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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范文

时间:2022-12-16 10:14:13

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一、政府补助相关概念及核算注意事项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对政府补助有一个定义,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特征包括无偿性和直接取得资产。定义和特征已经明确界定了政府补助资金的核算范围和性质,例如,增值税出口退税是国家的补贴政策,但是出口退税企业并没有直接取得资产,所以不能看作是政府补助资金进行核算。虽然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部门拿到的政策性利益,但是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能确定是政府补助,并且按照政府补助会计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二)政府补助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区分实务操作中正确区分政府性资金的用途和性质是认定政府补助资金性质的关键。政府资本性投入资金目的是从企业经营利润中取得收益,而政府补助则是无偿的,二者的会计处理方法截然不同。企业收到从政府方面转来的资金要核实是否与权益性相关,属于政府性资本投入项目要增加本单位的资本公积而不是增加政府补助项目的收益性科目。从实际操作中发现,这方面的问题时有发生,需要会计人员牢牢把握资金的无偿性来正确划定政府补助的资金的性质。

(三)政府补助资金的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概念政府补助会计制度将资金的性质划分为收益相关和资产相关,不同相关的资金性质有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收益相关是指政府补助的目的是补偿企业非资产类项目的花费,仅与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费用相关。对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直接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对补偿将来发生的费用采用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待将来发生费用时,配比计入当期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为了补偿企业建造固定资产而进行的花费补偿。例如鼓励环保设备改造的项目补贴金等。当收到补助金先计入递延收益科目,资产决算投入使用后,按照资产的使用年限计入相应期间的费用中。该类补助资金的核算期间与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一致,从资产交付使用开始摊销,到资产报废时摊销结束。对于中途提前报废的资产相应的递延收益也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正确区分补助资金的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性质有重要的意义,不同的核算结果将影响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实际中会计人员核算较为随意和主观,容易造成企业利用核算不同进行利润操作的情况。笔者从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中发现,部分企业的政府补助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如果剔除政府补助的影响,企业的利润将大幅度降低,甚至由盈利转为亏损。例如特变电工是一个电机制造商,属于新能源企业,2014年度发生政府补贴项目32项,涉及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项目,实现净利润1811418464.25元,当年转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资金为35733629.42元,占利润比例为19.8%。广东甘化是一个生产LED照明灯和纸张等的新技术能源公司,2014年度发生政府补贴项目12项目,实现利润10005562.60元,而由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发生额为19057571.40元,占利润比例高达190.47%。如果扣除补贴金额公司将亏损905万。所以正确核算政府补助资金,规范企业对政府补助资金的分类和使用,对保证企业财务信息质量,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程度有重要意义。

二、政府补助资金的实务核算

(一)确定政府补助资金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的依据确定政府补助资金资产相关或者收益相关是正确核算政府补助资金的关键。会计准则没有对如何划分政府补助是资产相关还是收益相关做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对两种分类的资金如何核算提出要求。实务中会计人员大都以政府下发的文件指标说明来界定资金的相关性,一般文件中规定是对相关资产的建设和改造的补贴资金,就按照资产相关来核算资金。文件中明确是价格,贴息等费用类政府补助则按照收益相关来核算补助资金,若没有明确表示是按照资产或者收益相关界定资金用途,只能依靠会计核算人员主观判断进行核算了。例如,专项技术补助款,海外先进技术专项政府补助之类的补助款项,就无法界定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只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因此,财务人员应该保持职业操守,认真分析政府补助资金的性质,按照资金的性质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防止主观随意影响单位利润计算的准确性。

(二)会计核算规则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时,确认资金使用的相关性之后就要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1.当确认为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待资产设备办理竣工结算投入使用时,按照设备折旧的计算年限,平均分摊递延收益科目的金额,每年摊销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设备提前报废,则将“递延收益”科目的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中,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2.当确认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如果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费用或者损失,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用于补偿将来发生的费用或者损失,则先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待后期发生费用时,根据费用配比情况将递延收益科目余额转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3.当政府补助资金既有资产相关又包含收益相关的混合情况时,要根据费用的配比情况进行分配。当同为收益相关,但是包含补偿已经发生的和将来要发生的费用,同样需要对补助资金进行分配,然后按照上面提到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核算。

三、政府补助资金的税务处理

(一)相关税法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财政拨款收入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在收入核定范围内。企业不属于纳入到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不符合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应该纳入到企业收入的计税基础中进行所得税计算。

(二)计税基础与会计核算的差异当政府补助资金是需要先在“递延收益”科目下反映,待日后摊销的情况发生时,所得税计算基础与会计核算发生了纳税差异。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的年度作为所得计税基础,这部分纳税差异也是政府补助会计核算的难点问题。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当年暂留在“递延收益”中的余额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根据补助全额借记“所得税费用”,按照补助项目相应“递延收益”科目余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税的金额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待以后年度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同时,调减对应年份的计税基础,并且按照摊销金额和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差异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科目。

四、结语

政府补助是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推动相关企业和行业发展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补助资金对于受助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进作用,鉴于政府补助会计在实践操作中的复杂性和重要性,财务人员应该提高对政府补助会计的了解和认识,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原则,努力做好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工作和税务处理工作,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发挥好政府补助资金的助力作用,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赖萌超 丁华飞 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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