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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个案研究范文

时间:2022-02-27 02:27:35

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个案研究

摘要:贵州苗疆养鹅司交通闭塞,民族杂居,历代统治者在“以夷制夷”的管治下,以武力镇压和文教安抚的方略,无形中推动了土司及其土民的“王化”进程。苗疆少数民族的汉文化教育,从被迫接受到主动需求,见证了几百年“夷变汉”、“汉变夷”及“夷汉”文化共同发展的历史,对当下民族教育有着独特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苗疆;土司;文化教育;养鹅司

苗疆地区民族众多,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态势。养鹅司地处麻江县下司古镇上游,北邻平越卫,东南接平定司和宣威营,是黔东南苗疆腹地西入口,军事地理位置十分重要。《黔南职方纪略》(道光)载:“养鹅土千总王氏,管养鹅诸寨,其先有王璐者,江西吉安府泰和县人,明洪武初授平浪长官。”[1]319养鹅土司族谱记载其先祖,洪武十三年(1397)授以土千总,世袭土职,直至宣统三年(1911)十月,呈请撤销。养鹅土司治下的东家人(史称“东苗”,现认定为畲族)原有十多万人口,民风彪悍,农民起义和土司间争斗时有发生。统治者认识到苗疆人民之所以反叛无常,难以治理,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司及土民不习汉语汉字,不懂中原礼仪和法律制度,推行汉文化教育是巩固朝廷在苗疆统治的长远大计。

一、多重政治环境中的土司文化选择

明弘治十四年(1501),明孝宗规定土司职官子弟,凡要承袭土职者,必须入学。土官袭职后,先要学习礼仪三个月,然后方能回任管事。但养鹅这样的武职小土司,身处野蛮之地,民众动辄武力解决纷争,习文明理的文化教育不切实际。明庭对土司承袭的规定,对大土司是适用的,一些大领地的土司后代,学习了汉文化,变得较为开明。而在苗疆边远的封闭山区,卫所遍布主要驿道,关卡要冲,其功能在于防御各地小土司和土民,府州县主要针对当地改土归流而设,地理位置既有集市的平整宽广,又有军事的险峻,而大大小小的土司治所各自为政,多位于苗蛮众多的山区,往往处在高山河谷,森林崖壁之中。卫学、府学大多数是戍边军士、流官、富商及迁谪客民的子女,土司族属及其地土民子弟少有入学者。顺治十六年(1659),贵州巡抚赵廷臣上疏云:“今后土官应袭,年十三以上者,令入学习礼,由儒学起送承袭。其族属子弟愿入学者,听补廪科贡,与汉民一体仕进,使明知礼仪之为利,则儒教日兴,而悍俗渐变矣。”[2]清政府首先从当地土司教育入手,以强制手段,在承袭必先习儒文化的条件下,传播汉学,并为土司族属子弟开科取士。所习内容有《三字经》《百家姓》、《增广贤文》、《幼学琼林》及“四书五经”,宣扬忠孝礼仪,让承袭土司熟悉封建伦理道德,掌握儒学文化,提高众土司的封建文化素质,培养地方统治人才,加强封建统治。从养鹅土司遗留的顶辈宗图、家谱、册表的古籍看,明清两代通过对各级土司施以教化,封建礼教逐渐成为土司及其管治地土民行守的纲常伦理。土司在文化教育上,经历了一个被动接受到主动需要的文化选择。在交通不便、语言不通的复杂族群统治区,元、明、清政府为了更好地“以夷制夷”,封赏一批参与战争并立有军功的将士为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和土舍,他们熟悉本族语言和风俗习惯,便于维护统治。久之,土司进入上层后,为了与属下的土著百姓区别,显示自己高贵的身份,长期仿效中原文化,隐瞒自己的原来族类,重修族谱,历久形成家族的自我认同,使得当地人认为他们是汉人而非少数民族。“麻哈州平定、乐平、养鹅、宣威‘一土舍三旧司宋王吴蒙’四姓就是典型事例。他们皆是原住土著,无姓氏,明清时汉移民不断移住其地,在国家地方行政制度化过程中,他们被受封土司,略通汉语,习汉俗,最后‘通属汉庄’形成四汉姓”。

