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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税务筹划范文

项目融资税务筹划

税收已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点。不论是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就要依法纳税。项目融资因其自身的特点,使得税务筹划对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和成本的节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融资的框架结构有四种,分别为项目的投资结构、融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税收筹划在前三种结构的设计中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项目投资结构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项目的投资结构是指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投资者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合作关系。税收对项目的投资结构的影响多表现在项目投资者对不同合资形式该如何选择上。国家的税法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充实本国的财政收入,必然会对不同的组织形式规定不同的税收政策。正是由于税收政策的差异性,不同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才有其生存与发展空间。

具体表现在构成法律实体和不构成法律实体的组织形式的选择。即公司型的合资结构、非公司型的合资结构和合伙制结构。

第一种结构的企业构成法律实体,后两种结构的企业不构成法律实体。目前,许多国家对构成法人实体的组织和不构成法人实体的组织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例如,表现为项目公司形式的公司型合资结构的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课征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实质上须负担两个层次的税收,即公司层次的所得税和个人层次的所得税,从而造成双重征税。另外,由于项目的投资者和项目公司是独立的,二者在税收待遇上是彼此隔离的,因而项目投资者在某些方面的税收优惠项目公司可能难以享受;当项目公司出现亏损时,亏损额也不能抵减项目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而非公司型的合资结构和合伙制企业则不被作为法律实体看待,营业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项目可以利用项目投资者在某些方面的税收优惠,并且在项目前期大量现金流出的情况下,将亏损全部按出资比例转移给合伙人,与合伙人的其他收入支出合并后申报,使投入的资金通过提前冲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形式部分收回,从资金时间价值的角度考虑,这样做是有意义的。面对两种选择税负不同的情况,项目可以做出选择非法律实体组织形式的决策。

二、项目融资结构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项目的融资结构是指根据投资结构设计最能实现投资目标的收益好、成本低、风险小的融资模式,并对几种融资模式进行组合、取舍、拼装。不同的融资方式,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融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融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项目融资结构设计中运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项目所需资金,通常可以通过长期借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股票以及利用留寸盈余等途径取得。下面比较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为项目融资结构的设计提供参考。

几种融资方式资金成本分析:

1、长期借款。由于项目建设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故其融资主要采取银团的长期借款形式。长期借款的成本包括两部分,即借款利息和借款时所发生的筹集费用。一般来说,借款利息和借款费用高,就会导致筹资成本高,但因为符合规定的借款利息和借款费用可以计入税前成本费用扣除或摊销,所以能起到抵税作用。例如,某项目取得20年期长期借款1000万元,年利率11%,筹资费用率5%,因借款利息和借款费用可以计入税前成本费用扣除或摊销,企业可以少缴所得税(1000×5%+1000×11%×20)×33%=742.5万元。

2、租赁融资。这也是项目融资经常采取的融资方式之一。租赁融资对于那些项目公司不能将税务好处直接转移给投资者使用的合资结构有明显的吸引力。具体就是说,该模式具有大量吸收项目税务亏损的能力,减轻了项目前期的现金流量的压力。这些项目在建设开发阶段和生产经营阶段拥有大量的税务亏损无法利用,如果选择恰当的租赁融资方式(尤其是融资租赁),利用有些资产出租人可以比承租人更好地运用因投资而产生税务亏损的特点,由资产出租人来吸收租赁资产所拥有的税务好处,并将一部分利益以降低租赁费用的方式转让给承租人,可以较为有效地降低投资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别是租赁中的融资租赁更有特殊的节税作用。融资租赁与一般的银行贷款主要的区别是承租人向贷款方所支付的租赁费包括利息和本金两部分,均可以作为项目的经营费用在税前支出,而正常的贷款,只有利息部分可以在税前支出,偿还的本金则不能扣税。

3、债券。发行债券的成本主要指债券利息和债券发行时的筹集费用。债券利息的处理与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相同,即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应以税后的债务成本为计算依据。例如,某项目发生总面额为100万元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1%,发生费用率为5%,由于债券利息和发行时发生的筹集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可以少缴所得税(100×5%+100×11%×5)×33%=19.8万元。若债券溢价或折价发行,为更精确地计算资金成本,应以实际发行价格而不是票面金额作为债券筹资额。

4、留存收益。留存收益是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股东将这一部分未分配的税后利润留于企业,实质上是对项目追加投资。留存收益成本的估算很难,这是因为留存收益成本与项目未来发展前景有关,而事实上很难对项目未来发展前景及股东对未来风险所要求的风险溢价做出准确的测定。由于留存收益是所得税后形成的,因此使用留存收益不能起到抵税作用,也就没有节税金额。

5、股票。项目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发行股票的筹资费用较高,在计算资本成本时要考虑筹资费用。例如,某项目发行股票,发行金额100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股票市价的10%,发行费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资金占用费即普遍股利必须在所得税后分配。该企业发行股票可以节税100×10%×33%=3.3(万元)

三、项目资金结构设计中的税务筹划

项目的资金结构是指项目的股本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在分配项目的股本金和债务资金的同时也要考虑税收的影响。一般来说,项目以股本金的形式(发行股票或留存收益)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要重于以债务资金的形式(贷款、发行债券或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筹资所承担的税收负担。从纳税筹划角度看,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产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留存收益)方法效果最差。这是因为通过企业之间拆借资金,这种融资行为涉及到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寻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规模效益的途径。金融机构贷款次之,但企业仍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的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减轻税负的目的。自我积累(留存收益)方式由于资金的占有和使用融为一体,税收难以分割或抵消,因而难于进行纳税筹划。企业在设计资金结构时应考虑:1、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通过举债方式筹集一定的资金,可以获得节税利益。2、纳税人进行筹资筹划,除了考虑项目的节税金额和税后利润外,还要对项目的资金结构通盘考虑。因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除了会带来高收益外,还会相应加大项目的经营风险,影响企业进一步融资的能力。

分析可以看出,税务筹划对项目最后的成功与否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项目融资的结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税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