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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

司法局工作方案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引领,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阅读图书、学习研讨,完善“书香司法”阵地建设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书香司法”创建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推动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书香司法”创建工作,增强服务中心工作本领,提升过硬队伍建设水平,涵养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政治生态,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阅读意识、学习意识、争先意识,整合读书学习资源,创新读书学习载体,建设读书学习阵地,创建司法行政系统特色阅读品牌,努力在全县“书香机关”建设中争先创优,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实现机关党建工作司法行政系统“走在前、做表率”的目标。

三、推进计划

“书香司法”创建工作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2月结束,后续每年常态化开展。

1.打造书香阵地(6月底前)

依托局党员活动室,打造“书香司法”图书阅览室,配置政治理论、专业技能、道德修养、法治素养等图书报刊,并定期更新。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月”工作部署,开展“领导荐书”活动,在全系统掀起经典著作重要理论的学习研读热潮。定期在“普法”微信公众号读书单、美文共赏、有声书等内容。

2.推进常态长效(5-12月)

推动“书香司法”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季度一交流”,常态化开展“1124”活动。

1.推荐“一本好书”。司法局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之余加大阅读力度,优选一本好书向其他党员推荐,书本根据需要集中采购,便与全体人员日常阅读,实现“好书人人推荐,好书人人阅读”。所购图书严格执行借阅制度,统一放置在局图书阅读室。通过党员“政治生日”等活动,向党员赠送1本图书,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的在党意识和先锋意识。

2.撰写“一篇心得”。每名党员干部每年撰写一篇读书心得体会,在第四季度的研讨活动上交流,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开展好文评比活动,优秀读书心得在一定场合公开张贴。获得县级机关工委表彰、推送的,在年底的科室绩效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生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干部职工为成员的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对本局疫情情况加强监测,对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测预警及时,防范措施得力,应对控制有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一)加强疫情监测管控。对我县社区矫正对象12人每天进行疫情情况排查并上报州局;对本局全体外出干部每日电话询问疫情情况、身体健康情况,做好登记;对本局值班值守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做好记录,我局高度重视疫情的监测工作,要求全局45名干部职工于春节假期期间尽量减少自身及家人大型聚集活动,确保安全稳定。

(二)加强假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在值班过程中高度重视疫情监测防控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日询问、日报告”制度,假期期间每天由当日值班人员于下午13:00前向县疫指办上报本局疫情,下午15:00时前向州局上报本局疫情。

(三)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及舆论引导。我局全体机关干部于近期重点关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有关消息,准确了解疫情信息。同时,加强与疫情有关的法律宣传,做好群众的积极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四)加强职能工作落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统筹,配合我县卫健部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防预工作,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五)加强辖区内巡逻。安排了巡逻车辆及人员,24小时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并加大了夜间巡逻力度,确保夜间安全。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要求,结合街道司法行政实际,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始终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基本原则

(一)司法所带头,全员参与。街道分管司法行政工作副主任及司法所长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参加集中培训、带头参加巡回宣讲、带头参加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街道司法所,各社居委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忠于法律、公正廉洁、服务为民、创新争先”的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是司法行政队伍共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共同行为准则,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司法行政系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要把大力培育和践行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有机融合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切实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在街道司法所,各社居委的群体意识和行动指南,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文明素质。

(三)正面引导,分类施教。坚持正面阐述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在街道司法所,各社居委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依靠群众,开门教育。注重“开门纳谏”,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主动深入群众、深入到服务对象中去,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自觉接受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执业活动的监督。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五)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紧密联系执法执业工作实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理解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并转化为自觉行动,以积极推进工作实践,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主要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通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研读《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从“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通过举办专题学习讲座、集体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电视系列片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二)通过开展各社居委党建、文化系列活动,通过组织集中收听、收看十八大开闭幕式,开展专项维稳行动,举办专题学习、学习征文等形式,不断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凝聚司法行政队伍精气神、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三)广泛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正确导向,培养和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生动、深刻地阐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进一步凝聚司法行政队伍精气神、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学习先进典型、坚持正面引导的基础上,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教育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要利用因执法不公正、不廉洁和执业不诚信引发的典型案件,引导街道司法所,各社居委工作人员对照反面典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按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五)开展开门评议和整改活动。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对照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进行自查、互查,面向社会开门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社区开展调查走访,倾听群众呼声,查找自身差距,撰写心得体会,制定改进措施,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

(六)探索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在总结执法执业规范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执业突出问题,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结合基层工作特点和规律,推行每月“学习日”制度,确定每月不少于4个半天作为学习教育时间,实现包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结合工作特点和岗位性质,出台便民、利民措施,逐步将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司法所制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二)学习教育阶段:2012年4月至6月。司法所组织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

(三)对照整改阶段。2012年7月至10月。组织先进典型宣讲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感人事迹。采取播放反腐倡廉教育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司法工作者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并对照先进典型,认真审视、查找和整改存在的不足。

