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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的玉树网络舆情监管范文

时间:2022-09-25 11:20:49

浅谈新形势下的玉树网络舆情监管

摘要:网络和舆情信息工作是知民意、察民情、集民智、解民忧的有效载体,集中反映和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将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佐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西方敌对势力、达赖分裂势力在网络上进行文化渗透,极力推行西方价值观,企图否定社会主义主流意识;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打着文化、民族、宗教、生态旗号,在网络上蓄意歪曲和编造不符合事实的言论,严重损害了玉树的对外形象。探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玉树网络舆情监管的有效途径,牢牢掌握争取人心这个根本,打好主动仗,牢控“话语权”已属当务之急。

关键词:玉树;网络舆情;监管;话语权

随着近些年网络普及程度的提升和移动网络应用覆盖率不断提高,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网络信息传播的快捷性、不可控性,使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成为一个复杂的难题。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玉树因灾后重建、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地申遗成功等事件,使玉树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同时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使原本一些简单的社会事件、社会矛盾纠纷在达赖集团和别有用心的网民推动下,上升为涉藏维稳、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敏感话题,导致网络舆情泛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既是促进玉树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也是保障社会主义新玉树长治久安成果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的现实意义

(一)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需要当前,玉树州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新阶段,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民生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局面日益巩固。但影响稳定的因素较多,特别是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干扰破坏藏传佛教领域稳定,打着保护生态、维护人权等幌子干扰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煽动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因此,有效维护玉树政治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社会舆论氛围问题。如何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如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如何利用网络凝聚发展的正能量,把玉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引向深入,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充分认识与境外势力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加强网络宣传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掌握争取人心这个根本,运用“攻心战”,牢控“话语权”,打好“主动仗”,不断推动网络宣传和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进入新时代,玉树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开放性和流动性大大增强,原有的区域界限和地缘关系被打破,传统意义上的人际关系、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受到巨大冲击。网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突出的问题,各类谣言和虚假信息泛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进行炒作、煽动、挑拨,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历经“4•14”地震后崛起的新玉树,在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以后,网上各种思潮不时交互碰撞,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纷纷涌现,消极负面的价值观、人生观借助于互联网的广阔平台恣意宣扬,与州委州政府倡导的运用网络凝聚发展的正能量,把玉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引向深入的价值导向格格不入。只有切实加强网络宣传和安全管理工作,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各种关系,才能对社会结构变化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更好地加以引导和调节,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坚定信念,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文明新玉树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是玉树互联网和谐、健康发展的需要互联网的隐蔽性,对网民在“自律”等个人品德方面提出了考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各种行为受到不同程度的各种监督,他律在维护行为规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网上,网民都觉得“在网上没人知道你是谁”,因此行为失范现象就更加突出。行为失范典型表现为各种杂音和噪音不断增多,各种思潮在网上相互激荡、交锋碰撞,进而影响网民的价值判断。特别是一些政治素养低、道德责任差,又自诩为在玉树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文化、宗教、环保人士,借机制造网络事件;一部分干部群众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能正确地看待,在网络上蓄意歪曲和编造不符合事实的言论,严重损害了玉树的对外形象。对于网络行为失范现象或违法行为一直是网络舆情监管的难点,给监管和执法部门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所以加强网络舆情监管还玉树舆论宣传一个洁净的蓝天是网络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

二、当前加强和改进玉树网络舆情监管面临的难点

互联网的聚合、放大、快速式传播等特点,有可能使地方事件演变成全国事件,局部事件演变成全局事件,一般事件演变成政治事件。网络舆情监管在玉树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毫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且玉树对于这项工作尚处在初级阶段,因此还存在一些暂时无法克服的难点、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一)存在着误读和不适应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玉树互联网用户数已超过30万,占全州人口总数的75%,其中手机网民达28万,占互联网用户数的93%。网络作为包罗万象的信息大平台,尤其是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网络力量的作用日益凸显,网络舆论的影响力不断攀升,各种思潮在网上相互激荡、交锋碰撞,深刻影响网民的价值判断,消极负面舆情此起彼伏。但在实际应对中,对网络舆情监管还存在着误读和不适应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网络存在偏见,不愿意接受来自“虚拟世界”的声音,认为网络世界是虚拟世界,网络民意也是虚拟的,不用理会,消极对待,对网络舆情置若罔闻、反应缓慢,没有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引导、应对、应用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不懂得如何过滤失真信息、主动预防,遇到突发事件,一味删帖,一味封堵信息,无法有效履行主动应对职责,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在网络舆情监管上投入不足网络舆情监管是一个系统的、多层次的问题。任何一种安全技术都无法解决所有的安全问题,只有综合多种安全技术,做到硬件配备、软件功能与规章制度的三者结合,才有可能全面提高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及安全级别。解决网络舆情监管问题,必须有足够的投入做保障。目前玉树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更多倾向公安网监部门,对玉树州网信办支持力度还很不够,玉树州网信办自2013年下半年谋划成立以来,至目前仅任命一名干部负责前期筹备、舆情监测工作,并负责与省网信办、新华网青海频道的沟通协调工作,工作开展缺乏资金和人手。加强网络舆情监管,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人员投入,由于投入不到位,硬件设备和功能软件不到位,专业人员编制少,因此技术管理层面的手段很难上层次。玉树州网信办网络监管的手段基本上局限于行政管理层面,管理的手段比较单一,没有与各市县、各单位部门形成纵深层次体系。

