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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产业范文

中国电视产业

引言为了使大众传媒更大程度地满足国人对媒介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也为了使长期游历于经济主潮以外的传媒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更是为了使主流大众传媒真正能够对中国大众日常生活和精神产生深度影响力和创造社会凝聚力,中共第四代领导人第一次使传媒改革和传媒产业化成为了2003年的年度关键词[1]。中办发17号文件,特别是中共十六大提出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对中国传媒、包括过去被简单地当作新闻媒体的电视传媒的发展或者前景都带来了深刻影响。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机构主要官员明确提出,“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高度,从巩固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的高度,从解放和发展广播影视生产力,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广播影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任务”[2]。尽管广播影视发改革目前还可能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概念的变化、一种选择的忧虑、一种骚动的迷惑,但是,CCTV新闻联播的改革、伊拉克战争的直播、SARS期间电视与社会的同步、CCTV-新闻频道的推出、上海东方卫视“国际华语媒介”的定位、中央教育电视台首播电视剧剧场对区域电视台独家垄断地位的冲击、民营电视制作公司正式获得制作许可证、电视数字化改造的加速以及社会资金和机构对付费电视业务的介入、电视机构与其他社会资金和外国资金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结合等等……这一切,都意味着中国电视已经开始从一种垄断行业向有限开放的社会行业变化,从一种单纯的新闻媒体观念向综合功能的大众媒体观念转型,从一种完全的社会政治主体向具有意识形态特殊性的市场主体移位,从一种单一的喉舌媒体向服务大众的公众媒体过度。2003年以来,无论是国家电视产业的宏观政策,还是电视产业链条的中观环节,以及电视节目的微观内容,都在奏响着时强时弱的改革主题。而在中国这样的行政主导的环境下,政府就像改革之车的发动机,它是否提供澎湃动力,将决定着中国电视的归宿和前途。

一、观念:从新闻喉舌媒体扩展为大众服务媒体应该说,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电视业已经成为中国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媒。根据2003年的统计,中国内地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已经分别达到93·34%和94.62%,覆盖人口超过了12亿,全国平均电视机普及率已达到85.88%,电视观众总户数达到3.06亿多户,电视观众总人口达到10.7亿人,有线电视用户已经突破1亿户。全国共有电视台363座,广播电视台1305座,日播电视节目2004套,电视日均播出节目超过了2·3万小时。内地电视剧制作单位307家,广播影视制作经营机构886家,电视剧年产量500部9000集左右[3]。2003全年电视广告收入已经达到280亿。在一定程度上,中国已经是一个电视大国。但是,中国却并非电视强国。中国电视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规模相比,与中国在国际上的国家地位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中国电视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电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都仍然不足;电视业的发展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仍然不够;电视业的发展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生产力仍然没有得到充分解放;中国电视所创造的经济效益远远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电视节目的社会影响力特别是国际影响力远远不足,中国电视节目的版权交易量很小,特别是国际输出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电视业的发展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其国际交流、流通水平仍然很低;电视业的发展与世界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的形势不相适应,技术改造和更新仍然滞后。造成这些“不适应”的原因众多,但最主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于正如政府官员刚刚认识到的那样,“长期以来广播影视形成了宣传、事业、管理三位一体,以事业性质为主,事业产业不分的管理体制机制,对产业功能的认识和开发都不充分,习惯于用管理新闻宣传的方式管媒体、管传播、管事业发展、管文艺创作,甚至管产业经营,这等于用一顶小事业的帽子戴在了一个巨大的多媒体产业头上,不仅没有有效推动广播影视生产力发展,反而束缚了广播影视生产力潜能的释放,”[4]这种电视体制造成了管办、政企之间的权责不清、关系不顺、功能重叠,而且容易形成垄断权利,破坏平等交易、制约市场竞争;结果,行业准入限制过严,投资环境不好,效益分配不均衡,社会资源不能充分有效地进入电视行业,没有形成多种所有制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电视局面,致使企业规模、企业的多元化结构都明显不足,也难以形成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传媒企业;中国的电视节目内容产业的核心地位没有确立,不仅民营电视制作机构由于得不到政策支持和环境支持难以发展,即便国有电视节目生产机构也往往低水平循环,难以做大做强。同时,中国的电视市场潜力还没有充分开发,电视仍然单纯依赖电视广告收入,经济增长缓慢;电视产品的版权交易、后产品开发、多种服务方式的扩展等方面也都收效甚微。