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论丛》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说明:该杂志未出现在最新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内,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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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部限制1.1法律咨询、援助制度由于资本,特别是社会资本分布的非均衡性,相对强势群体,弱势群体往往成为被蹂躏和压迫的对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基于某些天然秉性,极易滋生一种“欺软怕硬”的本能思想。当手中握有的权力成为炫耀的资本和发泄工具时,受伤害的常是社会弱者。面对强大的公权力,保障弱势群体平等与之展开对话的最简单且有效的方式,便是为其寻找一个可以依靠和信赖的“中间人”。正如林南所...
作者:盛晓莉 点击次:502一、教学内容改革的具体措施教学内容是决定教学活动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教学内容的改革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1.注重一般知识与专业知识的结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在公安现役院校开设,除了要达到普通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外,还要将相关专业知识与一般知识有机结合,使学员重点掌握与未来执法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培养既具有系统行政法学专业知识又具有公安执法专业能力的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例如,针对边防检查专业学员...
作者:刘颖 点击次:715一、行政法的平衡性概述(一)行政法的平衡性的形成在行政法的发展史上最古老的两种行政法模式:“管理论”和“控权论”:“管理论”的主张是行政主体与向对方之间是一种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是一种“支配与服从的关系”二者法律地位不平等,行政权优先于个人权利,公民处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强调通过维护行政特权保证行政管理的秩序和效率。“控权论”强调行政权和公民权处于对立的地位,个人权利至上,行政权是必要的“恶”...
作者:凌赛 点击次:763(一)建立健全民众利益表达平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全面表达民众利益的平台,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疏通司法和信访等救济渠道,主要是理顺信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关系,建立以诉讼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访救济的存在究其实质是法治问题,即司法不独立,司法不公。在现实生活中,百姓往往选择信访这种非正式的纠纷解决手段作为实现权利救济的途径,这种实...
作者:桂晓培 点击次:598一、行政法解释的程序化概述至于行政法解释的程序,目前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定,只有一些解释主体的自主性和自律性的规定。其自主性主要是就行政法解释的主体都是有权主体主体而言的,有权主体作出相应的解释是他应尽的职责;其自律性主要是就其规范行政法解释的程序而言的行政法解释必须具有一个具体的方法、步骤、顺序、时限。(一)行政机关对行政法的解释程序目前只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8年12月8日的《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
作者:张慧敏 点击次:732一、案例教学是提高高职高专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一)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一贯的行政法课堂教学中,学生在课堂中感受单一,法条讲解枯燥无味,课堂效果欠佳。而在法律中占有重要角色的案例却成了配角。这使得学生在实际应用中的能力欠缺,缺乏法律逻辑思维和严密的法律术语表达能力,缺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想提升行政法课堂教学效果,突显教学特色,可以带领学生去法院旁听...
作者:宁博 点击次:708一、作为根本法之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静态)1.在具体法律规范层面,宪法性法律文件《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可见宪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所具有的优越性。一般地,行政法规、规章中均有规定“依据宪法制定本法”的条款,既体现宪法构建的法秩序的统一性,同时也是相关法律实施获得合法性和正当性的依据。2.在行政法...
作者:吴荣荣 点击次:812一、行政法解释概要(一)行政法解释的含义及性质行政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简言之,是指各类主体对属于行政法范畴的不同形式、效力等级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明确其含义、范围等,以正确地执行或适用行政法。如此轻率地提出行政法解释的概念,存在一定的风险。正如待解释的法律术语一般,行政法解释的概念也存在多种理解。例如,有人综合各种定义,将行政法解释界定为“行政机关或者审判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在行政法...
作者:郭锐林 点击次:1246一、兰州市公安局通告的合法性分析机动车限行,某种程度上激化了以公共利益为基点的公权与以个体利益为基点的私权之间的矛盾。这是行政作为一种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与分配活动所不可避免的局限。此时,矛盾的平息就需要借助于公共的意志,而这种意志集中体现于“法”这一载体。显而易见,兰州市公安局通告由于其的主体是兰州市公安局,其并不具备行政立法的主体资格,因此该通告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作者:邓小兵 点击次:865一、1956年德国“抚恤年金案”德国是信赖保护原则的发源地,德国1956年的“抚恤年金案”最早涉及信赖保护原则。1956年,德国西柏林民政局书面答应一位居住在前东德的公务员的寡妻,只要其迁入西德,便给予其一定数额的抚恤,于是这位寡妻便搬迁到西柏林,民政局也开始定期给付其抚恤年金。可是事实上她并不符合法定条件,德国西柏林民政局支付这位寡妻抚恤年金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于是,民政局停止对该寡妻发放抚恤年...
作者:赵国权 点击次: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