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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关系比较研究范文

时间:2022-05-17 09:51:38

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关系比较研究

[摘要]

中日韩分别是亚洲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在世界经济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伴随创意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中日韩已成为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大国。采用2003~2012年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相关数据,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以及贸易结合度指数等指标,对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互补性、竞争性以及发展潜力进行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发现:中日、中韩在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上的关系总体均表现出互补性较强、同时竞争也较为激烈的态势。中国应制定完善的文化创意发展战略规划,大力培养和引进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人才,重视与日本、韩国间双边文化创意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

文化创意产品;互补性;竞争性;增长潜力;中国;日本;韩国

近些年来,随着创意经济时代的悄然到来,中日韩三国都已经成长为亚洲乃至世界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大国,学者们也开始关注中日、中韩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方英等[1](2011)利用2002~2008年数据分别测算了中日韩三国间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产品相似性指数和市场相似性指数,得出中国在文化创意产业贸易上表现出货物产品出口竞争力强大而服务产品相对落后、中日间产业内贸易几乎近于零、三国出口相似度呈下降趋势等结论;王岩[2](2012)利用2002~2010年中日文化创意产品对外贸易的相关数据做以对比,分析认为相对于日本而言,中国文化创意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上存在国家发展战略相对滞后、产品创造性和文化艺术性较弱、贸易价值创造能力过低等差距,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高长春[3]等(2012)采用贸易竞争力指数、显示性和比较优势指数、国际市场占有率等指标对中日韩三国创意产品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进行量化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创意产品的竞争力明显强于日本和韩国,并提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创意产品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措施。袁晓莉、张宁[4](2015)对中日韩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现状以及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比较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竞争力总体上高于日韩,但贸易结构有待升级和优化。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将文化创意产品分为7大类和25小类,包括手工艺品、视听制品、设计制品、新媒体制品、音乐制品、出版物、视觉艺术品。本文根据权威性数据,对UNCTAD的2003~2012年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相关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间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进行比较,以期为促进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一、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现状

1.中日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中国对日本文化创意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总体呈上升趋势,2003年的出口额仅为32.45亿美元,到2007年增加到51.33亿美元(如表1所示),2012年已达90.56亿美元,是2003年的近2.8倍;2003年的进口额仅有5.44亿美元,2007年增加到11.91亿美元,2012年较前几年的进口额有所下降,为11.83亿美元,即便如此仍近2003年的2.2倍。其中,设计制品的出口始终占据中国对日本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的首位,2003年占比达72.1%,2012年占比达60.6%;排在其后的是手工艺品和新媒体制品,相比而言,近年来新媒体制品出口增长速度快于手工艺品,2012年出口额达17.41亿美元,已高于手工艺品的出口额,占据了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的第二位。从进口额来看,新媒体制品、视听制品和出版物占进口的比重较大。其中,新媒体制品的进口额稳中有降,但2012年占比仍位居首位,出版物的进口额排在第二位且近年来增加较快,而视觉艺术品的进口一直是最少的。总体来说,从表1的数据上看,中国对日本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额始终大于进口额,处于顺差状态且有上升趋势。从日本对中国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统计数据上看,出口方面,2012年日本对中国出口占比排在前三位的是手工艺品、新媒体制品、出版物,其中手工艺品出口额稳中有升,新媒体制品和出版物的出口额上升幅度较大且波动较大;进口方面,2012年进口占比排在前三位的是设计制品、新媒体制品、手工艺品,其中设计制品2012年的进口额达9.31亿美元,占当年总进口额的68.5%,这与表1中统计中国对日本出口该产品居首位相吻合。总体而言,七大类商品无一例外地处于逆差,其中设计制品、新媒体制品、手工艺品是逆差的主要来源,日本对中国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处于较大幅度的逆差状态。