尽管电视在事实上早已经越来越不仅仅是新闻媒体,文艺、体育及其他娱乐信息以及各种生活经济服务资讯早已经成为电视传媒重要的信息内容,甚至其数量和影响早已超过了新闻节目;但中国电视传统上往往被简单地当作实现“喉舌”功能的新闻媒体,而不是一种具有多样性服务功能的大众媒体,所以,一直在观念上被当作意识形态舆论工具进行管理,突出电视的“喉舌”功能和导向功能,而忽视电视信息对于大众的综合服务功能。以至于电视虽然体现了鲜明的意识形态立场但是却带来了一种脱离大众需要的危机。大众传媒为大众服务的宗旨并没有得到观念上的真正认可。结果自身事业、企业身份模糊,管理机制落后,导致资源浪费、创新动力不足,效益不高,文化竞争力薄弱。所以,中国电视改革已经到了改则兴,不改则衰的重要转折点。目前,在中国上空约有46颗境外卫星、300套左右电视节目覆盖,已经对中国电视传媒形成着越来越现实的威胁。所以,从政府主管部门来说,解放电视生产力已经成为中国电视改革的目标。这在2003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在广播影视业文化产业改革试点的文件中,都得到了明确的表述。可以说,2003年中国电视功能、性质、形态、内容和模式的种种变化,都是在解放生产力的目标下进行并通向这一目标的,而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将电视从一种单纯的新闻喉舌媒体解放为具有多种功能的大众的服务媒体。这种大众媒体观念的确立,是与中共新政治领导集体的政治思想息息相关的。“执政为民”的施政指导,必然会为包括电视在内的大众传媒打上鲜明的“为民”的烙印。新班子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被海外媒体称为所谓“新三民主义”的观念,实际上也成为了中国传媒改革的指导性思想。2003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与出席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的代表座谈时,首次提出新闻报道“三贴近”原则――“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这实际上成为“为民”理念在传媒领域的专门化解读。政府广电部门高层也第一次明确提出,“广播影视产品是宣传属性、意识形态属性最强的文化产品,但同时也必须要认识到文化产品、广播影视产品同样存在产业属性,也是文化产品中产业属性最强的一种文化产品。它通过进入市场、产品交换,形成商品价值,产生经济效益,并且可以发展形成一个特殊的产业。所以广播影视不仅给人们提供文化享受,同时也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具备两个效益和两种属性,对此必须承认。如果在对文化产品、广播影视产品的属性认识上没有突破,仅仅停留在意识形态属性、宣传属性方面,那我们就无法在新的世纪、新的阶段进一步把广播影视业发展壮大,也不可能使广播影视业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整个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5]。正是由于对电视的传媒功能有了新的认识,2003年以来电视内容开始出现了明显变化。这种变化首先就体现在新闻节目在内容、功能、形态等方面都开始发生或明或暗的变化:

一、主流新闻内容调整:中央政治局会议曾经讨论《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这直接促进了CCTV新闻联播越来越官僚化的“会议新闻”的改革。于是,不仅各地开始陆续限制会议报道,而且中央电视台也开始了对新闻报道的改革。几十年欲变不敢、欲变不能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开始变脸,常规情况下会议新闻被压缩为3分钟以下,同时增加了民生类资讯和国际新闻;

二、新闻直播增加: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都加大了直播节目的时间和强度。特别是对重大事件的现场和演播室直播,在伊拉克战争、非典事件期间,创造了良好的传播效果,不仅加强了新闻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同时也表现出对公众第一时间知情权、言论权的尊重;

三、新闻节目的社会监督功能被再度强化:在中国的媒介管理体制中,新闻媒体的独立报道权一直不被重视,新闻在“舆论导向”的要求下,甚至很难反映社会矛盾和社会危机。而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始使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合法化、甚至制度化。因此,不仅CCTV的《焦点访谈》强化了对社会负面现象的报道和监督,而且地方也开始出台政策规定,保护媒介的舆论监督权利。从对孙志刚事件的穷追不舍,到对沈阳刘涌案的置疑;从对系列矿难事件的揭露,到对拆迁事件的调查,中国电视在推动民主、维护民生上呈现了一种新的力量;

四、新闻的本地化、民生化和消费化加强:过去,由于新闻强烈的意识形态性,使时政新闻成为新闻的基本内容。随着改革,新闻的内容和功能都被扩大,经济、社会、文化娱乐新闻大量增加,特别是关于民生的日常生活新闻伴随着新闻的本地化,逐渐成为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已开播1年多的以民生事件、本地生活和大众视点为特点的江苏电视台新闻节目《南京零距离》突然成为了中国电视的年度热门事件,正是电视新闻的这种全面变革的一种表征。电视信息中最敏感的新闻节目的变化,表明电视已经从单向的“喉舌”功能,向双向的监督功能、交流功能、服务功能转化。当然,服务大众的功能转化,更突出地表现为电视内容、形态比以往都有了更开阔的空间自由。电视的大众娱乐功能的被进一步强化;娱乐节目持续增加;甚至CCTV-2经济节目改版引起的最大关注也是《非常6+1》等新娱乐节目的打造;电视剧的播出量也日益扩展;广东电视台、贵州电视台的“真人秀节目”声势更加浩大;电视与观众的互动方式更丰富;体育节目和转播量也继续增加……种种现象都在悄悄地改变着中国电视的功能观念:电视从一种新闻喉舌媒介已经名正言顺地扩展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媒介。

