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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风俗与社会文化的演进范文

时间:2022-07-20 09:17:25

古代风俗与社会文化的演进

一引言

习俗即习惯风俗,习俗一词最早出现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意味着个人或集体的传统、传承的风尚、礼节、习性:“遂登会稽,宣省习俗,黔首斋庄”,[1]可以认为,凡有一定流行范围,一定流行时间或流行区域的意识行为,无论是官方的,民间的,均可称为习俗[2]。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很难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辞海》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对“文化”作出了解释,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3]。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4]。从习俗与文化的含义可以得出,习俗经过历史的洗礼便形成了一种社会文化。而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出现的缠足,经过历史的变迁逐渐成为一种习俗,进而发展成为当时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这种文化对社会的发展必然起到一定促进或阻碍作用。笔者从生理学角度分析“足”被缠裹而无法生长,成为“三寸金莲”,阻碍了人日常生活最基本动作———行走,从而使下肢肌肉不能得到有效锻炼,必然会影响到人的体质。人无法行走或行走不便,将对参与运动的形式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对相应文化将产生什么作用,正是笔者所要探寻的问题。

二中国古代缠足习俗的历史演进

缠足起源之说。缠足的起始时代,历来有南北朝、唐代和五代三种说法,而较为公认的说法是起源于五代十国之一的南唐时期。查阅文献资料得知,在唐代及其以前就有描写“小脚”之美的诗句,但不能充分说明其“小脚”是经过缠绕所致,多数学者都引用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在《南村缀耕录》和清人余怀作《妇人鞋袜辩》中的记载以证明其起源。陶宗仪在《南村缀耕录•缠足》卷十中记载“惟道山新闻云,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后主做金莲,高六尺饰,饰以宝物细带璎珞,莲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蠛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唐镐诗曰‘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窅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以次知扎脚自五代以来方为之[5]。”清人余怀作《妇人鞋袜辩》写到:“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窅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絅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迥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6]”。两种记载大体相同,因此,五代十国的南唐被认为是缠足的起始时期。“楚王好细腰”的典故,说明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因此,最初只是出现在上层社会缠足,逐渐被下层社会的人们所接受,苏东坡咏缠足的《菩萨蛮》说“偷立宫样稳”,也就是说人们效仿宫中女子的缠束方式、鞋履式样,这样由宋至清,缠足逐渐的发展至兴盛。

唐宋时期缠足状况。根据对缠足起源的考证得知,唐代女子是不缠足的。关于宋代的缠足,在现存资料中有较多文字记载。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缠足》卷十记载“由是人皆效之,以纤弓为妙,熙宁、元丰(1068~1085北宋中晚期)以前人犹为者少”;《宋史•五行志》卷六十五说:“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7]”;北宋徐积(1028-1103)《咏蔡家妇》词云:“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这些记载证明了北宋已经出现缠足,但并不是人人皆知,人人为之。福州出土的南宋黄昇墓,墓志铭上记载黄昇死时17岁,出土时脚上缠有长210厘米、宽9厘米脚布,墓中有6双鞋子,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浙江衢州南宋儒家学者史绳祖墓中,出土了一双史氏前妻罗双双的银制弓鞋,鞋长14厘米,宽4.5厘米,高6.7厘米[8]。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北宋的女子缠足较少,南宋的缠足仅仅是把女子的脚缠裹成纤直状,与明清时期的“三寸金莲”具有一定的差距,而且此时的缠足仅在有闲阶层中出现较为普遍,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较少缠足。明清时期缠足状况。明代有关缠足的记载在诗词和小说中均有记载。明代文学家胡应麟(1551———1602)曾云:“双足弓小,五尺童子都知艳羡。”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明时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子项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9]”。显示了此时缠足成为区分等级贵贱的标志,缠足为贵,不缠为贱,自然就促使人们向往和追求。明末时期,发生了一件关于缠足的极悲惨事件,彭遵泗《蜀碧》记载:“张献忠据蜀时,偶染疟疾,对天曰:‘疾愈当贡朝天蜡烛二盘。’众不解也。比疾起,令斫妇女小足堆积两峰,将焚之,必欲以最窄者置于上,遍斩无当意者,忽见己之妾足最窄,遂斫之,溉以油燃之,其臭达天,献为乐[10]。”