2.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发展现状。2007年以来,中国对韩国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呈上升趋势,2012年的出口额比2007年翻一番(如表2所示)。其中,设计制品的出口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几年来占比均在50%以上;新媒体制品的出口稳中有升,尤其是2012年出口达7.39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近220%;手工艺品处于再次地位,但从占比上看呈下降趋势;视听制品和出版物的出口都相对较少,几年来的变化不大。进口方面,中国从韩国进口额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新媒体制品的进口始终占据主要地位,2010年以来比重均在50%左右。总体上看,中国对韩国文化创意产品的进口额远小于出口额,贸易持续顺差。从韩中文化创意产品的进出口上看,统计数据所示,设计制品的进出口总额占比最大,无论是进口额还是出口额都是如此,2007年以来设计制品出口额在总出口额中的占比均在80%以上,构成韩中文化创意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其次是手工艺品和新媒体制品,两者的共性是各自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总体上看,韩中、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进出口数额虽与日中、中日存在差异,但整体的格局却非常类似。表2中上述3种商品也是占主要地位的,且韩国对中国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处于逆差状态,与中国的顺差状态是对应的。但从近年来文化创意产品贸易规模的比较来看,中日文化创意产品贸易额要远高于中韩贸易额,如表1和表2所示,2012年中国对日本文化创意产品出口额达90.56亿美元,同期中国对韩国出口额仅为25.23亿美元。

二、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比较分析

分析两国的贸易互补性,通常采用贸易互补性指数。在计算贸易互补性指数过程中,需要借助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一产业(或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它是指一个国家某种产业或产品的出口值占该国所有出口产品总值的份额,与世界该类产业或产品的出口值占世界所有产品出口总值的份额的比例。其中,Xij表示j国在i产业或产品的出口额,Xtj表示j国在所有产品的出口总额;Xiw表示世界i产业或产品的出口额,Xtw表示世界出口总额。一般认为,如果RCA>1,表示该国某产业或产品在世界经济中具有显示性比较优势,其数值越大,显示性比较优势越明显;如果RCA>2.5,则表明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如果1.25≤RCA≤2.5,则表明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如果0.8≤RCA≤1.25,则表明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优势;如果RCA<0.8,则表明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其数值越接近于0则比较劣势越明显。利用上述公式,分别计算中、日、韩三国文化创意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得出结果如表3、表4所示。由表3和表4可知,从RCA指数总体上看,近年来中国和日本各类文化创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各有千秋。中国手工艺品的RCA指数明显高于日本,且都大于1.25,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设计制品、新媒体制品和表演艺术品的RCA指数接近于1.25,略有波动,具有中等的竞争优势;视听制品、出版物和视觉艺术品缺乏竞争力,但视觉艺术品的竞争力处于上升趋势,在2011年和2012年已具备中等竞争优势。日本在视听制品和表演艺术品这两种产品上具有特别明显的竞争优势,RCA指数大大超过了2.5;新媒体制品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视觉艺术品处于中等竞争力水平,手工艺品、设计制品和出版物在缺乏竞争力附近徘徊,相比其他商品明显缺乏竞争力。两国相比而言,中国在手工艺品和设计制品上较日本竞争力强,而日本在视听制品和表演艺术品上较中国更具竞争优势。而从中韩两国的RCA指数上看,2007年以来韩国手工艺品的RCA指数均在2.5以上,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新媒体制品和表演艺术品基本处于中等竞争优势,新媒体制品的国际竞争优势波动较大,在2010年和2011年具有极强的竞争优势;视觉艺术品的竞争优势也波动较大,下降趋势明显,2007年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RCA指数接近2.5,2008年虽仍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已接近1.25,而2009年以来已经不具备竞争优势;相反地,出版物的竞争优势不断上升,从2007年的中等竞争优势上升至2009年以来较强的竞争优势。从日韩两国的RCA指数上看,日本在视听制品和表演艺术品上的竞争优势极强,相比之下,韩国在手工艺品和新媒体制品上的竞争优势更强。

