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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计划范文

行政工作计划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矛盾化解上要有新突破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和红、黄、蓝三级预警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和滚动排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零报告和直报制度,启动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年内系统输入案件不低于1800件。

2、不断完善区乡两级调处中心运行机制,确保已核编人员、核定资金全部到位,努力提升调处中心功能,发挥主体作用,确保调处中心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3、进一步巩固区、乡(镇)、村(居)、组、户五级调解组织体系,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力争职工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调解组织。继续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全面推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稳定调解队伍。

(二)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上要有新举措

4、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实行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率达100%。实行重点人员24小时监控管理,实时监控率达100%,坚决防止脱漏管,防止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5、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制度,充实人员,提升功能。加大工作力度,争取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实现突破。年内,全区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以上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20。

6、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建立对“三无”社区服刑人员的常态帮扶工作机制,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三无”社区服刑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立足社区服刑人员个人需求,在政策范围内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他们的就业谋生能力。

7、抓好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确保重点人员无缝衔接。大力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信息录入率、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加快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年内,已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100%,重点帮教对象安置率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在提供法律服务上要有新作为

8、着力做好投资融资、兼并重组、知识产权保护、节能减排和群众医疗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帮助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进一步推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市级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80%以上。

9、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优势,认真办理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法律问题。规范执业行为,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市场。

(四)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0、以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有关经济转型升级、资源环境保护、服务保障民生、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增强法治意识,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11、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推广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普法骨干的工作力度,精心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和“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争年内建设一批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内,省、市两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力争达到20%和80%。

(五)围绕增进民生幸福,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要有新成绩

13、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加强来访接待和“12348”专线服务管理,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年办理案件650件以上,继续争取有一案例入选全省十大优秀案例。

14、继续推进法律援助机构窗口规范化建设。年内,力争通过“省级法律援助规范化示范(合格)窗口”验收。

(六)围绕增强实战能力,在基层基础建设上要有新标准

15、完善司法所阵地、队伍、制度等“三大建设”,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五大平台”,提升司法所业务专业化水平。

16、全面加强业务管理软件系统的推广使用,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逐步向有条件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事务所延伸,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水平。

17、继续深化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切实抓好一线单位实战能力建设,力争年内有2个司法所达到省优标准。

(七)围绕教育实践活动,在工作任务落实上要有新水平

18、通过组织学习、专家授课、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始终保持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19、深入推进“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用先进典型的先进经验启迪、引导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队伍战斗力。

20、加强档案暨保密工作开展,全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档案资料管理与保密工作水平,建立档案综合管理网络,配备稳定的档案人员,健全各项机制制度,确保国家档案与秘密安全。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1、调整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全面实施,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组长由兼任(),副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办事机构设在局法规监察股,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其办公室成员为: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对本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主要抓、负总责,分管靠上抓,一岗双责,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的工作格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办事机构,组织和本机关及下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各职能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把规划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月,认真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3、纳入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检查,年终总结

各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继续落实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年初,起草下发了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年中,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树立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年底,由各县市局均汇报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1、加强土地问题研究,积极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由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2、贯彻166号令(文件见参考资料),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透明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以前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了个待处理文件,废止件,建议纳入修改计划的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市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对年月日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清理,并按时提交了清理工作报告,将目录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行政决策机制

(一)集体决策制度

继续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我厅重大项目立项、部门预算、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都由局务会讨论决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内部会审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完成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行政许可、公共资源的分配全部纳入会审范围。进一步完善会审程序,明确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坚决纠正把会审制度形式化,利用会审制度淡化和规避责任的现象。

(三)听证制度

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都要听证制度。对更新城市基准地价,修编土地总体规划及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与利益密切的决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意见。

(四)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凡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至于影响我局形象,贻误各级交办的工作或者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追究的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

(一)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

树立程序正义理念,保证程序的公正到位,切实强化各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量化行政执法标准,特别是减少自由裁量权,严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落实市局有关案卷建立规定,并对本局范围内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自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决定送达以及申请材料、层级审查、听证等资料是否归档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复印件是否与原件核对、申请人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变造案卷内容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二)行政复议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配合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涉及分局工作内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高度重视,列入考核,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加强与综合科的沟通联系,并对相关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做到程序到位、实体合法,确保行政诉讼不败诉。

(三)行政调解

把加强行政调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贯穿于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全局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来加快推动大调解体系的建立。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着力强化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调解制度,制定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要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增强调解技能,灵活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内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和不稳定因素,防止因国土资源部门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专项治理

