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通知范文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通知范文

时间:2022-03-31 03:41:13

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力度,依法制止违规非法预售商品房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严禁以放号、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办理“VIP卡”等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凡有非法预售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整改,停止违规行为,并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将收取的所有费用退还购房人,并向县房产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清退整改情况;逾期不整改的,县房产管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清退;对拒不整改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会同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二、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盘售房,逾期未开盘的,房产管理部门将收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可售的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无故拒售,一经发现拒售行为,房产管理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房产管理部门将通过印发明白纸或通告、县电视台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同时,加强房地产项目跟踪管理。对达到预售条件而未申请办理预售许可的,要采取措施督促办理,制止囤积房源行为。

三、实行明码标价预(销)售商品房。严禁以任何形式不实价格,炒作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商品房销售地点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楼盘表形式及时如实公布每套商品房面积、售价及销售状态。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的,要在销售地点醒目位置同时公示销售机构营业执照,以及与开发企业订立的委托书。

四、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商品房预售广告。广告单位要对房地产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杜绝虚假广告和其它违法广告行为。房产管理部门将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取缔违规非法广告。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预)售商品房必须按规定对相关审批证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证件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委托机构销售的需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六、房产管理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和购房户增强法规意识、防范意识。购房户在选购商品房时,要注意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凡手续不完备、不合规的,一律不予购买。同时,如果发现有非法预售商品房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房产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和投诉后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县房产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为。

被举报文档标题: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通知

被举报文档地址:

https://www.meizhang.comhttps://www.meizhang.com/wenmi/tongzhi/596221.html
我确定以上信息无误

举报类型:

非法(文档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侵权

其他

验证码:

点击换图

举报理由: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