在“王化”进程中,官府大都命土司填汉籍,请有文化的汉族移民帮助追根溯源,定族谱,经长期的历史演变使汉姓逐渐成为土司地区的文化自觉。不断迁来的卫所军民与黔南客民,为保汉族种衍,是不与当地土著通婚的,他们统称少数民族为“苗子”,带有岐视性,每当土著人遭到屠杀追逐,只能以汉人身份躲避,在这样复杂的历史演变中,自然出现各民族村寨的“江西籍”移民传说。朝廷很少对这些边地苗民开启民智,打开科举入仕通道,但入行伍建功立业,却是可以行得通的路子,养鹅土司的策封,也是建立在从军建功的基业之上。从养鹅土司的《顶辈宗图》上统计,土司死于战场占60%以上。在“世封其地”之后,他们的首领少时以习武为主,常听朝廷调遣,战死沙场者不过二十几岁,按长子继承制,其幼子承袭,还需家族扶持,并常有争袭之事发生。在重大的历史变故中,土司意识到要强化统治,立稳根基,对内,以联姻和结拜兄弟等加强内部力量,如养鹅土司与东家人内部族属长江村田氏、六堡村赵氏、黄莺村吴氏、坝寨村杨氏等或联姻或结为义兄。战争时期,这些管辖地的亲戚好友,均是土司的战前先锋。明末土司印被夺,土司逃往凯里洪江,而洪江土司与养鹅土司是亲姻,历史上一旦出现争袭杀戮,世子一般都逃到娘舅之地避祸,并借以舅家力量得以重新崛起。土司在改土归流后,权力受到了限制,民间权力渐被各宗族族长和寨老取代,土司在清末已名存实亡。越是权力削弱,土司家族越要在文化上比周围宗族要清高,他们严禁子弟说东家话,倡导宗族说汉话,习汉俗。在其治下,民族汉化相对比其它“生苗”地区要严重得多。随着麻哈州书院和州学的兴起,养鹅土司办学设馆,请汉学儒师任教,汉文化不断渗透到封闭的民族地区。养鹅土司的红笔师爷,曾是麻哈州艾氏家族文书,艾氏先祖艾茂为清朝乾隆十六年(1751)进士,曾选庶吉士,授检讨,后来无意官场,乞养归田,讲学著述。据当地老人回忆,养鹅最后一个土司金坤在任职同时又教私塾,专设于自家偏厦,学生20人左右。如今留下的许多谱牒,其教学以“四书五经”为主,现实应用以对联、祭文、买卖文书占多数。

二、汉文化在苗疆养鹅司民间的传播

清朝政府一方面以武力征服苗疆,不断迁入汉民,移风易俗;一方面试图通过儒学教育消除苗民的凶顽粗悍,训以儒家礼仪,巩固清政府在苗疆的统治。《请开苗民上进之途疏》中云:“欲永绝苗患,必先化苗为汉,除令薙发缴械外,欲令其习礼教、知正朔,先自知读书,能汉语始……使苗族子弟入学读书,习汉语。”[4]535除了准许土司族属子弟入学科举外,清政府开始允许苗疆平民子弟按一定比例参加科举,录取一定名额,以此鼓励苗民积极习汉学,渴慕“学而优则仕”的志向。明清两代朝廷对苗疆少数民族,一般采取“先剿后抚”的方略,每次起义失败,苗疆地区尤其是土司辖地人民,均被迫易发改装,遵从汉俗,名义上对土司治下的土民进行文教安抚,实际上朝廷的目的在于政治驯化,并没有真心实意让少数民族群众学习文化,“苗地遍立设学,并择内地社师训教。无知愚苗,开其智巧,必将奸诈百出”,[5]532土司更是“恐土民向学有知,不便于彼之苛政,不许读书。”[6]统治者既想以温和的“王化”教育感动苗疆少数民族,又怕他们习得文化,变得聪明而难以推行愚民政策,于是限制少数民族子弟入学和考试。养鹅司传说,麻江畲族东家人有一位奇才去省府考试,住在客栈等待发榜,此时窗外乌云密布,将有暴雨来临,他情不自禁,东家话脱口而出:“天窝啦!”东家话“窝”即天色暗下来了。于是有人举报,这个学子即被取消了入选资格。咸同“苗乱”后,清朝统治者“严禁苗俗,如男女跳月、兄弟转婚及椎髻拖裙、黑衣带刀、祀牛角不奉祖宗之类。但于立法之初,严刑斩不率教者一二人,余自畏服。”[7]606养鹅土司地处汉苗交界地,在流官与土司的双重监管之下,屯堡和驿道上的畲族受汉文化影响较早,生产生活上多有周边汉族的风俗遗迹。少数民族对外界文化渐从抵触转向接纳,伴随着族外通婚的姻亲关系,双方文化交流不断开明。加上明代历次残酷的战争,少数民族托江西等汉籍,以免遭难灭族,或政府为了户税管理,划疆边氓,强用汉姓,亦有族中知识分子,为子孙跻身于国家政治行列而重建族谱。

