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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避风险投资范文

风险规避风险投资

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在某些领域已经具备了相当的国际竞争能力,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资金缺乏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但是,一味地依靠国家投资来扶持高科技产业是不科学的,也是不现实的。风险资本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能够短时期内筹集资金支持科研成果的商品化和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并最终获得高额的利润,因此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将成为高新技术产业解决资金缺乏瓶颈的主要方法。但是,由于对风险投资概念本身认识上的某些不足,使得风险投资始终没有能够很好的发展起来。这就需要对风险投资进行深层次的思考和认识,本文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风险投资不能逃避风险

风险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为新创或市值被低估企业融资的活动。它暗含了一种将资金投向风险比较大、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创企业以谋求高收益的特殊的投资行为。从风险投资的运做机制上来看,无论是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政策风险、还是竞争风险,风险投资的各个方面都充满了各种风险,而各个国家的现实情况也确实如此。

美国的风险投资业非常的发达,对风险投资公司发展情况的统计显示:10%的风险投资公司发展的很好,30%一般,30%在两年后要倒闭,30%在两年内要倒闭,总之,失败率在60%以上。法国在项目启动阶段投入的资金成功、持平、失败各占30%。

尽管如此,风险投资业还是在迅速的发展。1975年美国的风险投资仅14亿美元,而到了80年代中期,已经增长到了200亿美元。目前,美国拥有2000家大小不一的风险投资公司,投入总额达到了600多亿美元。欧洲于1983年引进风险投资,目前拥有5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并成立了欧洲风险投资事业协会。1983——1992年,欧洲风险投资业共募集到380亿ECU(EuropeanCurrencyUnit)总共投资金额为47亿ECU,投资项目超过6000个。

按照传统的投资理念是利润最大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就是要使所有的生产要素的组合在创造收益的同时,最小化成本。但是,风险投资其特殊性就在于它的发展与风险是相偶合的。风险投资家要敢于直面风险,敢于驾驭风险。风险投资要得到的是中长期的收益,它不应该在乎目前已经投入的资金多少,也不应该担心当前资金的积压以及短时期风险企业的盈亏,它关注的是企业发展的前景和增长的潜力。因为风险投资所营造的是极为特殊的产品——企业,而风险投资的目的就是生产出能够在市场上销售的企业并尽可能的售出高的价格。因此,风险投资的赢利在于所培养企业的潜力和活力,中长期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主要特点,往往一项风险投资项目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实现风险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相互置换,这就决定了风险投资者需要在漫长的时间里冷静地忍耐和等待。任何着眼于眼前利益得失,试图逃避风险的做法最终都只能是使风险投资失去其风险性,同时也失去了与之相伴的高收益性。

二风险投资业不等于风险与投资的叠加

在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早期阶段,风险投资活动是相对比较简单的,风险投资者大多是独立的资本所有者,充足的资金注入,风险的勇敢驾驭,一个投资项目就会因其高风险性带来巨额的高收益,即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简单对等。但是,随着市场发育的日趋成熟,风险强度的加强、资本数量的增加和投资专业性的日益增强,直接用自有资本的风险投资者已经渐渐不堪重负,于是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再是简单的风险+投资,它更强调的是需要理性的风险投资家冷静的审时度势,进行投资、决策和管理。

所谓的风险投资家已经不一定是那些拥有大笔财富的具体个人,更多的是进行投资的金融机构、公司或者基金组织,而且几乎所有的投资操作都是由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执行。风险资本家的主要任务是对资本进入和退出进行研究,不仅仅是要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更要通过监控过程的方式,增加公司的价值。他必须密切重视风险机构的全部资产,或者参与筹集新的风险资本,引诱下一轮投资新的特定的合作者或基金的继承者,当然在风险资本家还要积极地设计出资本的退出战略。从风险投资运行的过程来看,风险投资家具有极其艰巨的不可小觑的职责。

因此,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涉及到政策、文化、人才、市场环境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粗糙地理解为风险和投资的简单组合,妄图通过成立几个风险投资机构,筹集一些资金来发展风险投资业的想法是非常肤浅的。

三风险投资的风险最小化

发展风险投资业,需要专门的风险资本家勇敢地面对风险,但是,任何一种生产要素都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性,资金的利用必须考虑其机会成本的大小。因此,风险投资最终的落脚点还要将风险最小化。所谓的直面风险,驾驭风险不等于发现风险就知难而进,更重要的是提高风险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资方利益最大化。

发展风险投资,最小化风险,最根本的还是要积极的转变观念,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在转变观念方面,政府的定位尤其关键。风险投资区别于传统投资还突出表现在它从一个科技成果在研究和转化阶段就投入了相当的关注,因此在初期,政府最关键的举措不是筹集风险资本,也不是亲自运做投资项目,而应该尽可能的营造一个有利于风险投资活动的环境。具体地说,政府要完善各种中介组织,使其能够及时地提供各种完备而准确的信息服务,政府不能成为风险资本供给的主要渠道,更不是风险资本的经营者,政府主要是进行大的宏观的调控和服务,尽可能的为风险资本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

制度建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吸引和刺激风险投资业发展方面,已经出台了许多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等等,细目确实繁多,但是,所谓的优惠政策,不过是在原有体制的夹缝中对生存空间的拓展和寻找,并不能根本性的解除发展风险投资业的约束,而且从现实来看,这种优惠政策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同时也是经常发生变化的,这就同风险投资要求的中长期才能获得高额收益相抵触,大大的影响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日本贸易振兴会负责人认为:中国的政策制定缺乏透明性,变化较快;一开始总是很热情地欢迎外商来投资,但是一旦投资后,政策就会产生变化;对外资企业各种收费太多,据统计有48项左右,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政府对企业的干涉也太多;等等。1999年初,中国美国商会首次以白皮书形式表达了其会员在华经营的感受。这一名为《美国企业在中国》的集体论坛,集中提出了中国在投资体制方面的诸多弊端:如具有法律效力的政策性文件只限于政府内部传阅,由政府出资的采购行为很少受市场机制的指导,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技术转让方面的规定既不合理又模糊不清,社会保障、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政策,而且工资收入、直接招聘、人才流动等方面又有各种名目的条条框框的限制……等等。

从某种意义上,风险投资是国家经济和制度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的产物,只有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使资本、人才等资源能够自由转换和流动,风险投资活动才能够真正的得到发展。因此,要发展风险投资业,要想将风险真正做到最小化,就要勇敢的在制度上做根本性的变革。

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息息相关,从国外发达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可以看出。在知识经济大潮一次次的冲击下,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前所未有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积极转变观念,正确处理风险投资和风险的相互关系,营造风险投资发展的新环境,风险投资业才能够真正地发展起来,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也才能够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