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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研究范文

时间:2022-05-15 05:12:17

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研究

摘要:新生代农民工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在新时代的建设发展中是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但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文章从社会保险的不同项目阐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情况。分析了其成因并对新生代农民工维护其合法权益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之后,具有农村户籍,年龄在16岁以上的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外出务工人员。具国家统计局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相较于第一代的农民工,他们具有更高的受教育水平和素质,在就业上不断的趋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生长于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决定了他们具有时代性、双重性、发展性和边缘性的特征;在就业特征上,具有总体收入水平不高、岗位主要在制造业、劳动强度无明显变化、维权难度高。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的特点;从保险项目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项目。

一、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现状

我国的农民工就业大多数属于非正规就业。非正规就业是指一种临时工性质的就业,仅仅是从劳动力的市场交换中获得劳动收益,基本上享受不到实质性的福利保障待遇。农民工在进入到城市的就业过程中,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比例比较低。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有一部分用人单位根本就不给就业者提供任何的社会保障待遇;一部分只提供三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总体来说,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并不高。在一个1000家企业参与调查的报告中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67.7%。相对于第一代农民工而言,新生代的农民工有一部分是随第一代的农民工生长于城镇的,他们对于土地、农村的生活方式、农业生产都没有深刻的认知。老一代的农民工即便是离开农村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他们都还能依靠“土地养老”与“家庭养老”的方式度过晚年生活;而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养老”是指望不上的,而“家庭养老”的实际养老效果在减弱。所以从养老方式上,新生代农民工更多的要依靠社会养老的模式。即便新生代农民工对养老保险的实际意义更重要,但现实新生代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参保率并没有那么高。

(二)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身体素质再好的人也都会有感冒发烧的时候,而对于背井离乡、收入并不丰厚的打工者来说,这也是一笔支出,尤其是第一代的农民工,他们身体不舒服不太愿意去医院就医;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的关注度要比第一代农民工好,但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完善及不同地区间的差异,导致有一部分家庭因病返贫。相对于高昂的医疗费用来说,新生代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总体是偏低的;但从覆盖面上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参保率为77.4%。

(三)失业保险有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为55.9%,相交于城镇职工85%的失业保险参保率来说,低了29.1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率很低。虽然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但在社会保险的五个项目中,失业保险是确保社会稳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归属感的一个重要项目;同时,低参保率不仅影响了整体的就业服务,还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发展性及其创造性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未得到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也是附着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一项差别待遇,使得远离故土的农民工飘忽不定。

(四)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因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的制度。工伤保险实行的是“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同时个人不需要缴费,工伤保险的参保率的为70.3%。绝大多数的第一代农民工是整个家庭的重要经济支柱;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没有这样的重担,但是高危、高风险的工作是不得不防范的。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企业怀揣着侥幸心理不为就业者购买失业保险,事实证明根本就没有绝对安全的职业,真正有意外发生的时候用人单位也是没有丝毫好处的。在实际操作中工伤鉴定与工伤确认的繁琐程序让一部分伤害不大的新生代农民工放弃了权益的维护。

(五)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期间中止劳动失去工资给予补偿的制度,是保护女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曾有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只有30.7%,比城镇职工的生育参保率低了30.8%。大多数第一代的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前就已经完成了生育过程,所以新生代农民工对生育保险的需求比第一代农民工更大。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在生育保险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的情况下,她们会选择花费较少的、不一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生育,这无疑对她们带 来了巨大的风险。

二、新生代农民工低参保率的原因

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对社会保险的正确认识,有一部分的农民工认为在求职过程中询问有关于养老保险等合法权益的问题会让人觉得没有上进心。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低,在社会保险的五个项目中,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没有一项是超过80%的,而最低的参保率还不足31%的参保率。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新生代的农民工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选择沉默、隐忍,从而助长了用人单位的不良风气,在一定程度上拖延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但导致这些问题的不是单方面的因素,而是多方面因素共同导致的。