汉族军士经受改朝换代时,或隐姓埋名,或避祸求生,杂居在少数民族中反而成了人口上的“少数”,入乡随俗,如此历经十几代人的传承,这些区域中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汉变夷”、“夷变汉”的互动交融中,很难分清彼此。其实,统治者的担心是多余的。养鹅司少数民族对学习汉文化不感兴趣,东家族群在狭小的地域内生活,不需要学汉字、懂汉语,学习那些与他们生活格格不入的中原礼仪。正如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说,“这种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8]24一切学习只有到了利益受到了损害才开始奋发,当养鹅司迁入汉族客民后,他们发现自己的处世交往、聪明才智不足以与外界交往,在经济上吃亏,在政治上受愚弄,才开始说汉话、习汉字,加上土司的文教影响,养鹅司平民百姓中富有者开始让子弟入学。到光绪年间,贵州陆续有青岩赵以炯和麻江夏同龢中状元,对贵州边远地区的学子来说是莫大的鼓舞,养鹅司的秀才在政府科举政策下开始尝到读书入仕的甜头。七十一岁(当时2005年)的养鹅司治所小寨开甲老人回忆,“他的父亲英才曾给他讲过,窝凼寨(现属中寨)原是明朝王璐建立土司的老衙门,设立有私塾(即现在正星家的老厢房),老祖炳锡1873年生,25岁时和寨上的廷香就在窝凼寨任教,距今有107年。”“世代土司都有文化的,炳锡老祖都是在土司家私塾学出来的。”[9]661养鹅司民间的文化教育,始于土司文化教育兴起,从官方到民间,从“贵族”到平民,今养鹅中寨正玉家屋基处曾开办了正规的私塾,学费在每年十月左右交,分各学段收取学费,一般是一年交一至两块大洋、盐两斤、碳两斤、烟叶两斤。5-6岁可以学蒙学,12-13岁学四书五经,不分年级,自买教材,老师读三遍,学生自学,不懂的去问老师。先有本族先生德坤,又陆续有廷光、开云、维兴,及外来先生潘明清等任教。

三、养鹅司近代文化教育的崛起

清末私熟教育在养鹅司十分盛行,土司和富家子弟学习汉文化,参加科举。各村寨有私塾先生,教七八名农家子弟,已是普遍现象,百姓称之“私学”。民国二十五年(1936),在养鹅司各寨有文化、有影响的寨主学诗、金坤(清末土司)等人的倡议下,成立了民国短期小学,得到麻江县拓泽忠县长的支持。拓县长调麻江人蒙子久老师一人任教,养鹅司此时方兴公学,即近代国民教育,学生二十多人,蒙学阶段课程有国语,算术、美术等。时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养鹅司学生增至100多人,由于养鹅司百姓还是羡慕私学教育,对新兴的学科不理解,认为没有深度,也无实用的价值。民国小学只得设立私学,与公学并进。私学课程设置有四书、五经、幼学等。私学相继有养鹅人开云、金坤、廷光、佐春等人任教。办学规模一至三年级,四年级学生分赴麻江或都匀就读。养鹅土司后裔、仙鹅小学教师胜和自传:“我幼小而学,青年而行,上教师,下泽民。1943年在仙鹅短期国民小学启蒙读书(性质公学、私塾),上午读私塾,下午读公学,课程有国语、数学、音乐、体育等……读完四书,兼读幼学、诗经等书籍,并开讲四书到万章。”[9]681从整理的养鹅古书籍看,养鹅私塾在五百年历史中,文化教育由土司向平民普及。但因农民起义、各大小战争以及政治运动,私塾偶有停办,书籍遭到焚毁,尤其在“四清”和“”期间,民间本来就鲜有的文化资源,被严重销毁;能留存部分的,又因家庭火灾、鼠患、虫蛀等损毁流失,加上现代学校中小学教育对“四书”等减弱,有的子孙后代对这些书籍的认识价值不足,保存意识差,任意丢弃烧火或变卖,现在能看到种类齐和品相良好的古书已相当少了。除了四书五经等私塾必读之外,地理命理、乡党应酬、史志、文学等书籍,如劝学、孝义、贞节等伦理道德的宣扬,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道德品行的建立。又如,《封神演义》《西游记》《三国演义》《隋唐演义》《岳飞传》也广泛流传养鹅,并把它们改编成各种民间小戏、说唱、酒歌、谚语等,得到充分的演绎,这些故事中的英雄情结、孝道仁义、灵动想象和精彩情节,影响着一代代养鹅司人。

如养鹅司承先自传称:“我出身于一个旧寒士的家庭,处居乡僻之境,幼小启蒙时,就请幼而学……一九三九年弃文就武,步入本县下司警察分所任警长代警官之职……时值抗日高潮,全国各族人民怨声载道中,同仇敌忾,甲申年(即一九四四年)请愿从戎抗敌,直属参与陆军二十六军四一师一二一团二营五连战士”。[9]680结语尽管贵州在汉代有尹珍等回乡倡学,传播汉学,始兴文教,但其后唐宋在思、播二州的领主羁糜统制下,各自为据,文化教育发展较为缓慢;元朝在西南民族中提倡儒学、设立学校、立寺庙、传经史、授学田;明代土司地区设立卫学、府学、州学,强制土司应袭子弟入学,优待土司子弟进入国子监就学,并对土人入学给以奖励;清朝在土司地区推行“文教为先”的政策,广建义学、社学,提倡苗疆平民子弟入学习礼,开科举之门。养鹅土司办学设馆,请汉学儒师任教,并派子弟去外地学习。历代每个和平时期,土司私塾向平民开放,经过几百年的汉文化教育,养鹅司乃至整个苗疆地区,不仅呈现民族性质上的“夷变汉”、“汉变夷”转化融合关系,少数民族已经在文化上,从强迫被动到主动自觉地接受汉文化,以儒家教育为核心,中原文化已渐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深入人心,由陌生到羡慕,积极主动传承汉文化,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保持本土民族的原始文化,呈现出“夷汉”文化共同发展的态势。

作者:王星虎 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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