二、体制:从宣传事业分化为公益性事业与经营性产业当被看作肩负喉舌功能的单一的“新闻媒介”时,电视一直是一片“产业”禁区,甚至禁止任何关于电视“产业化”的正式讨论。这种局面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电视的事业属性和企业属性、党媒体性质和大众媒体性质、政治宣传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没有能够得到明确区分,相互混杂的同时必然会相互冲突和矛盾。而中国电视如果要真正解放生产力,就必须首先在体制上获得突破,使电视的产业属性合法化。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发展问题时提出,“发展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这一思想,也被用来作为文化发展的指导性思路。2003年4月15日,李长春在重庆、云南考察工作时,把这一观点引申到文化体制改革,指出“一切妨碍先进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先进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先进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李长春还明确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解决体制和机制创新问题。2003年8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进行第七次集体学习。指出,要“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些讲话即是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部分的核心内容。决定最大的突破便在于分化出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部分。这一属性的分化,为包括电视在内的传媒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原则基础。“经营性文化产业”概念的提出,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进程扫除了政策性障碍,为文化产业、传媒产业这一敏感领域的市场化架构提供了政治保障。如果说文化产业的核心是大众传媒产业的话,那么大众传媒产业的核心可能就是电视产业了。伴随着公益事业与经营产业的划分,中国电视行业的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中国电视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开始考虑进行电视事业和企业的差异体制,形成事业和企业分工互补的格局。广电行政部门明确要求,事业政府主导,产业市场主导,事业作为非企业法人,不以赢利为目的、主要服务于社会公益需要。产业作为企业法人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服务于市场消费主体。如果说公益性电视事业要努力以多种方式面向群众,面向市场;那么经营性电视产业则必须充分利用市场手段,走向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轨道。在有关行政部门的理想模式中,将来应该在保留部分由国家或者政府全额拨款和直接控制的“事业性质”的广播电视机构的同时,部分广播影视机构应该转变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化企业,特别是广播影视制作业、服务业、发行放映业以及媒体中的文化教育娱乐生活资讯部分,都应该尽可能转化为企业经营。政府的改革原则就是在保证舆论导向的前提下,推动产业化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从而平衡商业性与公益性、市场价值和公众价值、文化安全与产业竞争的矛盾。因而,2003年以来,各个电视机构都在酝酿如何将电视核心业务与边缘业务相分离、内容产业与播出事业相分离、意识形态信息与娱乐文化服务信息相分离,逐渐形成“公益性广播影视事业由政府主导、经营性广播影视产业由市场主导的发展格局和分类管理、分别运行的新体制新机制”。未来的电视行业,应该实现制作、发行和播出终端的多元化,改变由播出垄断市场的局面,促进电视内容产业的发展。尽管这些分离和改革刚刚开始,真正实现还有漫长的过程,但是已经为未来电视的产业化拉开了序幕:在保证电视的意识形态导向和电视播出终端控制权的前提下,电视的资本产业、内容产业、播出产业、服务产业等很可能在一定的产业开放和市场竞争前提下发展起来,共同带动中国电视的整体性发展。

三、行业:从封闭垄断走向制播分离和有限开放在中国所有行业中,传媒行业一直是最封闭的垄断行业,而在传媒行业中,电视业则又是其中更封闭更垄断的行业。从资本到制作到播出甚至到传输和其他服务,电视都是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限制准入的。这种垄断模式虽然为电视的喉舌功能提供了保险,但是由于缺乏竞争、缺乏市场活力因而也就缺少创新动力和发展动力,随着整个社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文化消费竞争的加剧,电视业的发展明显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运营成本高的同时效率效益低、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匮乏、社会竞争力和影响力都不足,特别是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很小,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对电视进行产业改造,使电视业面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力量,培育电视市场,形成竞争机制的重要性。所以,当电视的产业化改造步伐迈出以后,第一个突破口便是曾经在业界酝酿多年的所谓“制播分离”。制播分离实际上就是在原来没有任何市场中介的制作和播出两个环节中增加了市场交换机制,这个机制的目的就是为竞争提供空间。但是,制播分离的前提,必须是制作和播出双方都应该成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只有市场主体才能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市场交换。所以,改革一方面是将制作方从原来的播出机构中剥离出去,更重要的是将播出方主体化,使之能够进入市场。应该说,这是电视产业化的基本前提。正是在这种改革背景下,广电部门开始考虑将广告、综艺娱乐类节目、体育节目、科技社教类节目、影视剧、付费电视等从现有体制剥离出来,按照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政府甚至预测,公司可以采用股份制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包括利用外资,条件成熟可以申请上市。体育、科技等频道经过批准后甚至可以进行整频道的企业化运作。在这种改革思路引导下,中央电视台率先开始自身的体制改革。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2003年2月16日在该台部门负责人会议上提出了央视改革新举措:“除了保留新闻频道,其他频道将逐步全部成为商业经营的专业频道,全部采取市场核算,以广告收入决定节目生存,也就是实现电视频道的商业化管理”。