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03:09:12
各发电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的部署,经研究决定,6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与时间安排
1、检查组人员组成:根据局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由局领导、水管科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由记任组长,柘溪水电站安全检查。
第二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贝里三四级、桂林水电站安全检查。
第三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山湾水电站安全检查。
2、检查时间:6月份(6月上旬,各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全县在建、已建的各类农村水电站及相关配套电网。
检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
3、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有水库的发电站水工三大建筑物、发电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在建、已建农村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情况;
6、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7、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情况;
8、核查农村水电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查自纠情况;
9、核查农村水电安全事故发生、上报、处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座谈等方式,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以检查促进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求做到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各检查组及发电企业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对发现问题要采取“三定”措施整改到位。
2、各检查组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检查报告,于6月底汇总总结报送市局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