(四)总结测评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对照活动方案,通过实地检查抽查、群众评议等形式,检查活动内容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制度规定,努力把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街道司法所,各社居委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在今年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为了加强领导,决定成立街道司法所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四里河街道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云峰,副组长:董平,成员:戴巾帼,王卓妍,费娟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戴巾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联系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司法所将建立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工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易发频发的热点案卷开展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切实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健全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评查范围

评查2014年以来的案件,包括:

(一)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投诉案件。

(二)执业执法中可能发生违纪违法的案件。累计评查业务案件125件,其中律师案件25件(泗州所、泽之源所分别为10件,张亚所5件)、公证案件25件、法律援助案件25件、社区矫正案件15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15件和基层人民调解案件20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案件评查活动从9月上旬开始,10月底完成,分梳理排查、自评自查、复查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进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9月上旬)。各科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问题的案件逐一排查、登记汇总,并填写汇总登记表。

(二)自评自查阶段(9月中旬)。各科室通过审阅案件材料、调查走访等方式,掌握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齐全、程序应用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实体处理是否恰当、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填写案件评查表。

(三)复查抽查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迎接县局、市局复查、重点案件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四)总结通报阶段(10月底)。对案件评查活动的组织领导、评查数量、评查结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责任查究和落实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报告,10月15日前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魏兵任组长,班子成员汤红尉、蒋永年、韦可林、唐兴华等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董锴、耿道刚、张家胜、贾春萍、张桂银、陈刚等为成员。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作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办案质量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评查流程,明确评查要求,创新评查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为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从今年4月起至12月底止,在全区政法政系统开展一次“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维护社会公平正议为核心,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纪律、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目标要求

要通过扎实开展“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上,统一到胡总书记在接见大法官、大检察官时的讲话精神上,统一到省委政法委的部署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大局上来。要把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活动纳入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去,把活动的落脚点放在维护安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上来。

方法步骤

“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从4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学习教育、查摆整改、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㈠学习教育阶段:(4月―6月)。

1、宣传发动。4月上旬,召开由局机关全体干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局领导做动员报告,并对我局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此外,还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榕司[2008]45号、榕开委政{2008}14号等文件。要通过学习动员,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搞好“大学习、大讨论”和“树形象”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打好思想基础。

2、学习教育。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的同时,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重点抓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比较”、“司法行政工作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四个专题的学习。要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集中学习不少于30学时,自学不少于20学时,做到“集中学习不影响工作,自学不影响质量”。要认真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每位干部的心得体会不得少于2篇。同时结司法所岗位“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把司法行政工作推上新台阶。

第二阶段:查摆整改阶段(7月—8月)。

介鉴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做法,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召开相关部门代表座谈会,发放行风状况调查表、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走访有关单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集中整治,特别要抓住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违规办案以及“冷硬横推”等不公、不廉、不文明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重点整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取信于民。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9月—10月)。

要注重检查督导,制定科学、具体的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学考评,测试干警学习和执法情况,适时通报交流学习教育情况,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要注重典型引导,大力倡导和培育“学习型”机关、单位和个人,加强理论武装,紧密联系实际,推动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2月)

考核学习教育等各阶段的工作是否开展到位,目标任务是否实现;排查出的各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制定长效措施;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是否得到提高,是否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开展;人民群众对我们的队伍的满意度是否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教育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为深入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发展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司法行政良好形象。根据县政府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条主线。以效能提高、服务提质、形象提升为目标,以开展民主评议、自我规范、自我提高为主要形式,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公众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便民利民的法制服务环境,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

2、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领导重视情况。是否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构,是否及时制定下发评议方案,动员部署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的步骤和时间有序地开展评议,有无走过场。

(二)履行职责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围绕司法行政事业改革稳定大局正确履行职责,是否服从服务于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行政职能部门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实施行政管理,保证政令畅通。法律服务行业是否诚信服务、行为规范。

(三)政(所、处)务公开情况。是否按照政务公开、法律服务行业办事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服务标准、政策依据、办事(案)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是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准确、真实,是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廉洁从政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执法环节、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无以权谋私行为,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方面有无商业贿赂和不廉洁行为,是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是否加大治懒治庸力度,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作风不扎实、办事效率低等现象,是否热心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是否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四、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并采取“前期承诺、统一部署、分级负责,中期检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后期考评、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法。民主评议的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制定方案阶段(月—月)

1、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提高对民主评议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对象、内容和方法。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要及时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开展评议阶段(月—月)

1、要围绕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特别是对“窗口单位”要进行检查评议。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接受投诉、上门走访和邀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导员、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评议代表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

2、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特别是对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要通过公示栏、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根据评议情况形成的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三)落实整改,反馈意见阶段(月—月)

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说明理由、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

(四)督导检查,工作总结阶段(月—月)