所以,CCTV的经济频道、文艺频道、体育频道、电视剧频道、西部频道以及刚刚开办的青少年频道等等,从2003年开始都在酝酿公司化独立核算的改革。央视第一批还计划将《同一首歌》等10档品牌栏目划分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在10个栏目试验运行一定时间后,央视还希望将更多的栏目推向市场。据央视知情人士解释,这些节目的所谓公司化运作就是将栏目制作整合为节目制作公司,按照社会化生产的要求对节目进行制作、推广和相关开发,真正进行制播分离。制播分离从理论走向实践以后,对电视台而言不仅仅意味着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简单分家,它还可能对电视节目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在改变电视台的节目生产体制的同时,包括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在内的整个电视台的运行机制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当然,制播分离更深刻的影响还在于,终于使电视节目制作业的竞争获得了一定的市场空间。在制播合一的垄断模式下艰难生存的社会电视内容制作和提供机构也可能获得更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正是在制播分离改革的同时,政府也加快了对电视制作业的开放。民营电视制作机构在节目制作上(主要是娱乐节目)拥有自己的优势,如现已形成品牌的光线传媒的《娱乐现场》、欢乐传媒的《欢乐总动员》和《才富大考场》、嘉实传媒的《影视新干线》和《娱乐特快》、合力昌荣传播机构创办的全国最大的联播剧场“930剧场”、赛迪传媒的《环球IT报道》、《互联生活》等,此外像《幸运52》、《开心大词典》、《夕阳红》等央视名牌栏目也有民营公司的影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用于电视剧拍摄的资金有60%-70%来自社会,而在年产量9000集左右的国内电视剧市场,由民营电视公司独立和参与制作的电视剧,已经占据8成的市场份额。但过去因为没有播出平台、甚至没有合法的独立制作权,民营公司一直都受到电视台的种种不公平公正的制约。直到2003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才首次向全国8家民营电视剧制作机构(苏州福纳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氏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英马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潮涌东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华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颁发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与此同时,光线、欢乐传媒等民营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也在经过了数年匿名制作以后第一次获得了合法的电视节目制作权利和身份。制作业的发展虽然依赖于播出终端垄断局面的打破,但制作业的开放必然会对电视节目的竞争带来积极影响。市场研究者认为,中国电视产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要进行有管制的开放尝试,才能吸引更多的资金和制作力量进入,而这一点,恰恰也是此次主管部门向民营电视公司发放许可证试点的初衷。于是,过去民营电视制作机构与国有电视台之间那种完全不平等的利益关系,逐渐开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调整,民营电视机构除继续进行电视节目制作交易以外,也开始形成一些新的电视运营机制,既所谓的“国民联盟”模式,与国有机构共同运作电视节目。民营公司提供资本支持和专业制作队伍,由国有电视台提供节目制作的合法性保障和播出平台。如欢乐传媒与上海文广集团的正式合作。这种“国民联盟”模式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民营公司介入到新闻类节目的制作中。例如由嘉实公司与上海文广集团合作制作的时长30分钟的新闻类节目《目击者》和《热点人物》。民营电视制作机构也开始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合作,由民营公司提供资本支持和制作团队,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资源和政策支持。如2003年4月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所属中国消费者杂志社与北京雪嘉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创办的《消费时代》电视栏目、北京精美风火广告有限公司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创办的体育人物访谈类节目《较量》。民营电视制作公司在积极寻求与电视台和政府行业部门进行“国民联盟”的同时,也在加强民营公司之间的联合,力图通过“民营一体化”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利益、提高竞争力和议价能力。2003年10月17—18日全国各省级电视台的广告招商会在河南郑州举行,招商会上出现一组“编外梯队”——北京合力媒体、欢乐传媒、嘉实传媒、光线、930剧场等国内几大民营电视机构联手举办“民营电视招商会”。这是中国民间电视机构第一次以一体化的方式捆绑推售自己的电视节目,目的就是打造更为坚实的媒体投放平台,构建城市媒体网。甚至有人认为这种民营电视公司的联合体“俨然是中国电视辛迪加雏形”,这种说法虽然言之过早,因为它还只是民营公司之间推销方式上的简单合作,并没有涉及大规模资本的融合,但是民营公司的出现,应该说对于推动电视竞争,改善电视节目质量将会起到重要作用。政府在这种局面下,提出目前的改革重点:一是不断改善和优化公平竞争环境,推动非公有制制作机构的发展,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进入节目制作业,取消“上级主管”等进入门槛,由地市以上广电行政部门实行行业管理;二是对现有国有单位进行全面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鼓励用国有的优良资产,吸引、嫁接、置换民间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四是鼓励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形成规模效应;五是鼓励采取基地化生产方式,集约经营,降低成本;六是不断改善和优化产业环境,提高节目质量和出口数量。[6]尽管这些改革措施的实现将会面临种种阻碍,准入开放、多元体制、公平竞争并非很快能够实现,但是电视的确已经开始不完全由政府来配置资源,市场对电视产业结构和格局的调整作用已经开始出现,尽管这种作用由于播出终端的垄断还非常有限。

