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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时间:2022-01-03 10:53:24

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及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崛起苏中、跨越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区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1.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纯洁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质量重于数量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2.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坚持发展对象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制度,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探索实行党校集中培训与实践锻炼、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探索建立党员培养对象履岗纪实制度,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履岗实绩和综合表现决定是否吸收其入党。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岗位变动时的相互衔接。

3.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认真落实《市2012-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对发展党员数量和结构进行调控,全区每年新发展的党员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数量年均净增不超过1.5%,适度提高青年党员、高知识群体党员和女党员比例。各镇(区)、各机关系统党(工)委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发展党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4.注重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进一步做好农村(社区)、企(事)业、科研等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定期开展“集中培训、集中推优”活动,注意从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行业协会会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出务工返乡青年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在有文化、有专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党员。加大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发展优秀企业主、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逐步消除“空白班组”,不断提高党员员工比例,影响和带动更多员工向党组织靠拢。

5.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工作七项制度(试行)》和发展党员工作规程,在民主推荐、政治审查、培训考试、预审考察、发展公示和讨论票决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级预审,并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发展,严防“带病入党”。严格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违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

二、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6.健全完善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年度党员教育整体规划,定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下发党员教育培训要点。注重整合党校、人社、科技、涉农等部门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统筹镇(区)、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站点以及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实用技术培训、警示教育等阵地资源。探索创新党员教育模式和方法途径,增强实际效果。

7.经常性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严格党员集中轮训制度,定期组织党员进党校上党课,教育引导党员知党史、学党章、强党性、跟党走。建立党员培训日制度,每月25日为“党员学习日”,注意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突出思想理论武装、党性锻炼、道德建设和技能培训,深化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强化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学习。针对不同党员特点,分期次、分类别举办专题培训班,注重抓好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党员以及新党员、下岗待就业党员的政治理论、实用技术和创业技能培训。建立党员培训学时登记制度,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接受教育每年不少于16学时,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每年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学时。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各镇(区)、机关系统党(工)委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探索打破单位、行业、地域界限,试行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柔性”模式,积极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9.加强党员党性考核和动态管理。坚持党员党性考核制度、党员素质报告单制度和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并将党员党性年度考核与量化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融合,细化党性考核指标,严格进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党员的平时表现及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进一步深化流动党员“双联双管双服务”,探索建立乡镇流动党员工作站、流动党员驻外联络站和区级流动党员服务站,形成区内联动、区外联管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格局。

10.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积极畅通党员“出口”,对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要采取相应的帮教、转化和处置措施。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改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思想品德败坏、无可救药的蜕化变质分子、腐败分子,要坚决清除出党的队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三、切实推动创先争优,进一步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11.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坚持党员承诺践诺、“三亮三比三评”、“三走进三服务”等制度,深化在职党员“一岗双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职”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窗口等形式,推动广大党员结合行业特色、立足岗位实际创先进、争优秀,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各基层党组织加大探索创新力度,总结推广成功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各行各业党员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12.加强服务型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组织网络,不断创新党员服务群众载体,拓宽党员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深化社区党员“亮身份”活动,完善巩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党员阳光服务快车”,组织党员为群众提供与之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快捷服务。全面推行以党组织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为内容的“双联”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员为民服务全程等措施,将党员的教育管理寓于为民服务之中,使党员为民服务常态化、规范化。

13.深化争创“党员先锋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以党员个体或党员群体为主体的先锋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发展作用。农村党员以争创“致富先锋”为重点,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企业党员以争创“岗位先锋”为重点,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社区党员以争创“奉献先锋”为重点,努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以争创“服务先锋”为重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形成“科学发展做先锋、岗位奉献树形象”的生动局面。

14.着力提升党员义工服务水平。坚持党员自愿与组织引导、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义工服务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党员义工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扶济困、便民利民、环境卫生、维护稳定、参与公益事业等服务。探索推广组团式、专业性、个性化党员义工服务,分类组建专业党员义工服务队,积极打造党员义工服务品牌。充分发挥党员义工服务中心、服务站作用,不断提高党员义工服务的组织水平、专业水准和社会影响。

15.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坚持从群众身边、工作一线、急难时刻,选树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发挥作用明显、具有先进形象的“党员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编印先锋谱、拍摄宣传片,在互联网站、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锋模范的感人事迹、精神内涵、先进品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勇创一流。

四、切实加强关爱激励,进一步感召党员凝聚力量

16.完善党员关爱服务机制。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定期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帮助生产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强化党内结对帮扶,以“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贫、发展上扶业、教育上扶学”为重点,发动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每人挂联1—2个帮扶联系对象,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帮扶困难党员。加大创业就业帮扶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党员提供技术培训、项目扶持、信息搜集和职业介绍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党员关爱资金”,努力将符合条件的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牺牲党员遗属纳入社会救助。

17.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让党员感受党组织的温暖。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组织负责人必须进行走访慰问。在党员的入党纪念日,所在党组织应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通过送“入党生日贺卡”、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18.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尽可能地与所属党员加强沟通交流,与每位党员每年专题谈心谈话1次以上,让党员充分发表建议和意见,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主动与基层干部、党员谈心交流,做到一级带一级,切实带好头、作表率。通过“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意见箱、网上交流平台等,畅通直接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

19.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党内重大情况定期通报制,除党纪法规不允许公开的内容外,均应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公开。建立重大决策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制度,推广党员或党员代表旁听制,普遍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员民主议事、质询听证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等有效做法,扩大党员参与途径,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20.切实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畅通党员表达诉求渠道,通过设立党员信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及时办理党员的来信来电来访。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运行制度,拓展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在凝聚党员、管理党员、服务党员、关爱党员等方面的作用,为维护党员合法权益、规范管理服务提供阵地支撑。注重发挥党代表作用,全面推行党代表提案制,把广大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以提案形式向党组织反映。严肃工作纪律,对不落实党员权利、侵害党员权益的党组织和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五、切实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2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党(工)委要从发展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成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22.健全完善保障措施。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各党(工)委要从实际出发,设置聘任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组织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党员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通过同级财政安排预算、党费适当补助等方式,保障党员队伍建设所需经费。

23.提升党员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改进工作,健全完善党员信息库,加快推进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进程。进一步整合党务政务网络资源,集成党员信息管理、流动党员管理和数据查询统计、自动分析等功能,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党员动态管理网络平台,利用网络系统实时统计党内数据、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动态监测基层党建工作,并实现党建文件资料的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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