1、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土地出让监管。认真做好土地使用权监管工作,对各地的土地出让审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2、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均首批通过国家批准,市、县级规划全面进入成果编制阶段。在规划修编中,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为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设置矿业权提供依据。3、在矿业权实地核查和地质勘查项目清理方面,加强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目前,已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明确矿区范围,为加强矿政管理奠定了基础。4、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5、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针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突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重点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查找管理漏洞,注重操作层面的制约监督,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网上审批、集体会审、纪检监察部门复核等措施,切实杜绝人为因素干扰。

五、开展法制教育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学法时间、内容和成效上,要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学习时间上、在学习内容上、在学习效果上做到"三保证"

(二)干部队伍“学法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今年要组织两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大力推行教育、培训、考核和检查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建立干部上岗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鼓励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自觉学法,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要重点宣传普及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的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形成制度化,每年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季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月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对协管员要给予部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辅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从事政策法规、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要接受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

(三)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格按照《》、《实施条例》及国家局制定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程序和规定,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专卖队伍。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把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专卖执法水平。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以佩带开展活动为契机,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展现在社会面前,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定前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公众参与,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不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进行立法。进一步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确定立法计划,提高立法项目制定的针对性、及时性。加强立法调研,积极推进民主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使之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原则,认真清理政府规章。组织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实行政府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率、备案率、合格率、及时率实现100%。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情况。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认真实施《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对执法领域涉及的公布保留和继续有效的行政强制规定、依据、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市受委托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理顺关系,完善委托手续。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着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功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依法公正化解行政纠纷,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市行政复议规定》,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市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全面指导,重点培养,选塑典型,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行政调解体系建设,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发挥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同时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行政审判监督。

积极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适时组织法律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研究、咨询、论证,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法制机构当好本级、本部门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经济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

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下放审批事项,不断引深流程再造。继续清理规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巩固提升“两集中、两到位”及审批流程再造成果。积极推进服务方式和运行机制创新,开展跨部门联合办理,将审批流程再造向县级延伸,减少环节、简化程序、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好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完善新闻制度,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促进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搞好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适时组织依法行政示范县示范单位交流观摩会,发现、引导和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继续引深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认真落实《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依据。

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法制讲座。积极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水平,增强法治观念。

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政府法制工作。引导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动态以及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积极营造法制环境。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和推进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联动调处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医学、财务管理等相关调解领域的专家及学者,建立人民调解信息资源库,合力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2.加强人民解调宣传工作,协调省电视台,依托《说法》栏目,制作“人民调解专题节目”,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向劳动纠纷、物业管理等新的领域拓展延伸,力争做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努力实现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好、稳控得住这一目标。

4.推动《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探索“以案定补”和“以奖代补”的工作机制,依法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待遇,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5.大力推进“五个第一时间”调解模式(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信息、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告、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开展法制宣传和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力争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000件以上,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提升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水平

6.认真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制订《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帮扶和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加大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举办1-2期技术培训班,拓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渠道,确保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7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7.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建设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学习培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执法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大力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8.稳妥推进劳教(戒毒)工作。按照中央和司法部关于劳教制度改革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场所安全四项机制”,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落实“首要标准”,加大劳教(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力争劳教(戒毒)人员参训率达20%以上;力争年内启用新的办公楼,改善劳教(戒毒)所的办公条件。

9.加强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继续推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建设,落实机构和编制;建立学员管理软件系统,推进学员管理、考核、监督程序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拓宽教育矫治渠道,联合教育部门制定义务教育工作措施,开展问题少年义务教育活动,提升问题少年教育矫治质量。

三、深化法治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

10.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学习,引导群众不断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11.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快完善普法讲师团、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法律明白人”和农村(社区)“五个一”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和推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接触法治的生动平台,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

12.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力争建立科学务实的法治创建考核评估体系,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13.认真开展全市“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对我市的考核检查。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4.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建设,引导律师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发挥农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为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5.围绕园区建设的现实需求提供深度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擅长办理经济类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名册,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为企业提供“量体裁衣”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1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证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公证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公证事前预防功能,认真做好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事项公证;探索和推广便民利民工作举措,树立窗口形象,深化服务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满意度。

17.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指导工作,落实和制定律师公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改善执业环境,降低执业风险;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内部管理工作,引导律师公证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发展方向。

18.做优法律援助工作。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援助办案衔接程序。切实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刑事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探索在公、检、法机关和有关羁押场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19.深入开展法律惠民工程。扎实开展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加大城际间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力争全年办案数量突破8000件。

20.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按照“四严”(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要求和“四最”(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标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精心组织实施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力确保我市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实现考区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运行。

五、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21.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司法所建设重点向职能建设和业务建设的转变,切实提高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22.加大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力度,结合以会代训、以岗代训、实战指导等形式,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专门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基层司法工作。