2.贸易互补性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TCI)是用来反映一国出口与另一国进口的吻合程度的,能够反映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和贸易发展的潜力。为方便下文分析中日、中韩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把两国在某类文化创意产品上的贸易互补性指数的计算公式。在上述公式中,Xck和Xc分别表示中国k类文化创意产品和所有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额,Mjk和Mj分别表示日本(韩国)k类文化创意产品和所有文化创意产品的进口额,Xwk和Xw分别表示世界k类文化创意产品和所有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额。如上所述,RCAxck越大,表明中国k类文化创意产品的比较优势地位越明显,如果RCAmjk越大,表明日本(韩国)k类文化创意产品的比较劣势地位越明显。如表5所示,从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上看,中日两国在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上的互补性较强,尤其日本作为出口国而中国作为进口国上的互补性相对更强一些,2012年的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已超过2。从七大类商品上看,中国在手工艺品、设计制品、新媒体制品和表演艺术品上与日本的互补性较强,尤其是新媒体制品更加突出,而在视听制品和出版物上互补性很弱;日本在视听制品、表演艺术品和新媒体制品上与中国的互补性非常凸显,尤其是在视听制品上,贸易互补性指数始终首屈一指,2012年甚至达到17.69,与中国对日本的互补性指数0.01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日本在手工艺品、设计制品、出版物和视觉艺术品上与中国的互补性很弱。如表6所示,从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上看,韩国作为出口国、中国作为进口国上的互补性较强,2007年以来的指数数值均超过1;而中国作为出口国、韩国作为进口国的互补性指数均低于1,表现出的互补性相对较弱,但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互补性不断增强。从七大类商品上看,中国在新媒体制品、表演艺术品上与韩国的互补性较强,而在视听制品和出版物上互补性很弱;韩国在手工艺品、视听制品、表演艺术品和新媒体制品上与中国的互补性较强,尤其以手工艺品和新媒体制品更为凸显。总体上看,中日、中韩双边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互补性都比较强,但比较而言,中日两国分别在作为进出口国身份时与对方国家的综合互补性都较强,而中韩两国,仅韩国作为出口国、中国作为进口国时表现出较强的互补性;从各类商品贸易的互补性上看,中日、中韩互补性较强和较弱的产品有所不同。

三、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争性和增长潜力比较分析

1.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争性比较分析。分析两国的贸易竞争性,一般可采用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贸易竞争力指数等,本文采用Glick&Rose[6](1999)提出并修正过的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来进行分析。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Sp(cj,w)用来衡量任意两个国家在世界市场或第三国市场上的出口产品的相似性程度。为方便下文分析,本文采用的计算公式如下:从图1可以看出,2003~2012年,中国和日本的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较高,特别是2005年的出口相似度指数为75.01,达到了历年的最高值,这表明两国的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结构较相似,在世界市场上竞争较为激烈。从时间序列上分析,2003~2012年中日文化创意产品的Sp(cj,w)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有降的趋势,2012年Sp(cj,w)为51.92,是目前的最低值,相比2005年的指数下降了23.09,这也意味着中日文化创意产品在世界出口市场上的竞争性有所降低。就具体产品而言,2012年出口相似度最高的是设计制品,指数为26.1,其余产品的出口相似度都很低,这也印证了全部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相似度下降。从图2中可以看出,中韩两国文化创意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整体变化呈下降趋势,2003年为最高值78.25,一直到2006年均处于70以上的相似度指数区间,表明中韩两国的文化创意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竞争较为激烈;2007年相似度指数一路下行,2011年达到近年来的最低值50.51,2012年相似度指数回升至60以上。中日与中韩文化创意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程度相比较而言,2003~2006年,中韩文化创意产品的竞争性要高于中日的竞争性;2007年的竞争程度均呈大幅下降趋势;2008年以来,中日文化创意产品的竞争性略高于中韩的竞争性;2012年再次逆转。两者相同之处还体现在整体的竞争趋势呈下降状态。