由此可见当时四川缠足女子如此之多。陕西地区在明代已经出现了“小脚会”,每年定期举行“赛脚”,比赛获胜的小脚女人得到奖励。这些论述证明了明代女子缠足在社会各个阶层均已经普遍出现。清代无论是上层社会的女性,还是下层社会的劳动者均缠裹一双小脚,皆以不缠为耻。仅列举清代统治者“禁缠足”的难度一例即可证明此时缠足的兴盛之势。清代的满人是不缠足的,《清史稿》卷三记载清军入关前,皇太极就曾经传谕礼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11]。”清入关之后,曾三令五申禁抑汉人缠足,特别是康熙三年清廷再下禁缠足令,但缠足习俗在汉族地区已深入人心,人们普遍把小脚视为女性美的重要标志,成为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重要标志,成为男婚女嫁的择偶标准。此时的缠足禁令难得人心,众多汉族女子用私自缠足来显示爱国之心,显示对异族统治的抵抗。因此,在康熙七年弛禁,允许汉族女子照常缠足。于是缠足习俗更是一发而不可收,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并广泛影响到汉族以外的地区。朝廷虽然解除了汉族女子缠足的禁令,但满族女子依然不准缠足,终清之世也从未允许八旗女子缠足,但还是有许多旗人效仿为之。尽管乾隆、嘉庆、道光都曾多次重申禁止满人缠足,但仍然未能挡住这一习俗。可见缠足风气在清代更盛于前朝历代,已达鼎盛之势。

三中国女性运动文化的历史考据:以唐宋与明清为历史考察期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唐代女子不缠足,北宋末年至南宋时期缠足仅仅是上层社会的部分女性,即使是缠足的女性,仅是把脚缠裹成纤直状,因此唐宋时期女子运动项目几乎不会受影响或受其影响较小。明清时期缠足在社会已经达到普及阶段,各个阶层女子几乎人人都要缠足,这种身体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应该会影响女子的运动文化及其选择问题。

(一)唐宋时期女性运动文化及特点

盛唐的政治、经济、文化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可以称之为鼎盛时期,此时的女性运动文化在继承的基础上有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运动项目的数量上,还是参与人数上都较之以前有了较大提高,开创了封建社会女性运动的新篇章。宋代在中国历史上是比较开放的朝代,女性的社会生活也较为活跃自由,在继承唐代的基础上,宋代女性从事的运动项目娱乐性更甚于唐代。查阅文献资料得知,唐代女性运动项目几乎涉及到男性的所有项目,宋代把唐代的有些男性竞技项目演变成了娱乐项目,唐宋时期存在的女性运动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节令性项目有踏青、秋千、拔河、登高、龙舟竞渡;娱人类项目有:白打、马球(击鞠)、驴球、步打球、踏球舞、剑器舞、组字舞、民间舞妓、竿技、绳技、马技、相扑;自娱类项目包括围棋、象棋;竞技性项目包括射箭、骑马射箭、角斗。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到唐宋时期女性参与的运动项目,不仅有运动量较大的项目,也有运动量较小的项目;不仅有自娱自乐项目,还有竞技性项目。这些项目中既有“以脚为主”活动量较大的,如:白打、踏球舞等;又有“手脚并用”活动量较大的项目,如:拔河、相扑等。此外,唐宋女性体育参与程度广泛、运动水平较高。唐人康骈写《剧谈录》中记载了一个女子踢球的场面:“时春雨初齐,有一三鬟女子,年可十六八。衣装褴褛,穿木屐?于道侧槐树下,值军中少年蹴鞠,接而送之,直高数丈,于是观看渐众[12]。”这一女子能够接住军中少年踢漏的球,且穿着木屐,一脚把球踢了数丈高,是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可见当时蹴鞠较为普及且水平较高。再以围棋为例,在宫廷内,以风流丽姝杨贵妃为核心,形成了“玉枰无子不弹棋”的局面,到民间《集异记》中记载的王积薪夜里听到棋艺精湛的婆媳以“盲棋”对弈[13],都可体现唐代围棋的普及程度较高。在宋代宫廷和民间瓦市中,都有女性相扑表演,已经出现了一批专业女子相扑手,如:赛关索、嚣三娘、黑四姐等都是著名的相扑竞技高手[14]。

