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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价值取向范文

时间:2022-06-10 08:29:58

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价值取向

一、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价值取向

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价值取向就是要解决“到哪里去”的问题。因而,它必须符合大学的本质使命和根本追求,这是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基本导向和根本依据。“立德树人”是大学的本质使命和根本追求,是大学一切活动的核心。大学的其他任何活动与追求都应是“立德树人”的衍生和从属,同时大学“立德树人”的使命和追求必须且只能通过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具体活动才能实现和达成。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这是对教育本质的深刻把握,是未来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指南。所以,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价值取向应符合大学“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要彰显学术权力、促进协同育人的开展以及提高管理效率。

(一)大学组织结构变革彰显了大学的学术权力大学在其本源意义上是一个学术性组织,是由一群渴望知识、追求卓越、探索真理的学者(主要是指教师和学生)组成的乐园。这个学者乐园曾一度远离世俗的尘嚣和喧闹,在长达几个世纪里一直是“独善其身”、游离于世俗世界之外的“象牙塔”。随着知识在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中作用和价值的逐渐凸显,作为知识中心的大学逐渐走出“象牙塔”而走向世俗世界,并逐渐成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轴心机构”。在大学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的过程中,以行政人员为代表的行政权力逐渐从大学权力舞台的边缘走向中央,与此相伴随的是大学学术权力的逐渐式微,行政权力逐步取代学术权力成为影响大学运行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由此就形成了目前饱受社会各界诟病的大学行政化问题,大学行政化不可避免的导致了大学的异化,异化的大学自觉不自觉的走向与“立德树人”相背离的道路,而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或将学生视为可以标准化加工的铸件。因而,如何协调与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使失语的学术权力得以彰显,就成为影响大学达成其本质使命和根本追求的核心问题。诸多研究已经表明,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大学良序运行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两种基本权力,它们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并且将长期共存。正如张德祥教授所言:“在现代把高等学校完全置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只有将两者整合、协调发挥作用才能使高等学校得以正常运行。”[1]“组织结构的设计实质上反映了组织权力的分配”[2],一定的权力必然依托于特定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决定着权力的运行逻辑与规则,决定着组织内部人员的活动方式,进而决定着组织的运行及其功能的发挥。同样,大学行政权力之所以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而导致学术权力失语,也是大学的特定组织结构使然。因而,“必须对原先的权力分布进行调整,权力分布的重新调整过程必然引起组织结构的变革”[3]。所以,必须调整大学组织结构以改变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运行态势,从而才能转变学术权力的失语状态,促使大学回归到“立德树人”的发展轨道。

(二)大学组织结构变革促进了协同育人的开展大学教育的本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都要求大学走协同育人的发展道路。一方面,“立德树人”要求大学培养“文化人”而非“工具人”[4]。“文化人”的培养、成长与发展需要文理交叉、人文与科学融合、教学与科研协调、院系间相互配合;另一方面,当今世界以“高难度、多层次、宽领域、跨学科”等为主要特征的“大科学、大工程”时代已初见端倪,这在客观上要求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战略结合点的大学提供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因而,大学在“立德树人”本质使命的内在发展诉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创新人才要求的外在压力的共同作用下,需要牢牢树立“人才培养是根本、学科建设是基础、科学研究是支撑、教学活动是保障”的发展理念,即需要走协同育人的发展道路。学科建设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平台与基础,科学研究活动又是培养和锻炼人才的重要途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活动又反过来促进学科建设。教学活动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中介和桥梁的作用。因而,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四者之间本应形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四位一体的协同关系。然而,目前我国大学的学科建设基本是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彼此隔离,由此而形成的“学科壁垒”严重地影响着各学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阻碍着各学科的交叉与融合;科学研究与教学活动也基本是按照单个学科、单个部门的模式进行与开展,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实验室、资料室、高水平师资等教育教学资源在彼此之间不能实现有效共享。大学的组织结构与这一问题的产生密切相关,如我国大学的职能部门基本是按照学科处、科研处、学生处、教务处等分别设置,这种人为的设置再加上我国传统科层文化的影响,各个部门之间就自然而然的形成了壁垒。正是因为如此,大学组织结构变革要打破这种人为设置的学科壁垒、部门壁垒,实现学科交叉融合、教育教学资源有效共享以及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这样才能使大学走上协同育人的发展道路。

(三)大学组织结构变革提高了管理效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我国大学规模也随之膨胀,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第二次院系调整和扩大招生政策实施之后,科尔笔下的多元化巨型大学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并且,我国大学内的院系一般是按照二级学科或专业来设置,由此就导致了我国大学内的二级学院数量众多。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大学内的二级学院数量普遍在20个以上,有些学校甚至超过40个。管理理论认为,由于管理者的有限理性和管理信息的不确定性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管理的效率会随着管理幅度的增加而降低。因而,管理者能够有效管理下属的数量具有一定的限度。同样,大学内的二级学院数量也必然存在一定的限度。虽然,目前没有任何研究可以给出大学内的二级学院数量的合理限度,但美英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大学内的二级学院数量一般在10个以内[5],这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如果二级学院数量过多也必然会大幅度增加协调院系之间的成本,不利于学科交叉融合、不利于资源信息共享、不利于跨学科教学与科研活动开展,而且会增加管理和行政人员数量,导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因此,需要推动大学组织结构变革,提高管理效率,这样大学才能顺利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总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协调与平衡是大学立德树人本质使命达成的关键,协同育人是大学立德树人本质使命达成的根本途径,管理效率与质量是大学立德树人本质使命达成的基本保障。所以,大学组织结构变革彰显了学术权力、促进了协同育人的开展并提高了管理效率,其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大学“立德树人”的本质使命与根本追求的顺利实现与达成。因此,大学组织结构变革应始终确立以立德树人为本质使命和根本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任何偏离于这一基本价值取向的变革都是异化,并必将导致失败。

