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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区生态环保的税收政策研究范文

时间:2022-05-08 03:12:07

油区生态环保的税收政策研究

一、陇东油区生态环境现状

(一)陇东油区基本情况概述陇东地处中国第二大沉积盆地———鄂尔多斯盆地西南部,具有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富集的资源禀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折合油当量约1230亿吨。陇东油区横跨庆阳市七县一区,工作区域5万平方公里,目前,有马岭、华池、西峰等11个油田,66个开发区块,是长庆油田的主产区,石油资源储量28.47亿吨。近几年,陇东油区原油产量每年以20万吨的速度递增,石油地方税收以年均30.8%的速度保持高位增长势头,为庆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然而,长期以来,丰富的自然资源仍未从实质上给当地带来相应的经济回报。图1是2011年甘肃省经济发展与全国的比较示意图,图中选取人均GDP作为比较指标,可以看出,甘肃地区的人均GDP明显低于全国水平,且低于西部地区水平。图2为2010年庆阳市及周边有石油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比较示意图(单位:亿元),可以看出,这些地区的平均GDP为807.90亿元,庆阳市的GDP明显低于平均水平,且低于榆林市和延安市。

(二)陇东油区生态环境状况陇东油区历经30多年的油田开采,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到陇东石油产业和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地处黄河中游的陇东油区本来属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土壤沙化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在开采的不同阶段,由于可能存在的技术设备缺陷、人为操作失误以及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有可能对陇东地区产生较严重的环境风险及隐患,造成环境及经济效益的双重损失。陇东油区因其油层分布片广面大,致使油田生产场地零星分散,多年来由于对油田的粗放式管理,挖山开井,垦林修路,建设期的管线、道路、井场和场站等建设扰乱和破坏土壤的土体构型,影响土壤的通气和透水;随着石油开采加剧、污染事故频频发生,造成了局部地区水资源严重污染,在华池、庆城等几个老油区,地表水、地下水均受到严重污染。2011年,庆阳市工业废水排放量294.6万吨,工业COD排放量高达1421.1吨,比上年增长39.2%①。石油开发造成了水资源、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影响到庆阳市的生态环境和人们的生活环境。目前,庆阳市老油区的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治,新油区的污染源又在不断扩大,新油区的开发势必会加剧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因而在加快油区设备更新和技术创新的同时,提出保护环境的税收政策对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陇东油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问题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陇东油区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经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一是油田早期开发经验不足,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不到位。二是环境法规及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对政府过度依赖,没有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三是职能部门没有给予生态环境足够的重视,缺乏协调配合和规范统一的行政监管。四是石油企业追求经济利润和石油产量的最大化,忽略了环境保护。以上几种原因交织在一起,导致了石油开采过程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保护陇东油区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尚未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环境的恶化。

(一)石油资源开发和补偿的税费制度不合理我国的资源开发一直控制在政府手中,目前的补偿渠道偏重于补偿资源自身的经济价值,对环境价值的补偿资金规模非常小,税率过低,不足以支持地方政府用于环境改善和谋求再发展。而且,返还资源所在地的补偿费很少,甘肃省资源厅每年在长庆油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4000多万,返还给庆阳市的区区几十万,难以对地方的生态保护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当地居民因石油开采承受的环境破坏恶果并没有得到价值上的体现和实质性的补偿。

(二)财税管理体制存在弊端,地方政府的财力和事权不对称分税制体制使得地方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地方政府受政策、资金等方面因素的困扰,导致其进行生态补偿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无力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三)税制设计仍有缺陷,且缺乏系统的环境保护税收筹资政策首先,目前我国缺乏较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没有设立专门的环境税种;其次,现行的有关生态环境税收的规定不够全面,如资源税对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使用关注不足,且税率过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间接税相互独立,没有很好的配合以保护环境。而且,尽管这些税种的设置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资金,但难以形成稳定的、专门治理生态环境的税收收入来源。

(四)税收优惠措施不够完善在我国,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已有多年的历史,但专门针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优惠措施还很不完善,存在着包括政策规定过于笼统、实际执行困难、优惠手段和形式单一、受益面狭窄等较多问题,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针对性不足,缺乏灵活性,影响其理生态环境的导向作用的发挥。