四、市场:从条块分割通向跨区域竞争电视一直是一个受到播出终端垄断控制的行业,面对播出终端所享有的不可竞争、不可挑战的政策地位,电视内容生产和提供环节几乎没有主动权和议价权,导致了整个行业产业链条难以形成。同时,电视播出终端由于是各级政府特许所有,受到行政区域的限制,因而条块分割,不能形成全国统一的公平的电视播出市场。目前,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省级电视台和城市电视台都在一定的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限制下,相对各守一隅。特别是在各地实行了有线电视和无线电视合并以后,电视的区域垄断更是变本加厉。这种局面使电视播出机构的垄断地位得到无限强化,导致整个电视行业本来就薄弱的竞争力几乎完全消失,电视内容生产和提供行业生存更加艰难。所以,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就需要突破区域垄断、行业垄断,加强竞争,通过市场竞争调整利益分配和优化产业链条。尽管电视机构的行政分割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很难解决,电视台目前也不可能进入市场来整合,但是随着电视播出对广告效益的争夺,在一定的政策的许可下,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台都开始进入跨地域扩展的阶段。1、中央电视台利用频道资源扩大全国收视份额:中央电视台目前是中国唯一可以全面覆盖全国的综合电视台。各地各级电视台目前都是区域性机构,其竞争实力难以与中央电视台抗衡。但是,随着电视改革向纵深发展,地方电视台加强了相互协作和联合,各个卫星频道也采用专业化策略争夺全国电视市场份额,面对这样的竞争态势,中央电视台采用了三种策略来确定自己的优势地位:首先,通过频道细分来最大化市场份额。2003年中央电视台已经拥有覆盖全国的14个频道。这些频道除青少年频道是分众频道以外大多是主题化的综合频道。这些频道增加了电视剧播出量,原来的每年4000集左右增加到近7000集,瓜分原来由省级卫视占据整体优势的电视剧市场份额。2003年10月20日CCTV-2也进行改版,将呼号由原来的经济·生活·服务频道改为经济频道,以大经济为核心内容,而且在策略上以原来的《幸运52》、《开心辞典》和新办的《非常6+1》、《绝对挑战》等娱乐节目为频道聚集受众。尽管中央电视台的频道专业化水平还不充分,但是对于信息资源和受众需求的广泛覆盖,仍然使其具有难以抗衡的强势力量。特别是继CCTV-1综合频道之后,文艺频道、体育频道、电视剧频道、电影频道的市场竞争力继续提高,经济频道、新闻频道也显示了上升潜力。这种受到政策惠顾的频道资源优势,将使中央电视台在中国内地仍然具有超级电视媒体的地位;其次,通过与地方电视台合作来推动本地化到达。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巨大,单纯的全国覆盖往往难以保证有效的区域到达和接受。从美国全国各主要电视网的经验来看,全国性电视台必须与在地电视频道进行整合,才能弥补全国性、国际性资讯与本地性、日常性资讯之间的裂缝。中央电视台目前在这方面由于受到体制机制和观念的种种制约,应该说进行得并不充分。但是,近年来,如何使CCTV的全国性优势与各种本地化信息相结合,已经开始受到关注。CCTV-12西部频道开始与地方电视台联动制作节目,新闻频道也开始利用地方资源制作新闻节目。当然,这些联合目前都只是初级联合,将来的发展应该是在市场基础上,进行节目和频道运营方面的联合,央视才可能继续发展成为更有地方影响力的强势媒体。第三,扩展国际竞争力。目前,凤凰电视,甚至上海的东方卫视都打出了建立国际华语媒体的旗帜。中央电视台也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对外宣传”的观念,试图扩展海外电视市场。中央电视台除开设英文电视频道CCTV-9以外,还在CCTV-4海外华语频道的建设方面进行改革。近年节目质量,特别是新闻节目的质量以及文艺节目、专题节目的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不仅使其海外落地的可能性增加,也提高了在国内市场的收视率。央视国际频道CCTV-9通过与维亚康母交换落地的方式全频道进入了美国,2003年,华盛顿、纽约、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等10个主要城市的30家高档酒店开始播出央视国际频道。此外,CCTV-9还通过新闻集团旗下的福克斯有线网在美国播出。时代华纳也将在自己的电视网络内向纽约、休斯顿、洛杉矶3个城市转播CCTV-9节目。显然,中央电视台已经在未雨绸缪,为未来更激烈的来自境外媒体和地方媒体的竞争做准备。2、省级电视台积极利用卫星频道突破地域限制:中央电视台的频道细分对于地方电视台的压力和威胁是显而易见的。因而,各地方电视台在充分利用地域特点、政策空间、在地优势与央视抗衡的同时,也开始利用卫星电视频道主动跨区域出击,扩展发展空间。现在有条件与央视形成竞争的除了凤凰卫视等海外媒体外,只有同样能够全国覆盖的省级卫视。目前,全国共有48个电视频道上星,其中,中央电视台14个、中国教育电视台3个,31个省级电视频道,全国卫视累计覆盖人口169·8亿。面对央视对国内市场的进一步打压和城市电视台对受众的蚕食,省级卫视开始提高其覆盖率,据《全国卫星频道覆盖率普查2003》揭示,卫视频道的覆盖排名情况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三年来地方卫视首次跻身全国覆盖率的前三名,打破了中央台一统天下的全国覆盖优势。省级卫视在提高覆盖率的同时,也开始在节目内容和频道品牌方面提高竞争力。央视、省级电视台、城市电视台频频进行战略调整,不断完善专业化频道布局,合理结构频道时段,着力打造品牌栏目,争夺收视份额和广告市场。在“三分天下”总体格局未有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各方力量开始在市场博弈中重新寻找自我定位,重构市场格局。其实,湖南卫视最早表现出用“娱乐”定位创造全国性媒介的“跨地域”野心,但是,由于受到政策限制,加上战略和战术方面的不够周密,这种突击在经历了短暂的轰动以后,并没达到理想的效果。后来海南卫视试图通过旅游主题频道来开辟跨区域电视频道的道路,但是由于主题选择本身缺乏开路电视特性也缺乏与整个旅游业独特资源的整合,这一战略也没有获得理想结果。但是,2003年,中国电视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都得到明显改变。