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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投资办学经费分担范文

教育投资办学经费分担

一、国际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的历史演绎

国际上,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

(一)18世纪以前,教育主要由私人投资办学,经费主要由受教育者承担,政府管理上放任自流。18世纪以前,虽然也存在政府投资办学和主要承担教育经费的现象,如古希腊时期,斯巴达为7岁至18岁的男子设立兵营式的教练所,为18岁以上的男子设立青年“士官团”(即“埃弗比”),借军事编制行尚武教育。但主流却是私人办学,受教育者自费承担教育经费,就学任选,政府不求整齐划一。如古雅典由私人设置了包括体操学校、音乐学校、文法学校、修辞学校、哲学家学校等多种类型的学校;早期东方的中国、日本等国则主要实行私塾教育;早期欧洲的教会和其它宗教团体举办的学校教育也很有名。

(二)19世纪开始,政府开始对公民教育负责,实现了教育由私人投资办学体制到国家控制下的多元化办学体制的转变,国家在教育中的地位凸显。早在1763年,德国(普鲁士)就率先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政策。十九世纪开始,政府应该对公民教育负责的观点在欧美被广泛接受,美国(马萨诸塞州)于19世纪50年代、英国日本于19世纪70年代也分别开始实行义务教育。19世纪的德国更进一步将初等学校、中学和大学教育逐渐改由国家管理,并于1872年的德意志帝国的教育规章中,明确将6至14岁的八年初等教育定为强迫义务教育阶段。二次大战后,许多发达国家大力推行福利国家政策,各级政府不仅实施年限更长的免费义务教育,而且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政策,为数量庞大的大学生提供几乎免费的教育,从而使教育成了许多国家财政开支最大的部门。

(三)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方面各国发展多元办学体制,下放办学自主权,积极发展私立学校和实行学校私营政策,另一方面,政府教育经费拨款减少,学校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美国一方面大力推进特许学校政策,重新改造现行公立中小学体制,实行自主管理,吸引财团或企业合作办学,另一方面试行教育券制度,支持中小学生在公私立学校之间选择就学。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援助计划”和学校自我管理的政策,则在财政和管理权方面给私立学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空间。

二、国际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的三种模式

教育投资办学公私立并举,教育经费由财政、社会、个人分担既是世界各国的现状,也顺应时展的潮流。但各国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由于历史条件、人文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口因素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大体可以归并为三种模式:

(一)高福利模式,重政府集权、轻市场竞争,国家在教育经费上投入较多。典型国家包括德国、法国、瑞典、苏联及中国。以德国高等教育为例,在德国联邦制架构中,大学主要由州财政资助。联邦和州两个层次的高等教育拨款都依法行事,并受5年期的规划指导。1969年之后,联邦政府通过颁布《高等院校基本建设促进法》和《高等教育总法》等教育政策方面重要法律,确定了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成立了高等院校建设规划委员会,强调对特别项目进行支持,一般负责大学建设的一半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配备大型设备),另一半则由州政府负担。联邦政府还通过诸多的科研资助方案对大学给予科研拨款。此外,联邦政府还向德国研究协会、马普协会、弗劳恩霍夫协会等机构提供科研资金,而这些资金的相当一部分拨付给了大学。与此同时,联邦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还通过德国学术交流中心、洪堡基金会等机构向高等学校提供资助。

(二)第二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美国、日本,政府主要负责提供义务教育,而高等教育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高的,且无论公立或是私立学校都能获得国家的资助,并且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以美国为例,美国奉行的“公私立并举”的国家教育方针,使得美国的高等教育形成投资办学主体多元化的特点。美国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是以国会立法的形式确定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教育大众化以及民主化并使一些重要学科的教育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私立大学经费来源主要是接受捐赠和收取学费,还可以通过科学研究、经营及其它服务获取一定收入。美国鼓励大企业家兴办教育,美国税法规定捐给教育或其它公益事业的钱可以抵税。

(三)第三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韩国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特别重视教育对科技和经济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较高,另一方面特别重视私人力量和资金对教育的投入。以韩国为例,2001年韩国对教育的总投入占到GDP的8.2%,在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排名第一位。其中,政府公共资金对教育的投入为4.8%,私人教育投入则占GDP的3.4%。韩国教育市场化程度很高,国家主要投资于义务教育阶段,市场化则只是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需求多样性的补充形式;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育部分,韩国市场化程度较高,私立中等教育约占一半;高等教育(初级学院和高级学院)部分,政府主要负责举办一些精英大学,75%--80%高校属于私立韩国教育的市场化参与程度是很高的,大部分的学生都就读于私立大学,而且从趋势上来看,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参与程度也是逐年加强的。

三、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的国际趋势分析

纵观国际上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机制的历史演绎,横向比较三种不同的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模式,可以得出结论,较高市场化的教育投资办学和经费分担模式是大势所趋:

(一)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积极支持私立学校(尤其是中高等学校),鼓励公私立学校平等竞争。除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能够获得必要的国家投资保证外,各国广泛吸引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投资办学,形成了多元化的投资办学体制。公私立并举的多元化投资办学体制减小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也有利于形成满足人们不同需求、充满生机活力的中高等教育体系。

(二)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正逐渐减少对公共经费的依赖,增加非政府的资金来源,经费来源多样化。各国教育经费的来源,随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教育制度的不同而异,但从整体上看,各国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几个方面:①国家<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付;②社会各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以及私人等的资助或直接投资办教育;③受教育者交纳的学费;④通过其它形式筹集的教育资金;⑤教学与教学活动有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⑥学校附属企业及其它经营活动收入,等等。

从不同教育层次看,发达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特别是州(省)和地方政府提供;而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后阶段,特别是高等教育的经费,大多经多种渠道筹集。从教育经费结构变动趋势看,学费比例、捐赠收入比例逐年增长,政府拨款比例逐年下降;销售和服务收入呈不规则变化,但变动幅度不大。从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对比看,私立学校的学费比例、捐赠收入比例明显高于公立学校,而政府拨款比例明显低于公立学校。

以大学为例,由于政府(纳税人)的投入越来越少,高等教育正逐渐减少对公共经费的依赖,增加非政府的资金来源,如来自家长、学生、捐助人、校办企业。伯顿·克拉克将这些经费来源称之为“第三条渠道”——相对于政府基于公式计算的和基于绩效的拨款(第

一、第二渠道)来说,并写道:“世界范围的趋势表明,大学的收入从几乎完全依靠第一个渠道转变到更多地依靠一系列来源,特别是……第三个渠道。”

(三)各国纷纷开展教育投资多元化和经费分担机制和手段的创新。第一,等级学费。根据学生家长收入状况,将他们分成若干等级,收入越低,缴纳学费越少,收入越高,缴纳学费越多。第二,学费税收优惠。采用此种办法,学生家长可以获得税收减额,在公立或私立学校上学均包括在内。第三,教育券制度。教育当局发给适当年龄的学生各种有名义货币价值的凭证,家长用凭证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教育当局或其它有关机构根据凭证向学校兑现收入。第四,改进或实施学生贷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