(二)明清时期女性运动项目及特点

明清(1368-1911)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最后两个朝代,也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并走向衰败时期。从明初到清中叶,运动项目如武术、摔跤、冰戏、围棋、导引等项目较为活跃,但是现有史料记载的这些项目在女性中开展比较活跃的并不是很多见。文学作品是社会生活艺术的缩写,能够反应所处时代的生活状况,所以文学被认为是历史的一面镜子。因此,探寻明清两代女性运动状况,可以从被称为“明代社会百科全书”的《金瓶梅》和被誉为“清代风俗百科全书”的《红楼梦》中查找。为了寻求明清时期女性运动项目及其特点,笔者仔细阅读了这两本名著及其相关文史资料。《金瓶梅》是明代中晚期的著作,以一个商人家庭为背景的世情小说,书中描写了众多女性的生活状况,多处描述了家庭女性健身娱乐,展现了明代社会女性运动项目开展的状况,是明代女性运动的缩影,在《金瓶梅》中记载的女性项目有蹴鞠、跳百索、投壶、围棋、双陆、象棋、荡秋千、走百病、踏青;此外,书中明确指出此时女性是缠足的,且社会以小脚为美的审美标准,如:女子取名“潘金莲”。《红楼梦》一书所反映的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代的社会生活画面,正是历史上的所谓康乾盛世时期。书中所描述的女性既有皇宫贵族和官宦家庭女子,又有贫民百姓家庭女子和女婢,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清代社会女性生活状况,在《红楼梦》中记载的有围棋、象棋、双陆、钓鱼、放风筝、荡秋千等女性运动项目。查阅清代文献资料还发现女子蹴鞠和踢毽子活动尚有点滴记载。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明清两代女性运动文化中,以修心养性、活动量较小的自娱性项目为主,例如:围棋、象棋、荡秋千。《金瓶梅》一书中多处写到下棋的场面,官场上应酬时有下棋,帮闲人凑热闹时有下棋,更多的是女性闲来无事时下棋,如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春梅,在闲暇无事时都是以下棋消闲娱乐;《红楼梦》中下围棋的女性上至老太太、小姐,下至管家嬷嬷、丫环,出家女尼妙玉也是围棋高手,仅描写贾府女性下棋一事就达十多处,足以证明此时围棋之盛行,同时也反应出当时女性活动项目的特点[15]。明清时期女性运动项以脚为主或手脚并用”的活动量较大的项目几乎没有出现。涉及到用“脚”较多的项目,若不是运动量较小(如走百病、踏青、放风筝之类),就是记载寥寥、参与人较少(如蹴鞠和拔河之类)。