(三)网络防范和管理存在实际难度长期以来,报刊、广播和电视等传统媒体一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形态话语权牢牢地掌握在党委政府手中。然而网络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媒体,网络传播信息具有开放性、匿名性、交互性、便捷性等特点,这使得传统的管理手段应付起来比较吃力。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与网络犯罪结合的趋势日益明显,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的犯罪增长迅速,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入侵和攻击计算机与网络的犯罪日趋增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及从事等犯罪活动仍然突出。特别是不同于现实社会的意见表达和传播机制而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甚至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一是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应用、轻安全”的现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无法快速追查到人。二是网络常态化管理不足,在实行人工监控过程中,各部门普遍感到精力不够,疲于应付。三是专业化的过滤、搜集软件和安全设备不足,随着移动网络用户的增多,仅依靠人力监控网络必然会留有空白,会给不良信息入侵提供可乘之机。四是网络舆情相关的技术管理人员对信息的甄别能力不足,对全民信教地区的涉藏言论是否违反有关规定难以判断,因而无法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三、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玉树网络舆情监管的举措

(一)强化主动监管理念玉树历来就是达赖集团渗透破坏的重点地区之一,他们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利用一切手段,加紧在网络安全领域进行分裂破坏活动,为“藏独”造势,在群众中的影响不可小视。必须要清醒认识境外敌对势力反动宣传的极端危害性,从事关整个藏区乃至全国稳定的战略高度看待做好玉树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网络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清醒认识达赖集团利用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进行分裂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因此,作为主要监管主体的政府部门,必须转变监管理念,发挥其在网络舆情监管中的主导作用。首先,要求监管领导和监管人员对主动监管形成主观意识,自觉把自身定位在管理网络舆情的主导位置。其次,要加强政府监管部门对网络信息收集、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及导控的主动性,积极谋划,切实制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再次,积极主动学习和引进先进监管技术,通过发展电子政务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融入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技术。第四,应突出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和协作。政府不应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控制者,而是政府与社会互动之更大构架中的参与者。二者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相互协调、彼此促进的关系,政府要综合调动社会资源,引导互联网服务运营者开展网络舆情相关工作的行为自律和主动配合。

(二)建立健全舆情监管组织体系网络舆情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测、核实、报告、处置等环节,需要健全监管组织体系,明确工作内容和程序,密切协作,确保网络舆情有效发现、妥善处置、合理引导。首先,将政府作为网络舆情第一监管主体,赋予监管部门充分的权力,包括审查监督权、干预引导权、强制执法权等。其次,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建立一个针对玉树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最高职权机构或组织,赋予该机构或组织对各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必要的惩处权。第三,划分和细化各监管主体的责权范围,减少责权交叉重复,确保责权分明,并形成规范性规定或制度,如信工部门负责通信基础保障和危害信息审查过滤,公安机关负责对危害信息传播、网络犯罪的打击等。第四,形成工作通报机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的通报和监管业务工作的通报,实行定期通报、逐层通报、部门间通报。

(三)强化保障措施,形成网络舆情监管工作新合力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宣传部门是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各单位分管副职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网络舆情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负担起网络和舆情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责任。要把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安排,认真规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水平。要把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培训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培训的总体规划。州委宣传部、州网信办应采取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参观学习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加强对网络评论员和网络信息员的工作指导和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单位也要做好对网络评论员、网络信息员的内部培训。三是加大投入,保障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经费投入和物质条件上对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给予保证,不断改善工作条件,改进工作手段,配齐电脑和上网设备等,确保网络舆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州网信办组织交流各单位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起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平台,提高网络舆情监管综合利用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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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昂文才措 单位:中共玉树州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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