1、要加强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做好全年工作总结。

2、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7篇

根据我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主题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司法行政干警争先创优,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局评先评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爱岗敬业,发奋图强,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拓展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葛祥龄;副组长:孙步根、张祖文、周学洪、董厚坤。

下设5个评选专项小组:

1、司法行政组

2、基层组

3、宣教组

4、法服组

5、支部评优组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优秀公务员的评选范围和条件(按照区年终设定的公务员评选标准)。

(二)学习型干部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局中层以上干部。

条件:1、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完成年度学习培训任务,学习态度端正,并带动周围的同志一起学习。

2、能运用所学的知识指导本职工作,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

3、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市、区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

(三)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局全体工作人员(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条件: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对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业务水平高,工作积极努力,要求上进,工作业绩突出。

(四)优秀人民调解员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主任、调解员。

条件:1、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以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及时提供民间纠纷信息,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积极疏导,力排隐患,在制止恶性案件发生或减轻危害后果中作出较大贡献。

3、努力钻研人民调解业务,勇于开拓,认真探索和总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

(五)社区矫正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执法,认真抓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心理疏导,狠抓重点定向管理,开展定期排查,掌握动态情况。

2、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按人逐一登记造册,核实查对,及时掌握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无脱管、漏管现象。

3、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在强化监管,特色创新,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方面,工作业绩突出的。

(六)群众满意司法所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各镇(街)司法所。

条件:1、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充实完善,并上墙公示,台帐资料健全,符合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

2、司法所整体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年终考核结果排位在前。

3、能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服务群众,无因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越级上访、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七)法制宣传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法制宣传工作者。

条件:1、热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业务水平高,普法宣传能力强,在“五五”普法中期检查中评价较高。

2、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学法和用法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精心培植和打造具有特色的经验和典型。

3、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八)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法律援助工作者。

条件:1、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真诚的奉献精神,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为受援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长期坚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群众满意、社会公认,对受援对象应援尽援,开展零距离的法律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3、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高,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便民利民的有效方式,全年帮助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总量位居前位。

(九)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法律服务工作者。

条件:1、热爱法律服务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心系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3、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高,能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全年参与法律服务总量位居前位。

(十)优秀公证员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公证员及助理公证员。

条件:1、精通业务,热情服务,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热爱公证事业,忠实履行职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拓展公证业务;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排位在前位,群众评价高。

(十一)优秀律师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律师及律师助理。

条件:1、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精通业务,热情服务,具有坚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区域内名列前茅。

2、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党组织关系隶属我局的中共正式党员。

条件:1、党性观念强,模范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

2、立足本职,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工作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得到党员群众公认。

(十三)“服务之星”评选范围及条件

范围:区优秀的法制宣传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

条件:1、心系群众、热情服务、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社会效果好。

四、评选方法和评选程序

评选采取统一组织,分项实施的方法进行。

(一)宣传发动、组织申报。根据不同项目的评选标准和名额,以通知的形式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项目组予以通知实施,做好推荐工作。

(二)征求意见、推荐提名。各项目组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表和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三)材料汇集、各项目组初审。各项目组将上报的事迹材料及时汇集,对照评先评优的方案要求,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名单及事迹材料上报。

(四)公平公正、专项评选组初评。各专项评选小组对照评先评优方案进行初评,根据上报的材料,初步落实出优秀候选人。

(五)确定人选、局领导小组审定。局领导小组成员在专项组初评的基础上,严格审定,对候选人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并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要组织全体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人民调解员全员参与争创活动;注重典型的培植培养,加强督查和备查的力度,不断提高争先创优能力和整体水平。

司法局工作方案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围绕基本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工作目标,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保障民生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名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基本满足人们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林诚为组长,纪检组长刘军为副组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莉、蔡瀚森及各街(镇)司法所所长为成员。

四、工作目标与具体措施

(一)工作目标: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具体措施:我局将加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宣传力度,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正面宣传,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如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1.8”法律援助宣传日、3月份的综治宣传月以及针对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礼品和律师现场咨询的形式,提升法律援助的知晓度。通过在我局的普法网站、普法博客、普法微博等新兴媒体法律援助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交流信息渠道,增强与广大网民群众的互动。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其他有效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法律援助在单位、政府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影响,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工作目标: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体系

具体措施:1、大力推行并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按照司法部开展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的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来访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指导来访人员提出申请;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要告知有关规定,指引来访人员寻求其他解决渠道。对疑难问题实行预约解答。同时开通法律援助电话咨询、网上咨询、远程视频咨询等服务方式,为公众提供多渠道、快速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省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三是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通过向受援人、主审法官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做好对每一位受援人、法官的跟踪回访工作,接受受援人、法官的监督。2、深入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区律师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通过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业务范围,将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至贫等人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二是进一步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农民工涉及讨薪和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审批程序,免除经济困难状况的审查。三是积极主动与区检察院相关部门联系,研究探讨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做法,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