四古代缠足习俗与中国女性运动文化之关联

唐代不仅有了女性足球,而且开展普遍,皇宫和民间皆有女性蹴鞠出现,而且有的技术高超。唐代诗人王建《宫词》写到“宿妆残粉未明天,总在朝阳花树边,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16]。”再如前文提到康骈《剧谈录》中记载了女子踢球的场面。这些都体现唐代女性蹴鞠开展较为普及。在缠足刚刚兴起的北宋中期,是手工业和商业都较为发达的阶段,蹴鞠已经进入了商业机制,此时已经出现了许多制作鞠的手工业作坊。湖南省博物馆现存的宋代浮雕蹴鞠纹铜镜,踢球的少女高髻笄发,服饰均是常服,可见这是普通人在踢球,纯属娱乐,是民间女性蹴鞠场景的真实反映。在北京故宫博物馆里陈列的一些宋代民窑烧制的反映宋代民间生活风俗的陶瓷枕头,其中一个陶枕上面画着一个少女,身体略躬,右腿抬起,将球挑到空中,神态自若、潇洒,反映了宋代民间女性蹴鞠的状况。宋徽宗赵佶曾经看了宫女踢球后写诗道:“韶光婉媚属清明,敞宴斯辰到穆清。近密被宣争蹴鞠,两朋庭际再输赢。”由此可见宋代女子蹴鞠同唐代相同之处是无论民间还是宫中都有一定的发展,并且水平较高。元代蹴鞠活动在散曲里有不少记载,关汉卿在《女校尉》中用“款侧金莲,微那玉体,唐裙轻荡,绣带斜飘,舞袖低垂[17]”来描述女子蹴鞠的优美姿态,可以看出这时女子蹴鞠水平依然较高,但已是裹脚踢球了。到了明代,女子蹴鞠水平有了明显的下降,蹴鞠的娱乐性走向低俗化。明代小说《金瓶梅》第十五回中有一段描写西门庆在丽春院看小脚妓女李桂姐踢球的情景:“当下桂姐踢了两跑下来,使的尘升眉畔,汗湿腮边,气喘吁吁,腰肢困乏[18]”,这一描述显示了明代缠足女子身体较差。到了清代女子蹴鞠活动明显萎缩,一方面是由于爱好骑射的满族统治者防止汉文化的影响,对蹴鞠实行了禁止和改造;另一方面从清代文人写下女子蹴鞠活动的诗篇,可以看出缠足对蹴鞠运动有很大的影响。清代文学家陈维崧(1625-1682)在《抛球乐•咏美人蹴鞠》也写道:“渐蹴罢春憨,扶鬓影,娇喘浑无语。”虽然诗中描写的美女踢球的动人场景,但从“娇喘浑无语”的字眼可以看出缠足对女子蹴鞠运动发展是有较大影响的。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唐宋时期女性蹴鞠运动开展较为普遍,具有一定规模,而且运动水平较高;元明清时期由于宋明理学兴起、缠足兴盛,加之执政者对蹴鞠的限制,女子蹴鞠运动逐渐衰退。从资料记载女性参与蹴鞠运动场景的描述,可以看出元代女子已经是缠足蹴鞠,明清时期缠足对女子参与蹴鞠运动起到了较大的限制。究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1)缠足影响女性生理功能,导致女性运动能力下降,使其不能参与蹴鞠;(2)缠足影响女性心理,导致运动欲望降低,使其不愿参与蹴鞠;(3)缠足限制了女性的活动范围,导致女性活动场地狭小,使其无法进行蹴鞠。

上文论述可以看出:唐代女性不缠足,宋代女性缠足较少,明清时期缠足已发展至鼎盛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唐宋女性运动项目较多,且有许多是运动量较大,用“脚”的项目较多,例如:相扑、拔河等;明清时期女性运动项目较少,且趋向于运动较小的修身养性的项目或无运动量的智力项目,此时以“脚”为主和“手脚”并用且运动量较大的项目几乎无人问津,参与较多的是钓鱼、放风筝、走百病、荡秋千等。从女性蹴鞠运动来看,唐宋时期蹴鞠活动开展较好,已有多种方式,有比赛巅球次数的“打鞠”,有场地中间挂网、类似网式足球的“白打”,有多人参与拼抢的“跃鞠”,还有了设立球门的比赛,并且蹴鞠活动开展的较为广泛,运动水平较高,社会各阶层女性均有参与蹴鞠活动的记载;明代女性蹴鞠项目上仅有白打蹴鞠形式,蹴鞠已经沦为纯粹娱乐化,与妓女娱客相联系,参与的人群受到限制;清朝女性蹴鞠已经很少见了,现有为数不多的文字记载也已是女性缠足蹴鞠活动,由此可见明清时期蹴鞠逐渐衰退。由唐宋至明清,与蹴鞠衰落相对应的是缠足习俗的渐渐兴盛。此外,从论述中可以发现棋类项目无论在唐宋时期还是在明清时期,都受到女性的喜爱,并且持续昌盛发展,这其中必然有棋类项目不会受到缠足影响的原由。因此,得出结论:缠足习俗的兴盛,致使女性无法较好的用脚完成动作,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女性参与有氧运动项目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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