六、加大宣传报道,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23.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继续健全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建立信息报送采用通报制度,完善信息通报、奖励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

24.梳理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大报送力度,及时有效反映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认知度,为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动力

25.深入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强化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正廉洁执法意识。

26.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突出提升队伍五个能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五好”、“五带头”(“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和“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创建活动,大力促进队伍固强补弱、以先促优。继续深化“庸懒散奢贪”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旺盛活力。。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素质形象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形象、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执法站所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执法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培训教育考试、执法考核评议、执法奖惩约束、执法监督等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根据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着重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积极配合推进交通法规体系建设

市将进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区域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办法》等《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等立法征求意见稿合法性、合理性的研究,强化有关交通法律法规草案对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影响研究,积极配合市交通委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实施交通执法规范化建设工程

1.全面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四统一”工作。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站所、服装、标志标识、证件”四统一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市交通委的考核验收。4月,市交通委将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统一换装仪式暨队列会操比武,各执法单位要认真抓好任务分配和责任落实,做好方队训练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列训练有序推进,全面展现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新形象。

2.推进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按照《市交通行政执法基层站所布局规划》确定的基层站所管辖范围、建设规模、配备标准、服务要求等,通过新建、改建、整合调整等方式,对已建成的硬件设施按统一标准改造升级,对使用效率不高的站所设施进行资源整合利用。积极完善站所内部形象的规范以及举报投诉受理、违章处理、行政服务等对外窗口的人性化服务设施,提升站所的便民服务水平,着力打造装备完善、管理规范、外观统一的基层执法站所新形象。

3.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的运政96520、路政96266、数字化公路、智慧交通、电子监察等系统,建设交通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案、全程监督,信息共享。

4.配合实施两个配套制度。市交通委将出台《行政执法装备使用和管理规定》、《基层执法站所建设资金补助规定》等规范化建设配套制度,我们必须认真配合做好两个配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明确装备登记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报废等相关制度和基层执法站所的建设标准、补助条件、补助程序和补助标准及相应的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继续组织参加每年四次的行政执法人员封闭式集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危机处理能力、现代装备使用能力以及法律素养。高度重视日常学习培训,采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务系列讲座、法制干部培训、法制研讨会等方式,推动学习培训活动的经常性开展。二是严格执行执法证管理制度。严格全市交通行政人员执法证的申领审查、换发证管理,把好执法人员素质准入关。

6.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强化交通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综合执法理念;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基层执法站所(办事窗口)”、“十佳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十佳执法标兵”等创建和评选活动,树立交通执法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系统文明执法。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课题调研。

(三)切实加强交通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加强交通执法评议考核。按照部、省、市有关部门的执法标准、考评要求,以交通行政执法“双十佳案卷”评比和年度执法考核活动为主要载体,采取自评自查、交叉互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查阅法制工作台账、抽查执法案卷、检查执法制度建设等途径,重点加强对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的督查,科学评价行政执法工作。

2.切实抓好执法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加强交通行政争议化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争议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提前化解诉讼风险。二是加强执法指导。以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统计分析为载体,做好交通执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事先审查制度的研究制定等工作;组织开展交通执法案例分析会、研讨会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质量。

(四)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十八大精神落实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多种方式在全市交通系统深入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文明执法等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等制度,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观念。

2.积极推进交通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13年度普法实施计划,确定普法内容、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抓好《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贯工作。进一步拓宽交通法制宣传渠道,强化交通法制宣传手段,大力开展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充分利用“全国12.4法制宣传月”、“黑车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普法宣贯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交通案例宣讲、法治成果展示等,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每一年,教育工作者总倍感任重道远,因为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公民的素质品位提升,加入世贸后教育的应对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教育改革与发展诸于对教育的要求,新的课程改革标准的实施已箭在弦上,普九普实的号角响彻耳畔。面对如火如荼的撩人形势,我们怎么办?根据全县开学准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我作的工作思路定格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主席的“5.31”讲话的内涵,并以此统揽学校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围绕“五个一流”全面开展工作,着重在队伍建设,教研教改,提高质量方面狠下功夫,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在学校领域的各个方面加强管理,改善管理,资源优化配置,使学生得到优质教育,让学校向着优秀发展。

一、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发展

1、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形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龙头

①化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成员的思想素质。通过开好班子例会,组织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使每个成员熟悉法规,自觉依法依规行政,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普法培训和考试,增强法纪观念。每个成员至少有一份业务杂志,谙熟专业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捐异个人成见,只图学校发展,做到政治上互相信任,思想上互相沟通,工作上互相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②加强班子的职责管理,做好每一块工作,根据职能分工,各职能要大胆工作,各层次要明确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勇于负责,善于改进,不继总结,提高工作能力,做到职责上要分,思想上要合,工作上要分,目标上要合,机构要分,效益要合。