二、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动力机制

大学组织结构变革是一个历史的、复杂的过程,它是多种动力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具体来说,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转型形成的原动力,社会系统对大学提出服务需求而形成的推动力,破除自身积弊形成的驱动力,国家政策导向形成的感召力,这四种动力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动力机制。

(一)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变迁形成的原动力大学是高深知识生产制度化的机构,是围绕高深知识的发现、保存、传播、发展、应用和理解等基本活动而运行与发展的社会组织。所以,伯顿•R•克拉克指出,“知识材料,尤其是高深知识材料,处于任何高等教育系统的目的和实质的核心”[6]。在大学内任何知识活动都依托于特定的学科,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结方式又形成了大学的组织结构。大学组织结构决定着大学知识生产的效率,大学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反作用于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当前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跨学科特征[7]。“现代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与发明,大多是学科交叉的成果,科学和技术上的重大突破,新的生长点和新学科的产生,往往是在不同学科彼此交叉和相互渗透的过程中形成的”[8]。学科的集成、交叉和综合促使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由专业化向综合化发展,因此,这就要求“大学为应对知识变迁的转型不得不做出相应的组织转型以适应知识综合化的发展需求。大学通过对知识的传承和创新来组织其学术活动,学术活动成为知识在大学中的最显著的存在方式。大学理念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大学对知识的传承和创新。与大学有关的知识变迁活动必然成为大学学术组织转型的一个有效的推动力”[9]。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知识生产与发展方式变迁所形成的原动力是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根本动力。

(二)破除自身积弊形成的内驱力大学组织结构存在的弊端随着大学所依存的环境的变化而逐渐凸显,并严重地制约着大学功能的发挥,因而,破除大学组织结构自身的积弊成为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强大内驱力。首先,大学的管理重心偏高,学术权力缺位,行政权力越位。大学是一个以基层组织机构为主围绕高深知识进行着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即大学是一个学术性的底部沉重组织。大学的这种组织特性就决定了大学运行与发展应以学术权力和基层组织为主,权力运行应遵循自下而上的基本逻辑。然而,我国的大学组织结构设置具有典型的科层制特点,决策权集中于大学高层,权力运行遵循自上而下的逻辑。大学的这种组织结构特征决定了大学的运行与发展基本都是靠行政力量在推动和维持,学术权力群体在大学重大决策过程中处于集体失语状态。其次,大学内部院系林立,壁垒森严,机构臃肿,管理幅度大,管理效率低。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我国大学巨型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大学内的院系林立,行政人员众多。院系林立不但增加了管理幅度,导致管理效率降低,而且导致彼此之间隔离,增加协调沟通成本,造成资源大量内耗。最后,学生是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是大学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了他们不仅仅是受教育者,而且也是自我塑造和生成的重要参与者,需要在受教育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和发展愿望。然而,大学内部却没有适合于学生表达权利诉求的组织机构,因此,学生在大学运行与发展过程中始终处于尴尬的“虚位”状态。研究表明,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大学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所致,这些问题也必然可以通过组织结构变革来克服和解决。所以,破除大学组织结构自身的积弊,也必然成为推动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重要力量之一。

(三)社会需求形成的推动力大学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生存、发展需要与社会系统进行物质、能量以及信息等因素的互动和交流。社会系统为大学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而大学也必须对社会提出的服务需求做出适当的响应以获得存在的合法性和发展的基础。大学发展史也表明,大学通过组织结构变革来应对社会提出的各种服务需求以获得存在的合法性,是大学发展和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一个一般性规律。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产业结构亟需调整升级、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力推进、科学技术高度综合化、社会系统日益复杂化以及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对人才的素质结构与规格的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必然要求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战略结合点的大学”做出适当响应。组织结构决定组织功能,在社会需求的强大压力下,大学必须推动组织结构变革,如此才能走出单一专业化培养的藩篱,遵循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规律,培养大批符合时代需要的跨学科[10]、高素质、复合型的创新人才。虽然,社会需求形成的推动力具有强制性特征,并且有时候社会提出的服务需求超越了大学的职能范围。但是,由于大学具有维持自身固有组织结构的惰性,缺少主动变革的愿望,因而,社会需求形成的强大推动力始终是大学组织结构变革不可或缺的动力。

(四)国家政策导向形成的感召力我国大学是政府部门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延伸,是典型的体制内单位。因而,我国大学长期遵循行政逻辑,对国家的政策导向保持着高度的敏感。我国大学发展史上的历次重大变革都是国家政策导向的结果,如两次大规模的院系调整,“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与推行等。不仅如此,我国大学对国家在经济社会领域的重大改革政策也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如国家提出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高等教育领域也紧跟着提出要实现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高等教育领域也提出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的问题[11]。近年来,政府部门在积极探索和推行机构设置,以达到精简部门机构、提高办事效率、解决人浮于事的目的。如国务院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措施又成为很多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原型和范本。此外,国家的高等教育政策也提倡大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因此,国家政策导向形成的感召力成为大学组织结构变革的动力之一。

作者:朱艳 林杰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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