地方卫视再次开始了跨区域挺进。其中,最大的事件,就是一直偏安一隅的上海电视台开始主动出击。2003年10月23日晚6点,原来的上海卫视得到批准,开始改变呼号,以上海东方卫视全新开播,其英文呼号DragonTV更体现了其所谓“华语强势电视媒体”的野心。其内容定位“新闻见长、影视支撑、娱乐补充、体育特色”决定了试图利用上海的大都市地位打造都市综合频道的目的。该频道不仅覆盖全国,与全国所有的卫星频道,尤其是央视和凤凰卫视相抗衡,争夺全国广告市场,同时还在日本、澳大利亚、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落地,北美落地计划也在探讨中,东方卫视的目的显然在于试图打造一个与上海这一“世界级城市”身份相一致的传媒机构。当然,像上海卫视一样改版的省级卫视在2003年并不只一家。2003年,“湖南卫视”正式改名“中国湖南卫视”,虽然只是增加了“中国”二个字,但是其企图打造全国性频道的决心却彰显无疑。频道将自己定位为“以娱乐、资讯为主的个性化综合频道”,明确重点为“锁定娱乐兼顾资讯、锁定年轻兼顾其它、锁定全国兼顾湖南”。如今,其落地城市已达329个,落地率达到99·1%。2003年上半年,收视率始终排在全国省级卫视第一位,而其观众构成,根据央视—索福瑞的调查,外省与本省的收视比是9比1。除了湖南卫视之外,像山东卫视、浙江卫视、北京卫视、广东卫视等其余老牌卫视也都纷纷调整节目布局,争夺受众和广告份额。3、中国教育电视台加入了电视主流频道的竞争:各地有线电视台与无线电视台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电视节目市场的竞争,强化了电视台的垄断地位。特别是北京、上海两大城市具有的特殊地位,更使这种垄断产生了对整个电视生产行业的负面影响。正是在这种局面下,主要面向北京地区的中央教育电视台(CETV-3)与电视节目提供商达成一种结合,越过“限播教育类节目”的禁区,推出《首播剧场》,播出流行电视连续剧,试图借此改变边缘电视频道的地位进入主流播出市场,而电视节目提供商也试图借此突破电视台的垄断争取更大的利益空间。耐人寻味的是,教育电视台这一明显的“违规”行为,尽管一开始受到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的禁止,但最终却仍然强行实施,这表明在政府高层有一种力量在支持电视行业打破行业垄断,强化竞争机制。这一信号,对于电视行业未来的改革具有重要象征意义。4、强化跨区域电视节目和时段的运作:中国电视长期以来主要都是一种“前店(播出)后厂(制作)、自产自销、承包制作、一次使用”的模式,结果必然是一方面低投入,一方面低效益,浪费大、质量平庸。随着制播分离趋势的出现,电视节目制作逐渐多元化、电视节目市场也显现雏形,一些国营或者民营电视公司开始通过节目销售、时段租用、联合播出等等方式,来突破区域限制,扩大节目效益。其中,最典型的是由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投资的都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他们通过统一销售、统一播出、统一包装等方式试图打造中国的城市电视节目的辛迪加组织。而欢乐传媒、光线娱乐等民营公司也加快了节目开发和经营的力度,甚至开始为一些电视台提供完整时段的节目。尽管目前这种电视辛迪加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还缺乏市场基础,不少项目进行得并不顺利,但是节目的流动,也在慢慢动摇电视的区域垄断和分割格局,对于最终形成有规模、有效益的电视内容制造商,使节目供应商和播出机构得到双赢后果,无疑会起到推动作用。

五、经营:从单一广告收入展延为多种盈利模式“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信息化为目标,以新业务发展为龙头,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7],这是中国广播影视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电视数字化纲领。而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动,付费电视产业模式的建构被提上了日程。因而,2003年,中国电视的年度热点之一就是付费电视从概念变成了操作行为。目前,中国的电视行业主要依赖广告收入作为经济资源,2003年电视广告收入超过了前一年的280亿人民币,而收视收入不到100亿。但是,在美国,订户收入(基本收入和附加收入)占有线电视总收入3/4。所有电视收视费的总收入2002年达到1700亿美元,超过了包括无线电视在内的1000亿美元的广告总收入。在中国,人们也早就意识到,中国电视产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单纯依靠广告增加盈利,空间已经越来越小,中国电视产业需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新的盈利模式,而付费电视则提供了这种契机。2003年3月18日,在“第四届中外有线电视管理高级研讨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副总编辑田进宣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确定2003年为“网络发展年”,明确以开办付费频道为重点,推进网络业务开发和体制整合,改变中国电视长期以来单纯依赖广告的经营模式。2003年7月1日,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筹办的“法治天地”节目播出,全国首个数字付费电视平台诞生,首批终端2万户。2003年9月1日,北京地区数字电视试播。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投资开办的付费电视频道,也在同一天试播。截至2003年11月14日,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的付费广播影视频道共34套,其中广播7套,电视27套。到2005年底,中国计划推出的数字电视付费频道将扩大到80个,付费广播节目也将增至45套[8]。付费电视的发展是以电视正在进行的数字化改造为基础的。从模拟到数字,改变的不仅仅只是信号的数字化,新技术的运用对原有电视产业的各个环节也会产生根本性影响,从而带动整个电视产业的升级换代。原来单一广告收入的盈利模式将被“广告收入+收视费+相关服务费”的多渠道、立体式的多样化的盈利模式所取代。对于开办数字收费的媒介机构而言,盈利模式的改变是数字电视得以大规模推广的最大利益驱动力。对于电视内容的监督管制单位而言,数字收费电视将对现有的监督管理方式和体系提出挑战。与基于模拟信号传输的传统电视频道相比,数字传输的电视频道数量将会远远超过现有频道。频道的急剧膨胀、节目制作参与单位的增多等都会突破广电管理部门原有的管理模式。