(一)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因素首先是收入低,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收入并没有多。更开放的消费观念、并不富裕的收入,致使新生代的农民工更无心也无余力去关注这样“不切实际”的待遇。其次是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导致了参保的困难,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趋向第二、三产业,就业地点频繁的变换;目前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实现社会保险的接续,但不同地区的具体保险细则不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最后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意识薄弱,虽然新生代农民工拥有较高的受教育水平,但对于社会保险的认知还是不够;更准确的说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被社会所边缘化。

(二)劳动力雇佣方的雇主的因素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除生育保险之外的四个社会保险项目,缴费比例根据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计算方法从0.6%~20%不等,这笔费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小的支出。因此,有一部分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给雇员购买应有的社会保险,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就算被举报也并不会有很严重的后果,越来越多的同类现象就相继出现了。长此以往,就导致了很多企业主忽视了在社会生产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新生代的农民工在心理上更需要的是一种情感上的关怀,但对他们就缺少了应有的这种人文关怀,把他们物化成了生产线上冷冰冰的机器。

(三)制度方面的因素一是制度的不完善,这样的不完善表现在很多方面:地区间的巨大差异、对于违反规定的惩罚规定力度不够、“一刀切”的规定了不同群体的范式等等;二是现有体制的不合理,即使不同的保险项目由相应的机构、组织在具体运作,但归根结底,就犹如一个比喻所说的:运动员自己去当了裁判。这样的比赛是毫无意义的。同样的,现行的社会保险体制对于社会保险运作的监督力度是不够的,在这样不合理的体制之下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情况就不足为怪了。

三、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保的建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在新时代的发展中是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因此,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在其社会保险中所遇到的这些情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眼下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所面临的状况,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而言,新生代农民工有更高的受教育水平和素质,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的提升各方面的能力。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是最根本的一个方法,通过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或是相应的技能考核来提升其基础的职业技能,从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争取在劳动力市场上能够获取薪酬、福利待遇更好的工作。通过由政府组织的或者是由政府购买第三方所提供的定时或不定时的培训或是集中学习,让他们认识到社会保险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并授予其必要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以提升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能力。同时还要畅通新生代农民工表达自身诉求及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相应渠道。其次,建立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不同的农民工群体,适当的调整社会保险项目的侧重。比如,对于从事重体力、高强度、高危险的建筑、生产行业的新生代农民工要对他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项目的参保情况及对于相关单位的监督,并完善工伤保险的纠纷调解机制;对女性就业比较集中的纺织业、餐饮业要加强对生育保险的参保情况的监督;对年轻劳动者比较集中的用人单位及行业要特别关注其失业保险项目的参保及落实情况。对适龄劳动者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工作,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在必要的情况下成立专门的新生代农民工工会,使他们能够更好的去表达自身的诉求。再次,不断的去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进一步的建立、完善与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就业信息公开、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等机制。加大对于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从侧面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的包容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于遵守法律的市场主体的一种不公平对待,因此对违反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是多方面的一致要求。逐步的改善社会保险中同一主体发挥不同作用的现实情况,以更好的实现社会保险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支持作用,使这一社会安全阀产生其最大的效用。此外,有必要对各个行业的管理阶层及社会大众进行一定的职业社会道德教育。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对社会都应该有一份社会责任感,大家的冷漠可能就会导致不幸。反过来看,如果这样的不幸降临到了自己身上时,应该都会后悔自己在此之前的冷漠。尤其是对于社会中层人来说,更需要有这样的人文情怀来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如果生活在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中,那生活必然是美好的,但这种公平、这一份和谐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在自己遇到不公时要勇于发声、在身边人遭受不正当的歧视时要敢于伸出援手,为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社会贡献一己之力。对于生活于社会基层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这样的环境更为重要,提高自己的能力,使自己不断的强大起来,带领着身边的同伴一起不断向前,使生活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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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小青 单位: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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