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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保障范文

时间:2022-05-04 04:08:29

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保障

一、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面临的问题

在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方面,我国目前面临思想观念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市场管理体制不灵活、投资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表现为:

1.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矛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政府在文化建设领域将长期面临的一个基本矛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必须建立在文化生产能力极大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但长期以来,多元化的文化供给主体结构没有建立起来,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方面,政府文化供给职能削弱。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被严格限制在政府职能范围之内,不仅造成了政府财政能力透支,更直接衍生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短缺和质量低下等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奉行“GDP中心主义”的片面增长观,忽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有些地方将政府的文化服务当做“摇钱树”,热衷于大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造成了许多利用效率低下的文化政绩工程,而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十分有效的基层文化组织和活动缺乏支持。另一方面,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供给存在障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逐渐将“不该管、不能管、管不好”的文化事务放权给社会和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多元供给模式开始形成,但由于政府和市场在文化建设中的权力边界尚未完全界定清楚,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尚未完全确立,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时往往遭遇体制障碍,不仅导致大量富余社会资本流入股市楼市造成了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潜在风险,也导致作为文化创新重要动力的中小微型文化企业缺乏资金来源,严重阻碍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非政府渠道的有效供给。

2.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失衡。政府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重要途径是提供满足公民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目前中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中存在三大失衡现象:一是城乡失衡。目前,国家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重点均偏向城市,而对于农村地区文化事业经费投入、税收优惠、人才支持、资源保护力度明显不足。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弥合城乡文化差距、加大对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组织的支持、切实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成为政府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二是地区失衡。由于我国改革开放执行的是非均衡的国土空间开发战略,东部地区要比中西部地区享受更多的文化政策优惠、财政支持,加上原有良好的文化基础设施和得天独厚的文化发展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东南沿海大城市、东部地区和广大中西部地区差别巨大的“三个文化世界”。东部地区具有一流的国际文化都市、先进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人均文化事业经费较多,人均文化产业增加值较高,与中西部地区拉开了较大差距。三是结构失衡。由于公民需求表达机制不畅通、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能力有限等问题,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提供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增加GDP的盈利性文化产品和服务,加之有些文化产品制作粗糙、科技含量不高、创意陈旧等问题,这往往与人民群众的真实文化需求相悖,很难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公民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大量优秀文艺作品和高端优质文化服务的涌现,而要吸引具有文化艺术天赋的专业人才从事文化艺术生产,离不开有效的创作激励机制和完善的成果保护制度。能否有力保护公民文化创作成果及其附属权益也是检验一个政府文化职能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只有有效保护公民知识产权才能吸引公民从事文化艺术创作,才能更好地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保护更多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中国公民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与国际著名文化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战略相比,我国文化企业和个人的专利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许多国内知名企业由于没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导致本土企业的拳头产品和主打品牌被国外抢注、抢占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导致文化资源流失严重,还致使我国企业在国际文化竞争中丧失主动权。二是对盗版侵权问题禁绝力度不够。我国已经加入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国际公约,出台制定了《商标法》、《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涉及许多部门利益纠葛,未能建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统一领导机构,尚未探索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以至于只能以一种运动式执法的方式打击社会上严重存在的侵权、假冒、盗版等不法行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许多领域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严重损害了文化艺术工作者和文化企业生产创作的积极性,从更深层次上影响了对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保障。

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现实路径

1.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发展经济学告诉我们,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时,居民文化消费会伴随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稳步攀升;当超过5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则进入一个井喷期。同样,居民精神文化消费又具有很大弹性,当居民收入水平下降时,人们总是首先削减精神文化消费支出,最后才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开支。因此,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份额,就成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必然物质前提。首先,要从中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的国情出发,千方百计保证中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保证文化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同步增加,为提供充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奠定经济基础。其次,要按照中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要求,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培育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航空航天、生物医药、金融保险、战略咨询等高端新兴服务产业,增加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再次,要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除阻碍无形劳动、知识资本、技术资本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观念束缚和体制障碍,有效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和财产收益,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份额,增强居民文化消费信心,扩大文化消费空间。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学引导文化艺术创作,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供正确的方向。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文化艺术创作活动,保证文化艺术创作的正确方向。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科学阐释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近代思想界贡献给全人类的共同宝贵财富,是指导人们观察认识精神生产领域复杂现象的科学武器。文化艺术生产作为上层建筑构建的主要组成部分,历来被各种带有浓厚阶级偏见的理论观点所遮蔽,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才不至于被形形色色的理论谬误所迷惑而误入歧途。其次,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先进文化是指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辞》所阐发的文化建设方针政策均说明:中国共产党人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根本方针没有改变,引导文化艺术创作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根本政治方向也没有改变。第三,坚持文化艺术创作中的开放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用与时俱进的思想和观点指导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艺术管理工作,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原则,广泛吸收古今中外一切科学文明所创造的优秀成果,为公民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文化食粮。

3.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供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让所有公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公民、社会弱势群体广泛分享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一是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和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往往具有公益性、非营利、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很难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因此,必须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公用财政覆盖范围,确保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同时,建立对政府文化投入刚性约束机制,防止资金的挪用和挤占。二是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财政支持和倾斜的力度。要通过公益演出、商业汇演、农家书屋等各种渠道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要加大对中西部濒危文化遗产和珍贵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增加对中西部文化发展的转移支付,降低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进入中西部地区文化投资和文化服务的门槛,鼓励中西部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择优有序推进本土自然文化资源的商业化、产业化。三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文化机会均等的任务,坚持城乡基础文化设施对所有公民“零门槛”免费开放,简化文化设施使用手续,减少文化分享过程中的限制和障碍,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引导并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与政府共同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四是实施重大文化工程项目。总结实施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创建文化先进县、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园等重大文化工程的经验和不足,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实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各项重大工程提供借鉴。着力打造传播媒体建设工程、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公共文化设施融资渠道,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4.培育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提供重要支点。振兴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是增加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重要途径。一是特色文化产业开发。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对于提升产业层次、增加就业、传承珍贵文化遗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中西部地区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选择。要充分挖掘本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引进国内外先进文化科技,通过大型文化项目发展自然生态旅游、民族特色旅游等形式做大做强区域特色文化产业,打造产业品牌。二是推动文化产业和金融对接。鼓励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放宽放贷门槛,创新信贷产品,健全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健全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灵活、务实、便利、高效的特色金融服务。要建立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各种保险服务,通过制度创新化解文化产业融资运作风险。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健全版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侵权和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文化艺术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帮助文化艺术创造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将文化创意转化成专利价值、品牌价值加以保护。四是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市场化改革目标,加快国有文化院团转企改制以及深层次资源整合的步伐,组建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型文化产业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主导者、战略投资者和国际市场竞争者,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好、市场美誉度高、竞争能力强的中小型文化企业,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兼并、联合与重组,盘活现有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高自身竞争力。

作者:邓如辛周宿峰单位: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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