③加强班子成员个性品质的揉和,能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以出色的本份工作与诚信的豁达风度取信悦服于教职工。

④防腐拒变,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规规矩矩办事,堂堂正正做人,经得起利害的考验。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①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倡导敬业奉献精神,定期开好教师例会,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师德素养,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让教师自觉把自己的良好的言行举止作为衡量自己是否合格的依据,成为教师彼此尊重,学生较仿的示范,使学生一个个地进步、文明。从而带动学风的健康形成。

②抓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及能力的提高

a.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水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b.帮助教师不断总结、分析、积累经验、方法,分期分批逐步提高能层次;c.以教研处为龙头,以教研组为组织,以班级为依托,积极开展创新教育教学活动,研讨、推荐最新教学改革尝试办法,提高科研含量,倡导团队协作精神,力求大面积提高质量;d.开展优秀教案、优质课、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让教师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e.大胆启用和培养青年教师,把提高青年教师水平作为学校工作的重心,同时也给青年教师施加一定压力,赋予一定的使命目标,让更多的青年教师尽快脱颖而出;f.加强学校远程信息教育网的管理与使用,充分运用远程教育的优势,开展教师培训工作,让名师、名人、名课教育的精彩世界与我校融为一体,使我校教师拓宽视野,共分国内外最新教育教学成果,把握无限良机,以此作为提升我校教师素质能力品位依托与桥梁。

二、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好学校

1、调整和完善我校原有制度中不完善之处,使其更具可行性和易操作性,有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7篇

一、执法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二、检查时间

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底。不定期,次数不定。

三、检查范围

区行政区域内

四、检查对象

全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

五、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六、执法检查内容

1、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2、各单位是否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各单位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各单位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是否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5、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6、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9、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是否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是否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是否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

11、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安全设备是否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12、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行政工作计划范文第8篇

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力度,全面贯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自觉养成依法行政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已经建立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并抓好落实;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和实施。(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工作。县级以上政府要结合实际举办1~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培训必修课程。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开展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省公务员局、省法制办、行政学院、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别负责,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三)推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测试。(省公务员局、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别负责,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四)继续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支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深入研究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和法律事务服务。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综合实验区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省法制办牵头,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五)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组织实施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计划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的政府规章项目力争全面完成,并务求每个项目都成为精品;认真组织开展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立法前期工作,抓好发展急需和领导交办的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同时,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实施的科学化水平。(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送审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立法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行立法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加大立法协调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研究制定立法后评估制度,年内要对《“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程序,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建立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八)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依法报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县级以上政府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信息化建设,省政府年内建立公众查阅规范性文件网络平台。(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省数字办分别负责)

(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年内全面完成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并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十一)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建立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式,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与评估,及时纠正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市县政府年内要选择1~2项重大决策项目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十三)依法履行职责。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必要的演练,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十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变更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加大网上行政审批力度,加强协同审批办公平台建设,完善省市两级联动审批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五)规范和发展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效能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十六)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县级以上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分类制定本部门行政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省法制办、省效能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十七)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条件成熟的市县应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继续在有条件的省政府部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继续推广运用行政指导执法方式,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推行行政指导执法的意见。(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工商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十八)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省法制办、省数字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十九)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确认和公布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市县政府年内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省法制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投诉和回访、争议协调处理等相关配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肃过错责任追究。省政府各部门年内要出台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市县政府要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评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情况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省法制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二十一)加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增强透明度。(省政务公开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二)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三)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继续推进办事公开,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培育一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四)创新公开方式,推进公开场所、载体、设施建设,搭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新闻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务公开办、省新闻办牵头,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二十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六)认真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二十七)依法开展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更加重视群众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新闻办负责,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八)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省监察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二十九)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配合)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十)继续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研究制定依法做好信访事项终结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信访工作行为,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省信访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十一)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善于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权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南靖县政府负责)

(三十二)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调解行为,明确调解程序,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十三)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探索建立专门、专业调解委员会。加强信访机构、行政复议机构与其他纠纷处理机构的相互衔接,完善政府法制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四)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继续完善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县级以上政府今年起在向上一级政府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同时,要向同级党委报告依法行政工作。(省法制办、各设区市政府、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十五)继续开展研究论证工作,探索建立反映实际、符合现实需要、适应今后发展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绩效评估工作。(省法制办、省效能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六)加强对各级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的指导、支持,推动创新,培育优势,总结推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省法制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示范县(市、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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