇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党支部负责人配合。

3、考核的办法:依据各单位的年度实绩,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报表等方式、对照细则评分。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

组织人事工作20分:

1、认真开展“双挂双促”工作,结对单位不少于一个,并且活动正常(1分);配备“义务村干部”(1分)。

2、落实好党员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工作,有活动、有记录(1分)。

3、落实流动党员的长效管理机制(1分)。

4、支部活动正常,各项制度执行得好,记载簿记录齐全(1分)。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并及时上报结果(0.5分);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组织关系迁移手续,党员能及时足额交纳党费(0.5分)。

5、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正常开展,配有电视机、电脑和党员活动室,并有专人负责(0.5分),年度组织收看不低于36次(每月3次),并组织讨论,有记录(0.5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情况开展良好(1分)。

6、支部有年度计划、总结,班子团结,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1分);党建工作有典型或创新(1分)。

7、积极开展“双带”型支部建设(1分)。

8、认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发展工作符合《党章》规定的程序(1分);关心退休干部的学习、生活(1分)。

9、关心培养大学生村官,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有培养计划、有座谈记录、有实质性工作、有年终小结(2分)。

10、支部报送组工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包括文字信息、图片新闻、视频报道等(2分)。

1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2分)。

12、根据镇党委意见,认真做好支部换届工作,实行公推直选(1分)。

纪检监察工作20分:

13、支部明确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配备纪检监察信访员(1分);实行政务公开(1分);及时处理或配合处理来信、来访,全年无集访、无越访、无重防(4分);无党员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2分)。

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制度健全,与支部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分);全年党纪教育不少于2次(1分);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有会议记录,并抄报镇纪委(2分);建有廉政文化宣传栏(2分)。

15、认真开展一年两次村干部勤廉“访述询评改”活动(1分),争创勤政廉政村干部活动有效果(2分),村便民服务室规范运作,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2分)。

宣传思想工作20分:

16、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有黑板报或宣传栏、戗牌,重大节日布置环境,积极配合镇重大活动的宣传及报道工作(2分);各村明确一名信息报道员,每月报镇政府办信息4条,少一条扣0.2分,扣完为止(6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培训和冬训,参训率90%以上,镇会议参会率达100%(2分)。

17、认真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措施、有效果、有典型且上报材料(2分);100%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3分)。

18、大力推进“文明新风镇村行”活动,活动有特色、有载体、有成效(4分);积极参加镇组织的群众性体育文化活动(1分)。

人武、征兵工作20分:

19、民兵工作组织制度健全,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达标(6分)。按要求组织民兵整组点验、军事训练和完成突击性任务且措施得当、效果好、标准高(4分)。

20、强化征兵工作,做好兵役登记和征兵动员,认真组织预征对象参加体检,高质量地圆满完成征兵任务(8分);做好拥军优属及年终慰问工作(2分)。

妇女工作5分:

21、妇女工作组织健全,有“三树立”活动阵地,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2分);发挥妇女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巾帼示范岗”活动,有活动记录并规定上报材料(3分)。

共青团工作5分:

22、共青团组织健全,“三争当”活动有规划、有记录、有典型事迹(2分);全年发展团员不少于1名(1分);积极完成镇团委下达的任务(2分)。

工会工作5分:

23、各单位工会联合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3分);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2分)。

统战、民族宗教工作5分:

24、做好统一战线宣传协调和少数民族家庭结对联系等工作(3分);各单位有民宗协管员,做到辖区内无非法宗教聚会点和非法宗教活动(2分)。

第三章附则

25、被考核单位有空缺项目,按该项总分的90%计算。

26、为上级提供一次现场或典型经验向面上推广的,加分标准为:镇级1分,区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同样类型的不重复加分,以最高级别计算。

27、受区级(含区级)以上表彰(命名)的加分标准为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部级5分,加分不重复,同样类型的以最高级别计算。

28、受到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5分。

29、由于工作不到位,集访两次以上的扣5分。

30、支部有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支部负责人不得参加评先推优。

31、本考核意见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和修改由镇党委和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被举报文档标题:村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意见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yijian/djgzyj/636073.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