由于付费电视的发展依赖于丰富的数字化节目、数字化传输网络、数字接收终端设备以及对付费市场的培育,而所有这些条件的准备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政府很难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对基于数字平台的付费电视模式的建构。所以,相对而言,付费电视的发展与电视的其他领域相比,面向社会开放的程度是最高的。在政府规定中,在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付费频道的开办、播出、集成、传输、接入等业务机构的同时,明确鼓励国内的社会资本和机构投资付费电视业务,允许中央、省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批准设立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经特殊批准的其他中央广播影视机构及其他拥有节目内容资源独占优势的中央单位开办付费频道。那些获得批准开办的付费频道,除电影、电视剧和动画片以外,其余节目都自审自播。[9]社会资金和机构的进入付费电视领域,必然会将一种产业模式和机制带入电视领域,这对于电视的产业化改造肯定能够带来深刻影响。付费电视的出现,也使一直受到播出终端垄断性压迫的节目供应商获得了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广电部门目前规定,付费频道播出境外的电影、电视剧及动画片的时间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总播出时间的30%,不得以任何形式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频道或栏目,付费频道专业性、对象性节目的播出时间不得低于当天总播出时间的90%。这些要求,客观上在电视播出终端扩展的基础上,提高了对电视节目的需求。目前开路电视播放的电视节目“大多还属于单一的公共电视节目,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而付费电视的发展,一方面,提供了比开路电视更多的播出窗口,电视节目可以经过重新定位、包装、营销,按照不同的市场需要在开路和付费频道中重复使用,这必然会增加电视节目的使用效率,增加电视节目供应商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在原来开路频道以外提供了新的播出终端,可以鼓励电视节目市场的竞争,为电视节目提供者带来更大的议价空间。同时,也会促进电视节目的个性化、专业化和多样性。因此,随着付费电视的发展,中国电视节目内容产业也会得到更大的利益。当然,由于中国开路电视目前已经发展到城市受众平均可以收看到40套节目左右的程度,使付费电视的频道空间受到抑制;同时,中国优质电视节目数量很少,进口节目又受到配额限制,可供付费消费的节目供应严重不足,观众难以被培养付费收视的热情;加上目前付费电视的消费方式也没有被一般观众所认可等等原因,都会使付费电视的发展暂时还会面临种种困难,但是如果能够充分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培育市场、创造更丰富多样和对象化、功能化的电视节目,提供更方便、人性、时尚的电视服务方式,付费电视的未来仍然可能像手机、DVD等行业一样在中国创造商业奇迹。付费电视业的发展也可能突破目前广播电视的行业封闭的限制,使广电业与信息业出现互动。中国的互联网用户数已达7000万以上,其中相当部分是宽带用户,数以千计的社会网站和境外网站开发了视音频点播业务,其传播载体、速度与传统的广播电视基本相同。目前,广电部门规定,原则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局只可有一家下属单位从事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中国广播影视集团下属及控股、参股的企事业单位(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外),只可有一家单位从事视听节目网络传播业务。[10]但是,这种由电视广播影视行业垄断广播影视节目的状况必然会因为信息产业的发展和社会需要而被打破,特别是境外的网络视频节目更是难以控制,信息业以及各种信息服务商必然会介入到视频音频节目服务方面。不久以后,以宽带网络为内容平台的网络,将通过政策性允许而介入原本属于传统广电集团的业务。信息产业肯定会与广播影视行业竞争。广播影视行业也必然要主动与信息业合作,利用自己的内容资源获得增值效益。开展手机电视、移动电视、宽频电视、数字电视图书馆内容增值服务。从这个意义上看,电视行业垄断也可能因为付费电视的出现,逐渐向社会开放。结语:2004试点年无论是观念的变化或是体制的转型,无论是市场化竞争的出现或是新的电视业务模式的扩展,应该说,中国电视的改革工程已经启动,而奔向的目标就是建构以行业开放为突破口,以市场竞争为手段,以公益事业与经营产业分离为策略,以舆论导向为保证、以内容业为核心的中国电视新格局。在保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公平开放——充分竞争——市场整合”的改革道路,中国应该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生产中心、最繁荣的广播影视市场、最活跃的广播影视资源交易中心、最有活力的广播影视产业环境。这四个目标,应该是中国电视改革的重要动力。改革的关键其实就在于三个关键词:开放、竞争、整合。而且这三个词是应该顺序性改革的。没有开放就没有竞争,没有竞争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整合,行政性的集团化仍然不能像市场化的集团化那样解放或者增加生产力。而从国外传媒发展特别是时代华纳、迪斯尼、新闻集团等等国际传媒集团的经验来看,整合的基础应该是内容产业而不是播出行业,这样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以内容产业为核心的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中国电视业。应该说,政府对于广播电视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张海涛曾经清楚地表述,“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开放、竞争、融合,要求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要求引入竞争、打破垄断,要求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效率,提高核心竞争力”,电视行业也不例外。