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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探讨范文

时间:2022-03-09 03:02:08

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探讨

[摘要]基于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建构一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教学与实验教学相结合、实习与实训相结合的独具地方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经济、还精通企业法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课程体系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文章以温州大学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为例,提出注重科学设置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实践教育课程模块,注重企业法务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和完善企业法务课程与教学资源,是课程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

[关键词]企业法务;课程体系;课程模块;师资队伍

一、法学课程体系改革的背景

(一)企业法务人才培养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企业法务是指在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门负责处理涉及公司企业的各种法律事务的人员或岗位,也是目前比较热门的一种社会职业。在温州乃至浙江全省,民营企业数量众多,社会对企业法务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法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在各单位设立处理企业法务的相关人员或者岗位,已成为当今社会企业运行中基本的组织架构操作。将卓越企业法务人才作为专业定位,则顺应了社会对企业法务人才的需求,成为一条探索法学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切实可行的道路。

(二)课程体系改革是实现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目前法学专业已经形成“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课外教育”等模块组成的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学校在各专业统一设置通识教育课程34学分、课外教育项目12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军事理论、大学英语、大学体育、思政社会实践、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多媒体技术应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课外教育项目包括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形势与政策、创新创业实践、劳动技能与素质拓展、体能测试、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七个模块的课程。所以,课程体系设置中,法学专业需要关注的是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实践教育课程模块的设置如何体现企业法务特色。

二、科学设置专业教育课程模块

(一)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专业基础课程是指支撑法学专业的基础性课程,也是法学专业的学科平台课程,是所有法学专业课程的先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业发展的基石。结合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法学专业课程采取“10+X”分类设置模式。以温州大学为例,该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的时候,就将这其中的“10”涉及的所有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具体包括法学导论、宪法学、刑法、民法、国际法、中国法律史、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伦理、法理学。期中,开设法学导论讲授法学的基本体系,设在第一学期,希望学生在入学时即对整个专业学科有一个大致了解,然后在第四学期设置法理学,具体学期和学分设置如表1。

(二)专业核心课程模块

核心课程是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凝练出最重要的专业必修课程,是以该专业最核心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是反映该专业水平的重点课程。学校核心课程的设置应以《国家课程设置及标准》为依据,着眼学生未来发展需要,体现“专”和“精”。同时,还要求精心凝练专业核心课程8-12门,总学分设置在30学分左右,提高相应的修读要求,适当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打造学生高收益的“金课”,夯实学科基础。结合教育部《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法学专业课程采取“10+X”分类设置模式。以温州大学为例,该校法学专业是浙江省“十三五”特色专业,以“企业法务”作为该校专业特色。基于该校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同时根据该校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该校将《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中的“X”涉及的绝大部份课程设置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具体包括合同法、商法总论、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企业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刑法分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国际私法、行政诉讼法、环境资源法等13门课,合计31学分。再将合同法、商法总论、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企业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与企业法务关系密切的课程进行整合,设置“企业法务方向”模块,以体现该校法学专业办学特色,如表2。

(三)专业选修课程模块

专业选修课一直是温州大学改革的重点,学校的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增加设置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总学分不低于8学分。二是提高专业选修课的数量和学分数,原则上,非师范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温州大学法学专业在专业选修课的设置上注重学科打通、跨学院选课,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扩展课、跨学科专业融合课程或其他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作为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在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中,温州大学还新增了人格权法、社会法学、保险法、法社会学、法学名著选读、法律解释学、比较民商法、海商法、强制执行法、中国司法制度等课程,选修课程已达到30门,极大地拓宽了学生选择面。同时,基于卓越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目标,考虑到专业需求,并兼顾学院师资力量,也提供了9门课程作为跨学科专业融合课,分别是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社会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法律经济学、人工智能与法、环境伦理学、劳动关系学。

三、科学设置实践教育课程模块

温州大学的要求是各专业要设置足量的实践(实验)课程,人文类专业实践(实验)总学分(学时)应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学时)的20%,高于《法学类教学质量标准》15%的要求。法学专业本来就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不仅重视专门的实践课程建设,同时也非常重视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具体做法如下:

(一)着力打造分层实践课程体系

法学专业一贯重视实践教学,已经形成以企业法务能力培养为中心,包括实验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在内的一整套实践课程体系。同时注重在理论课程中设置模拟训练、法律方法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强化案例教学。法学专业多数理论课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劳动社会保障法等,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实践课时,以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初步的综合技能。而专门设置的实践课程则根据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基本技能标准设置,目前主要包括法律职业观察与体验、模拟法庭、法律案例研习、演讲训练、法律论辩训练、法学论文写作等。温州大学从第二学期到第七学期,每学期开设两门,专门设立实践教学周,目前运行良好。目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达到总学分的26.74%,具体分配如表3。