2.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增长潜力比较分析。贸易结合度是指一国对某一贸易伙伴国的出口总额占该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与该贸易伙伴国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重之比,它常被用来衡量两国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存程度。中日、中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态势可以采用贸易结合度来测度,该指数具体的计算公式。表7数据显示,中国和日本的文化创意产品总体上的贸易结合度较高,绝大部分商品的TCD指数都大于1,这说明中日两国这七类文化创意产品的贸易关系紧密。其中,两国在手工艺品、设计制品、表演艺术品、出版物和视觉艺术品上贸易紧密程度很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对中国的贸易紧密度相对远远高于中国对日本的贸易紧密度,日本出版物的TCD指数最高,2008年一度达到36.67,2012年下降到14.92,依然是七大类商品中最高的。近几年来,中国在新媒体制品和表演艺术品上与日本的贸易紧密度较低,只有个别年份的TCD指数大于1;日本仅在视听制品上的TCD指数小于1,说明两国在这几种文化创意产品中的贸易联系程度松散。中国和韩国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结合度同样存在相互差异性,相比之下,韩国对中国的贸易依赖程度要大于中国对韩国的贸易依赖程度。其中,中国在手工艺品、设计制品和出版物上与韩国的贸易紧密程度较高,而在视听制品和视觉艺术品上TCD指数一直小于1,其他类别商品的紧密程度波动较大。韩国在设计制品和视觉艺术品上TCD指数高,都达到两位数;新媒体制品和表演艺术品也几乎都表现出依赖性强,出版物则是依赖性最弱的。中日和中韩的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依赖程度相比较而言,中国对日本的依赖性要强于对韩国的依赖性,而日本和韩国对中国的依赖性都相对较强;中日和中韩的设计制品贸易都表现出相互依赖程度强的共性,除此以外,日本和韩国都在视觉艺术品上对中国依赖程度极高。

四、结论与对策建议

综合上述分析,近年来,中日、中韩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发展迅速,中国呈顺差、日本和韩国均呈逆差。中国和日本、韩国在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上的关系,总体表现出互补性较强、同时竞争也非常激烈的态势。从七大类文化创意产品上看,中国和日本各自都有三种以上商品与对方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其中在新媒体制品上两国互为较强互补性;而韩国对中国的互补性较强的商品种类要多于中国对韩国互补性较强的商品种类,两国均在表演艺术品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从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上看,中日两国的互补性较强,尤其日本作为出口国而中国作为进口国上的互补性相对更强烈一些;中韩两国的互补性略有差异,韩国作为出口国、中国作为进口国上的互补性较强,而中国作为出口国、韩国作为进口国的互补性较弱,但不断增强。中日韩三国同为亚洲国家,一衣带水、拥有相似的文化底蕴,且同为世界文化创意产品贸易大国,中日、中韩双边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竞争性都比较强,但均呈现下降趋势。中日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的发展态势良好,在绝大部分商品的贸易上关系紧密,尤其是日本和韩国对中国的依赖性都较强,中日和中韩的设计制品贸易都表现出相互依赖程度强的共性。中日、中韩在双边市场中存在较大的合作空间,具备一定的增长潜力。即便中国文化创意产品在中日、中韩的双边贸易中份额较大,但是不能忽视的是,在文化创意产品的创造性和艺术性上,中国不及日本和韩国,贸易价值创造力较低。因此,首先要制定完善的文化创意发展战略规划,积极配合财政、税收等宏观政策手段,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高效发展;其次要大力培养和引进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端人才,采取高校培养、社会培训、人才交流等各种方式形成多元化人才发展渠道[7];再次,重视与日本、韩国双边文化创意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在增强自身竞争力的同时,使得中日、中韩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

[参考文献]

[1]方英,等.中日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竞争关系的实证分析[J].亚太经济,2012,(2):85-88.

[2]王岩.中日文化创意产品对外贸易的比较分析[J].对外经贸实务,2012,(10):85-88.

[3]高长春,等.中日韩创意产品贸易发展及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J].价格月刊,2012,(11):79-82.

[4]袁晓莉,张宁.中日韩文化创意产品贸易竞争力比较研究[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84-88.

[5]杨丹,张宝仁.中美货物贸易互补性的实证研究[J].东北亚论坛,2012,(2):21-27.

作者:高鹤 王岩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长春大学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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