[11]过去,广播影视行业长期以来垄断运作,特别是由于作为播出市场的媒体集中了包括政策和播出终端在内的绝大多数优势资源,用绝对垄断代替了市场,带来产业利益的严重失衡以及节目制作方风险的无限扩大,必然导致广播影视业的效益低下、创新动力匮乏、竞争不充分,节目内容和服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因此,改革必须在把好产品、市场主体、资本准入三个关口,保证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12]扩大行业准入开放,即便是有限的或者有条件的分步骤的开放。在“凡是能放开的都要逐步放开”的指导思想下,[13]中国电视将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制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政府也会制定和完善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纲要和规划,推出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和利税优惠政策、修订制作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跨地区经营的政策、广播影视产业“走出去”经营的政策,鼓励多种经济共同发展广播影视的政策等等,建立和实现从上到下、关系密切、运行有序、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14]。在开放过程中,广播影视服务业、制作业、发行业应该首先逐步向行业外、境外、国外资金和企业开放,通过开放促进竞争。即便是由政府严格控制的媒体,也可以在保证舆论主导的前提下,允许频道竞争、实行更彻底的制播分离、推行公司化企业化管理,形成多元投资、多体制生产、多样化运营的竞争态势,最终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的电视产业格局,逐渐改变由电视播出终端垄断的电视行业局面;形成跨区域、跨媒体、跨行业、跨级别的大电视产业和市场;最后整合为以内容产业为核心、播出平台为基础、多种产品生产和消费服务为产业的电视行业的行业格局。当然,这种新格局的建立并不容易。正如国家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所说,中国的广播影视业改革将面临五大障碍:1、观念性障碍;2、体制性障碍;3、政策性障碍;4、利益性障碍;5、区域性障碍。正是由于这些障碍,使我们的广电改革政策在目标、策略、运行方式等方面仍然还缺乏明确性和稳定性,行业开放程度依然严重不足,改革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也难以预测,特别是原来垄断机构和行业对改革成本的抵抗,都使电视改革必然会成为中国各行各业中改革难度最大的行业。2004年,中国电视的改革应该说进入了更加向纵深发展的一年。电视的功能性质、业务范围、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技术手段和消费观念都会出现新的变化。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将2004年确定为数字发展年和产业发展年[15],其实,还可以说,2004年将是中国电视改革的试点年。最近,在中央的部署下,中国电视业正在进行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重点的试点,正是这种试点的氛围,为中国电视的深刻转型提供了条件。无论是授权试点的地区和机构,或者是自发试点的地区和机构,都可能为中国电视改革提供具有深远价值的经验或者教训个案,这些个案都是为最终形成具有活力的广播影视业的公共服务体系、市场运作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提供历史阶梯。注释:[1]徐光春《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4日)。[2]赵实《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2003年7月24日)。[3]朱虹(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主任、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秘书长)《内地广播影视业发展状况与政策——在香港国际影视展和政策法规研讨会上的讲话》,《电视研究》2003年11期。[4]赵实《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2003年7月24日)。[5]徐光春《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4日)。[6]胡占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创广播影视管理工作新局面——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4日)[7]参见本报记者孙冬梅《着重数字和产业发展的广电2004——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亮剖析》,《中国广播影视报》2003年12月30日。[8]参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9]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03年11月14日)。[10]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5号《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3年1月7日)[11]《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广播影视的数字化、网络化——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海涛在2003CCBN报告会上的讲话》,《中国广播影视报》2003年3月21日。[12]赵实《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2003年7月24日)。[13]本报记者孙冬梅《着重数字和产业发展的广电2004——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亮剖析》,《中国广播影视报》2003年12月30日。[14]徐光春《在全国广播影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03年7月24日)。[15]参见2003年12月22日-24日“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的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