(二)强化企业法务为中心的校外实践活动设置

温州大学法学院安排法学专业实习和企业法务岗位实习两个阶段的校外实践活动。同时,依托院校共建的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实行由校内教师与校外单位委派指导师共同担任导师的双导师制。具体安排如下:1.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实施分站式专业实习模式,学生分别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分站轮动式进行专业实习。实习目的是培养学生对专业核心知识应用能力,加强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及其熟练程度。2.企业法务岗位实习。安排在寒暑假,共4周,根据学生自愿选择,将学生安排在相应的企业法务岗位实习。

(三)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广泛联系与合作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非常注重与实务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合作对象包括企业、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同时设置与实际部门合作的基本机构“温州大学法学专业合作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指导本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的学校-实际部门合作活动的展开。合作的主要模式包括:提供人才需求咨询与反馈,共同制订与论证教育培养方案,提供校内专业实务课程教学,提供实践实训实习与毕业设计指导,提供庭审进校园与庭审观摩、模拟法庭指导,共同举行专业技能竞赛与考核,共同举行就业培训、协助就业推荐。

(四)完善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坚持以校内一体化实践平台为重点,不断完善校内外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提高实践规模和实践支撑能力。校内,建立全国首家依托高校的劳动仲裁派出庭,并以此为依托,建成集模拟法庭、劳动仲裁庭、职工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一体的“法学实验实训中心”。整合相关实践课程,以“仲裁庭+维权工作站+法律诊所+模拟法庭”为主要内容,以“1教师或律师+2学生”的模式,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一个案件的工作,满足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训练的需求。校外,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和温州知名企业建立了24家校外企业法务实践基地,建立实习基地联系人制度。保持与基地的有效沟通。目前基地运转良好,很好地满足了本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2018年,学生集中实习比例达到100%。

四、夯实课程体系改革基础

(一)加强专业师资队伍

自立项以来,温州大学法学院紧密围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借助“外引”和“内培”双通道,构建科学稳健的师资培养体系,逐步培育和打造阶梯式、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一方面,依托《温州大学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8〕277号)实施“英才汇聚”工程,创新引才机制,优化人才政策,增设“引才伯乐奖”,持续加大各层次师资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弥补师资短板。经过三年的持续努力,学院共引进法学专业教师17人,其中学科带头人2人,学术带头人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占比从立项前的68.75%跃升至84.85%。截至目前,法学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比达63.64%,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占63.64%,一支数量足、结构优、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已基本形成。另一方面,学院制定各项激励政策进一步强化内部挖潜力度,激活内生力量,资助教师赴国(境)内外进修、交流,有步骤、分阶段地培育高水平教学团队、“双师型”教师队伍和教学名师,助推师资队伍实现从量到质的根本优化。近年来,具备海外经历的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比例逐渐攀升,分别达51.52%和78.79%。同时,法学院聘请知名法学家和一批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兼职教授,形成了包括教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等在内的兼职教师队伍。目前,兼职教师共31人,其中高级职称(包括其他高级职称)教师16人,占比51.61%;硕士学位教师10人,占比32.26%;博士学位教师8人,占比25.81%;高等学校7人,占比22.58%;行政单位18人,占比58.07%;企业公司6人,占比19.35%;实务部门专家24人,占比77.42%。

(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

一方面,打造企业法务精品课程。法学院在各级精品课程建设中,注重凸显企业法务特色。2016年以来,新立项《合同法》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继续建设《民法》(省级精品课程)、《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宪法》(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并顺利通过验收。2018年,开始建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企业法务课程群,课程包括《企业法务概论》《破产法》《企业法》《金融法》《财税法》等五门课程。另一方面,建设与使用企业法务教材。进一步加强教材的选用和编撰工作,要求选用的教材必须反映法学最新的研究成果,保障其先进性与适应性。要求使用一流权威出版社出版的国内最新教材,以保证教学质量。目前,法学专业必修课主要选用马工程教材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2016年以来,法学院开始编写“法学判例研讨系列教材”,目前已经出版《刑法总则案例研习》《合同法案例研习》2本,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另外,法学院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创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务教程》2本教材,计划于2020年出版。下一阶段,力争编写完成国内首套系统完整的企业法务类教材。

五、结语

课程体系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基础。基于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目标,温州大学法学专业致力于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实践教育课程模块的建设,已经建构起一套具有企业法特色的课程体系,并在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资源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完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合理规划内容,开展课程团队建设,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将每一门课都落到实处,为卓越企业法务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何平 单位:温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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