三、保护我国油区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建议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油气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石油开采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还有环境的日益恶化。为了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必须在石油开采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石油开采对环境的污染,而税收手段作为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会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国外保护油区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目前,石油工业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环境污染源之一,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对国外治理油区生态环境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研究,可以为我国保护油区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提供经验借鉴。在国外,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苏联对石油、天然气生产工程中的污染源进行了深入的研究。H.B.布雷德利(1992)认为石油开发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是潜在的污染源②。在对生态植被破坏的研究方面,HutchinsonTC在20世纪初注意到了原油喷溢时对周围的植物群落产生极大的伤害③。Gudinl(1974)曾报道,原油或它的生物降解物中有些成分类似于植物生长激素,可能干扰植物生长激素的作用④。国外学者GogoiBK,DuttaNN,GoswarmiP等对石油开发污染源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⑤。生态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外部性,自从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用征税的方式,其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上的作用日益重要。目前,大部分西方国家都已建立比较完善的能源环境税收制度,普遍实行能源税、生态税或碳税等,较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在欧洲,许多国家已实行了绿色财税政策,对污染行为征税。荷兰为保护水资源,同时开征了水污染税和地下水税;丹麦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逐步将税收负担转到污染和稀缺的资源上;法国的环保税收极具代表性,其对高污染、高危险的企业,征收惩罚性的税收,对同一税种的不同税目区别对待,同时,允许节能设备加速折旧,对环保投资支出允许给予税前扣除。日本目前正优化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实施石油替代政策。国际经验表明,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都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

(二)针对陇东油区的特殊情况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要实现油田大开发、庆阳大发展,必须立足互利共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抓紧解决油田开发中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陇东油区生态安全和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健康发展。1.改进现行税种(1)进一步完善资源税第一,继续实施油气资源税“从价定率计征”的方式,并将资源税和环境成本挂钩,对用于环保方向的资源采用较低税率,而对用于高耗能、高污染方向的资源采用较高税率,合理确定和调整资源税的差别税率;第二,扩大征税范围,将资源税扩大到土地资源、水资源、牧场资源及海洋资源等所有可以计量的自然资源,补偿由于资源开采而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2)调整进出口环节税,倡导绿色贸易进出口环节的税种,主要是关税和海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可考虑:通过出台具体政策,调整我国贸易的产品结构。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产品,宜采取调整出口退税率、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以及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半成品的出口退税,抑制这类产品出口,增加国内市场供应,解决国内资源紧缺和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降低高耗能产品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以增加高能耗产品的进口;对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节能、节水、节材等设备和产品的进口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全免;对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鼓励资源性、节能降耗、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鼓励高新技术和产品的引进,提升国内企业产品在全球的竞争力。(3)改革增值税绿化现行增值税可考虑:对进口的环保设备及用于生产环保设备的材料在进口环节给予一定增值税减免优惠;对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风能、水能、太阳能和生物能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石油开采中的环保设备增值税进行进项抵扣。(4)改革所得税制度所得税涉及个人和企业两个经济主体。对于企业所得税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首先,扩大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针对油气田企业的特点,对投资于环境治理与保护项目的企业实行投资抵免和再投资退税政策进行鼓励,允许企业在所得税前实现的利润中抵扣一定比例的投资额,对治理污染购置的设备款可按一定比例在税前抵扣。对含碳垃圾变石油技术等环保技术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实行加倍扣除的办法;其次,实行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环保要求对企业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或是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投入以及研发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对包括环保在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承包等技术性服务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对环保公益事业捐赠,可不受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捐赠额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限制,可在税前全额扣除;对环保节能装备实行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对于个人所得税,可以对在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方面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的个人所得税减免。(5)绿化消费税,引导绿色消首先,扩大征税范围,将一些对生态环境危害较大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如农药、氟利昂等。并通过价格信号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消费,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其次,根据不同产品与环境的友好程度实行不同的税率,对于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产品实行较高税率,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如石油实行累进税率,对于可再生的环保能源如太阳能、天然气实行优惠税率,以促使消费者做出环保选择。(6)改进其他税种。在车辆购置税方面,对购买节能环保型车辆,按低税率征税;对购买耗油多、排气量大的车辆,按高税率征税;在车船税方面,建议国家对机动车征税时,改为按单位公里排气量大小来确定不同的税率,并且高碳排放的,税率逐年提高,对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税率,以鼓励低碳排放的机动车使用,鼓励健康性消费,使绿色消费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以保护资源环境。2.开征环境保护税,健全符合时展的税法体系我国目前还没有纯粹法律意义上的环境税,上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的设计初衷大都不是为了环境管理,这些税收对环境的保护程度远远不够,环境税的缺位严重限制了税收工具对污染行为和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开征环境税,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设计环境保护税制时,应把一切关于环境污染、资源破坏的行为和产品都列入征税范围,具体设置水污染税、大气污染税、废物排放税、污染源税、生态补偿税等税目,依据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课税,对不同的应税项目采取不同的计税依据,根据污染物的特点实行差别税率。与现行排污收费制度配合实施,促进企业研究污染治理,鼓励清洁生产,节约能源,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实现技术升级换代;鼓励发展循环经济,防治污染于未然。同时要对保护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保护程度进行税收减免,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税收政策需同其他经济政策配合使用,要结合金融、贸易和保险等手段,需要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同时,要培育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政策体系环境,及时调整政策实施,减少政策的滞后及延期带来的无效率,将陇东油区打造成一个充满魅力的和谐绿色油区。(本文来自于《开发研究》杂志。《开发研究》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王浩军王丹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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